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实训报告

重庆科技学院

学生实习(实训)总结报告

学 院:__法政与经贸学院_ 专业班级:_国贸10级2班_ 学生姓名:____王林_________ 学 号:__2010443418_ 实习(实训)地点:_____校内 H201 ____________ __ 报告题目:____关于《国际贸易实务综合训练》的实训报告_ 报告日期: 20xx年 6月 29日

指导教师评语: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成绩(五级记分制):

指导教师(签字):

实习(实训)总结报告的写法及基本要求

一、实习(实训)报告一般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1.标题:标题可以采取规范化的标题格式,基本格式为,“关于××的实习(实训)报告”。

2.正文:正文一般分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1)前言:主要描述本次实习(实训)的目的意义、大纲的要求及接受实习(实训)任务等情况。

(2)主体:实习(实训)报告最主要的部分,详述实习(实训)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内容、安排、组织、做法,以及分析通过实习(实训)经历了哪些环节,接受了哪些实践锻炼,搜集到哪些资料,并从中得出一些具体认识、观点和基本结论。

(3)结尾:可写出自己的收获、感受、体会和建议,也可就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或总结全文的主要观点,进一步深化主题;或提出问题,引发人们的进一步思考;或展望前景,发出鼓舞和号召等。

二、对实习(实训)报告的要求

1.按照大纲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实习(实训)报告,报告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抄袭。学生应结合自己所在工作岗位的工作实际写出本行业及本专业(或课程)有关的实习(实训)报告。

2.校外实习报告字数要求:不少于800字每周,累计实习3周及以上的不少于2000字。用A4纸书写或打印 (正文使用小四号宋体、行距1.5倍。其余排版要求以美观整洁为准)。校内实习(实训)报告字数要求可适当减少,具体要求由学院依据课程特点规定。

3.实习(实训)报告撰写过程中需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学生应在实习(实训)结束之前将成稿交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关于《国际贸易实务综合训练》的实训报告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一门实践操作性较强的课程,因此在学习完其理论知识后安排综合实训实践课,目的是为了强化理论知识,同时提高国际贸易实务操作技巧的熟练性,从而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将来进入工作岗位,能够较快进入角色,熟练完成与贸易相关的实际操作。

本次实训以讲授外贸单据为主要内容。外贸单据是贸易操作中最基础的,同时也是较为重要的技巧组成部分,只有在掌握各种外贸单据正确制作的基础上,才能进入更深层次的结算操作与流程操作。

本次实训的操作内容为14 种外贸中常使用的单据:进出口合同、信用证审核、商业#5@p、装箱单、海运提单、报关单、信用证开证申请书、出口货物订舱委托书、出境货物报检单、出口货物投保单(2份)、普惠制产地证、装运通知、汇票。

此次实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销售确认书

销售确认书是国际货物买卖中最基本的项目。它一切单据制作的依据,在制作单据时其明确规定“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其他单据与信用证相符”。销售确认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价格术语、付款条件、付款方式、检验与索赔、争议解决等一系列具体事项。

对于销售确认书的填制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销售确认书中的英文需要大写;

(2)唛头,即运输标志,其目的是方便运输,防止错发错运。当没有唛头时,不应留空,需填写N/M,即“no marks ”的意思;

(3)付款方式,确认书中需明确规定具体的付款方式,是汇付、信用证,还是托收;是即期付款还是远期付款。不可以理所当然的认为记得当初磋商时双方的约定而确认书中却没有明确规定;

(4)选择项,在需要选择的地方需要以“×”标志选择,而不是习惯使用的“√”;

(5)签发单据,明确规定出所需要的单据,以及单据单据的相关要求。

二、信用证审核

信用证是开证行根据进口商的请求和指示,向出口商开出的,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凭出口商交付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文书。

但卖方在拿到信用证后不应立即按信用证规定完成交货手续,而是首先对信用证进

行审核。因为信用证的开立是以买卖合同作为基础的,卖方在审核信用证时,若发现信用证的有关条款与买卖合同发生了冲突,应立即电告买方,要求买方到开证银行去对信用证作出相应的修改,直至信用证条款完全与买卖合同相符为止。在审核信用证的过程中始终需要牢记信用证内容必须与销售合同一致。

三、商业#5@p、装箱单

商业#5@p是国际结算中的中心#5@p,它是出口商向进口商开列发货账目清单,是买卖双方记账的依据,也是进口商报关交税的总说明。商业#5@p是全套出口单据的核心,在单据制作过程中,其余单据均参照商业#5@p缮制。

商业#5@p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5@p”字样、#5@p编号和签发日期、合同或订单号码、收货人的姓名地址、出口商的姓名地址、装运起讫地点、商品的具体内容、价格术语、商品金额等。

装箱单是#5@p的补充单据,它列明了信用证中买卖双方约定的有关包装事宜的细节,便于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供海关检查和核对货物。商业#5@p和装箱单往往同时出具。

此单据训练时,主要讲授了以下内容:

(1)通常把银行对信用证内容和提交的单据的内容的核对成为“横审”,以商业单据为中心审查其他单据成为“纵审”;

(2)没有有效期的信用证是不合法的,因此也就没有了信用证下的其他单据操作;

(3)有关溢短条款,合同中规定是10%浮动,而信用证中只能接受5%的浮动,应以信用证为准;

(4)提单交单期限,若信用证中没有提及,应以信用证有效期为最迟交单日期;

(5)国际贸易实务中相关保险知识。

四、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它还代表着所载货物的所有权。

海运提单所记载的内容包括:托运人、收货人(又称“抬头”)、通知方、承运人、船舶名称和航线、起讫地点、所载货物的描述、运费的支付、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装运日期等。

填制海运提单时的注意事项:

(1)托运人和运费的支付根据贸易术语确定,划分买卖双方的义务;

(2)采用多式联运时需要增列收货地和最终货物移交地这两项内容;

(3)收货人,即抬头的填写课分为限制性抬头、指示性抬头和来人抬头这三种。①限制性抬头,一般表述为“某人或某公司”,只能有标注的人或公司提货,不可转让。②指示性抬头,一般表述为“TO ORDER OF ***”凭***指定收货,可背书转让,在实际操作中通常填写“TO ORDER OF ISSUING BANK”凭开证行指定收货。此外还有“TO ORDER”空白抬头,可转让。③来人抬头,一般表述为“TO BE OVER,TO HOLD”只要持有此提单就可以提货。此种抬头的提单风险最大。

(4)提单签发日期,当签发提单时货物已装船,提单签发日期即装船日;当签发的是备运提单,提单签发日不能视为装船日,应以实际装船日为准。

五、货物出口报关单

出口货物报关单是由海关总署规定的统一格式和填制规范,由出口企业或其代理人填制并向海关提交的申报货物状况的法律文书。用于确认货物是否真正出口或进口,以及企业出口退税和企业结汇核销。

目前我国出口报关流程为:出口企业将交单据给报关员→登陆H2000报关系统→输入报关单→发送至电子审单中心→返还报关单至电子终端→打印纸质报关单→单据、纸质报关单提交现场海关→货物进场→海关、报关员根据单据、报关单查验货物→交纳关税、盖章放行→装运。

出口报关单填写说明:

(1)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由申报海关的决定;

(2)出口口岸应根据货物实际出境的口岸海关填写相应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3)备案号:加工贸易需填,一般贸易不需填;

(4)经营单位和发货单位:经营单位处填报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企业及海关注册编码。发货单位填报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名称,包括自行出口货物单位或委托进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一般多为发货单位无出口许可证从而委托经营单位出口。

六、开证申请书

买卖双方签订国际贸易货物进出口合同并确认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后,即由买方向有关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开证申请是整个进口信用证处理实务的第一个环节,进口方 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在规定的装航前一定时间内申请开证,并填制开证申请书。

开证申请书主要依据贸易合同中的有关主要条款填制,但信用证一经开立则独立于合同,因而在填写开证申请书时应慎查合同的主要条款,并将其列入开证申请书中。

开证申请书主要填写内容:

(1)信用证开证形式,信开和电开。信开又包括两种:“ISSUE BY AIRMAIL”以航邮将信用证寄给通知行,“ISSUE BY EXPRESS DELIVERY”开证行以快递将信用证寄给通知行。电开包括简电开和全电开。现在多用“全电开证”方式开立信用证;

(2)信用证金额,填写合同中的币制和金额,大小写都需要;

(3)汇票内容,“AT SIGHT DRAWN ON***”若填US,则指付款人为开证行;若填YOU,指付款人为议付行;若填THEM,指付款人为买方;

(4)付款方式,填写信用证可由***银行***付款。如果信用证为自由议付信用证,银行可用“ANY BANK IN***(地名/国名)”表示。如果该信用证为自由议付信用证,且对议付地点也无限制,可用“ANY BANK”表示;

(5)运费,根据贸易术语确定,若以“CIF、CFR、CIP、CPT”成交,就要求对方出具的提单为“运费已付(FREIGHT PREPAID)”,如果以“FOB、FCA”成交,就要求出具的提单为“运费到付(FREIGHT COLLECT)”;

(6)保险,如果按CIF、CIP成交,必须选择保险单。赔付地一般填买方所在地,以便一旦出现问题,方便解决。

七、出口货物订舱委托书、出境货物报检单

出口货物订舱委托书是出口企业向外运公司提供出口货物的必要资料,由负责运输的一方进行填制。其订舱委托一般不是直接向船公司进行订舱,而是通过代理商进行,订舱委托书是需要运输的企业向代理商下达的,再由代理商向船公司订舱。

订舱委托书填制最主要的是托运人、收货人、通知人这三项。这三项为提单项目的要求,即将来船公司签发的提单上的相应栏目的填写也会参照订舱委托书的写法。因此,这三栏的填写应该按照信用证提单条款的相应规定填写。

出境货物报检单是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检验检疫、鉴定工作的需要,为保证检验检疫工作规范化、程序化而设定的。它表明了申请人正式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以取得该批货物合法出口的合法凭证。

出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制需要参照合同、信用证条款,所选检验证明必须与合同一致,否则单据无法通过。其中出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换证凭条两者是不同的。若货物直接从本地出境,则签发的事出境货物通关单;若货物要从异地出境,在本地进行检验后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证凭条,到异地后不需要再次检验,直接向异地的质检局用换证凭条换取通关单。

八、投保单

投保单是进出口企业向保险公司对运输货物进行投保的申请书,也是保险公司据以出立保险单的凭证。

投保单的主要内容包括货物名称、运输标志、包装及数量、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保险险别、保险责任起讫等。

需要区分一下保险凭证和保险单。保险凭证和保险单具有相同的效力,但是保险单是最正式的,它的正反面都有内容,正面为货物明细和保险项目,反面则是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三者权责划分。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简式保险单”,只有正面有内容。在国际贸易实际操作中,若银行要求提交保险单,只能提交保险单;若要求提交保险凭证,则两者都可以提交。也就是说,保险单可以替代保险凭证,而保险凭证不可替代保险单。

投保单填写要点:

(1)被保险人,一般填信用证受益人,即出口公司名称;若信用证另有要求,按信用证填写,需转让给开证行货第三方可背书转让;

(2)投保人,填投保公司名称,即保险公司名称;

(3)保险金额,所有币制应与信用证、#5@p一致,大小写应该一致。且保险金额不要小数,出现小数时无论多少一律向上进位。

需要注意的是,有时被保险人分为客户抬头和过户。客户抬头即为投保人。货物出运后,风险转移。因此,若出口商投保,可将自己公司名称填在“客户抬头”栏,而“过户”栏则写进口商公司名称或按信用证规定填写,如“TO ORDER OF***”;如果是进口商投保,可直接将自己公司名称填在“客户抬头”栏,“过户”栏留空。

九、普惠制产地证、装运通知

普惠制产地证,又称“GSP证”,是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经济、贸易方面的一种非互利的特别优惠待遇。即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制成品或半制成品时,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给予以免征或减征关税。

普惠制产地证的填写说明:

(1)第2栏,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家,除欧盟25国、挪威外,此栏必须填上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

(2)第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一般填上装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

(3)第8栏,原产地标准

①完全原产品,不含任何非原产成分,出口到所有给惠国,填“P”;

②含有非原产成分的产品,出口到欧盟、挪威、瑞士和日本,填“W”,其后加上出口产品HS品目号。条件:产品列入了上述给惠国的“加工清单”符合其加工条件;产品未列入“加工清单”,但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非原产原材料经过加工,产品HS品目号不同于所用原材料的HS品目号;

③含有非原产成分的产品,出口到加拿大,填“F”。条件:非原产成分的价值未超过产品出厂价的40%;

④含有非原产成分的产品,出口到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捷克、斯洛伐克六国,填“Y”其后加上非原产成分价值占该产品离岸价百分比。条件: 非原产成分的价值未超过离岸价的50%;

⑤输往澳大利亚、新西兰,此栏可留空。

装运通知是出口商向进口商发出货物已于或将于某月某日装运某船的通知。装运通知的作用在于方便买方购买保险或准备提货手续,其内容通常包括货名、装运数量、船名、装运期限、信用证号码等。

装运通知按照其规定填写,比较简单,但需注意的是,“MESSRS”这一栏实际上应填进口商名称及地址。

十、汇票

汇票是由出票人向受票人签发的书面无条件支付命令,要求受票人于见票时或指定的某一时间向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

汇票必须包含的7项内容:“汇票”字样、无条件付款命令、确定金额、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这7项缺一不可,否则为废票。

信用证下的汇票一般都是一式两份,两份都是正本。第一正本印有“?THIS FIRST OF RXCHANGE(SECOND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第二正本印有“?THIS SECOND OF EXCHANGE(FIRST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这两张正本印有的字样说明开证行只要收到其中一张,另一张就自动失效,两张汇票具有同等的效力。

汇票的有关填制:

(1)DRAWN UNDER***(开证行) L/C NO.***信用证号码 DATED***开证日期,这三项连起来称为汇票的出票条款,又称出票依据,意思为“根据***银行*月*日第**期的L/C下而出具的汇票”;

(2)汇票金额,大小写须一致,否则为废票;

(3)收款人,“PAY TO THE ORDER OF***”,它的填写通常有三种:①限制性抬头,“PAY TO A ONLY”;②指示性抬头,“PAY TO THE ORDER OF A”;③来人抬头,“PAY TO THE BEARER”,但我国不允许此种抬头。当收款人写成凭议付行指示时,买方→议付行→开证行,都不需要背书,因为议付行对开证行实际上是提示所款的行为;当收款人写成凭买方指示,买方需背书转让给议付行。

通过本次实践,应使我全面了解和掌握有关单据的知识,包括每种单据的签发人、单据签发的目的、单据的作用、单据使用的规则、单据内容的准确填制等。我认为填制单据并不是十分的困难,只要掌握基础知识,熟练运用,并且有足够的耐心,细心的填制,就不会发生错误。细节决定以此,单据的每一个项目都必须注意,因为这关系到国际贸易是否能过顺利的完成,双方是否都能满意。

从理论到实践,这次实训使我能够达到对每种单据的熟练应用,从而为我以后走向外贸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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