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宣传方案

“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策划与宣传方案

一、活动策划

(一)团中央

1. 传递践行活动。开展万场“乡村好青年”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结合各层级“乡村好青年”产生时间,以我的中国梦、核心价值观、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为主题,以各层级“乡村好青年”为主体,要求各地普遍开展成长分享、价值观代言和公益践行活动。每个乡镇团委至少开展3场活动;每个县级团委至少开展2场活动;每个市级团委至少开展3场示范性活动;每个省级团委至少开展4场示范性活动。举办团中央冠名的示范性活动不少于30场。全团共举办十万场“乡村好青年”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

2. 公示发布活动。根据乡、县、市、省四级“乡村好青年”认定产生的时间安排,适时开展各层级“乡村好青年”产生和启动的新闻发布等宣传类活动。12月左右,召开全国“乡村好青年”发布活动,选取部分优秀“乡村好青年”代表开展事迹宣讲活动。

(二)省市级团委

1. 传递践行活动。省级团委承办团中央冠名的“乡村好青年”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不少于1场。根据活动时间安排和节奏,组织开展“乡村好青年”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省级团委组织乡、县、市、省各层级的示范性活动不少于4场,时间分别为7月、8月、9月、10月底左右。市级团委组织乡、县、市各层级的示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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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不少于3场,时间分别为7月、8月、9月底左右。活动具体形式可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设置。

2. 公示发布活动。联合报纸、网络、广播、电视、微信、QQ、微博等共同参与,对各层级的“乡村好青年”候选人进行宣传、公示和发布。通过新闻报道、制播专题片、开设专栏、召开发布会、事迹宣讲等形式,宣传“乡村好青年”优秀事迹和品质,扩大活动影响力。乡、县、市、省四级“乡村好青年”的公示发布活动分别在7月底、8月底、9月底和10月底前完成。

(三)县乡级团委

1. 标准讨论活动。按照上级团组织关于“乡村创富好青年”和“乡村道德好青年”的选树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讨论活动,明确本地区“乡村好青年”具体标准。

2. 传递践行活动。举办“乡村好青年”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乡镇团委至少开展3场以“乡村好青年”为主体的成长分享、价值观代言和公益践行活动,县级团委至少开展2场活动。活动具体形式可采用座谈会、宣讲会、报告会、网络代言、公益行动等。乡镇要在7月底左右完成,县级要在7月底和8月底左右分别完成。

3. 公示发布活动。对基层团组织推荐的候选人,要通过公开栏、报纸、网络、广播、电视、微信、QQ、微博等媒体进行宣传、公示,征求广大青年意见,开展社会评价。对选树结果进行发布,宣传“乡村好青年”优秀事迹和品质,扩大活动影响力。乡镇一级公示发布活动要在7月底前完成,县级要在8月底前完成(发布活动在乡镇一级不做统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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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媒体宣传

(一)团中央

协调中央相关媒体,通过开设专栏、刊发综述、典型报道等方式,宣传活动和先进人物事迹。委托中青网开设专题网站,在中青网、中国共青团网、中国农村共青团网、保护母亲河行动网首页设置链接,协调相关门户网站在首页推广。通过团中央、农村部官博官微,共青团移动频道和团内大V持续报道。

(二)省市级团委

运用好团属新闻媒体,协调省、市具有影响力的媒体通过开设专栏、专题网页、刊发综述、典型报道等方式,宣传活动和先进人物事迹。抓住乡、县、市、省四级“乡村好青年”启动寻找和认定产生的时间节点,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整体声势。

(三)县乡级团委

挖掘“乡村好青年”的优秀品质和典型事迹,组织“走进乡村好青年”等采访活动,通过本地区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有条件的乡镇团委在7月底左右组织一次采访宣传活动,县级团委要在8月底左右普遍组织一次采访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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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乡村活动室方案(1)

安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青少年活动室成立管理方案

(初稿)

一、性质定位

乡村青少年活动室是直接接受安吉县团委领导的全县青少年校外活动场地,是团组织履行服务职能的有形化阵地。由安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乡镇团委、村委三方共同执行乡村青少年活动室的成立、开展和维护,通过各村镇青少年活动室的成立,满足未成年人参加校外教育活动的需求,提高我县校外教育机构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促进校外教育平衡发展。

二、乡村青少年活动中心服务宗旨和任务

(一)、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坚持为广大青少年服务

(二)、任务:一方面组织广大乡村青少年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科技、艺术、体育、游戏等活动,二是通过特长培训培养孩子们的特长和兴趣爱好,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三是通过开展科技文化活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乡村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四是通过传统性或专题性的校外活动,带动乡村学生校外活动的广泛开展。

三、活动室配置管理标准

(一)、合理选址

结合村委实际情况,本着交通便利,青少年群体较集中的原则,由执行 三方共同确定活动室区域。

(二)、标准化配置

1、室外

在醒目位置有“XX村青少年活动室”标志并配备室外宣传栏或者电子屏幕,用于发布活动室各类信息

2、室内

建筑面积在( )平米以上,符合安全标准,基本设施齐全,醒目位置标示服务工作指南(含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工作流程等)

(三)、管理制度

1、投入

三方共同成立活动室,根据三方实际情况投入相关软硬件设施,安吉县青 少年活动中心提供师资和社团活动项目建设主体费用,乡镇团委负责活动室相关活动室组织和日常维护,村级负责提供场地等其他硬件需求。

2、实施

由活动中心与乡镇团委共同组织学生参加活动,本乡镇户籍学生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

3、维护

日常维护由乡镇团委或村委负责。

四、经费保障标准

每一活动室保障经费5000—10000元

五、具体实施

(一)、申报:

1、由乡镇团委根据各村美丽乡村建设相适应的文化内容设立青少年活动室1个,并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由团县委、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接收后,实地考察,与乡镇团委、村委共同磋商后确定建立单位。

3、挂牌、投入运营后根据要求开展活动。

(二)、开展

1、丰富活动室内容,实现快乐工程。

我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为指导,在活动室设置上因地置宜,本着当地文化传承和发扬,力求体现活动多样化,努力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具有校外教育特色的项目,以满足学生不同的学习需求。

2、完善每个活动室的组织,做到“有专人指导、有固定场所、有活动计划、有活动记录”

(1)指导教师:每个活动室由乡镇团委配备一名志愿者管理活动室日常工

作,由青少年活动中心具有相应专长或热诚的教职员工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到活动室的教育教学活动。

(2)活动时间:每月一次(具体时间待定)

(三)、评价

1、活动室应于每学年末进行考核评比,适当奖励。

(1)优秀活动室:根据活动成果汇总(活动工作计划、成员名单、活动记录、获奖材料、学员作品等)及活动室日常维护,对活动室展开评比。评为A等的活动室进行物质奖励,评为C等的活动室加以追踪促进,若连续两年落后仍未改善者撤销青少年活动室

(2)优秀学员:根据学生表现,年末由指导老师推荐若干名学员作为活动室优秀学员,给予表彰并进行一定的政策奖励。

(3)优秀管理员:根据对活动室日常管理优秀的管理人员年末进行表彰,优先推荐成为县优秀志愿者。

安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20xx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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