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报告

市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年 ×月×日在×××市第×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常委会报告20××年以来的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与支持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按照能动司法、和谐司法、规范司法、廉洁司法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民事审判职能,为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至20xx年11月,全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5835件,年均增幅为18.57%;调解撤诉率为74.12%,年均上升1.85个百分点;案件发回、改判率为0.3%,年均降幅为20%。20xx年人均结案170件,20xx年突破210件,今年1—11月,民事案件收案5744件,人均结案240件,预计年底时收案6300件,人均结案260件,均为历年之最。民事审判质效主要指标一直居于全市基层法院前列。××法庭被确定为首批“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被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调 1

解工作先进庭”;1人立二等功,3人立三等功,4人获得省级、5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能动司法,着力增强民事审判服务大局的功能

三年来,市人民法院把能动司法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根本要求,充分突出司法的服务性、主动性、高效性,积极为地方工作大局服务,积极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了市委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同。

面对经济发展提速、各类矛盾凸显、司法需求猛增的新形势,市人民法院正确认识和把握大局,主动开展调查研究,正确研判形势变化;主动调整工作方向,及时锁定服务重点;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拓展服务空间;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水平。一是自觉服务中心工作。紧贴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重大战略部署,全面履行审判职责,积极推进我市的港口开发、滩涂利用、园区建设,如在滩涂利用管理体制改革中,我们加大司法协调力度,成功协助政府管理部门收回了部分滩涂;围绕城市、交通和重大项目建设,依法支持拆迁、拆违和安臵补偿等工作,公平合理地解决涉法问题。二是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坚决打破司法被动滞后、简单中立的局限,变事后调节社会关系为主动提供事前服务。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活动,深入乡镇、农村、企业和村居,全面掌握社情民意,主动回应社会对司法的需求。实施人民法院联系企 2

业活动,把服务企业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的切入点,共入企送法69次;针对金融危机下劳动争议大幅上升的情况,向50家重点企业发出依法用工的公开信,为企业减少劳动争议提供了法律指导。依法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增强企业发展的后劲。如盖天力公司在资产重组中与大量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我们努力构架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促成大部分员工与企业协商解决了纠纷。三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按照“稳定压倒一切”的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对待各类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把握判案的时机与方式,尽最大可能控制事态,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妥善审结了近百起出国劳务纠纷和百盛广场200多商铺租户集体退租案等一系列影响重大的案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关注公众对裁判结果的评价,提前考量裁判的妥当性,确保裁判结果有利于稳定、有利于发展,坚决避免个案裁判成为新的纠纷起因。密切关注案件审理中折射的普遍性问题,主动提出司法建议7次、通报司法信息31篇(条),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如今年6月,我们向市政府通报了劳动争议猛增的情况,分管市长高度重视、专题协调,形成了各相关部门共同防范和解决劳动争议的合力。

(二)坚持和谐司法,倾力显现民事审判化解矛盾的成效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市人民法院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职能定位,以提高效率、强化调解、惠及群众为工作着力点,用和谐理念、和谐标准、和谐方式 3

统揽民事审判工作,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

一是提高审判效率,及时化解纠纷。整合司法资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窗口和速裁中心的作用,注重立案、调解、速裁等环节的协同,快速处理矛盾纠纷。自今年3月以来,人民调解窗口、速裁中心共办结案件922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的920件,调解、撤诉率为99.8%,案件平均耗时仅1天。建立健全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缩短案件周转时间,增强法庭服务群众和基层的能力。三年间,法庭共办结案件7328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5%以上。积极推出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审判形式,落实巡回审判、假日办案制度,共巡回审判326次、假日办案91次、为困难群众上门开庭73次。注重判决与执行的衔接,确保判决结果“能执、好执”,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确保胜诉群众充分、及早实现权利。三年间共执结民事案件6732件,执结率为98.5%。二是加强诉讼调解,完善多元调解。坚持“调解优先”,牢固树立调解是“高质量审判”、“高效益审判”、“高艺术司法”的观念。落实“全程、全员、全面”的调解工作要求,积极倡行“三次调解”的工作方式,将诉前调解、庭审调解和判前调解贯穿审判的全过程;既重视全案调解,又重视部分调解,做到判中有调,以调定判,最大限度地实现“调多判少”、“案结事了”。三年来,民事案件调撤率逐年提升,20xx年1—11月达到了75.1%。着力构建多元化调解格局,联合市总工会调解劳动争议案件,会同交警调解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邀请妇联同志调解婚姻家庭案件,提高了调 4

解成效。切实履行指导人民调解职责,理顺诉调对接管理协调机制,使法院和人民调解机构的组织对接、业务对接、工作对接更加紧密。三年来共培训人民调解员351人(次),召开例会47次,上门指导调解86次,有效提升了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的能力。三是推行惠民司法,促进诉讼和谐。努力营造群众得实惠、诉讼更和谐的司法环境。扩大诉讼费减、缓、免的范围,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从今年开始,不再预收劳动争议案件、亟待救助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和抚育、赡养、扶养案件的诉讼费。利用多种司法手段,有效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适当加重过错方的民事责任,保护权利人的情感利益,创造有利于当事人和解的基础。努力追求实质正义,保护弱势一方的利益,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民,按照城镇居民标准确定死亡、残疾赔偿金,减少“同命不同价”现象;通过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强化优势一方的举证义务,坚决防止法庭成为当事人博弈诉讼技巧的场所;在规则许可范围内更多关注弱势一方的基本权利,赋予裁判结果更多的正当性。

(三)坚持规范司法,大力完善民事审判有序运行的机制

三年来,市人民法院立足审判权力分散、自由裁量不易监管、法官职业风险无时不在的现实状况,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和细化工作举措,加快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全力维护和促进司法的公正、优质与高效,努力提升司法的公信力。三年来,民事案件审判质量一直位居南通市前列, 20xx年1 5

—11月,民事案件发回、改判率下探至0.23%,较20xx年的0.43%,下降了46.5%,投诉、信访率也出现了大幅下降。

一是合理配设职权,规范权力运行。强化院、庭长的管理责任,规定判决书由庭长、分管院长统一签发,重大案件由院、庭长全程跟踪指导,以此实现院、庭长对案件的有效监督。严格执行随机分案制度,非因回避等特殊事由,不得更换承办法官,任何法官均不得主动要求承办特定案件,法官遭到投诉的,不得继续主审案件,减少人情、关系、金钱对案件审理的干扰。认真实施定案规则,所有争议案件,必须经集体讨论后方可判决;疑难复杂案件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不遵守定案规则的人,以违反审判纪律追究责任,并启动廉政调查程序。二是统一裁判尺度,约束裁量行为。实施案件集中审理制度,规定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统一由民一庭审理,相同类型的案件集中至同一审判组织审理,便于法官按相同标准裁判案件。限制法官的裁量权,明确民事责任的判断标准,防止法官任意加重或减轻当事人的责任;尽最大可能统一各类裁判事项,如依照责任大小、伤残等级,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裁量幅度,从而基本实现了同案同判,也方便了当事人监督法官公正办案。加强民事审判指导工作,建立由分管领导、庭长和审判骨干组成的民事审判工作指导组,定期研究、部署民事审判工作,讨论、决定重大复杂民事案件,协调、统一裁判立场,用集体智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提高了民事审判工作质量。三是推进审判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落实人民陪 6

审制度,完善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履职和保障机制,把民事审判真正臵于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和监督下。20xx年1-11月,人民陪审率达到了94.79%,连续两年位居南通市第一,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公开和司法民主。依法公开审理案件,保障当事人亲属、群众旁听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检察人员和司法监督员评议案件,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扩大审判公开的范围,将内部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对外公示,让当事人和群众从司法态度、作风、礼仪、纪律等各个方面监督法官,促使法官始终保持最佳工作状态和形象。

(四)坚持廉洁司法,全力恪守民事审判公平正义的底线

市人民法院一向高度重视民事审判队伍建设。20xx年至今,共培训民事审判人员79人(次),从其他司法机关引进审判骨干3人,招录法学专业高校毕业生18人,其中硕士6人,充实和加强到民事审判队伍的有9人。目前民事审判人员中具有硕士学历的8人、本科学历的31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10人,为实现审判的公平正义提供了必要的人才支撑。与此同时,市人民法院以政治坚定、公正廉洁、能力出众、人民满意为队伍建设目标,不断增强法官公正廉洁司法的自觉性和抵御职业风险的警惕性,不断强化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队伍建设理念和措施,促进了民事法官综合素质和民事审判业绩的全面提升。

一是开展“三项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狠抓纪律整顿教育,组织全院干警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 7

改方案,作出廉政承诺;组织干警家属共同接受廉政教育、共同监督管好干警。狠抓“算好廉政帐”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设廉政党课,收看警示教育片,邀请纪委领导作廉政辅导,引导干警真正学会算清政治帐、经济帐、名誉帐、亲情帐。狠抓法治理念教育,让干警认识司法国情和司法属性,正确解答司法“权从何来、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重大课题,谨记司法的人民性,深知使命与责任,真正做到法律在心中、公平正义在心中,维护好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声誉。二是健全廉政制度,增强防范能力。建立廉政评估制度,构建动态、常态的廉洁司法评价体系,通过发放、回收和审核廉政信息登记表,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及时掌握干警的执纪守法情况;加强对干警道德操守的观察,设立廉政档案完整记载干警的廉政表现,作为使用干警的重要依据。建立风险隔离制度,严禁私下接触当事人、代理人、请托人,建立违规法律服务人员名单,切断法官和违规法律服务人员的利益关联与不当交往。建立全员轮岗制度,定期调整院领导的业务分工,定期对中层干部和法官进行轮岗,防止院、庭长和法官长期掌控同种审判权。三是严格问责制度,确保监管到位。大力倡行齐抓共管的监督机制,既把廉政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又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主动性和调动中层干部的积极性,形成高度一致的思想认识、行动立场,共同带好队伍。严格执行“五条禁令”,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公开曝光和纠正各种问题,整治违规失范行为。推出“廉政下岗”措施,盯紧热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对口碑不佳的干警, 8

进行廉政谈话并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从事审判工作。强化“廉政担保”责任,对发生违纪事件的部门及领导,取消参评奖项的资格,暂停职务和职级的晋升,给予经济上的制裁。

三、存在问题和主要困难

市人民法院在过去三年为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促进和谐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民事审判工作还存在一些不令人满意的地方,在发展的进程中还有不少需要克服的困难。

问题主要表现为:少数干警办案的社会效果欠佳,服务大局的成效不显著,能动司法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干警不能深入了解群众疾苦,工作效率不高、作风不实,司法为民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干警没有确立“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调解成功率低,没有做到“案结事了”,调解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干警审判水平不高,难于处理疑难复杂案件,主动提升司法能力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极少数干警执行纪律和制度不够自觉、不够充分,规范廉洁司法的意识不强。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这些干警不注重理论学习,思想政治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这些干警没有真正认识法官职业的特殊性,缺乏使命感和职业尊荣感;这些干警对司法国情认识不全面,没有真正了解社会主义司法的本质属性,不能完全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极个别干警坚持原则还不够彻底,错误地认为接受吃请仅是小节问题,是一种普遍的社会风气,没有做到慎始慎初; 9

法院在执行制度方面确实存在一定的缺位现象,掌握信息不全面、发现问题不及时。

长期以来,市人民法院的工作得到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很多的支持与帮助,但由于种种原因,法院仍有一些困难暂时难于解决,譬如:人案矛盾在短期内比较突出,许多法官经常超负荷加班工作,法官的心理压力与日俱增,健康状况令人担忧,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法官业务水平和案件审判质量的提高;法院文化建设以及许多工作举措的落实,需要相应的资金保障,但由于受诉讼费下调的影响,法院可用财力较为有限;根据上级要求,人民调解窗口应当由相关部门派员进驻,但目前为止,只有法院工作人员在维持人民调解窗口的正常运作。这些困难,法院将主要依靠自身力量逐步加以克服,当然也非常希望得到更多的支持。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确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紧紧锁定“打造最强队伍、创造最佳业绩、营造最优品牌、赢取最大满意”的工作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全力突出队伍建设的首要地位。充分认识法院队伍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加强对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让法官具有先进的理念、高尚的精神、开放的胸怀、开阔的视野。 10

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不断完善具有法院特色的反腐倡廉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快引进和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解决人案矛盾,提高法院的审判水平。

二要不断增强能动司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善于把握大局,主动融入大局,找准主动服务和依法审判的结合点,认真探索能动司法的新思路、新举措。正确处理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当事人具体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辩证关系,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最大限度地体现司法的能动性,实现司法效果的最优化。增强司法为民的自觉性,认真落实便民、惠民司法措施,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

三要坚决确保审判质效保持领先。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完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监督、法官审判业绩考评等制度,加大考核力度,促进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升。继续强化院、庭长对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集体定案机制、错案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审判质效始终位居前列。

四要着力构建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提高对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调解作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抓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室和速裁中心的作用,加大调解力度,改善调解成效。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健全诉调对接管理考评体系,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扩大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的范围,推动调解工作向社会化、多元化方向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民事审判工作使命光荣、 11

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会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坚持司法的人民性、能动性,凝心聚力,无私奉献,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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