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案件风险排查方案

银行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行案件风险排查会议精神,持续保持案件防控高压态势,主动查找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大案要案发生,切实维护农业银行安全稳定健康发展,确保我行IPO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总行《关于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做好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分行《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支行特制定《XX支行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案件风险排查活动。

一、排查对象

支行所辖所有对外营业的经营机构。

二、排查内容

(一)业务排查。

20xx年10月1日至检查日支行所有对外营业的经营机构的重点业务,根据排查需要可向前追溯。主要突出对以下业务的排查,抽查量为100%,其中大额资金进出起点金额原则上为50万元,个别大型网点根据业务量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账户开立及使用排查。重点是20xx年10月1日以来新开立的单位一般存款账户和临时账户开销户情况和大额资金进出情况。主要排查单位账户开户资料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开户手续的合法性及开户程序的合规性,账户资金大额进出的合规合法性、支付手续合法完整及真实性。看企业开户手续是否规范;客户信息、印鉴变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执行结算账户年检制度;是否存在企业利用虚假证明文件、已吊销但未注销营业执照等资料以虚假开户方式诈骗资 1

金的情况;是否存在预留印鉴外借或拿出柜台外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内外勾结、伪造企业印鉴盗取客户资金情况等。对营业敏感时段(如下班前)突击开立账户、非长期合作开立的临时结算账户;未经银行营销、企业主动开立的账户;有大笔资金进入并在短期流出(多发生在对账期限内)的账户;由中介机构或非企业人员代办开立的账户;账户开立后一直未发生业务或业务笔数、金额较小,突然发生大额资金收付的账户;账户开立后,有大额资金收付,但长期不与银行对账、不领取回单的账户;注册资金不高、营业执照时间较早、在他行销户后转户重开的账户;纳入长期不动户管理后重新发生业务的账户重点排查。

2、对公账户对账情况排查。主要排查是否按规定频率进行对账,对账范围是否全面,对账回单是否换人复核,手工签发对账单是否经会计主管签批,对账回单印鉴是否与预留印鉴相符,收回对账单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单位定期存款户、保证金账户、代理业务账户、上门服务账户、延伸柜台账户长期不对账情况;是否存在虚假对账、对账单余额不符等情况;是否存在私刻企业印鉴,制造对账相符假象,掩盖挪用资金行为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客户长期不对账漏洞自制、篡改、伪造凭证和印鉴,收取款项不入账、少入账、延迟入账等方式挪用盗取客户资金情况。对长期不对账,无正当理由使用手工对账单对账,账户余额或发生额长期不一致,印鉴不符,企业对对账行为不积极不主动、敷衍搪塞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3、内部账户及保证金业务排查。内部账户主要包括在内部核算 2

系统等开立的内部代理、过渡类账户;农行内部费用类、备用金类、基建类、保险统筹类、工资类等存款账户;联行及系统内往来、人行及同业往来账户等。

保证金账户主要是指客户因办理贷款、承兑、保函、担保及其他业务存放的保证金。

(1)内部账户。主要排查内部账户开立、使用是否合规,资金来源及用途是否合法,是否存在私存私放、隐匿转移资金、逃避监管开立账户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挪用中间业务收入、资产处臵收入、清收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自制、篡改、伪造凭证或报单等盗取挪用同业及系统内存放款项、联行款项、存放人行款项、过渡账户资金或银行养老统筹、工资等账户资金情况。对内部账户资金大额整数进出,过渡类账户资金长期挂账,过渡类账户现金支取,批处理账户中存在手工动账,相同金额资金年(季)末转出、次年(季)末转进等异常情况重点关注;对非正常原因从银行内部费用、工资、养老统筹等存款账户转入个人存款账户、从工资、养老统筹账户转入其他单位账户资金等异常情况重点关注。另外,对联行及系统内往来、人行及同业往来账户账务核对过程中余额不符、“月中不符、月末相符”的异常情况要追踪核查。

(2)保证金账户。重点关注保证金账户开立与使用是否规范,保证金动账是否合规,保证金是否足额,是否存在擅自允许企业动用保证金、自制凭证挪用、盗用保证金情况等。

4、金库管理排查。主要核查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 3

证等。要妥善安排,结合辖内金库管理情况对重点单位的库款及单证管理进行突击检查;对柜员现金箱、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进行突击抽查,对现金调拨及资金核算控制的及时性、有效性进行检查。检查时不但要核对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库存与账面是否一致,还要对运送中现金情况一并核对,看账款是否相符、凭证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空库、以小面额现金充抵大面额现金、空存实取、虚假现金调拨、调拨现金推迟入账或伪造资金调拨凭证等方式盗用库款;是否存在盗用重要空白凭证用于开立虚假存单、虚假承兑汇票、账外吸收存款及挪用客户资金等。

5、上门收款、延伸柜台排查。

(1)上门服务。主要核查上门服务客户是否符合准入标准,上门服务是否经过上级行审批,服务协议签订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上门服务情况;上门服务是否采取封箱加锁、整体交接方式进行;是否存在携带银行内部印章及预先加盖银行印章的空白凭证上门收款情况;是否存在单人上门服务情况;是否存在上门服务人员代客户办理业务、保管客户银行卡及密码情况;是否存在上门服务人员出具虚假银行回单、涂改现金缴款单、单独或伙同企业人员截留挪用上门收款资金情况等。

(2)延伸柜台业务。主要核查岗位制约是否有效,会计监督及预警核销是否到位、安保措施是否落实、机器控制措施是否到位等。是否存在因单人临柜、岗位制约与会计监督失效、机控措施不到位导致盗用、挪用客户资金情况;是否存在因保安措施未落实导致发生抢 4

劫及其他案件情况等。

6、理财业务排查。主要核查理财客户咨询和协议签订是否规范,是否按要求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和产品适合度测评,是否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是否存在虚假陈述、不当销售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合同约定运作客户资金或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理财业务手续费情况;是否存在强迫或误导客户办理衍生产品交易形成纠纷或被诉情况;是否存在客户经理违规代客买卖理财产品、将客户资金存入自身中账户代客理财、直接利用客户账户密码等代客理财情况。

7、对公账户划入个人(内部员工)账户资金排查。主要核查支付手续合规合法性,支付凭证、印鉴真实性、资金用途合理合法性等。看是否存在利用个人账户洗钱情况;是否存在内部员工出借个人账户代客办理业务情况;是否存在利用虚假手续、自制、篡改伪造凭证和印鉴盗取、挪用客户资金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挪用中间业务收入情况;是否存在银行员工为企业验资、办理承兑汇票提供融资便利情况;是否存在员工从事第二职业、经商办企业、利用自身工作便利参与民间高息融资借贷情况等。

8、银行承兑汇票为主的票据业务排查。

9、自营资产和委托资产处臵业务排查。

10、个人消费贷款(重点是个人住房贷款)和农户经营性贷款业务排查。

11、银行卡(惠农卡)业务,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业 5

务排查。

以上第7部分内容由分行内控合规部负责排查。第8至第11部分内容,可分别利用总行集中审计、分行风险管理部组织的银行卡及电子渠道业务专项风险评估以及分行监察部组织的四项重点治理等相关检查内容,本次可不再重复检查。

(二)员工行为排查。

1、排查范围。

(1)支行领导班子成员,负债业务、信贷业务、代理业务、结算业务以及金库管理等部门的负责人,支行本部的信贷独立审批人。

(2)支行网点负责人。

(3)支行辖内从事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如客户经理,直接经办财务的会计、出纳人员,大宗物品采购、招标经办人员,网上支付系统操作人员,会计主管、副主管,柜员、联行员、同城票据交换员,国际业务单证管理人员,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人员,管库及守库人员,押运人员、持管枪人员等。

2、排查内容。要从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纪律表现、生活作风等方面入手分析员工行为风险,查找直接或间接引发案件的迹象。具体排查时要结合员工个人岗位特征,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1)授意、指示、强令有关人员违规办理业务、隐瞒重大风险隐患和案件,或在业务经营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

(2)利用职务和岗位之便,为本人或关联方的投资、经营、交易等活动提供方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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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或假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的,从事第二职业,或在其它营利性组织中兼职或领取报酬的。

(4)以农行名义或利用职务之便,控制、使用他人支付工具。

(5)有大额借贷行为,且不能如期偿还的。尤其要加大对员工账户资金大额异常交易的排查力度,对大额异常交易资金来源、资金去向进行跟踪核实,排查内部员工贪污挪用、索贿受贿、票据买卖、高息放贷、民间融资等风险。

3、排查方法。

本次排查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分管领导对分管条线的干部进行分析排查,部门、网点负责人对员工进行分析排查,排查方式上可采取员工互查、座谈排查、走访调查等方式。

(三)安全保卫排查。

主要排查营业场所、金库、自助设备的物防、技防设施,守库、押运、枪弹管理等关键操作环节。

1、营业场所物防、技防设施配备情况。

2、自助设备的物防、技防设施配备情况。

3、营业场所人防制度执行情况。

4、金库建设达标情况。

5、守库制度及业务交接制度执行情况。

6、押运制度执行情况。

7、守押市场化安保制度落实情况。

8、枪支弹药保管和使用制度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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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实施及职责分工

(一) 领导小组。

支行成立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行长XX同志任组长,副行长XX同志任副组长,内控合规部、财会运营部、个人金融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信贷管理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内控合规部。

(二) 职责分工。

根据总分行要求,排查工作由内控合规部门牵头,财会运营部、个人金融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安全保卫)、信贷管理部开展排查工作,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内控合规部负责风险排查方案的制订;负责按周向分行上报最新案件排查动态情况;负责全行排查报告的大汇总。

2、财会运营部负责业务排查中第1至第5部分的业务现场排查的组织与实施以及相关部分的数据统计和报告,按周填制《中国农业银行20xx年案件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上报支行内控合规部。

3、个人金融部负责业务排查中第6部分的业务现场排查的组织与实施以及相关部分的数据统计和报告,根据银行卡及电子渠道业务专项风险评估的检查内容做好银行卡业务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排查的数据统计和报告,按周填制《中国农业银行20xx年案件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上报支行内控合规部。

4、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行为排查的组织与实施以及相关部分的数据统计和报告,按周填制《中国农业银行20xx年案件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上报支行内控合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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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办公室(安全保卫)负责安全保卫排查的组织与实施以及相关部分的数据统计和报告,按周填制《中国农业银行20xx年案件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上报支行内控合规部。

6、人力资源部(监察)负责张贴公告、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负责案件专项治理部分的数据统计和报告,按周填制《中国农业银行20xx年案件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上报支行内控合规部。

7、信贷管理部负责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业务排查、自营资产和委托资产处臵业务排查、个人消费贷款和农户经营性贷款业务排查的数据统计和报告,根据总行集中审计的检查内容按周填制《中国农业银行20xx年案件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上报支行内控合规部。

四、排查时间和步骤

排查工作从5月26日开始,7月20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5月26日至6月3日)。

支行制订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落实排查各项准备工作。

(二)排查阶段(6月3日至7月9日)。

1、支行相关部门根据支行方案组织实施全面自查,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检查方案规定的内容、范围、要求进行检查,做到业务排查与员工行为排查相结合、非现场排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内部排查与外部走访调查相结合、案件排查与重点治理相结合。检查人员要认真撰写检查底稿,确保检查底稿客观、公正和真实。各检查部门要签订《排查工作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各检查部门按周填制《中国农业银行20xx年案件风险排查情 9

况统计表》,并简述本周排查动态、排查进度、工作建议等内容,于每周四9:00前通过NOTES报支行内控合规部,由内控合规部汇总后上报分行内控合规部。

(三)汇总阶段(7月10日至7月20日)。

各检查部门在排查的基础上,填写相关统计表,形成案件风险排查报告(内容包括:检查条线的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排查发现的问题、案防形势与风险形势分析、工作建议等),于7月11日前上报支行内控合规部(所有相关材料均应同时报送电子及经加盖部门章以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纸质文本),同时上报分行相关部门。支行内控合规部汇总数据和总结报告后,上报分行内控合规部,同时报送电子及经签章的纸质文本。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排查是根据总行要求在农行敏感时期开展的具有特殊目的的排查活动,排查的核心目的就是确保非常敏感时期不发生案件,不出声誉风险。因此支行从上至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案防工作的重要性,将案件风险排查与防控工作抓深、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确保关键时期不出案件和重大违规问题。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本次排查实行排查“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指导,确保各项要求和任务落到实处。“一把手”作为本次案件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当前特殊时期案防工作负第一责任,带头亲自动员、亲自安排、亲自督导落实,将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分管行领导要确保分管部门积极主动参与到案件排 10

查工作中来,做好具体落实工作,各检查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履行好本条线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案件防控职责。

(三)做好信息沟通,保持渠道畅通。一要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对排查发现的案件和重大违规问题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保密工作;二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案件风险排查、员工行为排查以及案件防控工作之间既各自独立性,又相互关联,检查部门要注意通力合作、互通有无、协调行动。三要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张贴公告、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鼓励广大员工踊跃举报,提供线索。

(四)抓好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一是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各检查部门按自己业务条线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落实责任追究措施,对违规的相关责任人应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落实责任追究,对屡查屡犯的责任人应加大处罚力度。二是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流程、制度以及人防、机控等方面入手,进一步研究落实完善措施,提高内部控制和案件防范水平;对屡查屡犯、屡禁不止、同质同类问题和隐患,要尽快采取有力措施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二○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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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学校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高发部位,为了落实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保护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校舍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管理,建立学校风险隐患早期预警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发现和消除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传染病疫情暴发隐患,降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排查专项工作。

组长:刘洪利

成员: 张岩

林丰

郭艳琴

王月玲

孙宝辉

卫生和教育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认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

患专项排查工作。

三、排查的范围和重点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小卖部、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学生饮水供应设施)、教室、校舍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急性传染病早期预警工作。检查重点是农村地区学校。

四、职责分工

防保站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各学校教育主管领导做好协助、配合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五、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时间为4月份):宣传动员、准备。要大力宣传卫生应急、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时间为5月上旬至6月初):学校自查整改。各类学校对校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教学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将校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教学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状况和整改后的风险隐患级别上报所属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

第三阶段(时间为7月份):集中督查。教育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组成联合督察组,围绕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校舍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等开展检查,包括学校承包食堂管理(承包食堂的准入制度和承包者资质,学校、承包方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的职责等),食品采购、

贮存、加工、消毒各环节的管理,学校消除引发食物中毒、食源性传染病传播隐患措施,学校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学校供餐、供水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学校传染病早期预警和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

第四阶段(时间为8月):工作总结。卫生和教育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在上述四个阶段中,针对辖区内学校传染病发病情况,及时识别学校传染病早期预警信号,会同学校共同落实传染病早期预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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