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自评小结

凤阳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自评小结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 产 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树立育人为本,做人民满意教师的理念,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关爱学生,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为人师表,淡泊名利,诚实守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严于律己,廉洁从教;崇尚科学精神,掌握先进教育教学方法,使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和手段,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及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二O一五三月六日

 

第二篇:新化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方案

附件1:

新化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方案

一、考核内容与标准

(一)遵纪守法(15分)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 产 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总体要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遵守学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崇尚科学,不信邪教,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模范表现:1、践行科学发展观,成绩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2、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3、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见义勇为,事迹突出。

违背师德表现:1、参加邪教组织或其它迷信活动。2、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3、参与集体或其它违法违规上访。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政令的行为。

(二)爱岗敬业 (15分)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敷衍塞责。

总体要求: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事业心,爱校如家,讲奉献、比贡献、公而忘私,淡泊明志、辛勤工作,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职责,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传播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服从领导,服从上级安排。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增强创新意识,争做“研究型”、“学者型”教师。

模范表现:1、全年满勤,无事假、病假,无迟到、早退。2、坚持认真备课、上课,仔细批改作业,批语具有针对性、指导性、鼓励性、艺术性,无间断、无疏漏。3、热心辅导学生。4、学生评教满意率高。

违背师德表现:1、上课之前不备课,课堂效果差,或授课出现知识错误、政治思想错误。2、不批改作业,不辅导学生,或批改不认真,存在明显错误(错批错改、漏批漏改,一字批语,讽刺、挖苦等侮辱性批语)。3、擅离工作岗位,擅自停课、缺课、调课,迟到、早退。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聊天、玩游戏、干私活,搞与工作无关的活动。4、

拒不服从上级调动安排。5、上课期间接、打电话或手机。6、出错试题、泄露试题、擅改学生成绩。

(三)关爱学生(20分)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总体要求: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教学,创造平等、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学生人格,耐心细致教育后进生,无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无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停课、强迫或变相强迫转学、退学等现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模范表现:1、关爱学生,有资助特困生、关怀、转化学困生的突出事迹。2、耐心做好劝学、家访,控辍保学成效突出,初中全班学生学年巩固率达到100%,小学全班合格率及升级率达100%。3、在关爱学生、以德育人、优化管理等方面创造成功的经验做法,得到广泛认可,并在推广中收到明显效果。

违背师德表现:1、对待学生冷酷、粗暴,体罚、辱骂、殴打学生,侮辱学生人格。2、歧视、排斥学困生,对辍学

学生不家访,不劝学。3、散布有害于学生成长的消极落后言论和不健康思想。4、对学生放松管理,由此引发事故。

(四)教书育人(15分)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总体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本,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促进学生品德和人格的健康发展。坚持正面教育,把德育渗透在学科教学活动中,无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团结的行为,无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和易引起思想混乱的言行。多元化评价激励学生,关心每位学生全面成长,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公布学生考试名次的现象。培育学生的主动精神,开拓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模范表现:1、寓教育于教学之中,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以自身的道德行为和人格魅力,言传身教,引导学生寻找自己生命的意义,实现人生应有的价值追求,塑造自身完美的人格,教育效果良好,声望高。2、对学生严格要求,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培养学生的上进心,事迹典型。

违背师德表现:1、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和训练,将教师应做的大量工作转嫁给学生,严重增加学生负担,导

致大部分学生厌学。 2、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公布学生考试名次。3、对工作不负责,马虎应付,管理学生简单、粗暴,教育学生不讲究方法,引起大部分学生及家长强烈不满。

(五)为人师表(20分)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总体要求:修身正己,淡泊名利,以身作则,注重身教,为学生做表率。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做孝敬长辈、关爱小孩、团结友善、包容善良、和睦邻里的和谐家庭表率。在家做个好儿女、好父母、好兄弟(姊妹、妯娌),在校做个好老师、好同事,在社区做个好公民。尊重同志,善待他人。谦虚谨慎,善于学习他人的优点。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团结,维护学校利益,珍惜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全面、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配合、支持和理解。尊重学生现象。注意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无利用学生家长关系谋私利、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接受贵重赠品等不良现象。无向学生推销商品、强制或

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乱收学生费用等现象。无违规补课、强制学生家教现象,无损害本职工作的兼课现象。以身作则,注重身教,以高尚的人格塑人格,以优良的品德育品德。

模范表现:1、带头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有具体事迹,受到有关部门表扬。2、树立家庭美德,在教育子女、孝敬老人方面事迹感人,影响突出。 3、有主动帮助同事、协助领导做好工作的典型事例或关心、维护集体的具体行为,在师生中受到广泛赞誉。4、主动做好家长工作及家庭教育工作,有具体事例,群众满意率高。5、自觉抵制以教谋私不良倾向,教风清正廉洁。

违背师德表现:1、参与迷信、赌博活动及政府明令禁止的其他活动。2、因不良行为在学校内或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3、衣着不得体,行为言语不文明,严重影响教师形象。4、歧视、冷落、不赡养老人,殴打、辱骂、恐吓孩子,忽视、冷淡孩子的教育问题。5、有与和谐家庭建设标准相悖、影响恶劣的行为。6、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挑拨离间,引发争执、冲突。7、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

8、训斥、指责学生家长或与家长吵架。9、对学生家长态度冷漠,对家长提出的意见置之不理,拒不改正工作中的错误做法,引起学生家长及群众不满。10、长期不家访或极少家访,对特殊的人或事不做针对性家访,不与家长沟通。11、课上不认真教学,把课上应教会的知识留到课外,强制所教

学生搞有偿家教。12、乱收费、乱征订、乱办补习班,向学生摊派报刊、商品。1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强迫和诱导学生为自己干私活、送红包等。

(六)终身学习(15分)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总体要求: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发扬优良学风。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自觉参加继续教育,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勤于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和教育科研,提升理论修养。

模范表现:1、热爱学习,善于钻研,掌握了科学的教学方法,形成了独创性的教学模式,能使学生主动地、快乐地、创造性地学习,所教学科实现了轻负担、高质量。2、潜心教育科研,其研究成果受到上级学术权威部门肯定,或者在正式学术报刊发表学术论文。3、在传、帮、带方面成绩突出。

违背师德表现:1、不学习,不研究,不思进取,教学水平低下,教学质量长期没有提高。2、坚持落后的教育观

点,使用不科学的教学方法,经教育、帮扶仍不能转变观念,改进教学方法。

二、考核原则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民主性原则,充分听取学生、教师、家长、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意见。二是公正性原则,坚持公开公正,不偏听偏信,不弄虚作假。三是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促进教师成长。

三、考核办法

1、每年度考核一次。分学期进行阶段测评,每年十二月中旬进行年终总评,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之前完成。

2、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制,采取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校级考评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90分-100分为优秀,70分-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各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细化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等,进一步增强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管得分多少,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1、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有关禁止性规定的。

3、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

5、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色情、赌博和邪教活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6、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7、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8、品行不良,讽刺、挖苦、侮辱、猥亵学生,影响恶劣的。

9、有吸毒、参与地下“六合彩”、聚众上访、打架斗殴、罢课罢会等问题,严重影响教育形象的。

10、组织和强制学生有偿家教、违规补课,屡教不改,严重影响教育形象的。

11、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

12、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四、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职务晋升及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与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综合运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未达到优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申评各类先进,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只能确定为合格以下等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