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公路综合整治活动考核细则(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附件2:

周村区公路综合整治活动考核细则(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满分500分

周村区国省道等干线公路综合整治活动

考核细则(公路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

                                                                                                       满分500分

 

第二篇:东园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细则

东园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细则

按照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关于集中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大工程”的实施方案》和《东园镇集中组织开展“三大工程”考核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组织领导(2分)

1、领导机构(0.5分):成立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会议,有方案,有部署,任务具体,目标明确。实施领导分工负责制,镇领导包村,镇村干部包队包户的包保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以上内容以文件、表册为准,差一项扣0.1分。

2、信息沟通(0.5分):及时上报信息,有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每周至少上报一篇简报,及时反映整治情况,差一项扣0.1分。

3、督察通报(1分):镇政府督察组将对“三大工程”每周至少督察一次,以督察通报为准。各村对督查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整改时限等要有记录。

二、宣传发动(2分)

1、利用广播、横幅、宣传标语、黑板报、致农民群众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得1分,差一项扣0.1分。

2、广泛动员,广大干部、教职员工及群众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性高得1分。

1

三、环境整治(50分)

1、拆违拆废(15分)

(1)彻底拆除集镇、村庄(沟、渠道两侧)的违章建(构)筑物,分值6分。发现一处扣0.6分,扣完为止。

(2)按照乡村道路及村庄巷道规划和规范畅通的要求,对直接影响出行畅通、安全及有碍观瞻的乱搭乱建彻底拆除,分值6分。发现一处扣0.6分,扣完为止。

(3)彻底拆除辖区内废弃的坍塌房屋、残墙断壁、牛羊圈棚,分值3分。发现一处扣0.3分,扣完为止。

2、清障治脏(20分)

(1)彻底清除因拆除产生的垃圾,分值3分。发现一处清理不彻底扣0.3分,扣完为止。

(2)主要县、镇、村道路两侧干净整洁,无禽畜粪便等堆放物,分值4分,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3)全面彻底清理村庄、道路及房前屋后的生产生活垃圾(包括彻底清理辖区内坑塘、沟渠及两侧的垃圾杂物),分值5分。发现一处未清理扣0.2分,扣完为止。

(4)彻底清理辖区内道路两侧及村庄巷道的乱堆、乱放,柴草秸秆、棍棒杂物,要求在村级以上道路两侧不得堆放,庄点内要求分户集中有序堆放,不得越出墙面侵占巷道等公共空间。分值4分,发现一处乱堆乱放扣0.4分,扣完为止。

2

(五)场面、养殖园区、房顶及墙根的柴草秸秆、棍棒杂物等要彻底清理,客观条件不能清理的要堆放有序,分值4分。发现一处乱堆乱放扣0.4分,扣完为止。

3、改丑治乱(10分)

(1)辖区内主干道两侧有碍观瞻的构筑物整治彻底(主干道两侧拆除果园实体围墙透绿),分值2分。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2)庄点内巷道路面要畅通、平整、洁净,分值2分。发现一处不畅通、不平整或不洁净扣0.2分,扣完为止。

(3)集镇、巷道及主干道两侧墙面整洁美观,分值3分。新整治过的墙面不得乱刷标语、乱涂乱画,发现一处扣0.1分。凡以墙遮丑,墙体以内环境不整治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4)庄点内明显处房檐、墙檐规整、美观,分值1分。发现一处不规整或不美观扣0.1分,扣完为止。

(5)同一区域内垃圾池要规范、整洁,分值1分。发现一处垃圾外泄或垃圾池墙体残破扣0.1分,扣完为止。

(6)村驻地及沿路沿线广告、牌匾规范美观,分值1分。发现一处不规范的扣0.1分,扣完为止。

4、整治净化(5分)

(1)对被拆除的建筑场地进行整治,分值1分。发现一处未整治扣0.2分,扣完为止。

3

(2)集镇、村庄周边环境整洁,巷道两侧门面整齐、出行通畅,分值1分。发现一处巷道两侧门面不整齐、出行不畅通的扣0.1分,扣完为止。

(3)村庄内家禽家畜归圈饲养,柴草、秸秆相对集中,码放整齐,庭院内物料放臵有序、干净整洁,分值1分。发现一处未清理扣0.1分。扣完为止。

(4)村驻地、学校、加油站、各企业单位等公共聚集场所环境整洁,无积存垃圾,公厕清洁卫生,分值1分。发现一处公共聚集场所环境不整洁扣0.1分,扣完为止。

(5)农村集市、村驻地周边交通畅通,街面无占道经营、乱停乱放,分值1分。发现一处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行为的扣0.1分,扣完为止。

四、造林绿化(20分)

1、对辖区内省道、县道、乡村道路两侧行道树缺株断带情况进行补植,且林相整齐的,得1分;部分补植的,扣0.5分;没有补植的,扣1分。

2、完成村驻所在地的绿化,且绿化美化效果较好,能对本村的村庄绿化起到示范作用的,得2分;完成绿化,但绿化效果一般的,得1分;没有绿化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3、对主要道路沿线的庄点进行村庄绿化(包括防护林、经济林)的,得3分;对村庄进行了部分绿化,有断带情况 4

的,发现一处,扣0.5分;没有进行绿化的不得分。

4、对辖区内省道、县道、乡村道路两侧进行造林绿化,道路两侧各栽植林带一行以上,且林相整齐(无缺株断带)的,得4分;只栽植一侧树木的,发现一处,扣0.5分;没有进行主要道路两侧绿化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5、完成辖区内养殖园区绿化任务的,得1分;部分完成的,扣0.5分;没有完成的,扣1分。

6、对辖区内当年新增造林绿化面积达20亩(以村为单位,乔木按每110株折合一亩计算,经济林、灌木林按完成的实际面积计算),得2分,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

7、对辖区内主要地段(包括各级道路两侧、村镇、养殖园区)的林木进行涂红刷白、抚育修枝,得2分;只进行涂红刷白或只抚育修枝的,扣0.2分;涂红刷白、抚育修枝都未进行的,发现一处,扣0.3分,扣完为止。

8、对苗木加强管护、及时灌水,所植树木无人、畜破坏现象的,得2分;有人、畜破坏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9、辖区所栽树木的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得3分;成活率在80%—84%的,得2.5分;成活率在70%——79%的,得2分;成活率在50%—69%的,得1分;成活率在50%以下的,不得分。(注:白蜡、刺槐、枣树三个树种,虽然没有发芽,但树体没有抽干的,即视为成活。)

5

五、环境整治覆盖面(3分)

拆、清、整、栽等覆盖面达到100%得3分,每少10个百分点扣0.3分。

六、整体效果(8分)

路平道直,田方林密;沟通渠畅,水洁墙净;庄点巷道,绿树环绕;房前屋后,栽花种草;人畜分离,庭院井然;柴草杂物,堆码有序;村容整洁,和谐文明。根据各考核组考核结果和镇督察组及镇“三大工程”的领导机构综合评定打分。

七、长效机制(5分)

1、各村有适合当地条件的保洁队伍,有具体的人员负责具体的区域,得1分。

2、有经费保障,分值1分;经费分群众自筹和政府补贴,明确一项得0.5分。

3、各村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分值1分。

4、与所辖单位、村签订责任书,得1分;

5、垃圾实现统一收集、集中清运和填埋处理,得1分;

八、满意度测评(10分)

随机抽查当地居民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的满意度。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满意度达到90%以上得10分,满意度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除0.1分,直至扣完为止。

6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