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提高部门工作质量,促进全县重点工作落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评议总体要求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应当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讲求实效、总结经验、促进工作的原则。工作评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被评议部门名单于每年年初提出,经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后,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评议工作安排在每年的9—10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评议组自行确定。

二、工作评议的范围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范围,主要包括县政府组成部门和本行政区内的中、省直行政执法部门。

三、工作评议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落实县委工作部署情况;

2、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依法行政情况;

3、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4、主要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5、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问题的处理情况;

6、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设情况;

7、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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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评议方式方法和程序

工作评议主要采取听取汇报、群众测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查走访、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评议工作分为评议准备、评议实施、整理和报告评议意见、评议意见反馈及整改四个阶段。

(一)评议准备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工作:

1、组成评议组。评议组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成员组成,可邀请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驻我县的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评议组的数量根据被评议部门的数量确定。 2、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评议组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规定,结合被评议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评议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评议内容、评议时间和步骤、评议方式方法、评议组组成、具体要求等方面内容。评议内容要根据部门职责、承担任务、工作目标、实施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效果等方面确定。

3、通知被评议部门。评议组通知被评议部门做好接受评议的准备,并要求其向评议组提供本部门的基本情况、职责范围、执法依据、主要服务对象名单等相关资料。

被评议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当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撰写工作汇报。工作汇报应当实事求是,简要肯定成绩,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工作汇报应征求本部门中层以上干部、本系统下属负责人和干部职工意见,形成正式材料。

4、组织学习培训。各评议组组织本组成员学习与被评议部门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了解和掌握被评议部门的有关情况,为开展评议工作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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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议实施阶段。主要包括以下五项工作:

1、召开动员会议。评议组在被评议部门组织召开有被评议部门全体干部职工、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人大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的工作评议动员会议。动员会议内容为:评议组介绍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评议组组长或副组长作动员讲话;被评议部门主要领导汇报本部门工作情况;根据确定的评议内容,分项进行民主测评,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评定。

2、进行个别谈话。动员会议结束后,评议组分别同被评议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工作情况,征求意见。

3、组织召开座谈会。评议组分别组织召开被评议部门中层以下有关干部职工、部分人大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座谈被评议部门的工作情况。

4、实地考察。对被评议部门的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可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掌握第一手情况。

5、调查走访。评议组根据被评议部门的职责范围,到有关服务对象和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调查走访,了解被评议部门的有关情况。在评议工作中遇有反映被评议部门有关问题的,评议组应进行调查核实,如属于县人大常委会职责以外的问题,转交有关部门调查办理。

(三)整理和报告评议意见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工作:

1、形成评议报告。在完成评议实施阶段各项工作后,评议组对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座谈、实地考察、调查走访中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整理,作为评价被评议部门工作、提出评议意见的依据。评议报告主要包括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被评议部门的 3

基本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被评议部门工作的基本评价、评议意见和建议等方面内容。

2、与被评议部门交换评议意见。评议报告形成后,评议组要与被评议部门领导班子交换评议意见。被评议部门对评议意见如有意见或分歧,评议组要进一步查明情况,保留或者修改评议报告。

3、向主任会议汇报工作评议情况。评议报告确定后,评议组要将评议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后,评议组根据主任会议意见修改评议报告。

4、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工作评议情况。评议组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评议工作情况,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被评议部门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进行评价(满意和基本满意票数占全体组成人员80%以上为满意,70%-80%为基本满意,70%以下为不满意)。常委会根据评议情况形成工作评议意见。

(四)评议意见反馈及整改阶段。主要包括以下两项工作:

1、反馈评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评议结果和评议意见反馈给被评议部门,同时报县委、县政府和有关中、省直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2、落实整改。被评议部门根据评议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评议后的三个月内,将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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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县级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的实践与思考

县级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日期:20xx-12-28 访问次数: 199 字号:[ 大 中 小 ]

安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田华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监督法》,近些年各级人大常委会都相应出台了专项工作评议实施办法。20xx年,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安乡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开始正式启动专项工作评议监督。该暂行办法出台当年,即对县规划管理和广播电视管理两个专项工作开展了评议,20xx年又将对县农电管理、经适房和廉租房管理两项工作开展评议。经过一年来的实践,笔者作为一个全程参与者,有一些体会,也看到了些问

题,现就这些体会和问题作些探讨,以供参考。

一、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取得的成效

专项工作评议作为监督法实施的一种可操作性的监督办法,越来越被各级人大常委会所推崇和运用,我县仅实施一年,即展示了该项工作蓬勃的生机和活力,影响深刻。

(一)营造了浓厚的监督氛围

一是争取了县委的高度重视。从起草《安乡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开始,县委就对这一新型监督方式给予了肯定和大力支持,指导下发了专门的文件,批转各部门单位遵照执行。在确定专项工作评议议题时,县人大常委会在广泛收集的基础上,向县委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几个被纳入常委会表决确定的初步议题,也得到了县委的完全同意。在20xx年两个专项工作评议的整改阶段,县委、县政府根据评议意见,对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针对规划管理评议意见反映的城区垃圾中转站严重不足的问题,形成追加45万元完善城区地坑式垃圾中转站建设的工作意见,针对广播电视管理评议意见反映的广电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形成公开选拨录用广播电视专业人才的工作意见,等等。

二是得到了政府部门单位的普遍认同。监督法出台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成了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主要手段,社会各界对此监督方式也逐渐了解和接受。但同时也形成了两种误解,一种是认为人大常委会“没事找事做”,“拨草寻蛇打”专挑刺,为难“一府两院”;一种认为觉得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就是走过场,帮“一府两院”唱赞歌,专门谋求“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一团和气”,这两种误解从侧面反映了以往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些缺位或不到位,对人大常委会监督形象大打折扣。为增强监督实效,专项工作评议从最初的明确评议主体、确定议题,到后来的评议调研、处理、制裁等都严格依

据监督法按程序推进,按规矩处理,做到有评议就要求有审议意见,有审议意见就要求有处理,有处理就要求有回复,这样就避免评议工作泛泛而谈,找不到症结,达不到效果。同时,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时,既指出被评议工作存在的不足,也帮助找到了一些问题产生的客观因素,并且通过人大决议,帮助相关部门消除了一些工作障碍,作了一些正面舆论宣传。这样,被评议单位对专项工作评议有了更深入的认识,确信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

评议是动真格,既是来查找问题,也是来解决问题的。

三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安乡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作为一种规范性文件下发下去,已被全县各部门单位所了解,但真正让全社会对此项工作有深入了解的,还是通过媒体宣传,以及走访代表和选民收集评议议题时,面对面地宣传。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短短一年时间,此项工作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回应,有的积极反映问题,有的踊跃建言,有的热心跟踪评议过程,有的及时反馈整改效果。目前,全县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氛围,足见专项工作评议这种监督方式已深入人心。

(二)创新了人大监督方法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监督法明确的六大监督手段之一,并排在首位。专项工作评议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相似但并不相同,前者源于后者,又超于后者,是

后者的延伸。

一是评议对象范围有区别。“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一般只局限于评议“一府两院”中有人大常委会任命对象的部门工作,很少涉及“管辖范围”外的部门工作,而专项工作评议把政府直属机构和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垂直领导机构也纳入评议对象范围。如我县把农电管理专项工作纳入今年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范围进行评议,就是基于监督法和暂行办法界定的监督范围,对那些虽然不是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但只要他们负有社会管理职能,承担地方法律职能,就可以纳入评议范围,专门听取报告,组织开展评议。

二是评议的内容有区别。“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一般只对“一府两院”的某一部门单项工作开展评议,如听取审议水利工作就只有水利部门参与,民政工作就只有民政部门参与。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一般属例行评议,如我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水利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等,都属一年一度的“规定动作”,人大常委会监督这些工作,从主观上讲有一定被动性,而专项工作评议内容是通过监督法规定的六种途径反映的问题确定。这样就决定了专项工作评议具有三个重要特点:一是代表性。确定的专项工作评议议题,是比较突出的问题,也就是“急事”,必须先办的事。二是集中性。是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渠道共同反映的问题,也就是反映比较一致的问题,关注度较高。三是普遍性。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时期都存在的问题,涉及

面广。我县自启动专项工作评议以来,确定专项工作评议议题基本按照以上三个特征选题,通过科学选题可以体现人大监督关注大事,注重大局利益的责任意识,也展示了人大监督

的大气。

三是评议的程序有区别。“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一般要经过年初制订计划、确定对象、视察调研、形成意见、听取报告等程序,而专项工作评议在此基础上,头尾都加了一些重要程序。如在开展评议之初确定议题阶段,就多出了采取发布公告收集议题,整理议题,确定初步议题,票决确定正式议题等程序。而在后期,不是一评了之,而是在形成常委会评议意见之后,还要交被评议部门整改落实,并进行跟踪督办,会议测评票决,

公布测评结果等程序,真正实现了评议之后有回音。

(三)取得了良好监督效果。

一是部门单位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专项工作评议既是一种监督行为,又是一项普法活动。通过评议专项工作,一方面,促使被评议对象对专项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的学习和了解,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广泛开展法律宣传,让社会各界对相关法律法规也有进一步认识,客观上要求议题涉及部门单位要依法行政。20xx年,通过评议规划和广电两项工作,两个被评议单位对照本部门涉及的城乡规划法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进行了认真整改,杜绝了一些违规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同时,也给其它未被纳入专项工

作评议的部门单位给警示作用,促进依法行政。

二是部门单位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专项工作评议把部门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起到了一个桥梁纽带作用。以前人民群众对一些焦点敏感问题,找不到有效解决途径,现在可以通过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这个正式渠道进行诉求,并能得到最大程度地解决。一些单靠某一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通过人大常委会出面协调,把一些工作任务细化明确到一些关联的责任单位,既减轻了主体单位的压力,也增强了其主动靠前

为民办实事的积极性。

三是部门单位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性明显增强。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既是监督也是支持。20xx年,被纳入当年评议的两个单位尝到了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甜头。如广播电视管理专项工作,针对有线电视信号弱,节目制作质量差,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常委会形成评议意见后,县政府进行专题研究,对广电事业经费拨款进行了追加,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提升采播队伍整体素质的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责成负责电视节目输送的电广传媒公司加大投入、添置设备、整改线路,针对低收入阶层收看有线电视难的问题专门制定了相关优惠措施,

等等。

二、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不容忽视的几个问题

专项工作评议所经历的时间跨度大,几乎贯穿了全年始末;经过的程序多,在常委会和被评议单位间有好几个来回;评议质量要求高,要求对评议意见有整改,还要有回复等。可以说专项工作评议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牵动一系列的主、客观因素来共同完成,

也正因为环节多,在具体操作中势必会出现一些问题,不得不引起重视。

一是确定议题广泛性还不够。我们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时,虽然严格按照议题来源的六个渠道进行收集,范围涵盖比较广,但最终议题确定并不十分理想。一方面表现为收集议题接触面比较窄。由于该项工作启动以来时间短,社会知晓度低,在收集议题时,仅接触到县代表这一级,没有更深层次的接触乡镇代表和广大选民。另一方面表现为一些反映集中、矛盾突出的问题,没有纳入评议范围。如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城镇低收入阶层就医、基层组织低限运转、乡村债务化解、农村土地流转等难题。这些问题虽然反映最多最为突出,各级也已经认识到严重性,但又没有很好的办法解决,作为议题来评,评不出什么结果,就是评出了结果,转到政府也落实不了,这样反而影响了人大的威信,不如放弃评议,这样最后确定的议题的代表性就大打了折扣。如20xx年我们在审定初步议题时,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殡葬管理专项工作,因矛盾复杂,一时难以解决,最终放弃纳入评议范围。

二是评议对象针对性还不够。20xx年,我们在评议规划管理工作时,随着评议工作的逐步深入,发现规划管理工作不仅仅只涉及规划工作,还涉及到建设、管理一系列复杂问题,建设、城管、房管等部门都应有一定的工作职责,评议时只把规划管理部门列为评议对象显然不全面,最后在评议整改时,就难免出现责任包办、分担不合理、畸轻畸重的现象。一名多次旁听评议会议的科局负责人甚感纳闷:每次开会通知我们来,来了又好像领

不到什么具体工作任务。

三是评议调研专业性还不够。往往评议一项专项工作,可能会牵涉到许多专业问题,但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并不是专业人员,仅靠他们组织评议调研,必然会形成从评议对象的汇报材料中进,然后又从材料中出的局面,形不成有深度、有价值、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评起来也没有底气,达不到好的效果。如我们评议广播电视管理专项工作时,许多群众普遍有按需收看电视频道节目,按收看频道付费的愿望和要求,但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给予的解释是没有相应的技术设备,调查人员当然对此答复不满意,但又不

能从技术上进行深度评议,从而达不到应有评议质量。

四是评议测评的科学性还不够。在专项工作评议的程序中,最核心的环节就是测评票决,这也是专项工作评议区别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重要方面,也是专项工作评议成功与否的关键一环。 我们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没能走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

报告”的旧路,仅由数额较少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测评投票,难免出现代表性不够,专业性缺乏,如果个别委员“心一软”“放一马”,测评结果准确性就会大打折扣。另外,测评的方式也值得商榷,仅靠“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类型来作为评价标准,略显抽象,容易走入打“印象分”的误区,不能客观反映评议整改效果。 五是评议整改执行力还不够。评议的最终目的,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人大常委会形成评议意见之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但由于一些主、客观方面因素的影响,往往在整改落实时出现“龙头起,蛇尾怏”的现象。如我县在评议广播电视管理专项工作时,针对电视节目中插播保健品广告过多的问题,要求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进行整改,但由于这笔广告收入是他们重要的经费来源,缺额部分政府又不能解决,若执行整改,必然造

成短收,不执行,群众意见大,形成两难局面。

三、专项工作评议几个重要环节的把握

以上所述几个问题是我们在开展专项评议工作经常会遇到的难题,笔者认为,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一项程序性很严的工作,只要我们严格遵照程序,扎实开展工作,并不断修

正和完善操作办法,就能获得评议成功,取得评议实效。

(一)评议什么工作:群众说了算。监督法第九条规定的六种专项工作评议议题来源,无一不是直接或间接来自人民群众。由于人大工作涵盖面广,议题确定不可能面面俱到,也不能求全求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遴选供常委会票决的初步议题时,既要体现常委会的工作职能,又要使人大工作始终牢牢把握住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使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工作既体现民意、代表人民利益,又与县委、政府整体部署步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对于一些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也要正确面对,虚心接受评议,作出合理解释,诚意给予答复,切忌采取回避态度,既伤了人民的感情,

也影响了县委、人大、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二)评议哪些对象:涉及谁就评谁。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往往影响比较大,涉及面比较广,可能要牵涉多个主管部门,这就要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评议时要秉承“管方向、管大局、管大不管小,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制定严密的评议方案,把凡是涉及被评议工作,有具体工作职责的部门单位全部纳入到被评议对象中来,并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如今年我县拟对经适房和廉租房建设管理专项工作开展评议,评议的主体对象是房管部门,但民政部门与此项工作也有联系,我们就得把民政部门一并列

为评议对象。

(三)评议怎样定性定量:充分听取专业人员意见。专项工作测评往往涉及许多专业方面问题,必须要有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调研、评议、测评全过程,以增强评议的权威性。

首先,要探索建立评议量化机制和评议制度,对评议活动的组织、实施、量化标准确定原则,评价程序细则等进行规范,并形成制度。其次,要确定具体的测评量化标准。每一项专项工作都有其特定的评价体系,这样就需要组织以专业人员为主体的评估队伍开展调研,根据调研结果用专业量化指标进行考核。此外,还要把三种定性结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分解成一种可以按照相关专业数据确定出等次的定量指标,以供常委会测评时按图索骥、有的放矢,测评才不失偏颇。再次,测评会议上要安排议程听取专业人员的测评报告。专业人员的调研报告应该最具权威性,最有说服力,是一种最接近事实的反映。我们这里说的专业人员,包括专项工作涉及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是在

业内有较高威望的资深专家,必要时还可以外聘专家参与调研评议。

(四)评议测评质量如何保证:扩大测评投票范围。为体现民意,保证测评质量,人大常委会可考虑多邀请一些政府部门相关人员旁听会议,在测评时可以邀请与被评议单位有密切联系的人大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参与投票表决,以扩大投票面,保证测评的代表性,科学性,准确性。要引导和鼓励与会人员积极发言,也要给被评议单位解释和申辩时间,

真正达到评议者有理,被评议者服气的效果。

(五)评议意见怎样督促整改:要善于用“狠招”。一是要对评议意见进行公开。评议工作是“室内工作”,要把评议结果拿出去“晒一晒”,要通过电视台、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让全社会都了解和关注评议工作,并随时跟踪评议意见整改落实进程。二是要对评议意见形成规范性文件进行交办。不仅要将文件下发到相关被评议单位,还要抄送到全县其他单位,甚至抄送给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让各级各部门都来关注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三是要对评议意见进行跟踪督办。要将督办结果向全县各级各单位进行通报。在督办方式上,可采取常委会督办和各工作委员会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必要时,由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四是要明确具体的整改期限。被评议单位在收到评议意见后,一般在二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对一些涉及全局,研究处理工作量大,短时间内难以见效,不能如期整改到位的问题,在向人大常委会进行说明并征得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办理和报告期限,但也不能超过6个月,且要将延期原因向社会公开。五是对评议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敢于运用质询、罢免等强制措施,对相关单位主

要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以保障人大监督的强制性、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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