银行以案为鉴心得体会

银行以案为鉴心得体会

银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合规经营是其稳健运行的最根本要求。银行柜面每一个业务流程上的一个细微的风险点没有把控好,都将对业务治理、风险管理以及银行的发展带来不良后果。因此,做好银行柜面业务的风险防控工作,是银行业务发展中刻不容缓的事情。

近期,省分行开展了“以案为鉴” 柜面案例风险剖析视频培训的专题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并结合平时在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我对职业道德诚信、合规操作意识和监督防范意识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现就此次学习活动的心得总结出几点体会,也是对此次教育学习活动的一个理性的认识。

一、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合规操作意识

案例1-4中因印章保管、使用不当引发的案件和风险事件令人深思,“没有规矩何成方圆”,身为网点一线员工,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能力,全面加强柜面营销和柜台服务,是我们临柜人员最为实际的工作任务。

加强合规操作意识,并不是一句挂在嘴边的空话。有时,总是觉得有的规章制度在束缚着我们业务的办理,在制约着我们的业务发展,细细想来,其实不然,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不是凭空想象出来产物,而是在经历过许许多多实际工作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只有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我们才有保护自已的权益和维护广大客户的权益能力。我们的各项规章制度正如一架庞大的机器,每一项制度都是一个机器零件,如果我们不按程序去操作维护它,哪怕是少了一颗锣丝钉,也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各项制度的维护和贯彻是要*我们广大的员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执行,不是某一人来执行的,而是要一个集体相互制约、监督来实施的。

二、避免疏忽大意、防患于未然

案例9中的董某之所以挪用其保管的库款,显然是工作人员查库方法不正确,日终双人封箱流于形式。案例10中自助设备管理员挪用ATM钞箱库款用于民间高息借贷,显然这是现金部位未严格落实需双人操作的环节,未进行现金检查,眼见为实。疏忽大意是柜员办理业务时出现差错的主要原因,特别是有些柜员觉得特别熟练的业务更加容易引起错帐抹帐交易,一味地追求效率而不认真审核输入内容的准确性。开户时户名录入错误,汇款业务金额,日期,姓名,账号,西联汇款收汇人姓名,出生年月和有效期等极易录入错误,而且错了有时也比较难以发现。取款操作成存款造成了自己短款,如能及时发现还好,待客户离开之后才发现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这些都是有实际的案例的。所以我们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必须对每笔操作都认真地核对确保正确的情况下才提交。员工除了要加强自身职业道德及底线意识的教育,一定要严格审查单位结算经办人员身份,严格落实大额支付电话核实制度。

三、增强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防范案件意识

银行号称“三铁 :“铁制度、铁算盘、铁帐本”。正因为有了银行的“三铁”,银行在百姓心中才是可以信赖的。规章制度的执行与否,取决于广大员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清醒认识与熟练掌握程度,有规不遵,有章不遁是各行业之大忌,车行千里始有道,对于规章制度的执行,就一线柜员而言,从内部讲要做到从我做起,正确办理每一笔业务,认真审核每张票据,监督授权业务的合法合规,严格执行业务操作系统安全防范,抵制各种违规作业等等,做好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不能碍于同事情面或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背离规章制度而不顾。坚持至始至终地按规章办事。如此以来,我们的制度才得于实施,我们的资金安全防范才有保障。再好的制度,如果不能得到好的执行,那也将走向它的反面。

近年来,金融系统发生的经济案件,不仅干扰破坏了经济金融秩序,而且严重地损害了银行的社会信誉。采取相应措施,从源头上加强预防,是新时期防范金融犯罪的一道重要防线。这几年银行职业犯罪之所以呈上升趋势,其中重要一条是忽视了思想方面的教育,平时只强调业务工作的重要性,忽视了员工的思想建设,没有正确处理好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限于既要进行正面教育,又要坚持经常性的案例警示教育,使员工加固思想防线,从而为消除金融犯罪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和思想基础,自觉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是预防经济案件的保证。为此要认真抓好制度建设,一方面要根据我们一线柜员工作的特点,组织学习,通过学习,使各岗位人员真正做到明职责、细制度、严操作。有效的事前防范与监督是预防经济案件的重要环节,本岗位的自我检查与自我免疫是第一位的;其次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检自查、上级检查、交互检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对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内控与制约,力争做到不让案件在我身边发生。

总之,通过此次教育活动,找到了自我正确的价值取向与是非标准,找准了工作立足点,增强了合规办理和合规经营意识,通过对相关制度的深入学习,对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有了更高的要求,为识别和控制业务上的各种风险增强能力,积极规范操作行为和消除风险隐患,增强维护建行利益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及建立良好的合规文化都起到了极大的帮助。

 

第二篇:银行案防心得体会

浅谈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

对于金融机构来讲,如何有效的防控案件是其永恒的工作主题,而对于网点众多、机构分散、规模较小、人员相对较少的农村信用社来说,防控案件由显重要。笔者就诱发农村信用社案件的成因及怎样才能有效防控案件谈点个人看法。

(一)案件防控意识薄弱,防范措施不力。个别单位对案件防查工作停留在口头和书面上,抓案件防控既没有落到实处,也没有针对性的措施。有的领导干部甚至明知工作人员不执行基本制度也不进行纠正,发现了案件、事故线索和案件、事故隐患也不闻不问,更有甚者甚至带头不执行规章制度,客观上为重大经济案件、事故发生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对员工教育关心不够,未能及时把握员工思想动态。案件、事故的发生往往同其不良嗜好、家庭特殊情况有着密切的联系。单位领导只关心业务发展,不关心员工思想状况,忽视思想政治工作,不进行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金钱观的引导,不注重合规文化和企业精神的塑造,往往形成案件、事故防查工作事倍功半,疲于应付。

安排上存在着严重的失职,让一些有劣迹和品行不端的人混进了员工队伍,安排在联行、出纳、储蓄等重要的工作岗位上,甚至还把这些人提拔为干部,授予重权,把他们视为能耐人。这些能耐人一旦掌握重权,就会劣性大发,“如鱼得水”,大肆侵吞农村信用社资金财产,疯狂作案。

(四)轻视诱因,忽视管理。很多农村信用社机构工作人员在大案要案爆发前,往往表现出他们有吸毒赌博、热衷经商、迷恋酒色等异常行为,但是多数农村信用社机构领导和管理人员却忽视了这些诱发犯罪的诱因,对工作人员的异常行为放任不管,忽视这些可疑现象,不仅不把其调离岗位,就连最基本的教育劝阻也没有,甚至对举报也置若罔闻,放松应有的警惕性,最后导致大案爆发。一些工作人员由于经商或吸毒赌博一时缺乏资金,就很可能把黑手深入公家,挪用公款,甚至携款潜逃,造成大案。

(五)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内控机制形同虚设。明知是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仍以人情代替制度,违规办理,导致案件、事故发生。有章不循、有令不止、岗位制约失效,极大地增加了操作风险,而且动摇了内控机制的基础,必然导致案件、事故的多发、易发。

上没有真正做到落实。如出纳人员严重违反“四双”制度(双人管库、双人临柜、双人守库、双人押运),信贷业务操作严重违反“三查”制度(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等,这些业务操作中的内控制度制约失控,致使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发生严重经济犯罪。

出于对自己单位种种不良后果的考虑,采取内部处理、有案不报,只是对当事人进行适当的行政处分,把被侵占挪用的资金窟窿补起来就玩事。如此一来对犯罪分子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反而使有些人的犯罪行为不仅不能收敛,还会更加疯狂的变本加厉继续作案。

(八)监督不力,流于形式。大案的形成一般是由于长期无人发现,没有被及时制止由小案所引发的,暴露出了一些农村信用社机构在经营管理中缺乏必要的监督手段或监督手段不力,没有真正形成员工互相监督,上下级监督的监督模式。一些单位检查也是走过场,对基层机构的监督不细不深,在发现小问题时放弃深查细纠,从而使本来是可以及时制止的小案件、事故,没有制止,最终引发大案,监督成了一种形式。

(九)责任追究不力。在案件、事故责任追究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责任追究存在侥幸心里,避重就轻,以罚款代替处分,甚至对案件、事故采取瞒报、缓报的态度,案件、事故惩处威慑力对案件、事故防查的作用明显降低,纵容了案件、事故的屡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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