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自评报告书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自评报告书

根据市安监站关于组织开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的通知,为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我XX有限公司根据通知精神,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了12年度安全生产评价小组,认真学习建设部颁布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CJ/77—2003)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深刻理解和 掌握安全生产评价的实质、内容和要求,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能力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自我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评主要依据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定的,是企业和职工在生产活动中共同遵守的安全行为的规范和准则。

根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我们制订了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保证体系,并按照工程规模、地域、施工工期等因素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到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分工细致、运行有效,并按照国家规定,对各工种配备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按需定期发放,以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使其整个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司为员工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对事故善后处理提前作好基础,对员工安心工作起到了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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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作用;同时,公司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来严格考核、督促、检查制度,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各级管理部门检查与企业自检相结合的三结合方针,在检查中严要求、高标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把安全工作和创文明工地一起来抓,以预防为主,坚持生产过程中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四全”动态跟踪管理,管生产的同时管安全,坚持“安全无事故”的管理目标,基本上做到了安全与质量的相互包涵和安全与生产的统一。

公司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以防范事故发生、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改进管理和技术措施。

二、 资质、机构和人员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要求,公司设置了适合企业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经过主管部门的培训考核;取得了《安全资格管理证书》;具备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在做好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的同时,对全体从业人员依据《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开展了三级教育和各项安全制度的学习,一方面把《建筑施工人员安全常识读本》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分别作方操作层和管理层的培训教育主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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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另一方面把重大安全事故案例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要点,使上岗工作人员明确本岗位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的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对施工队长,工长、班组长定期轮训,考核,以提高政策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业务知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新工人经过公司、施工队、班组的三级教育,经考核合格后统许签发安全教育合格证,并要求持证进入生产岗位,对必须进行培训的工种,依照劳动部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定期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上岗,基本上保证了培训工作的全面性、系统性和连续性。在每班作业前,有班前安全讲话,下班后有安全总结座谈会,总结经验教训。安全员跟班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对安全奖罚制度,一视同仁,严格执行。

为加强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管理,公司对材料供应单位的资质、人员以及信誉、生产能力等方面制定了明确的规定,建立了合格供方名录。配电箱、安全网、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采用省安全监督站的推荐产品。

三、企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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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现状

(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目标制定

施工企业应在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包括职工伤亡控制指标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目标制定时要充分考虑主管部门的目标、指标要求,同时还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务实、发展的原则,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年度目标、指标。

2、目标分解

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出台后,各级部门、各分公司、项目部要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将目标进行分解,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岗位,落实到人。各级部门、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在企业确定的目标和指标范围内,制定本部门、分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目标实现。

3、目标考核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定期对各级部门、各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要制定考核规定和考核办法,形成考核记录和考核结论。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要客观、公证,考核结果要与被考核人的职务工资、奖金挂钩,充分调动职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积极性。

(二)、安全生产投入

施工单位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必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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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建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台帐,对于购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设施的相关票据留存,以备待查。

(三)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验算结果,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 所有工程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脚手架工程;

5)施工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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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物料提升机;

7)外用电梯;

8)塔式起重机;

9)起重吊装工程;

10) 三宝、四口安全防护;

11) 拆除、爆破工程。

上述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还应当按照建设部和省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的施工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高温、严冬和阴雨天气中施工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要求

1)、在工程施工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

2)、针对工程不同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劳力组织、施工场地、周围环境及施工季节性的特点等,从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

3)、所有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充分考虑人、机、物、环境等因素,应全面、具体。

4)、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当由技术人员编制,符合专家论证要求的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经施工企业相关部门审核,由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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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

5)、经过审批的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修改。

6)当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修改时,应提出修改申请,并重新经有关人员审核审批后方可实施。

4、企业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对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编制及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及不定期地监督检查。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施工企业必须依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或者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培训管理

由企业培训部门结合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培训工作,培训可采取内部培训或外送培训等形式。

2、培训对象及时间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副经理和项目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

2)、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 学时;

3)、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企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岗位操作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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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 、施工企业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公司级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7)、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培训内容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2)、专业技术、业务知识教育培训;

3)、文化素质的教育培训;

4)、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培训教育;

5)、事故案例和警示教育等。

4、培训纪录

企业要做好培训教育记录,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及相关台帐。

(五)、安全生产检查

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好检查记录。每次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后,应进行定量分析和安全评价,通报检查结果。

检查中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应立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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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整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建设工程停工后又复工的,施工企业在复工前应采取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等重新进行检查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施工企业应在雨季、高温季节、冬季等季节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施工企业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应对本单位使用的分包队伍安全生产情况同时进行检查。

(六)、危险源辨识与安全生产预警

施工企业应根据本单位在建工程特点,在基础、结构、装饰装修等阶段施工前,对分部分项工程及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如高处及洞口和临边作业、高处悬空作业、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模板支撑系统、高层脚手架、临时用电系统等易发生高处坠落、坍塌和触电等事故的关键环节和部位进行危险源识别,对施工过程及周围环境因素进行安全分析,找出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按《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制定严密的安全监控措施,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监机构备案。

施工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在建工程特点,定期发出安全生产预警,如在重大节日、雨季汛期施工、冬季施工、恶劣天气到来和施工高峰期前,认真分析本公司建筑工程中高处作业、悬空作业、土方开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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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模板支撑系统、高层脚手架、临时用电系统的危险因素,深刻汲取本地区施工企业以往同时期发生事故的教训,针对以往事故多发类型、原因和在建工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及时向建筑工程项目部发出安全生产预警提示,提前制定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救援

为提高企业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成立以企业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经理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可下设应急办公室、专家组、应急救援组、设备物资保障组、警卫治安组、医疗急救组等应急小组。

2、应急救援的主要内容

1)、应急准备

定期对参与应急救援的所有人员进行专项应急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救援知识和救援能力,提高应急能力;定期对应急器材、设备、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定期组织专项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的,要与公安、卫生、消防、民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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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工作。

2)、应急响应

事故或险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救援体系,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事故(险情)的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当超出企业应急救援能力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并全力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当重大事故或险情得到有效处置后,由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应急状态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八)、对分包企业的管理

分包企业应在总承包企业评价确定的合格分包方中选用,进入施工现场后查验该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签定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和权利、义务;定期考察评价,建立信誉档案。 总承包单位要将分包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纳入管理范围,检查其年度培训教育状况和培训档案,加强日常培训教育。

总承包单位要为分包单位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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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的分包企业应设置兼职安全员,配合分包队伍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人数超过50人时则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协助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搞好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总承包单位要保证分包单位与其有相同的现场安全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有关规定。

(九)安全检查和改进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和改进管理应包括规定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类型、标准、方法、频次,检查、整改、复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与持续改进等工作内容。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

2)、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情况;

3)、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护情况;

5)、生产安全事故、未遂事故和其他违规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的形式应包括各管理层的自查、互查以及对下级管理层的抽查等;安全检查的类型应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

1)、工程项目部每天应结合施工动态,实行安全巡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应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每月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至少进行一次定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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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每月应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安全生产状况较差的工程项目,组织专项检查。

3)、企业应针对承建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与环境特点,组织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4、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的类型,确定检查内容和具体标准,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评分表,配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器具。

5、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组织整改,并跟踪复查。

6、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定期统计、分析,确定多发和重大隐患,制定并实施治理措施。

7、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确定安全生产管理需改进的方面,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和评价。发生下列情况时,企业应及时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评估:

1)、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2)、企业组织机构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变化。

8、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安全检查和改进活动的资料与记录。

(十)安全考核和奖惩

1、 企业安全考核和奖惩管理应包括确定考核和奖惩的对象、制订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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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内容及奖罚的标准、定期组织实施考核,落实奖罚等内容。

2、安全考核的对象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及岗位和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标准等。

4、企业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对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下级管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

5、安全考核的内容应包括:

1)、安全目标实现程度;

2)、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3)、安全行为;

4)、安全业绩。

6、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生产经营规模和管理状况,明确安全考核的周期,并严格实施。

7、 建筑施工企业奖励或惩罚的标准应与考核内容对应,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奖励或惩罚处理,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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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结果

为减少因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所引发的各类伤亡事故,公司建立健全了机械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制,克服“重用轻养”,做好设备的维修,日常保养工作,加强设备使用全过程中的定期自查工作,消除隐患。对机械管理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严格上岗前的培训,特殊工程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使用。

对参与工程施工的所有工程机械设备,设立固定台帐,详细记录其使用、保养、维修情况,并设有专人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对于新购置的设备,经保养、试运行后方可启用,严格按工程机械管理制度进行运作,杜绝带病工作,保证了全部工程机械安全运转。对大型机械设备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附着井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开展起重机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根据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技术要求、施工现场环境、设备状况以及辅助起重设备条件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专项拆卸方案和技术措施,并由安装拆卸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安装拆卸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安装拆卸作业必须设置警戒区,由专业技术人员监护。安装完毕后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检验,填写自检报告。

对于老旧设备,依照《关于加强建筑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加快老旧机械淘汰更新的通知》,凡国家和山东省已明文规定淘汰的建筑机械,坚决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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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在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高举“安全生产”这面旗帜,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的重要指示,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近三年来,未发生重伤事故及以上事故,并创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多项。 通过自检,我们认为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符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77-2003)的要求,能满足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评价等级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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