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心得体会

《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心得体会

20xx年3月31日下午,我校全体教师在校领导的组织下,认真学习了《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向治理活动的通知》。在认真学习了通知后我深有体会:

我认为教师有偿家教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教师想用课余时间为学生补课,真正想提高学生的成绩,顺便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二是:以家教作为自己的第二职业,赚取外快。但不论是出去怎样的动机,我认为,长此以往教师有偿家教对学生,甚至对家庭,对社会都会产生不良影响。下面我将就以上两种情况谈谈教师有偿家教的不良影响:

一、为提高学生成绩

苏霍姆林斯基说:想克服负担过重的现象,就得使学生有自由支配的时间,只有让学生不把全部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而留下许多自由支配的时间,他才能够顺利的学习。如果学生的时间被日常学校的功课塞得越满,那么他自由思考的时间就越少。再加上额外的繁重的补课,那么他负担过重,学业落后的可能性就越大。照此来说,可能教师出去好的动机为学生家教,但结果可能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不仅浪费了学生的

时间,还浪费了家长的金钱,最严重的是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对以后的学习产生不良后果。

二、为赚取外快

禁止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习,我举双手赞成。不仅是对学生,就是对自己来说,也意义非凡。教师,作为人类文明的传播者,担负培育下一代的艰巨任务。“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在当前形势下,作为在职教师更要从自身做起,做到“廉洁从教”,无论面对怎样迷离的尘世,都应始终坚持一面廉洁的大旗,遵守职业道德,坚守高尚情操。相信,随着我们不懈的努力会换来教育之路的一片晴空万里。

 

第二篇: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办法

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办法

近几年来,由于受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以及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少数教师不注重师德修养,把教书育人商品化,利用职业之便搞有偿家教,严重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异化了师生关系,损害了教师形象,给教育事业带来了不良影响,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性、焦点性问题。

为进一步强化教师师德修养,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树立良好的教师师德形象和学校社会公众形象,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师德建设培训

1.继续开展以“爱的教育”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重点是认真学习四川抗震救灾英雄教师的典型事迹。通过学习抗震救灾英雄教师和身边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无私奉献精神,增强教书育人的本领。

2.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学习教育。组织教职工学习当代社会、经济、心理、科技发展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先进教育思想和科学育人理念。进一步学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为重点的教育法律法规,充实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能力。

3.学习掌握新课程改革理论和教育教学技能。面对新课程即将在我市全面实施的新形势,根据新课程需要上好每堂课是每一位老师都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要认真学习新课程改革的先进理念,学习全国各地优秀教师的新课程改革的先进教育理念、教育经验和教学方法,学习身边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

二、师德承诺

继续开展师德承诺活动,让全体教师远离有偿家教,以真心投身事业,以爱心经营事业,以忠心奉献事业,互相监督,及时提醒,共同提高,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并以此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践行者,为全面推进建湖教育科学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禁止家教范围

1、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个人不得收费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高班。

2、在职教师不得借补差之名向学生推销或强制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

3、对于学困生的补差,一律实行免费辅导。

4、未经学校批准同意,在职教师不得受聘社会培训机构兼课。

四、监督管理

学校领导小组首先要做好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让他们不但认识到有偿家教的危害,而且以身作则、身正为范,共同来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 通过学生、家长问卷调查、电话采访、短信互通、家访等方式了解是否有违规家教的教师。一旦确认,立即进行整改。

五、违规处罚

1、责令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

2、取得中级或高级职称的教师,由学校实行高职低聘。

3、年内在评优评先、考察任用、评聘职称中实行一票否决。

六、结果运用

1、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申报评选,已经取得此称号的,经教育仍不改正则予以取消。

2、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立即待岗,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处分。

3、凡因从事有偿家教而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当事人承担一切后果,并给予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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