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范文

南京林业大学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文献综述

论文题目 轨道交通站点临近地区用地控制和功能配置研

究——以南京地铁一号线新街口站为例

院 (系):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专 业: 交通工程

姓 名:

学 号: 0663207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20xx年6月18号

轨道交通站点地区用地控制与配置研究文献综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已经进入了城市化进程加速发展的新阶段。交通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大城市发展的瓶颈因素,突出表现为交通拥挤,交通运输效率低下等。轨道交通由于具有大运量、速度快、安全、准时等特点,可有效减少小汽车出行,以有限的道路资源来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同时我国地少人多,土地资源稀缺的基本国情也决定了我国大城市必须向大规模、高密度、低能耗、占地少的方向发展。以轨道交通为主导的公共交通体系是我国大城市进一步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相关研究和实践经验表明,城市轨道交通与土地利用关系密切。在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同时,应做好与之相配套的土地规划。其中轨道交通沿线的土地规划是重点。同时,世界各国轨道交通建设的经验表明,轨道交通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主要是通过轨道交通站点地区的辐射与集聚效应来体现,而站点地区的土地使用状况会直接影响到轨道交通客源状况。因此,轨道交通车站附近土地一般会随着轨道交通站点的建成进行高密度的开发,各种住宅和商业设施高密度集中,改变了原有的城市布局。所以轨道交通站点地区的用地控制与功能配置就显得极其关键,是处理好轨道交通与土地利用关系的重中之重。

1. 国内外研究发展概况

国外关于轨道交通站点地区土地利用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轨道交通站点对临近土地价值、用地开发、人口密度的影响等方面。C.Baker(1983)利用1979-19xx年的数据分析表明,城市公共服务功能的空间分布表现出向地铁站点集聚的趋势;R.Cevero(1993)认为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开发更多的住宅和工作场所,会带来改善环境质量、振兴城市中心区、提供廉价住房、优化整合城市空间结构等诸多利好;A.E.Lepage公司和多伦多不动产委员会研究表明地铁沿线能吸引土地的高密度高强度开发;JHK&Associates公司(1987)与R.Cervero(1993)均发现,由站点中心向四周密度逐步降低的梯度分布形式将最大程度地提高轨道交通的效率;Peter Calthorpe著作《下一代美国大都市地区:生态、社区和美国之梦》中建构了大都市地区的新发展模式——公共交通导向的城市发展理论(TOD),认为区域的增长结构应以公共交通的发展为导向,采用更为紧凑的城市结构;R.Cervero&Kockelman(1997)提出了“TOD”的“3D”原则,即密度(Density)、多样性(Diversity)、合理的设计(Design)。国内关于轨道交通站点临近地区用地控制、开发强度和功能配置的系统研究还较少,主要以定性研究和案例分析为主,而以基于中观层面对轨道交通沿线土地使用和房地产变化趋势的研究居多。

2. 站点地区分类及不同地区的功能配置

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地区的范围没有明确的界限,在实践当中,通常有四种划分的标准:步行半径、功能—文脉因素、地形标志、开发边界。在国内众多研究中,从实用的角度出发,一般选择以步行半径为依据进行划分。通常引入步行合理区的概念。步行合理区是指乘客到轨道交通站点的合理步行时间内所行走的距离范围, 一般为步行十分钟以内,即500米左右的圆形范围。而该范围又被称为轨道交通站点的直接影响区。该区域内站点对周边用地开发强度的影响最为直接, 土地利用的集聚效应也最为突出,是规划研究的重点。

在站点地区的分类体系方面,国内主要包括节点导向和功能导向。节点导向的分类依据主要是车站的交通功能, 例如分为大型换乘枢纽站、换乘站、一般车站等。功能导向又称之为场所导向,主要是按照站点周边用地功能及在城市中的作用进行划分, 其优点在于对站点地区的土地使用规划与土地开发有较为明显的指导作用。在研究轨道交通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时,采用功能导向进行分类为宜。但就具体的分类而言,有众多不同意见,方法各异。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郑文含提出以功能导向为依据分为中心型、居住型、枢纽型三大类型;惠英以场所导向为依托分为公共中心区、交通枢纽区、成熟居住区和城市外围区四大类;孙俊、陈阳、肖蓉等对南京的轨道交通站点与周边土地开发研究时提出更为细化的分类,按城市功能分为公共中心区、交通枢纽区、高密度一般地区、景观开放区、低密度一般地区和工业区。各种分类方法虽然结果不同,但就其大的指导思想来看是一致的,在分类时都注重与城市功能的联系。在站点分区的基础上,用地控制与功能配置方面各有不同,在具体规划时应把握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原则。各不同站点地区之间土地利用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土地开发强度不同,土地开发密度不同,用地性质不同,用地混合程度不同等。

在对大量的理论研究与实例归纳的基础上,可以得出分区站点范围内土地开发的一般特征:站点地区开发强度应遵循整体高密度土地使用,开发强度梯度递减的原则, 结合不同类型站点地区用地功能, 确定适宜的开发总量规模和总体强度。在相关规划中, 尤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 应注意站点地区开发强度的引导。土地使用功能与强度的确定, 应和要求高密度开发的轨道交通系统相匹配。

3. 联合开发策略

联合开发是近几年在国内轨道交通建设与土地开发的新模式,是交通站点与周边用地协调发展的一种形式,。在实务层面上,联合开发可被定义为:与市民及交通运输的车站有关的房地产开发计划;在理论层面上,联合开发可定义为:建立于运输站点附近、集结高密

度人口的活动,从而发挥最大效益,即减少交通时间及成本。

联合开发的主要作用可以归结为三点:

1)解决交通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2)促进城市轨道交通站点附近经济发展;

3)减少市政基础设施和服务成本。

联合开发策略在国外如日本,新加坡以及香港地区发展较早也较为成熟。从实施情况来看,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成效,促进了城市的协调发展。国内的大城市如上海、南京、广州、深圳等都积极尝试这一策略,以期能取得良好的成效。

总结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成功经验,具体有以下四种做法:

1)充分利用车站上空间,允许车站上盖楼;

2)鼓励新的开发直接与车站相连接;

3)划定车站及其有影响的土地;

4)提供零售商场,在地铁站内或相邻大厅租售商业用地。

4. 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周乐提出轨道交通车站与土地利用不协调的问题在以往的规划中主要体现在两个层次。

1) 轨道交通站点与周边土地利用模式不匹配。

2) 轨道交通站点与周边城市环境不融合。

同时在联合开发方面国内各种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一些城市为建设轨道交线路而颁布的相关条例也较为笼统,仅具有指导性意义。就目前的规划设计水平,建设施工水平以及交通管理水平难以应对联合开发所带来的站点地区高强度开发时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5. 未来发展趋势

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过程中,站点周边的用地控制与功能配置将更趋于合理化,和谐化。TOD模式的发展将成为主流,结合我国国情,高密度,高强度的站点地区土地利用是大势所趋。同时如何综合利用轨道交通站点的空间,更集约化利用土地资源将是非常值得探讨的课题。

参考文献:

1 边经卫著. 大城市空间发展与轨道交通[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 陆化普,朱军,王建伟编著.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的研究与实践[M]. 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 3 刘波等编.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M]. 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7

4 黄健中著. 特大城市用地发展与客运交通模式[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5 阎小培,周素红,毛将兴等著. 高密度开发城市的交通系统与土地利用——以广州为例[M]. 南京:科学出版社,2006

6 何宁,顾保南. 城市轨道交通对土地利用的作用分析[J]. 城市轨道交通研究,1998(10):32~36 7 惠英. 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地区规划与建设研究[J]. 城市规划汇刊,2002(2):30~33 8 肖慧奇. 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地区联合开发初探[J]. 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08(2):6~9

9 孙俊,肖蓉,陈阳. 轨道交通站点临近地区用地控制和功能配置研究——以南京为例[J]. 城市交通,2006,4(5):45~49

10 周乐. 轨道交通车站地区整体规划设计实践——以北京为例[J]. 城市交通,2008,6(5):19~26 11 盖春英. 北京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开发增值收益分配研究[J]. 城市交通,2008,6(5):26~29 12 郑文含. 不同类型轨道交通站点地区开发强度探讨[J]. 城市发展研究,2008(s1).

13 任可. 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的土地利用研究——以徐州淮塔东路站点为例[J]. 各界 科技与教育,2008(3):1~3

14 潘海啸,任春洋. 上海轨道交通对站点地区土地使用影响的实证研究[J]. 城市规划学刊, 2007 (4):92~97

15 陈国伟. 国外轨道交通引导城市空间发展研究经验及其启示[OL]. /WEB/showinfo/showinfo.aspx?infoid=51e22bbc-5266-4e74-8bbe-90bed3fa5e2a&categoryNum=005001&siteid=1

 

第二篇:文献综述(范文)

××××(选题)文献综述

一、国内外发展的历史及现状

世界范围内,环境会计的研究始于20世纪xx年代早期,以英国《会计学月刊》(Journal of Accounting)19xx年比蒙斯(F .A. Bcams)的《控制污染的社会成本转换研究》和19xx年第2期马林(J .T. Marlin)的《污染的会计问题》两篇文章为代表,揭开了环境会计研究的序幕。xx年代末以来,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每年召开的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会议上都对环境会计进行广泛的讨论。19xx年召开的第七届会议上首次提出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并展开讨论。19xx年召开的第十三届会议把环境会计问题作为会议的中心议题。联合国19xx年讨论通过了《环境会计和报告的立场公告》,形成了系统完整的国际环境会计与报告指南。目前,发达国家的会计学界在环境会计研究方面已经取得重大进展。

在美国,环境会计实践主要从要求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开始。涉及环境问题的会计信息披露工作是对环境成本和负债的报告,人们主要是从负债的角度来处理和看待环境问题的。美国政府颁布的与环境信息相关的会计规范性文件主要有:(1)美国财务准则委员会第五好准则公告《或有事项会计》。该文件主要涉及的是或有负债与损失的确认,这一公告同样可以适用与环境问题所引起的或有负债。(2)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新兴问题特别工作组鉴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在如何记录环境支出问题上 又先后公布3份状况公告:第89—13号公告《石棉清理成本的会计处理》、第90—8号公告《处理环境污染成本的资产化》和第93—5号公告《环境负债会计》。前两份公告就某些由环境目的引发的支出是资产化还是列作费用做出了说明;第三份公告就环境负债的估定提出了建议。(3)美国环保局于19xx年发布了《鼓励与自我监督:发现、披露、改正和防止违法》的政策,该政策通常又被称为《审计政策》。20xx年,美国环保局对该政策进行了修正。1

加拿大的环境会计在国际上都处于领先地位。这和加拿大各行各业对环境问题的普遍重视分不开。到目前为止,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已经完成并正式出版了以下几份有价值的研究报告:(1)《环境成本与负债:会计与财务报告问题》(Environmental Cost and Liabilities:Accounting and Financial Reporting Issues)。该报告主要解决如下问题:在现有的财务报告框架内环境影响的效果的记录和报告,当期环境成本的确认方式,未来的环境支出应该在何时确认为负债。该报告涉及的基本议题是:环境成本与损失的认定以及资本化或列为当期费用的问题,环境成本、债务、承诺与会计政策的披露问题,未来环境支出与损失的披露问题等。

(2)《环境绩效报告》(Reporting on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这一报告是加拿大会计师协会与加拿大标准协会、国际可持续发展协会、加拿大财务经理协会于19xx年共同合作完成的,它是为公司如何提供环境绩效信息提供的指南。2

日本环境会计、发表环境报告的研究是从20世纪xx年代开始的,19xx年x月,日本环境省颁布了《环境成本及报告指南》,该指南的出台表明日本已初步确立了环境会计系统框架。在此基础上,于20xx年x月,发布了《引进环境会计体系指南》,该文件对环境成本的分类、计量方法作了进一步的补充和说明。20xx年,环境省发布了《环境报告书指南(20xx版)》,其主要内容包括:制作环境报告书的目的、内容以及环境业绩评价指标体系。20xx年x月,颁布《环境会计指南》,对《引进环境会计体系指南》进行了修改。3

欧洲各国从20世纪xx年代开始,也积极开展了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并在实践中逐步加以应用。欧盟在19xx年发表的《走向可持续发展》报告中认为,会计必须改变它的传统的观念和惯例,以便把环境信息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包括在与决策有关的信息之中;欧1

2 黄修寅:《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国际比较》,交通财会,20xx(03):第43页 黄修寅:《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国际比较》,交通财会,20xx(03):第43页

3 龚蕾:《日本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及其借鉴》,中国注册会计师,20xx(05):第67页~第68页

洲化学工业理事会(CEFIC)曾经于xx年代末期发布的《环境保护指南》中呼吁披露环境政策以及在此之外更多的环境绩效信息。4一些国家在国内也进行了各种努力。如英国,其19xx年的环境保护法案要求有污染的企业必须在报告中反映其在环境方面所采取的措施。英国注册会计师特许协会(ACCA)于19xx年推出了环境报告奖励计划以鼓励企业披露环境信息。法国政府规定所有雇员在300人以上的企业都要提供包括环境信息在内的社会资产负债表。

我国开展环境会计的研究起步较晚,直到20世纪xx年代末才引进环境会计理论。xx年代,我国逐渐开展了对“绿色GDP”的研究,进而延伸至环境会计理论体系。19xx年我国政府制订了《中国21世纪议程—人口、资源与环境》,将可持续发展确定为我国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基本战略目标,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从而在客观逐步认识到环境会计已经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学者们开始关注这一领域。到目前为止,我国学者对环境信息披露内容的探讨取得了许多有益的成果。在诸多的论述和成果中,当以冯淑萍和沈小南的论述具有权威性。他们在19xx年参加第十三届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的会议上表示,下列信息的公布是很重要的:(1)企业为防治和减少污染及恢复环境而发生的成本费用;(2)因污染而发生的费用损失,如环境损害赔偿、违反环境保护 法规的罚款、向国家交纳的排污费及治理费;(3)因污染而发生的社会成本。目前我国尚没有形成完整的环境会计制度,企业内部也没有建立环境会计体系。现阶段我国大部分非上市公司应用的《企业会计准则(20xx)》,除了简要提及“绿化费”和“排污费”等环保支出外,没有规定企业应如何确认、计量和报告环境成本及业绩。但是,在财政部20xx年x月x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xx)》中,增加了与环境有关的内容。特别是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这一具体准则中。明确地将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定义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并详细规定了此类生物资产应如何确认、后续计量、收获与处置、披露。虽然此具体准则是“为了规范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却是首次在我国会计准则中提及“环保资产”的概念,并明确其确认、计量、披露原则。在《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引言中只是将“环境污染整治”作为一起或有事项多个项目中的一个。说明在我国会计准则不断完善、与国际趋同的进程中,环境会计制度建立与完善是指日可待的。

二、前沿发展情况

(一)本选题现阶段主要理论观点和技术

国家环保总局20xx年x月x日下发了环发[20xx]156号文件(《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以及必须公开的和自愿公开的环境信息作出了规定。大部分企业只是将绿化费和排污费列入“管理费用”进行披露,作为企业现阶段我国对于环境会计的研究不够深入,我国多数学者和专家认为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主要集中在某些项目和问题上,各方面的披露制度和体系还不够完善。肖淑芳等学者认为:我国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内容大部分是对企业经营状况并不形成重大影响的信息,对于某一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缺少必要的解释说明,信息披露中带有财务数据对环保状况进行总结的因素与一些西方国家企业披露的信息相比确实“粗”了一些。从而所披露的环境信息对于利益相关者的使用来说价值有限。鉴于此原因,李洪光,孙忠强认为: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应充分利用现行会计制度所规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报表及其附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对现行会计报告涵盖不了的部分采取另外单独编制环境会计报告予以披露的模式。

(二)本选题的主攻方向

从我国的国情和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出发,总结当前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存在的问4 黄修寅:《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国际比较》,交通财会,20xx(03):第44页

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外已有的经验和成果,对建立并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体系提出自己的建议。

三、本选题已有的研究成果

(一)已有的研究成果数量

就检索到的文献来看,我国学者和专家对于环境会计的规范性研究居多,其中以冯淑萍和沈小南在19xx年参加“国际会计热点问题的讨论——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第十二届会议”和19xx年参加的“关于环境会计问题的讨论——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第十三届会议”上的论述具有权威性,为以后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更大的参考价值(《会计研究》,1994(4)、1995(6))。同时也有少数实证研究成果,我国学者对环境信息披露内容的实证研究中,王立彦,尹春艳,李维刚19xx年发表的《关于企业家环境观念及环境管理的调查分析》(《经济科学》 1997(4))和19xx年发表的《我国企业环境会计实务调查分析》(《会计研究》 1998(8))对我国企业的环境意识、环境管理、环境会计等进行了问卷调查;肖淑芳,胡伟通过对我国沪深两市的1195家上市的内地公司20xx、20xx年度会计报告中有关环境信息的统计调查,分析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会计研究》 20xx(3));等等。

(二)对已有成果主要观点、方法的评价

从已有成果来看,我国的专家和学者立足于我国目前的环境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理论联系实际,分析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但是由于我国这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各观点的侧重点和针对性又有所差异。比如在信息披露方式的选择方面:一种认为环境信息应当与财务信息合并进行报送。具体做法是:在财务报表中附加上环境信息。即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中,列示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研究与开发支出等;在负债方中列示与环境有关的环境负债、或有负债项目。在损益表中,于营业利润之后、非常项目之前,列示环境支出项目,主要包括:环境设施的折旧费、环境机构及其人员的常规性费用、企业交纳的排污费、摊销费用等;对于产品成本中包含的环境成本则在报表的附注中加以显示。另一种看法则认为,环境信息应与财务信息分开报送,即独立报告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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