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监测报告制度

阳城县人民医院

死因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管理,获得及时、准确的死因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关于使用<死因医学证明书>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以及《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管理规范》等,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组织

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二、职责

1、执行国家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管理规范与相关标准,建立健全本单位死因登记信息管理组织与登记报告制度。

2、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死因医学证明书》,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对死亡原因按照ICD-10进行编码和审核,并按程序完成网络直报。

3、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

4、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死因登记信息的质量控制和相关调查。

三、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

1、报告人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均为死亡信息的报告人。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疗卫生人员负责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报告类别

(1)、正常死亡

医疗卫生机构死亡个案

凡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

并逐项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原因不明者必须将死亡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背面的调查记录栏内。

其他场所死亡个案

其他场所发生的死亡者,由负责诊治的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在医务人员到达之前即死亡的,应由救治医生根据死者家属或其他知情人提供的死者生前病史、体征和/或医学诊断,对其死因进行推断后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2)、非正常死亡

凡非正常死亡或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由辖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该地区地段预防保健工作的医生根据证明,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3、报告的程序、方式和时限

(1)、患者死亡后,由诊治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疗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院内《死亡医学证明书》,并在7天内完成对卡片的审核,统一进行ICD-10编码后,由网络报告人员进行录入上报。

(3)、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病例,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中所规定的报告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告》。

4、死亡信息的补报

各科室如发现漏报的死亡病例,应及时补报。

四、资料保存

1、报告单位应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定期下载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永久备份。

五、自查奖惩

防保科每月对各科室进行检查,发现迟报、漏报每例扣款20元。

 

第二篇:死因监测报告七项制度

死因监测报告七项制度

1.例会制度

? 每月由各级医疗机构公卫科组织村(社区)卫生人员,召开死

亡资料报告、填写和审查的会议。县疾控中心应轮流参加各医疗机构的会议,了解情况,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各方关系。

? 各医院应定期借院周会等形式召开死亡报告讨论会,提高《死

亡证》的填报质量。

2.医疗机构死亡报告管理制度

? 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完善填报流

程。

? 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级医院综合考核内容。

? 明确相关科室职责,由专人负责全院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的

收集、整理、核查、盖章及编码工作,并进行台帐登记,建立死亡登记册。

3.核查制度

? 乡镇(社区)防保科负责死亡报告的医生,对村(社区)卫生

人员填报不清的个案,需查阅原始资料,或入户调查。

? 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要安排专门人员及时审核辖区内医院上

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县疾控中心要对无法编码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复查,住院死亡以医院病历为依据;急诊死亡及来院时已死亡、无诊疗记录或病史不详的个案,要进行入

户调查。

4.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

? 户籍管理信息核对:定期与当地派出所核对死亡资料,侧重于

死亡数量以及意外死亡信息的核对。

? 殡葬信息核对:定期与当地殡葬管理部门核对死亡资料,侧重

于死亡数量以及在家死亡信息的核对。

? 孕产妇保健资料核对:定期与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计生部门核

对新生儿死亡和孕产妇资料。

? 社区(村)死亡信息收集:定期向居委会(村委会)了解死亡

情况,重点了解在家死亡情况以及外地死亡情况。

5.档案管理制度

? 建立死亡信息(包括原始记录、死亡登记册、各种报表和计算

机数据库)管理制度。

? 县疾控中心要安排专人对资料进行管理。

? 原始资料须长期保存,录入后的数据应使用有效方式备份保

存。

6.人员培训制度

? 各医疗机构每年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死因报告医院医生、村

医、社区医生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应侧重于出生死亡信息的收集和根本死因的确定。

? 医疗机构每年对院内相关人员和新上岗人员进行培训。

? 医务人员必须参加“关于正确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课程的培

训,每年至少一次,并将此纳入医院对医务人员的考核。

7.工作考核制度

? 县卫生局每年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县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死

亡网络直报和常规死亡报告工作考核,并纳入单位考核内容,完善奖惩机制。

? 县疾控中心定期(每年1~2次)对辖区内开具《死亡医学证

明书》的单位(医院、村医、社区医生)的死亡登记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完善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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