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齐全的企业所得税账务处理总结

超齐全的企业所得税账务处理总结

超齐全的企业所得税账务处理总结

2014-10-23 佚名 财务第一教室

1、股东分红一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

⑴所有股东是企业,股东分红给企业时,不要交个人所得税,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企业与企业之间,税率不同,要补交企业所得税率差额。⑵独资企业,股东分红不要交个人所得税。⑶有限责任公司查账征收企业,分给个人股东分红,要交20%个人所得税。

会计分录:(注:年终利润分配,股东分红的金额多少?是依据董事会的决定,来进行分配的。)

第一步:(从利润分配先转到应付股利)

会计分录:

⑴借:利润分配—股东分红

贷:应付股利

⑵(支付给个人时)应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股利(如股东其名字多,可造一张表统一发放)

贷:应交税金—代扣个人所得税20%

贷:现金

⑶到月底交税时(用税票作为凭证)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间股东分红(这股东是企业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⑴借:利润分配—股东分红

贷:应付股利—某企业(附董事会决议)

⑵甲企业向乙企业支付时

借:应付股利—某企业贷:银行存款

注:将汇款单和收据,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内

如果企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时,

例如:甲企业所得税率25%,乙企业所得税率20%,差额5%

收到甲企业汇来分红款时,假定是10万元

⑴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投资收益100000

⑵补交5%差额时,10万元×5%=应补交0.5万元企业所得税

交所得税时。借:投资收益0.5万元

贷:银行存款0.5万元

还剩下9.5万元,转到利润分配

2、用所有者权益增资一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集体企业如:国营厂、集体厂、福利厂、校办厂等。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到“国家资本金、集体资本金”增加实收资本的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将“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到个人资本金增加实收资本的,按股息红利20%征收个人所得税。

会计分录:

借:盈余公积或资本公积或未分配利润(假定10万元)

贷:实收资本—个人资本金(假定10万元)

(计算个人所得税时。10万元×20%=应交个人所得税2万元)

会计分录:代交个人所得税时,

①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2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

②收回时

借:现金20000

贷:其他应收款—某个人所得税20000(将收据和税票附上,做原始凭证)

3、股东撤资的涉税问题及账务处理。

答:查账征收企业,股东是个人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撤资或转让时,本企业所有者权益,大于实收资本部分,按持股的比例增值部分,征收20%个人所得税。

会计分录:

①支付时:

借:实收资本—某股东某人(假定10万元)

贷:应交税金—代扣个人所得税20%2万元

贷:银行存款8万元

注:1、董事会批准撤资或股权转让决议书附上

2、将原股权证收回、撤股本人写张收据

3、所有者权益超过实收资本增值部份按比例×20%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依据附上。 ②交税时: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2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

将税票作为原始凭证

4、实际账务处理的税率应用问题。

答:

一是,10%税率是指非居民企业和金属回收公司。

二是,新税法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优惠税率不再作地域限制。

三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但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2、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

3、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四是其他工业企业实行25%税率。

5、“应收账款”科目余额在不同方向的涉税问题及账务处理。

答:“应收账款”借方余额长期挂账有三种可能,一是,可能变相利润分配,二是,可能是现金或承兑汇票收进不入账放到私人口袋,三是,可能是客户有其他原因有意拖欠。

应收款余额在贷方,一是,“预收账款”或是“定金”,二是,抽心账款收到后不开票。这种都是自己责任,(如果长期挂账,超过两年者,最好自行账务处理,用普通票开,申报销售交税,免得被税务所查出要罚税款)。假如是07年12月份产品已发出,款大部分到账,还有小部分未到账,#5@p是在08年1月份开的票,那在07年12月份应先做一笔会计分录借“发出商品”,贷“库存商品”,在08年1月份开票时,再把这份“发出商品”用红字冲掉。

6、“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所涉及的成本的账务处理问题。

答:在年度结账之后,以前年度账目已结转,又自查出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和不准扣除项目或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部分,应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

⑴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⑵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⑶结转以前年度损益科目时

借:本年利润或:借:以前年度收益调整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本年利润

特别要说明的是当年补交上一年度所得税,已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抵减了当年利润,本年度计算应纳所得额时,应作纳税调整。

7、收到上期费用#5@p,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新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当期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收到上期#5@p,只有在自有资金列支,(1、在营业外支出年底作纳税调整,2、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任意盈余公积。)如果钱未付,叫他重新开票,像旅差费,可以拖到下一年度一、二月份做账。

8、在会计实务中如何理解亏损?

答:(从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纳税年度也是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相加的总和,减去全年成本费用+税费+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等。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据为亏损。 税法又规定企业利润在五年内允许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的利润不是当年的实际利润,当年的实际利润,只有看十二月份的报表,但企业不能连续三年亏损,否则要上黑名单,核定征收企业最好不要做亏损。

9、企业注销的涉税问题及账务处理。

答:企业注销先经工商局批准(原注销单位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把原来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拿去吊销,企业拿到工商局批准注销登记证后,才可向国税,地税申请,税务分局首先要查是否有欠税、领用#5@p是否用完,然后根据资料核对账本和实物数,⑴存货⑵应收款贷方⑶房产⑷账面利润

如果有存货、原材料按17%进项税转出,产成品按成本价×70%材料×17%进项税转出,应收款有贷方余额按销售收入计算补交17%增值税并调整利润和账面利润加在一起计算补交企业所得税。

10、外销业务的涉税问题及账务处理。

答:生产企业有自行出口权,出口产品一定要企业自家生产的产品,先有外商订单,向外税局领外销#5@p,外汇牌价在本年度将收到一笔业务时,以月初一号取外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银行日记账复式账页记账,开票销售时,以美元为计算单位。(外汇牌,每月以月初中间汇率,到年底作一调整)

会计分录:

外销开票时(摘要栏应注明外汇牌价)

⑴借:应收账款——某外商

贷:主营业务收入(注:外销的销售收入为不含税价)

⑵收到外汇和支付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和兑汇损益利息收支均记在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某外商

⑶外销退税有三种形式:1、又免又退,2、只免不退,3、不免不退和内销一样。 ⑷退税率各行业不同到可在网上查询。

⑸不可抵扣将退税差做在主营业务成本

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⑹年终结汇时如汇兑有损失(美元户要复式账页)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换算本位币)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失(如果汇兑收益时财务费用作相反记录)

贷:应收账款

11、开具销售货物#5@p时,货物的数量、单价及相应的涉税问题。

答:开具销售货物#5@p时,货物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填写时按照订单,认真填写“单价”合同填的是含税单价,开票时要换算成不含税价,否则要多交税或#5@p退回作废。

12、销售并安装业务的涉税问题及账务处理。

答:工业产品销售并负责安装,按规定可分别开票产品销售交17%增值税。安装工程只交3%营业税,要做到5点①要有建设部门发放按装资格证书②产品是本企业生产的③合同中要注明安装费和设备款(产品)各多少④安装材料购进来时其进项税不能抵扣⑤产品成本和安装成本人工,账务处理,一定要分开核算,便于税务所审查。

如:金属结构件活动板房纲结构,纲结构产品,纲结构网架,铝合金窗,玻璃幕墙等。

会计分录,

⑴(产品)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⑵(按装工程)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税、城建税及附加

⑶交税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13、加工企业“加工”业务的涉税问题及账务处理。

答:委托加工业务:委托方:提供材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只能代垫辅助材料收取加工费,双方必须订立加工协议,内容,加工名称及型号规格,加工数量每吨加工费,交货地点和时间、质量、要求验收方式、付款日期,同时还要特别注意数量允许百分之几损耗率必须写明。

会计分录:

委托方,在仓库必须设立委外加工台帐(其内容委托加工单位、材料名称、发出日期、数量、收回日期、数量,经办人签字。

①委托方发出时,会计分录:

借:委外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注:把原材料转到委外加工材料)

②收回时:借:委外加工材料—加工费

借: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③结转完工产品:借: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材料

㈡受托方加工单位仓库也必须相应设置台帐

受托方在加工过程中,耗用的成本(如:辅助材料、油耗、电费、工资、折旧等),应在成本项目二级科目中单独设一个“加工业务”受托加工某一产品,购进上述辅助材料时

⒈借:受托加工业务—辅助材料

借:应交税金—进项税(是指购进辅助材料)

贷:银行存款

⒉(每月计算电费、折旧、工资时附上清单)

借:受托加工业务

贷:生产成本—电费

贷:累计折旧

贷:应付工资

贷:管理费用

⒊开票时,(凭委托方收货单和受托方送货回单收据的数量开票)

借:应收账款——某单位

贷:其他业务收入——委托加工业务

贷: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⒋结转加工业务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受托加工业务

说明:某一企业,既有主产品又有受托加工业务,其成本和费用必须分开单独核算,便于税务人员查账时一目了然,也为领导提供受托加工业务的正确成本和效益。

14、固定资产转让业务的涉税问题及账务处理。

答:

①厂房转让交5%营业税再交3%城建税,老厂房转让和销售不动产,均要交5%营业税,在营业税下面再交3%城建税和教育附加

②机器设备转让免交增值税和营业税但税法规定要符合下面三个条件。一、固定资产明细账上要有,二、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三、转让时不得超过账面价值 ③设备开票时,先到税务所登记填表然后在税务开专门#5@p,月末申报时把这笔收入业务,填在免税销售一栏。

④会计分录

⒈将固定资产先转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⒉支付搬迁费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固定资产—设备

⒊收到银行存款

⒋如果固定资产清理有余额

借:银行存款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贷:固定资产清理

⒌若固定资产清理是负数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转让老厂房和不动产(或是土地)时也要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过度科目,账务处理和设备转让相同只不过多一条税费

交税时,借:固定资产清理—税费(将税票附在里面)

贷:银行存款

企业搬迁收到政府的补偿款时,一定要用于相同的固定资产建造,不得有余额。在这种情况下才不要交企业所得税

①收到补偿款时,

②拆厂房或房屋时

借:银行存款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其他应付款——某补偿款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③新厂房折旧时④结转时

借:其他应付款——补偿款借:其他应付款——补偿款

贷: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清理

15、企业作为股东向外投资业务的涉税问题及账务处理。

答:1、本企业用货币资金作为股东向外投资,接受投资企业要审计,投资企业是用贷款的金额去投资的话,其贷款利息要计算在长期股权投资。

会计分录如下:

一、用货币资金投资时

借:长期投资—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二、支付利息

借:长期投资—利息支出贷:银行存款

三、分回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注:08年以后分为利润企业与企业之间税率相同不要补交企业所得税)

汇款单和投资收据(或股权证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股权投资分为权益法和成本法。

2、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首先通过审计事务所审计,如有增值部分要交企业所得税。例如:某固定资产原值100万元通过审计110万元,增值10万元,要交25%企业所得税

①增值,借:固定资产—增值

贷:资本公积—资产增值

②提交企业所得税,借:资本公积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③交税时,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④固定资产清理和设备一样(如有余额要结转)

来源:

/content/14/1016/15/17311364_417439731.shtml

 

第二篇: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之后,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各地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过程中反映的问题,下发了《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基于这些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企业在进行所得税预缴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问题。 预缴所得税的基数

企业预缴的基数为“实际利润额”。而此前的预缴基数为“利润总额”。“实际利润额”为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即按新规定,允许企业所得税预缴时,不但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而且允许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流动资金的压力。 不征税收入的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人为: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指出,《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对于税法上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在会计上可能作为损益计人了当期利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上述财税差异不属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无法转回,应该归为永久性差异,在所得税预缴或汇算清缴时,按照“调表不调账”的原则,企业应作纳税调减处理。

免税收入的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免税收入主要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对于免税收入,可能形成永久性差异(国债利息收入),也可能是暂时性差异(投资收益),企业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例】A公司20xx年第一季度会计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15万元。企业“长期借款”账户记载:年初向建设银行借款50万元。年利率为6%:向B公司借款10万元,年利率为10%,

上述款项全部用于生产经营。另外,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5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A公司第一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和会计处理如下:

企业预缴的基数为会计利润100万元,扣除上年度亏损15万元以及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5万元后,实际利润额为80万元。对于其他永久性差异,即题目中长期借款利息超支的4[即10×(10%-6%)]万元和暂时性差异(资产减值损失5万元),季度预缴时不作纳税调整。会计处理为:

借:所得税费用 2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0000(即800000×25%)

下月初缴纳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年度预缴及汇算清缴处理

1.假设第二季度企业累计实现利润140万元,第三季度累计实现利润-10万元,第四季度累计实现利润110万元,则每季度末会计处理如下:

第二季度末:

借:所得税费用 1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000[即(1400000-800000)×25%] 下月初缴纳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第三季度累计利润为亏损,不缴税也不作会计处理。

第四季度累计实现利润110万元,税法规定应先预缴税款,再汇算清缴。由于第四季度累计利润小于以前季度(第二季度)累计实现利润总额,暂不缴税也不作会计处理。

2.经税务机关审核,假如该企业汇算清缴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额为30万元,而企业已经预缴所得税额35万元。按照相关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为了减少税金退库的麻烦,实务中,大多将多预缴的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这种情况下,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所得税退税款 5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50000

3.假如20xx年第一季度应预缴企业所得税为15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1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000

下月初缴纳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其他应收款——所得税退税款 50000

另外。企业应注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对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应该按照及时性原则,在产生时立即确认,而非在季末或者年末确认,以上资产减值损失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应该在计提时同时作以下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00

贷:所得税费用 12500

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新准则下企业所得税账务处理例解

财务会计核算必须遵循会计质量要求和企业会计准则,其目的是为了真

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全貌,为相关利益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税法是以课税为目的,根据经济合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依据有关税收法规,确定一定时期内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从所得税角度考虑,主要是确定企业的应税所得,以对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进行征税。财务会计与税收法规的区别主要在于确认收益和费用扣除的时间以及费用的可扣性。由于财务会计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来确认收益、费用、利润、资产、负债等,而税法是按照税收法规确认收入、费用、资产、负债等,因此,按照财务会计方法计算的利润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所得并不相等。

企业缴纳所得税,首先需要确认其计税基础。20xx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以抵扣的金额。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称为暂时性差异。对于某些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认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

异。按照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暂时性差异可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中,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对于暂时性差异,《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其具体账务处理程序主要分为以下步骤:第一步,确定产生暂时性差异的项目;第二步,确定各年的暂时性差异;第三步,确定该差异对纳税的影响;第四步,确定所得税费用并作出综合分录。

一、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及计量

企业应该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当企业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从而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时,企业应该将其确认为负债,作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加以处理。

[例1]企业20x0年12月31日购入价值为50000元的设备,预计可以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企业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允许企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未折旧前的利润总额为110000元。适用所得税率为15%。相应计算如表1所示。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及计量

企业应该将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确认为资产。当企业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从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企业应该将其确认为资产,作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加以处理。但确认的前提条件是在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不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则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则应当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也应当确认为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例2]20x0年12月31日购入价值为50000元的设备,预计可以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企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提取折旧。税法允许企业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未折旧前的利润总额为110000元。适用所得税率为15%。相应计算如表2所示。

三、税率变动时递延所得税调整

在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时,如果预计转回的税率能够合理确定,发生时按预计转回期间的税率核算。此外,无论发生或转销期间,如果税率变动,均应进行调整。

[例3]20x0年12月31日购价值为50000元的设备,预计可以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企业采用直线法提取折旧,税法允许企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未折旧前的利润总额为110000元。适用的所得税率为15%。从第3年起适用税率为20%。相应计算如表3所示。

四、亏损弥补所得税会计处理

我国现行税法允许企业亏损时递延弥补亏损5年。《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要求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可能获得用于抵扣尚可抵扣的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应当对5年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能在以后经营期内的应税利润充分转回作出判断,如果不能,企业则不应确认。

[例4]企业在20x0年至20x3年间每年的应税收益分别为:-200万元、80万元、70万元、80万元,适用税率为20%,假设无其他暂时性差异。其中,20x0年产生的40万元亏损,经综合判断能在5年内转回,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即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20x0年企业应税收益为亏损200万元,产生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40万元,即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0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400000

贷:所得税费用 400000

(2)20x1年企业应税收益为盈利80万元,转回暂时性差异16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所得税费用 16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60000

(3)20x2年企业应税收益为盈利70万元,转回暂时性差异14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所得税费用 14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40000

(4)20x3年企业应税收益为盈利80万元,可转回暂时性差异10万元,确认本年度应交税费6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所得税费用 16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0000

五、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要求,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其具体会计处理为: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其具体会计处理为: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例5]20x4年12月31日,企业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0万元。经复核,企业在未来可能获得的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只有18万元。企业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其会计处理为: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2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20000

假设20x5年12月31日,经复核,企业在未来可能获得的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有40万元。企业应在原减值的范围内转回其减值。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20000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20000

请问09年预缴时多交了所得税,后来汇算清缴结束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所得税税率优惠可以退企业所得税如20万,那现在该如何做账?

好像在汇算清缴后,还有是否属年报批准公告日后区分,这个问题我一直比较困惑。

要是有区别,请告之如何区别做账

1.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20万

贷:所得税费用 20万

借:所得税费用 20万

贷:本年利润 20万

退税时:借:银存 20万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20万

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退税时:借:银存 20万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20万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20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万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万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万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万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万

不知道这两种做法是否正确,若都错误,请指正,谢谢 最佳答案

2的不正确:

我认为是这样的:

借:其它应收款_应收多缴税金 20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万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万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万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万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万

收钱时做:借:银存 20万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税金 20万

怎样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 最佳答案

提取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用未分配利润弥补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用盈余公积弥补:

借:盈余公积

贷:本年利润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

按照公司法,公司制企业应当按公司净利润(见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下同)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先提盈余公积,再分配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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