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工作汇报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19xx年10月开始建立了城市低保制度,20xx年7月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几年来,各级政府克服重重困难,调整财政支出,保障了低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截止20xx年3月31日,全市城市低保对象117970人,占全市非农人口的8.45%,1-3月发放城市低保资金4488.42万元,人均月补差 127元(含肉价补贴、临时救助、燃气补贴);农村低保对象240188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4.4%,1-3月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743.89 万元,人均月补差60.18元(含肉价补贴、临时救助资金);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对象2730 人,发放救助资金 367.22万元,救助农村医疗救助对象311758人,发放救助资金1144万元。城乡低保政策的落实,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关怀,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我市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主要做法:

(一)立足实际,坚持“五个到位”,做到效能低保。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社会救助工作提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市政府坚持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20xx年以来,低保工作一直列入市政府经济发展目标管理的考评重要内容,20xx年以来,市政府又把低保工作列入“民生工程”考评,并

与各县(市、区)签定责任状。市政府领导多次听取城乡低保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城乡低保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政府也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每季度召开“民生工程”调度会,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齐抓共管,部门密切协作的良好局面,保证了全市城乡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人员经费到位。市、县(市、区)于20xx年全部建立了低保工作机构,共成立了13个低保机构(信州区、铅山县为副科级低保局),配备了工作人员,落实了66个低保事业编,2个行政编。每年落实县级低保工作经费190万元,每个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2000元。全市街道(乡镇)、(村)居委会共安排了1439名专人负责低保工作。

三是管理措施到位。一是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二是加强对基层低保骨干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三是建立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常补对象一年审核一次,非常补对象半年审核一次的要求,积极开展城乡低保“年审”工作。市、县(市、区)成立了低保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还充分发挥低保举报箱、举报电话、群众信访和监督员的作用,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查处清退,对生活确属困难的漏保户及时纳入。近年来,我市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23000人,农村低保对象8400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要求。

四是资金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了配套资金的足额到位 。20xx年中央、省财

政共下拨我市城市低保补助资金9953万元,比20xx年增加了1800万元;农村低保资金6267万元,比20xx年增加了5309万元。根据上级要求,20xx年市、县(市、区)财政共安排城市低保配套资金3075万元(其中市本级787万元),农村低保配套资金2197万元,农村五保供养资金564万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371万元(市本级193万元),城市医疗救助资金784万元(市本级176万元),临时救助资金236万元(市本级78万元)。由于粮油、猪肉、液化气等价格大幅上涨,给困难群众特别是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生活带来影响。面对这种情况,我市适时提高了城乡低保保障与补助标准。20xx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去年的150元、160元不等提高到200元以上,城市人均补差由去年的95元提高到现在的11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去年的70元提高到90元以上,农村人均补差由去年的35元提高到现在的45元。

五是配套措施到位。为建立健全对城乡低保对象的长效帮扶机制,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我市加快构建了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相配套,以优惠政策为支撑,形成责任明确、社会参与、运转协调、资金落实、管理规范、网络健全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20xx年开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对象的子女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优惠政策,对其接受高中段教育减免学杂费。建立健全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因病影响基本生活的给予必要的医疗救助(按医药

费总额的20%-40%给予救助)。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低保户中的非常补对象,原则上一年累计救助金额控制在6000元以内;城市低保户中的常补对象,原则上一年累计救助金额控制在10000元以内。对确属特别困难的人员,还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同时还建立和完善了多层次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对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实施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廉租住房制度。

同时,从20xx年8月开始,对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发放肉价补贴每人每月15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5元,截止今年3月底,共发放补贴资金2214万元;由于受雪灾影响,对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临时补贴每人每月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10元,三个月共发放1325万元;由于油价、液化气涨价,对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又发放燃气补贴,每人每月5元,四个月共发放234万元。

(二)立足发展,坚持“五化”,做到阳光低保。

各级民政部门发扬“孺子牛”精神,坚持“五化”,实行阳光操作。

一是低保工作制度化。为了使城乡低保工作正常有序,市政府先后制定和出台了《上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关于对城市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户实行若干优惠政策的办法》《上饶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文件,从而使我市的低保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同时还建立健全了家庭备案制度、来信来访制度、明查暗访制度、责

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了三级调查、三榜公布,三级集体评议审批的制度,规范了低保监督员制度,统一了档案管理的内容和形式,做到县级有档案室,街道、社区有档案柜,“一户一档”。

二是低保工作程序化。为了认真执行低保政策,县、乡、村(居)将城乡低保政策在公示栏、宣传栏上向社会公布,做到阳光下运作。为了便于操作,我们还制作了办理低保流程图。在具体操作中坚持“严把五关”、“六个不批”、“三公开”“三公布”。 “严把五关”是严把申请入口关、严把入口调查关、严把收入评定关、严把监督关、严把会议审批关;“六个不批”是不符合条件的不批;手续不齐全的不批,收入核查不清的不批,群众有异议的不批,责任不明的不批,不按程序申报的不批。“三公开”和“三公布”是实行低保对象、低保标准、补差金额公开和坚持申请名单、审核名单、审批名单的公布。20xx年通过开展以政策落实为主要内容的全市农村低保工作“回头看”活动,纠正了一系列不规范的行为,维护了农村广大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低保工作社会化。首先是实行低保资金发放社会化。全市城乡低保“常补对象”全部进入银行或邮局发放,“非常补对象”则通过街道居委会发放;德兴市、婺源县、广丰县、上饶县、横峰县、信州区的低保资金全部通过银行发放。对行动不便的低保对象,村(居)委会还派人把钱(物)送到低保户家中。同时低保审批社会化。村(居)委员在审核低保对象时,主动邀请村(居)民代表、监督员、老党员等参加评议委员会,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

四是低保管理网络信息化。自20xx年以来,我市加快低保网络化建设步伐,市、县共投入低保信息化建设资金400余万元,建立了社会救助网和社会救助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在上饶开通了“网络低保”,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的“网上办公”。转变以往手工操作的工作方式,初步达到了准确、快捷、高效的管理模式,做到了表、册、档案、台帐、微机相符,实现了省、市、县、乡镇、居委会五级联网。

五是低保检查经常化。低保资金是低保对象的救命钱,管好用好低保资金是相关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我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各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都设立了低保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严格拨付程序,做到了按月足额发放。各级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每年均组织联合工作组对低保资金的使用管理起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了手续齐全、帐目清楚,杜绝了各种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在城乡低保工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有的地方低保配套资金列而不支或列而少支的现象仍然存在;低保工作人员不够,工作经费匮乏;城乡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核定不够准确;由于基层干部素质参差不齐,个别地方还不同程度存有“关系保、人情保”现象。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策,切实予以解决。 一是加强领导,继续把城乡低保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使真正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城乡低保;二是加大投入,确保城乡低保配套资金足额到

位,进一步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并按规定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三是从源头抓起,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四是严格操作程序,对城乡低保对象申请、审查、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不打折扣、不违章办事。加强对申请低保家庭的收入、财产核实工作,坚持差多少补多少。民政部门在审批低保对象时,对情况不清或有疑义的,要重新调查核实。五是强化群众的监督和参与的意识,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坚持和完善“三榜公布”、“三级评审评议”制度,向社会公开低保政策、举报箱、投诉电话等。六要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于违反《条例》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真正把这项好事做好、实事办实,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

 

第二篇:港口镇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港口镇20xx年度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20xx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镇党组和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开展,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我镇20xx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落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

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我镇、各村居委员会按照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经调查,我镇共有农村贫困对象412户、768人。这部分贫困对象今年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我镇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同时,要认真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乡(镇)政府审核后,务必于6月x日前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县民政局审批,确保我镇今年x月份之前能顺利发放低保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我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资金管理上要高度重视,一定要落实制度,堵塞漏洞,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绝不允许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和虚报冒领等任何问题。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要完善资金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的问题。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乡(镇)政府审核,镇民政局审批、村(居)委员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冒领和扣押农村低保金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明确规范了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我镇要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农村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我镇建立完整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

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城乡低保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20xx年城乡低保工作在20xx年工作基础上,在以村居委会为中心和我镇民政所的支持下有序推进,城乡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四化建设”。20xx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镇城乡低保保障总对象768人,农村长保对象8人,发放城乡低保保障金660120元。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20xx年我镇三级对原享受城乡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5户5人给予退出低保保障,换成更困难的老百性。对核查中发现保障金过低确实无法保障家庭基本生活的20户20人给予了提高保障标准,对生活好转但又很贫困的18户18人给予了降低保障标准。使我镇城乡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20xx年我镇对享受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6户6人给予了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2万元。

(四)20xx年我镇以省委的要求对城乡低保进行整改,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我镇抽调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增申请享受城乡低保50人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前调查、走访(共计:52户,80人),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所有的412户,768人城乡低保人员名单在各村委会公开栏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了我镇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20xx年我镇对城乡低保档案的管理,对新增及停发和续保人员的档案建立做到了及时、准确,逐步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使查阅更加方便简捷。

(六)20xx年我镇对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因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6户6人给予了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5400元。

(七)20xx年我镇完成了城乡低保微机信息的复查、发放、汇总、上传工作,按月按质按量上报了城乡低保信息数据。

(八)20xx年为使新增农村低保名额审批做到程序合法,步骤到位,我镇对八个村委会上报的低保材料进行逐一认真仔细审批,对审批不合格人员材料全部返还所属村委会,要求重新调查审核上报。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各类数据报表上报工作做到上报数据真实、准

确、按时、按质、按量。

(九)20xx年我镇完成接待农村低保方面来访120多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行政策讲解,对十人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书面答复,对园竹村2人,港口村6人所提议案、建议、意见给予书面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予了致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低保名额有限,矛盾突出,压力较大。虽然去年我镇进行了动态管理,纳入了一部份城乡困难家庭,但要求享受城乡低保家庭较为突出,目前收到申请412户768人,工作难以开展,社会压力较大。

(二)社镇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设立关于城乡低保的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在申请低保过程中瞒报收入情况,部分隐形收入上报不如实。导致社镇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调查了解时难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标家庭人员被纳入低保。

(三)、由于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大,导致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对农村低保政策“吃不透”,时有群众因不了解低保政策上访的情况发生。

(四)农村的宗亲氏族关系特点更为明显,农村干部的工作素质与城镇居委会干部工作素质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低保资格的鉴别审核更为复杂,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难度大。部分该享受的农村低保家庭人员未纳入到低保管理体系当中,而不该享受低保人员被纳入低保对象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农村居民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获得的货币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它包括了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项。由于收入多元化,农产品乡场价格不稳定,加上家庭养殖自养自给部分,临时工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等原因,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有的农民瞒报收入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也末明确村民必须履行如实告知其收入的义务,也没有赋予民政部门对村民收入的调查权,另外农民大部分外出务工,大部分没有通过职业介绍所或村委会登记,客观上造成故意隐瞒收入的可能。因此,是否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纳入低保范围增加了难度。

(六)、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与经费严重不适应工作需要。就目前来看,困难居民多,工作难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即要接受申请、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每一个低保对象的有关备案材料、建档造册,还要做好审批及证件、资金的发放等,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核查,加强动态管理,而且每一次的低保对象核定和审批就需二、三个月,任务极为繁重。而乡镇、村居委会一级几乎没有低保工作专职人员,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直接影响到低保工作的质量。

港口镇民政所

20xx年x月x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