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郁南县第二人民医院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

为了增强护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减少护理缺陷的发生,持续

改进护理质量,特制定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

一、不良事件定义

指在护理工作中,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

件,常称为护理差错和护理事故。为准确体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的内涵,减少差错或事故这种命名给护理人员造成的心理负担与压

力,科学合理对待护理缺陷,所以现以护理不良事件来进行表述。

二、护理不良事件分类

护理不良事件包括患者在医院就诊期间发生的运送中病情变化、

误吸/窒息 、院内褥疮、坠床、跌倒、走失、自杀、猝死、导管脱出

/拔出、咽入异物、识别患者错误、给药错误 、输血错误、输液反应 、

感染、暴力行为、针刺伤、咬破体温表、割伤、外伤/烫伤、烧伤(水、

火、电)、火灾、失窃、蓄意破坏、医疗材料故障、仪器故障、争吵/

打架以及其他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非正常的护理工作,其范围涉及到护

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各种护理不良事件的频繁发生或重复发生会直接

导致护理质量和护理安全的下降。 分类:

1.潜在不良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2.无伤害不良事件,虽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

1

任何损害;

3.轻度伤害不良事件: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或需处

理方可康复;

4.中度伤害不良事件;

5. 重度伤害不良事件;

6. 极重度伤害不良事件。

二、上报范围

1、可疑即报:只要护士不能排除事件的发生和护理行为无关就报。

2、濒临事件上报:有些事件虽然当时并未成伤害,但根据护理人员

的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的时候,可能会造成患者伤害,也需

要上报。

三、上报程序

1、一般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口头报告上级分管护士或护士长,

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当事者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

良事件上报表》,签字后上报护理部。(一般不良事件包括潜在不良事

件,无伤害不良事件,轻度伤害事件)

2、严重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降至最低,必要时组织进行全院多科室的抢救、会诊等工作,同时汇报主管院领导、医务处、护理部、质量管理科等

部门,重大事件的报告时限不超过6小时。当事科室应在6小时内填

报《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护理部于抢救或紧急处理措施结束后立

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严重不良事件包括中度伤害不良事件、 2

重度伤害不良事件及极重度伤害不良事件)

四、结果分析

不良事件上报后,由护理部组织多科室、多专业护理人员每月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分析讨论,主要采用趋势分析和个案分析。趋势分析包括科室内部的纵向比较、与其他科室的横向比较、与科学标准及实践的比较。通过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严格实施,消除护理隐患及缺陷。

五、免罚及奖励

1、对于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科室或责任人,根据给病人造成的后果,经护理部讨论减轻或免于处罚。

2、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

3、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给予奖励。

3

 

第二篇:护理不良事件的分级及上报制度

? 0 级:事件在执行前被制止

? Ⅰ级:事件发生并已执行,但未造成伤害。

? Ⅱ级:轻微伤害,生命体征无改变,需进 行临床观察及轻微处理。 ? Ⅲ级:中度伤害,部分生命体征有改变,需进一步临床观察及简单处理。 ? Ⅳ级:重度伤害,生命体征明显改变,需提升护理级别及紧急处理。 ? Ⅴ级:永久性功能丧失。

? Ⅵ级:死亡。

上报程序

1、 一般不良事件(0~Ⅲ级):当事人应立即口头报告上级分管护士或护士长,

并及时采取措施,将伤害减至最低。当事者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单》,签 字后上报护理部。

2、 严重不良事件(Ⅳ级~Ⅵ级):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

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必要时组织进行全员多科室的抢救、会诊等工作,同时汇报分管院领导、医务部、护理部、质量管理科等部门,重大事件的报告时限不超过6小时。当事科室应在6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单》。护理部于抢救或紧急处理措施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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