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劳动保障站20xx年

社区劳动保障站20xx年

工作计划

社区劳动保障站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再就业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再就业政策,更好地促进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确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观念,按照就业服务制度化要求,进一步建立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完善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措施和办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1、按照街道劳动保障科工作的要求,加强业务培训。每季度(1-4)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更好为社区失业人员服务。

2、开展有效的再就业援助。进一步把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到位。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6月在辖区内开一场就业招聘会,降低城镇登记失业率,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积极作用。健全就业服务台帐,加强就业服务基础管理。继续建立和完善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台帐、就业困难人员台帐、新增就业台帐等各种台账,做到辖区内的人员底数清、择业意向清、家庭就业人员情况清。认真办理《就业失业证》的新办和检证工作,耐心的接待居民。做好社保报销的有关工作。让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居民真正感受到国家的温暖。耐心细心准确的做好老兵按手印的工作,让老兵们按时领导国

家的补贴。 准确对辖区内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情况进行登记,对未毕业的学生及时的提供好的就业信息。

3、对有意愿参加技能培训的居民,帮助其联系学校并组织其参加适合的技能培训。

4、对20xx年新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的做好宣传工作,并且做好新参保和续保工作。认真做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管理好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及时更新辖区内退休人员数据库。

5、做好《劳动合同法》和《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做好劳动关系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二篇:宜兴市行政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考核办法

宜兴市行政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考核办法

根据无锡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6]111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宜政发[2006]135号)和市政府《关于建立行政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意见》(宜政发[2007]248号)精神,为充分发挥村(社区)做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作平台建设,现对各行政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年度工作提出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评范围

全市各行政村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二、考核评审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平台建设(15分)

1、设立村(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并正式挂牌。(2分)

2、落实劳动保障协理员,参加统一培训并持证上岗。(2分)

3、人员经费、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人员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分)

4、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并进入村(社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备电话(传真)、计算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2分)

5、制定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工作职责和服务范围,并上墙公布。(2分)

6、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纳入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目标管理。(3分)

7、开展文明服务、公开服务、承诺服务。(2分)

(二)业务工作(70分)

1、及时掌握辖区内劳动力基本情况并进行动态管理,负责采集辖区内就业岗位信息,掌握失业人员的就业需求。(6分)

2、开展“零就业家庭”认定工作,协助做好《再就业优惠证》和《就业登记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各项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工作。(10分)

3、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初审和推荐工作,协助镇(园区、街道)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及时办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初审工作。(5分)

4、协助做好辖区内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动态管理及扩面工作。(6分)

5、协助做好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中的人员界定、资金收缴、参保扩面、日常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协助做好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生活补贴的资格认证、待遇发放等。(6分)

6、协助做好辖区内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2分)

7、参与组织辖区内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参加各类就业培训。(5分)

8、做好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10分)

9、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做好调查研究和政策咨询工作。(15分)

10、承办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5分)

(三)信息管理(15分)

1、对辖区内劳动力资源情况和失业人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以上两种人员基本信息,并纳入计算机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4分)

2、基础台帐建立完整。《失业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零就业家庭认定和就业援助》、《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情况》、《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被征地农民》、《城镇老年无保障居民》、《企业退休人员》台帐建立并实施动态管理。(8分)

3、劳动保障管理系统软件安装并使用,与无锡市、宜兴市及镇(园区、街道)的信息联络通畅,数据及时更新。(3分)

三、考评办法

由各镇(园区、街道)劳动保障所组成考核小组,每年底对行政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并将此列入市局对各镇(园区、街道)劳动保障所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局将按比例抽查考核村(社区)劳动保障

工作站。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市以奖代补资金,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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