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纪律检查考核实施细则

1 目的

明确工艺纪律检查内容及要求,使产品生产严格按作业文件的规定进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工艺纪律检查及考核工作。

3 职责

3.1 生产质量部负责组织工艺纪律检查。

3.2 生产质量部负责每周进行1次工艺纪律检查。

4 管理内容

4.1 在生产过程中的下列情况,均属于工艺纪律的检查范围:

a) 是否按图样、作业文件、技术标准进行生产;

b) 是否执行自检、互检、专职检;

c) 是否执行首检、抽检、完工检;

d) 是否执行自检、自分不合格品、自作标识和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

e) 是否按规定使用、维护生产设备、工艺装备;

f) 是否按规定更改产品图样、作业文件;

g) 履行工艺职责或执行技术文件情况。

4.2 工艺纪律的监督、检查

4.2.1 公司检验工负责生产现场工艺纪律的日常监督,发现有违纪现象应立即制止,对不听劝告者,向主管领导反映,并作记录。

4.2.2 生产质量部组织每周1次工艺纪律检查。检查人员由主管施工员、检验工、生产小组长(必要时)、设备管理员(必要时)参加。根据检查工作需要,也可组织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4.2.3 公司员工有权对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进行制止或直接向公司职能部门反映,职能部门对反映人员负责保密并对反映的违纪事实组织核实。

4.3 检查内容

4.3.1 操作者是否按图样、作业文件、技术标准生产;是否执行自检、互检、专职检;是否执行首检、抽检、完工检;是否执行自检、自分不合格品、自作标识和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填写质量记录、保护产品检验标识情况;

4.3.2 检验工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并作检验状态标识,填写检验记录情况,是否及时反馈质量信息;

4.3.3 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按规定要求使用工装、量具、检具、工位器具等 1

情况;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如工件装夹前定位面是否清洁、已加工面是否落地、起吊工件时是否磕碰等)。

4.3.4外协、外购件进货检验及验收的检测记录;

4.3.5公司领导布置或检查组认为应增加检查的内容。

4.4 检查要求

4.4.1 检查的工序由检查组决定,但不应少于三个工序;对质量意识差或曾经违纪的人员应增加检查次数。原则上一年中每一道工序、每一个操作工和检验工至少被检查一次。

4.4.2 检查时间由负责检查的部门临时决定,并负责通知参加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对借故或无故不参加检查的部门考核按本制度4.9.4执行。

4.5 检查报告

4.5.1每次检查均应作好详细的检查纪录,填写《工艺纪律检查记录》。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在记录上签名,到月底按下列要求汇总后编写检查报告。

4.5.2 检查结束后,主管工艺员编写《工艺纪律检查考核表》,进行考核,并汇总、编写《工艺纪律检查汇总报告》,经生产质量部审核后报技术副总经理。

4.6 受检部门如对工艺纪律检查中的某一违纪现象有异议,有权在三天内向技术副总经理反映,检查组按裁定的意见编写检查汇总报告。

4.7 在工艺纪律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将违纪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以便及时纠正,同时做好记录。

4.8 各受检部门对检查结果应认真分析,不属于偶然性原因的违纪事项应制订相应的纠正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4.9 考核标准

4.9.1 如当月因违反工艺纪律,而发生重大质量、设备、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的,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

4.9.2 对于经核实的违纪事项,对责任人扣罚30元。

4.9.3 本次检查发现的违纪事实在下次检查时仍再次出现,则加倍处罚;

4.9.4 生产质量部不按规定组织检查或不按规定参加检查,扣罚责任部门每次100元。

4.9.5 在工艺纪律监督、检查工作中,对于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坚持公平合理、实事求是、反映违纪问题以及采取纠正措施取得明显实效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表彰,表彰人员名单由生产质量部提出,表彰形式由总经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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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3

 

第二篇:工艺纪律检查考核

工艺纪律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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