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社会事务办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安排

20xx年社会事务办工作总结和

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社会事务办认真扎实做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残联等各项工作,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工程建设情况

加快镇卫生院迁扩建工程建设进度,总投资819万元主体工程已完成861万元,现已完成中间验收整改和内外墙粉饰、消防设施安装。附属工程已进场施工,装修工程已在设计。总投资307万元的天河一小综合楼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附属工程和塑胶操场工程正进入招投标程序。天河中学投资190万元的塑胶操场已投入使用,完成了校安工程的教学楼加固工程。加快中心幼儿园项目审批进程,一期占地15.3亩,建筑面积6348.6平方,工程投资概算2580万元。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会审。天河二小综合楼也正在调整预算和审批施工许可证。完成了天河二小下水道改造项目。

二、文教卫体情况

(一)文化工作

认真完成文化大区20xx年创建任务,举办市文化局文化下乡、庆六一文艺汇演、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文艺演出、和谐文化乡村行文艺活动。积极配合区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完成农村数字电影公益性放映208场次。积极组织人员参加龙湾区读书月、书 1

香家庭、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区机关卡拉OK等比赛,特别是8月份参加的区第六届音乐舞蹈节获得创作、演唱、少儿群舞三个金奖。天凤、中和分别申报创建省、市级文化示范村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已经验收。

强化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共配合全区文化部门对镇辖区内印刷行业与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检查。签订文化经营生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31家。全年对文化经营生产单位消防安全检查21家,发放整改通知书48份。

(二)教育工作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各校专门委托温州市华夏(校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学校理念识别系统(MI)、行为识别系统(BI)和视觉识别系统(SIS)等方面的策划设计,提升学校形象。注重教学质量,天河中学有21名学生被龙湾中学招生。举办教师节系列活动,关心教师生活。

强化校园安全工作。对辖区内3所公立学校,15所民办学校进行地毯式检查,召开全镇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校园安全工作精神,及时传达布置校园安全工作。经整治督促,现已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了校园管理,配备了必要的硬件设施、监控和保安。

(三)卫生工作

镇卫生院完成市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认真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20xx年全镇17各村参加农合保险户 2

数5462户,参保人数23572人,参保率达97.25%。镇、村两级筹资1437290元。截止11月30日,共报销人数7155人次,补偿金额3468972元,其中住院人数750人,补偿金额2801504元,门诊就诊人数6405人,补偿金额667468元。第三轮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于6月份全面铺开,结合妇女健康促进工程的妇女病体检等项目,预计年内休检完成率为30%。抓好爱国卫生活动月,认真开展夏季灭鼠、灭蟑工作,共发放灭鼠药、灭蟑药各10500、7000份,支出经费7万余元。

(四)体育工作

组织队伍参加区“盛捷杯”乒乓球友谊赛、区第二届体育强镇篮球联赛和区中国象棋比赛。申报二甲等3个地点安装健身器材。举办第二届天河镇全民运动会,积极迎接明年省级体育强镇复检工作。

三、社会保障情况

(一)民政工作

加强低保静动态管理,着重做好低保规范化建设,全面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对低保对象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取消农村低保户2户3人,新办低保家庭15户35人,新办《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低保边缘户3户5人。目前我镇共有在册低保对象191户473人,其中城镇低保2户2人,农村低保187户469人,农村五保1户1人,孤儿1户1人;持《困难家庭救助证》低保边缘户10户29人。每月定期发放低保对象低保金,累计发放低保金76.55万元。 3

对持《困难家庭救助证》的7个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金13685元。另外为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90822元,城乡低保的应保尽保工作局面进一步巩固。

开展困难帮扶和医疗救助行动。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元旦春节期间共投入29.43万元对我镇低保户等困难群众和特定对象进行慰问,进行困难群众“清凉之夏”爱心慰问,开展“六一”、中秋、端午慰问活动。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累计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19.52万元,发放临时困难生活补助弗5.12万元。为30户临时困难家庭发放临时困难救济款8.3万元,累计救助79户(人)次,发放医疗救助款94360元。做好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工程,落实任务18户,其中民政14户,残联4户。截止11月份,全镇已结顶竣工的为4户,另10户已建至四层,已发放危改资金27.5万元。做好慈善捐资活动,共筹资814984元,共安排各类临时救助227次,发放善款506700元。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完成避灾工程建设,落实了三级避灾场所4个。申报开展天凤、三星、金益、司南、新河等五个村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各村农村社区建设都已基本完成,年内可验收。

(二)殡改工作

自4月份我区召开民政和殡葬改革工作会议后,专门召开镇班子会议、村主要干部会议,就青山白化治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出台《天河镇市级青山白化重点治理乡镇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工作责任。建立巡查队伍,实行通报制 4

度和班子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实施周查月报制度,坚决制止青山白化回潮动态,分阶段实施,前期突出抓好新建、翻建坟墓管理,第二期抓好重点区域治理。6月11日,对天凤村沿大罗山天柱寺风景区线视线范围内的私建、翻新坟墓进行强制拆除,共拆除9座新建翻修坟墓、制止1座正建坟墓。6月23日,对陶壬洞周边4座在建坟墓进行了拆除。8月11日,又大规模组织对郑岙底一带进行了青山白化整治工作。

(三)残联工作

开展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对全镇40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慰问,送上夏季清凉用品,价值达2万多元。做好春节期间“寒冬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对17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送上慰问金1.7万元。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联合民政部门,对贫困持证残疾等级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单独施行最低生活保障、全额享受保障金。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对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地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无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一级重度残疾人给予补助,共发放重度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4.08万元。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把居家安养作为重度残疾人托(安)养的主要方式,共落实重度残疾人托(安)养21人。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全年累计实施免费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14名,免费验配助听器25台。

(四)老龄工作

加强村级老协规范化建设,完成17个村老协组织建设,专户 5

建立,财务移交工作。除天凤村外,其它各村已由村账代理中心做账。专项出台老人协会财务管理办法,开展培训,规范财务报账行为。推进村级老年星光之家创建,除泰河村外,西前、高轩、二甲、天凤等4个村已完成创建工作。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于9月中旬全面铺开,各村正积极动员缴保工作,现已完成三类特殊人群和60周岁参保对象,46—60周岁参保率现为65%,离区下达任务还有差距。

存在问题

一、工程建设工作:有关建设审批程序较多,进展较慢;幼儿园建设还存在不稳定因素;镇文化中心选址要加快。

二、文教卫体工作:全民卫生事业改革压力较大,卫生院迁建后的运行体制还没有明确;校园安全特别是无证幼儿园安全问题还有存在。

三、社会保障工作:农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参差不齐;市级青山白化重点治理乡镇综合整治压力很大。

20xx年工作打算

一、工程建设工作。

完成天河卫生院迁建、天河一小综合楼主体和附属工程,力 6

争下半年投入使用。上半年完成天河中心幼儿园、天河二小综合楼、天河一小塑胶操场审批工作,完成招标投程序。做好镇文化中心选址工作,并正式着手有关手续报建审批工作。

二、文教卫体工作。

完成省级体育强镇复评工作,积极参加区级各类文体比赛,完成文化示范村、文化特色村、农民书屋等系列创建活动,举办老人等各类培训。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实施校园识别系统,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做好第四轮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和20xx年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推进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院人员和设备配备。

三、社会保障工作。

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开展全镇低保对象核查、调整工作,并对低保对象实行静动态管理。开展残联换届选举工作,关爱残疾人生活,做好残疾人扶贫就业工作。进一步规范避灾场所的管理,继续完善避灾工程设施配置及规范化建设。完成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任务。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提高“青山白化”治理工作水平。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保任务,完成农村社区、老人星光之家创建等各项任务。

四、民主建设。

加强指导,确保稳定,全面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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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调处办 20xx年调处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计划(正稿)

20xx年调处工作总结

和明年工作计划

今年,我县调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照年初县十二次党代会第四次年会提出的奋斗目标,紧紧围绕“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和谐共处”这一主题开展三大纠纷调处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稳定新隆安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一年来的调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调处工作完成情况

1、“三大纠纷”案件调处完成情况:今年1-10月份,全县“三大纠纷”共受理县内“三大纠纷”案件64起(新案60起,积案4起),调结61起,调结率为95.3%,其中:土地纠纷案17起,调结15起;山林纠纷案46起,调结45起;水利纠纷案1起,调结1起。在所有案件中,协议调结59起,裁决2起;另有2起跨市案件,已按调处条例逐级上报,其中自治区林业厅已立案受理1起。年内共解决土地、林地纠纷面积约28万亩,有效避免和平息群众性械斗5起,制止群体性上访事件6起,处理群众来信18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约85万元,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林改工作矛盾纠纷化解情况: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林权意识逐步增强,山林纠纷也呈高发态势。据统计,林改以来,全县共排查上报各类山林纠纷案件631起,面积约22万亩,现已成功化解538起,面积约19万亩,化解率达 1

85%以上,有力地推进了和谐林改,维护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调处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1、领导重视,加强对“三大纠纷”调处工作的领导。一是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组成的“三大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三大纠纷”工作的领导,从组织上保障了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签订工作责任状,把调处工作列入建设平安隆安的重要内容,为更好地开展“三大纠纷”案件调处工作起到了保障作用;三是把调处工作与综治工作一同部署,县委、县政府领导对“三大纠纷”案件调处工作十分重视,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在每次全县维稳工作会上,都对“三大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进行部署,强调要切实抓好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调处工作,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求加大投入,提高案件调处率,防止矛盾恶化或因案件得不到解决而引起群众上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2、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坚持“以防为主,积极调处,排调结合”的方针,抓好建章立制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排查机制;坚持每月一排查,全面掌握本辖区“三大纠纷”的真实情况。二是加强信息统计和报告工作,及时让党委、政府了解调处工作的实情,更好地掌握“三大纠纷”情况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三是做到早发现、早控制,特别是对于一些纠纷容易发生激化的案件,做到摸清底细,理清关键,及时介入,制止矛盾扩大和激化,避免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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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今年以来,我县十分重视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充实和完善乡(镇)调处网络,健全村级调解会,把基层调处“三大纠纷”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内容,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力争矛盾纠纷尽量不出村、不出乡,化解在基层。今年1-10月份,在全县调结61起纠纷案件中,有45起是由基层组织协商解决的,结案率占73 %。由于充分发挥了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全县没有因“三大纠纷”而引起的群体性械斗事件发生。

4、创新调解方式,提高调解结案率。今年以来,我县在调处“三大纠纷”工作中,注重协商调解,采用多样化办法:一是坚持以集中开会和分头开会相结合的方法作调解先导;二是以案说法,借用典型开导的方法来进行调解;三是特邀村里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参与调解。结合讲法律,摆事实,做深入细致的群众说服教育工作,使双方群众能在平和的氛围中理性地协商处理好纠纷问题。如屏山乡上孟村上孟屯与下孟屯双方对“绿来”山林的权属纠纷,时间长达20多年,严重影响两个屯的和谐稳定,今年经县、乡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耐心调解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纠纷双方长期的积怨终于“化干戈为玉帛”,有力地推进了和谐林改、林区稳定。截止10月底,全县调结的61起案件中,通过调解协商的办法达成协议结案的“三大纠纷”案件共59件,占案件调结总数的96.7%。

5、认真梳理案件,创新工作方法。对排查出来或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我们都要认真分析案件的不同性质、重要程度、复杂情况,分四步开展工作:一按轻、重、缓、急进行分类登记, 3

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方法,选准突破口,以点带面,分阶段逐件进行调处;三在调处过程中强调贯彻“能调则调,不能调则裁”的工作原则,经反复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案件,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及时拟出处理意见报政府裁决,不把案件留在政府的职能部门内;四对重大疑难案件,特别是对案情复杂、双方当事人积怨深、争议时间较长、历史资料不全、取证难度大、容易激化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如那桐社区与定江村7、8、9、10、21、22组争议案),坚持在县政府领导或政府办公室领导的主持下,召集各相关部门一起共同探讨对策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提高工作的有效性。

6、成立突击调处工作组,重点突破,集中力量调处山林矛盾纠纷。针对今年林改工作中山林权属矛盾纠纷较突出的情况,我县及时成立了林改纠纷调处工作组,以县政法委副书记马汝昌为总负责人,下设4个工作小组,从县调处办、法制办、林业局、司法局等单位抽调12名精兵强将和4部车,深入各乡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山林纠纷调处突击活动,分组包案,限时完成。在工作中,调处工作人员注重做纠纷双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应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及时地帮助群众解难释疑、协商化解矛盾。通过此项活动,大量因林改发生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地化解,促进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进展。

7、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履行为人民服务职责。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是“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县把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作为了解案情、沟通群众、 4

教育群众的一个渠道来对待,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记录,耐心解释,对属于职责范围内、并且能办到的事情绝不推诿,及时办理;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向他们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尽可能让群众满意而归。对群众反映的直接影响到群众生产生活的纠纷案件,及早调解、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全县今年调处部门共接待群众来访236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3件。

三、存在问题

1、当前,我县农村“三大纠纷”案件有增无减,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林权纠纷案件不断发生,加上历年积累的疑难重大案件多,调处难度大,而调处工作力量薄弱,部分调处工作人员还被抽调参加各项中心工作,不能集中精力开展调处工作,影响了业务工作,调处工作进展慢;

2、保障工作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案件调处进程。调处工作力量薄弱,从乡镇或事业单位抽调来充实力量的同志因同工不同酬,其工作积极性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另外,纠纷案件多,调处经费严重不足,资金不及时划拨到位,影响调处工作正常运转;

3、职能部门之间关系协调不足,个别职能部门领导对调处工作重视不够,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

4、调处工作人员办案经验不够丰富,能力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而调处工作人员极少能到外地学习和交流先进工作经验,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不足;

5、“两跨”(跨县、跨市)案件调处难度大。对于“两跨”案 5

件,本级仅能通过与对方沟通开展一些调解工作,不能直接调处,需共同的上级调处职能部门下来调处,目前仅限于一般的调查取证和向上级书面汇报材料,调解成功率低。

四、20xx年调处工作计划:

1、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继续把调处“三大纠纷”案件作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

2、继续落实工作责任制。各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正职领导为本单位、本部门“三大纠纷”调处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过问案件调处进度,必要时组织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指导个案调处,解决个案中的具体问题。凡是领导工作不到位、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力,不按时完成任务,或调处不及时,调处方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上访和械斗事件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3、把好立案关。凡是当事人申请立案的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和自治区调处条例的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且严格规定,凡是县人民政府职权调处的案件,必须经县调处办统一立案受理后,再移交三个职能部门调处。

4、争取区市上级有关业务部门重视和支持,加大对我县“两跨”案件的调处力度,重点调处我县与平果县、扶绥县的“两跨”案件,确保边界稳定。

5、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宣传法律,引导群众依法办事,消除三大纠纷不稳定因素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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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继续加强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政府的业务联系,总结交流经验,相互学习提高。争取在明年内集中培训全县调处人员1-2次,以提高调处人员的办案技巧和办案水平。

隆安县人民政府调解处理

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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