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上半年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流动人口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学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加大管理力度,提升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党工委领导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坚持党政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年初我辖区各村签订了计划生育人口目标责任书,把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作为每年计划生育考核的主要内容。

二、落实责任人责任制、实施属地管理认真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实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办法层层签定责任书。

三、做好流动人口优质服务建立流动人口登记帐册,对流动人口实行同管理、同服务,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及时随访,了解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缩小计生管理人员与流动人口之间的距离,取得了流动人口对计生工作的支持、配合、使流动人口感受到亲情和温暖。切实改变了计生工作的被动局面,确保计划生育政策在流动人口中的顺利落实。

四、坚持月清查制度做好流动人口登级,#b@2,验证工作和服务工作。办事处每月组织人员对辖区流动人口进行集

中清理,一边清理一边下发催办通知单限期#b@2,对流出没#b@2的已婚育龄妇女现场补办婚育证明

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各部门间的管理配合不当,职能管辖分散,管理工作互相制肘。流动人口的管理不只是计生单方面的管理工作,还涉及到如工商、民政、公安、劳动、城管等部门,这些部门都有管理的业务。但因彼此间缺乏协调,没有形成一个合力,只好各自为政,再加上手续繁琐,使外来人口无所适从,造成大家都管但都没有管好的局面。

(二)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模式落后。大部分流动人口没有固定住所,没有固定单位,行踪不定,所以很难像常住人口那样管理起来。

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们要以综治考评、综合考评和目标管理考核为导向,积极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二篇:20xx年上半年柳沟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柳沟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柳沟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具体工作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镇成立了以副书记李军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相关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以综治办、派出所、计生办等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对流出、流入的人员做到底数清、人员熟、方向明。

今年以来,计生办对流出人员做到流出一个,#b@2一个,并详细记录在帐,确保从源头掌握实情。同时各村、各单位都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派出所加强对出入境的管理,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实际居住人员进行详细登记、造册,并输入微机以便管理。综治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在每月例会上,都要把本月流动情况进行登记、造册。

总之,我镇对流动人口工作切实做到了管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了社会和稳定。今后要在年关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做到底数清、流向明,规范管理,有序流动。

20xx年临武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方案 www. 编稿时间:2011-05-13 来源: 乡政府信息化办公室 作者:周松万 邝莉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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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强

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树立临武对外的良好形象。结

合我县实际情况,全面掌握我县流动人口的动态,加

强流动人口管理,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的基本要求与“统一规范、快速高效”的工作原

则,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

法,全面、准确掌握我县流动人口现状,不断增强流

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与前瞻性,切实帮助解

决流动人口工作生活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为全县

流动人口创造一个和谐、稳定、有序的创业环境,促

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参与、保障有力、综

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落实

管理措施,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逐步实现管理和

服务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力争实现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各项工作明显改善,出租屋从事违法犯罪案件显著下降,房屋租赁稳步健康发展,社会治安进一步得到净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私人租赁业进一步规范,群众主动申报纳税,形成公平、公正、有序的租赁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成立临武县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唐国林任组长,县组织部副部长陈智军、县政府办副主任陈临湘、县政法委副书记周柏君、县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晓毛、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廖定安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内务司法委、县政协法制群团委、县综治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公安局、县计生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房管局、县建设局、县规划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财政局、县地方税务局、县城管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由廖定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陈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并抽调

1名干警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干。从县计生委、县房产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工作人员和由政府聘请专门管理人员集中办公,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股室和流动人口专干具体抓。抽调工作人员要求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与原单位脱钩,其编制、党团组织、行政工资以及各种福利待遇仍保留在原单位。为保持工作连续性,规定抽调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年之内中途不得回原单位换岗,如有特殊情况需换岗,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同时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督导组,由县政法委副书记周柏君同志任组长。各乡、镇、街也要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站,明确流动人口专干为负责人;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要各负其责,切实履行好对本单位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管理。

四、职责分工

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县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政策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县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中长期规划、

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收集城乡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的情况和信息,研究解决新问题;负责管理、培训综合协管员;受理流动人口投诉,督促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开展工作。管理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总体协调;负责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协作机制,协调落实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和任务;调研总结推介各街道乡镇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经验。

2、县委组织部:负责督促、指导流动人口流入地基层党组织吸纳接收和宣传组织流动人口中的党员、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教育引导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督促、指导流出地党组织掌握流动党员、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去向,在工作地点、暂住地点相对集中的党员、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中按照规定建立党组织、群团组织和协会组织;督促、引导流动党员、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以暂住地党组织为主,原所在地和暂住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党员、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体制。

3、县委宣传部:大力宣传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的有关法制法规、方针政策,动员社会各界

参与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尊重、关心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

4、县人大内司工委:负责组织开展对有关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执法检查的建议;参与开展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法制宣传教育。

5、县政协法制群团委:负责组织对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调研,向县政协人大常委会提出工作建议;参与开展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法制宣传教育。

6、县综治办:协助做好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将此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评机制,督促落实相关责任。

7、县政府法制办:负责研究、审核有关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向县政府提出有关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建议;开展相关执法监督活动。

8、县公安局:是流动人口、出租屋治安管理工作的主体,认真做好居住证的发放工作。在为流动人口办理车牌、驾照、出入境等手续,应当登记居住证相

关信息。了解掌握房屋承租人变动情况;根据流动人员和出租屋协管员通报情况,督促出租屋主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配合流动人口和出租管理服务站对出租屋展开经常性的治安检查整治,消除治安、安全等隐患,及时查处和依法打击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内的违法犯罪活动。

9、县人口计生委:负责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督促出租屋主、用人单位,个人与当地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做好以已婚育龄妇女为重点的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花名册、已婚育龄妇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和信息互动和资源共享工作。

10、县房产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制定出租房屋登记备案操作办法,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和租赁行为。明确房屋出租人的义务和责任。依托社区(村组)摸清出租房底数,与公安、税务、工商、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共同建立全县出租房屋信息管理系统。

1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流动就业人员的劳动管理与就业服务工作,加强职业中介管

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配合好有关部门做好春运期间外来流动人员的有序流动工作。

12、县建设局:负责指导对城建制施工队伍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加强建设施工现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安全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各项措施。

13、县规划局:把解决长期在乡镇就业生活的流动人口居住问题纳入乡镇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坚持“政府搭台、部门协作、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供企业租用的员工宿舍。

14、县教育局: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将进城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加强对长期在乡镇务工和经商流动人口就学的管理,依法保障其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与关爱,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监督和关爱网络,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各项权益落到实处。

15、县司法局:以流动人口、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和经营业主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大与流动人口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积极疏导化解涉及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作用,对涉及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理;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不断拓宽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服务渠道,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为经济困难的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援助;对流动人口中的刑释解教人员,其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的司法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认真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减少漏管失控。

16、县民政局: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设施建设,依法做好乡镇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收养登记工作;负责指导和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建设,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进社区,落实好县城区街道名称,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清查和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工作。

17、县卫生局:将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在传染病和职业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卫生监督监测、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提供与常住人口同等的服务。

18、县农业局:开展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构建农村劳务开发体系,打造农村特色劳务品牌,组织实施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农村外出劳动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指导农村劳动力向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转移。

19、县工商局:依法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办理营业执照,并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为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涉及流动人口的行政执法提供相关企业登记资料和工商业务咨询。负责查处利用出租屋从事的各类违法经营活动,查处、取缔非法房屋中介机构,鼓励合法出租。

20、县财政局:积极支持协助相关部门逐步完善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经费;对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中有关财政政策执行和经费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21、县地税局:加强出租房屋的税费的征缴工作,依法委托符合条件的乡镇开展代征出租房屋税收工作。

22、县城管局:对城区内未经批准违法搭建的临时棚点进行清理,依法按照程序责令限期拆除或强制拆除;协助民政部门做好乡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23、团县委:负责督促、引导流动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团组织加强沟通配合,形成以暂住地团组织为主、原所在地和暂住地团组织密切配合的流动团员青年管理机制。

24、县妇联: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关爱育龄妇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平安、关爱活动,协同有关部门为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生活救助、职业培训、政策咨询、子女助学等服务,切实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

25、县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总体协调;负责建立流动人口与出租屋服务管理机制,协调落实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调研总结推介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经验,督促用人单位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26、各乡镇、社区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站)负责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更新,居住证申请和代发工作,对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录入,计划生育验证登记备案工作。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进行日常管理、检查和服务。各服务管理中心对流动人口信息、房屋出租的录入率、准确率、

更新率、备案率达到95%。协助有关部门调处涉及流动人口的治安及民事纠纷,化解矛盾,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县政府将流动人口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县直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细化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五、工作内容

(一)广泛动员,做好宣传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服务管理。根据《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和《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流动人口暂住登记与居住证发放办法(试行)的通知>》,县有关部门各单位要为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制度的实施提供保障,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逐步扩大居住证的使用功能,宣传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从中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我们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摸清底数,确立清理整治重点。

在做好宣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力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到各乡镇村组全面进行清理整治。1、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房屋出租户依法取缔,对住宿登记制度不落实和租住身份不清,来历不明人员的出租户依法处罚,限期整改。2、对

外来人员底数不清,治安秩序混乱的大型集贸市场、施工工地、文化娱乐服务场所、旅社等场所,要组织力量集中整顿,重点打击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垄断市场、称霸一方的外来流氓恶势力。3、对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清理,打击混迹于其中的流窜违法犯罪分子,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4、严密巡逻检查和身份核查工作,对身份不清、情况不明的外来人员,通过上网比对或发函高查。

(三)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建立流动人口档案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切实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和检查检验等基础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去向清、联系方式清”的工作目标。推行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依托省级社区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按照“谁用人、谁采集、谁输入”的原则,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输入工作直接分解到各用人单位以及社区、物业组织、中介、房屋出租户、学校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由其采集、录入流动人口信息,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长效管理措施。

(四)稳妥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发放。

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公平对待、正确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对拟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在申报暂住登记后7日内,由公安机关发给《居住证》。流动人口凭《居住证》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子女就学、住房政策、职业介绍、法律援助等方面逐步与流入地居民享受平等待遇,切实解决居住、生活、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让更多的流动人口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活动。及时受理并认真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案(事)件,加大对拐卖拐骗流动人口、强迫流动人口劳动,以及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流动残疾人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切实解决侵害流动人口利益的问题,维护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和指导,提高流动人口防范保护意识,降低被侵害几率。

(六)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在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将其中有现实和潜在社会危害的人员纳入视线,实施重点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犯罪。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

巡防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大防控”体系,努力提高动态环境下快速反应、追缉堵控流窜犯罪的能力。建立推广警务协作机制,完善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协查通报制度。结合“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禁毒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流动人口中涉黑、涉恶,犯罪带有明显地域特点和职业特点团伙犯罪、流窜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这类犯罪上升势头,不断加大整治力度,消除社会治安隐患。

(七)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为抓手,大力推进“以房管人”。

要依法全面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落实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相关责任。积极探索创新出租房屋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能,健全完善房屋租赁相关部门协作管理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形成管理合力。着力完善日常管理与集中整顿相结合、以日常管理为主的长效工作机制,摸清出租房屋、中小旅馆、建筑工地、集贸市场、洗浴场所、网吧等区域流动人口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八)严格落实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的协管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落实用工单位法人、

出租户主的管理责任。全面推行融治安防范、矛盾调处、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卫生防疫于一体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业主责任制,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用工单位和经营业主要及时登记流动就业人员的相关情况,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报告,配合做好相关服务管理工作。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单位内部流动人口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各项制度,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登记、证件发放、信息采集传输和教育培训等日常工作。对不履行相关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九)严格居住证查验制度。

公安、工商、教育、劳动保障、人口计生、卫生等相关部门在办理流动人口业务时应查验流动人口居住证和出租房屋登记备案手续。

(十)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要以加强居住证管理、房屋租用管理、用工管理

为手段,明确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用人、用工者(单位)的责任,实行合同化管理。要积极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街道监督”的流动人口管理新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县流动人口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应本着“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责任,切实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县政府要认真研究,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二)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抓好具体的工作落实,一是要服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积极配合办公室开展工作,全面掌握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时通报情部信息,主动提出工作意见,形成合力,加强业务指导,做好联合执法工作。二是要简政放权,落实具体管理部门委托制。三是要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协同合作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虽然将具体管理事项委托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承办,但在业务上仍保持指导、监督和执法权,各部门要加

强业务指导,做好联合执法工作。

(三)加强督查,定期考核。县流动人口服务管

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

相关部门的督查和考核,督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

强信息反馈工作,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四)部门协作,提高效能。各相关成员单位要

统一协调起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严格落实责

任制,调动工作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五)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实行严打、严管、严

防与严控相结合,完善各项制度,保证工作的顺利开

流动人口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

乡政府乡长朱寒松表示,乡政府将把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本地就业和居住的流动人口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

随着我乡经济快速发展,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社会管理盲区增多,流

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当前,我乡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思想观念、工作模式、法制建设和机制保障等方面存在着诸多不适应的问题,如何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水平成为摆在乡镇管理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为此,经过精心研究,苏布台乡决定通过扩大流动人口就业、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强化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等七大方面入手,推行一系列举措,进而形成部门之间配合密切、分工明确、管理互助、服务互动、信息共享、体制完善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局面。

根据工作目标,苏布台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组织、农业、工商等部门将建立和完善统筹村就业制度和长效机制,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拖欠、克扣流动人口工资行为;改革管理办法,实现由单纯的“以证管人”向“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转变;改进治安管理,实现由突击性的清理整治向日常化有序管理的转变;将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

苏布台乡还将大力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的服务管理教育工作,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快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完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推动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化建设,依法做好乡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严厉打击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20xx年流动人口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们在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借助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百

日大排查、社会管理创新试点等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夯实了工作

基础,开创了流动人口工作新局面。

一、立足基层基础,改进村企自主工作法

在09年树立的三个典型村居的基础上,我们继续选取流动人口

工作基础比较扎实的桐屿街道桐杨居开展典型培育活动,帮助其规范工作制度、台帐簿册,深化该居的特色--“房主管房客”制度,使其能够在周边村居产生辐射作用,带动其它村居服务管理好流动人口。

二、加强服务管理,落实居住登记条例精神

20xx年作为《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正式施行后的第一个完整年,是保障条例精神能否得到有力贯彻的关键时间节点。我局把握这一重要时机,加大工作投入力度,落实居住登记条例精神。

(一)加强了条例宣传。乡里非常重视宣传工作,,并在以下四个方面形成了舆论声势:一是各镇街道通过网络、短信、墙报、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在法规普及上形成声势;二是公安分局牵头组织村居协管员、用人单位及中介、物业等,通过以会代训、发放读本、上门指导等形式,在申报责任告知及落实上形成声势;三是我局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居住证配套政策,深入总结《浙江省居住证》申领者的先进事迹,在留优扶优导向上形成声势;四是各相关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法,在知法用法、齐抓共管上形成声势。通过这些部门的共同努力,我们共在全区范围内悬挂宣传横幅180多条,张贴各类通告1200多份,发放《条例》宣传手册近万本,在企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召开《条例》学习、培训会达250多场次,大大提高了流动人口及业主单位等对居住证的认知和认可度以及他们及时办理居住登记的主动性。

(二)加快了基础建设。针对浙江省即将开发投入使用的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我们从队伍建设和信息采集两方面做好前期准

备:1、健全管理队伍。我们按照规定(500:1)要求配齐配强专、协管员队伍,同时按照流动人口100人以上的村居(企业)建立流管站、100人以下确定人员兼管的要求调整充实村企工作机构,并组织流管所、派出所、计生办按信息采集优先原则做好协管员的筛选调整。2、全面掌握底数。通过增设村居(社区)、企业居住登记受理服务站点,采取上门#b@2等便民措施,引导流动人口主动登记领证。同时,紧紧依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积极组织派出所社区民警、流动人口专、协管员以及社会辅助力量,以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建筑工地等流动人口聚居地和歌舞娱乐场所、美容美发、洗浴休闲服务场所等高危流动人口主要落脚点以及单门独户、闲置房屋、治安责任不落实的出租房屋、用工单位为重点,开展“逐栋、逐层、逐套、逐户、逐人”的地毯式排摸,按照《浙江省居住人员登记表》的基本要求,全面开展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截至20xx年8月份,流动人口登记率、人户一致率、出租房屋登记率和流动人口必采信息完整率已分别达到 85%、70%、 95%和90%以上,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保证书签订率达到 100%。

(三)加速了政策落实。上阶段从各部门反映的情况来看,我区居住证制度的配套政策对外来人才的吸引力不足,居住证申领率不高。为了更好地发挥居住证制度在留优导向上的作用,一方面我们联系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积极推进居住证制度配套政策的落实工作;另一方面,我们开展包括居住证制度实行后流动人口的反响情况和吸引、留住优秀人才的主要因素调查等一系列调研活动,确保“暂改居”能有较大实效。

三、体现民主民愿,深化三级议政议事制度

三级议政议事制度是我区流动人口工作的亮点和重点。20xx年,我们着力改善了议政员结构,解聘部分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议政员,吸纳一批优秀流动人口加入议政员队伍,区级议政员从17名变为18名,镇(街道)一级议政员也根据各地实际进行了调整。通过这一举措,进一步优化了议政员的组成结构,提高了议政员参政议政的整体水平。

四、着眼人文关怀,拓展文化互动促融机制

我们在去年形成的报网互动文化促融制度上继续拓展深化,依托博爱医院设立了路桥新台州人书院。该书院在区内实现了图书自动借还一卡通、统借统还、一站式服务、全天候开放、全开架管理、全方位服务及“借、阅、藏、管、咨、查”一体化和“人、机、书”一体化的现代化管理模式。流动人口只要凭身份证、居住证,就可以申办借书证进行借阅书籍,并可以参加博爱医院设立的健康大讲堂、健康咨询等活动,更可以享受部分医疗费用优惠。

20xx年,我们将在立足现有做法的基础上,切合实际,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推广村企自主工作

按照“村企自主服务管理流动人口135计划”的要求,下一阶段,我们将努力实现全区流动人口100人以上的村居有30%推行村企自主工作法的目标,同时争取多培育几种不同类型的典型村居,强化标杆作用,形成辐射效应,带动全区各村居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二、深化圆桌议政制度

我们将着重在深化拓展上做文章,以流动人口工作、生活的村居

企业为主阵地,将流动人口议政(事)员、文化报采编员纳入村

企自主服务管理范围,参与村企有关事务管理,努力把他们培养

成能为我所用的宣传员、信息员、调解员,同时将他们圈子中的

优秀分子,通过1+x形式组织起来并经常性开展各种活动,使之

成为当地社会认可的流动人口标杆群。

三、开展政策调查研究

我们将进一步探索增强吸引、留住对我区有用人才的切实可行的

优待措施,主动向乡政府和市流管办提出政策建议。加强预防性

工作研究,力求在流动人口虚拟社会管理、群体性事件防控等方

面形成一些好的想法和做法。调研“二代”农民工的生存现状等

流动人口热点问题,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形势,确定今后工作

的侧重点。

于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两个摸排”工作的通知

根据轮社综[2009]4号文件安排部署,结合我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两个”摸排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两个摸排”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对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一次摸排和清查,查实五类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一是内地来疆流动人口;二是新疆本地流动人口;三是外国来疆流动人口;四是新疆到内地的流动人口;五是新疆出国的流动人口;六是出租房屋的底数,包括门面店铺、旅店、工厂宿舍、建筑工棚、单位租赁、家庭住宅等,凡有流动人口居住的场所,都要做到无一漏查。

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两个摸排”工作主要工作目标是: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具体数字和基本情况,清理整顿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集中的治安混乱区域,建立情报信息网络平台,发现和打击流窜于社会和藏匿于出租房屋的“三股势力”等违法犯罪分子、跨地跨区传教和讲经习武等非法宗教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 组织领导

为使我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两个摸排”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乐 党委副书记、综治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副组长:艾合买提〃沙特尔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胡功寿 党委委员、副乡长、综治办副主任

吐尔洪〃买买提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吐逊〃司马义 司法所所长

阿不来提〃吾买尔民政办主任

克然木〃尼亚孜 计生办主任

艾尔肯〃马木提 劳保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办公室主任由派出所所长吐尔洪〃买买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乡综治办副主任胡功寿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乡综治办、派出所抽调,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 方法与步骤

“两个摸排”工作分为三个小组同时开展清查工作。

第一小组:

组 长:古丽先〃司马义 党委委员、副乡长

副组长:买买提〃哈帕 副乡长

成 员:玉素甫〃肉孜 广播站站长

吐尔逊那依〃库尔班文化站站长

阿衣提拉〃阿不拉 机关干部

卡合曼〃阿木提 安全生产干事

热汗古丽〃司马义 林业站站长

尼沙〃吐尔地 农经站干部

哈斯也提〃阿不肯木农技站干部

艾尔肯 管区民警

联防队员两名

具体负责三大队、六大队 “两个摸排”工作。

第二小组:

组 长:依力哈木〃赛买提 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副组长:张建强 科技副乡长

成 员:阿不力孜〃克然木 财政所干部

居马〃艾山 抗震办主任

托乎提〃尕依提 农机站干部

艾沙〃苏皮 乡机关干部

依力哈木〃艾买提 农技站干部

吐尔逊〃吐尔地 林业站干部

艾尔肯〃马木提 劳保所所长

茹先古丽〃毛来克 兽医站干部

亚森江 管区民警

联防队员两名

具体负责四大队、五大队的“两个摸排”工作。第三小组:

组 长:卡斯木〃艾沙 乡人大主席

副组长:阿不都艾尼〃卡德尔 党委副书记

海色尔〃司地克 副乡长

成 员:阿不来提〃吾买尔 民政办主任

赛买提江 农技站站长

吐逊〃司马义 司法所所长

帕提古丽〃木沙 农经站站长

艾尼玩〃亚森 农经站干部

帕提古丽〃艾买尔 林业站干部

艾合买提〃木沙 林业站干部

阿不力米提〃毛一丁 兽医站站长

居买〃司马义 财政所所长

依代都拉〃阿不拉 农机站站长

迪力夏提 管区民警

联防队员两名

具体负责七队、八大队、十一大队“两个摸排”工作 第四小组:

组 长:王 乐 副书记

副组长:胡功寿 副乡长

成 员:艾合买提〃马木提 党政办主任

阿不拉江〃司地克 党政办秘书

管区民警

联防队员一名

具体负责开发区“两个摸排”工作

四、 工作要求

一是时间要求:4月16日开始,每周四为“摸排日”。5月底完成第一次“摸排”工作;6月底完成第二次“摸排”工作;9月完成第三次“摸排”工作;

二是纪律要求:各小组成员之间要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切实把“两个摸排”工作落实到每一户,做到不漏登记一户、一人。

中共乡委员会

二00九年四月十五日

“两个摸排”时间安排表

20xx年上半年柳沟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柳沟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平安社区从三方面做好流动人口清查工作

作者: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10-6-29 已阅读过: 82 次

新疆平安网讯 (通讯员 综合宣)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乌鲁木齐市平安社区从三方面开展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清查工作。 精心组织安排。社区工作人员、街道干部、公安干警等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住宅楼、平房及商业网点进行了全面清查。根据不同人群、不同时间段进行入户,做到辖区内不漏楼栋,楼栋不漏户,户不漏人。 多举摸底清查。清查人员采取逐门逐户进行摸底登记的形式,实行“同摸底、同登记、同查证、同宣传、同管理”,做到不漏户,不漏人。本次共清查流动人口94户268人。

严格信息管理。社区安排专人负责出租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及时将摸排的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登记、承租人基本情况等有关信息整理,归档,同时做好信息的变更、注销、研判等工作。

20xx年上半年柳沟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五津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www. 填报时间: 2010-04-10 责任单位: 新津县五津镇人民政府

签发单

文 号:五津府发[2010]12号

位:

生效时

签发时间:2010-04-10

间: 2010-04-10

镇各所室、村(社区):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党政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协同参与”的思路,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新机制,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规范化、人性化、信息化,促

进我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服务与管理网络,理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关系,建立齐抓共管的长效服务管理机制,实现

由部门分头履职向综合服务管理转变。

(二)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要求,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由管理

为主向服务管理并重、加强人文关怀转变。

(三)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制,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管理实效,实现外来人口管理模式由社会化管理为主向专业化为

主、社会化为辅转变。

三、组织机构

成立五津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罗明坤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熊巾元、副镇长郭加一、副镇长刘文英、县公安局副局长、五津派出所所长帅静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各村(社区)组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鲁天灿兼任,副主任由张莉

兼任。

各村(社区)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在县、镇流管办的领导下,各村(社区)组织开展本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村(社区)流管站设站长1名,由村(社区)书记、主任担任,专职副站长由社区民警和

抽调的其他负责人担任。

四、主要任务

(一)积极探索服务管理新体制,不断完善服务管理

新网络

1、建立五津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抽调镇综治、计生、劳动、司法等部门成员,组织实施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

务工作,为外来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2、各村(社区)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站。同时在纯阳花园、龙王渡设立流动人口采集点。并设立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落实对外来人口、出租房屋的信息采集和日常管理,加强对外来人口、用工单位及出租房屋房东的政策宣传,提供房屋

租赁、就业信息。

3、建好流管员队伍。改变目前服务管理以兼职人员为主承担的模式,建立“专业化为主,社会化为辅”的管理队伍。(1)专职协管员由派出所负责管理,同时接受计生、劳动、综治、司法等部门的业务指导,主要负责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发证、催办、查验和注销等日常工作;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工作;计生《婚育证明》的查验催办工作、《劳动合同》的查验催办工作以及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登记工作;对管区内兼职协管员进行业务指导,以及做好检查、督促、考核和发函、回函以及台帐资料整理工作;并发动辖区内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2)公开招聘200余人流管员,原则上由政治文化素质高、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本村(社区)人员担任,并报镇流管办审核确定,在专职协管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工资按登记人数和质量,实行半脱产工作,主要负责流动人口登记、发证、催办、查验和注销等日常工作,并发动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3)联络员由所在的各村(社区)大学生志愿者担任,协助提供流动人口

和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和变化情况。联络员年终进行评比奖

励。

(二)探索拓展服务管理新内容,努力提升服务管理

新品质

1、劳动就业服务。建立劳动力用工信息发布平台,引导流动人口有序流动;每年为流动人口召开2-3次劳动用工就业推荐会,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岗位信息、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等基本就业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做

到流动人口求职有门路,上岗有技能。

2、维权服务。建立司法、劳保、工会为一体的流动人口维权新体制,积极疏导化解涉及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加强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受理劳资纠纷投诉,维护流动人口劳

动保障合理权益。

3、居住服务。为流动人口提供出租房屋咨询和免费中介服务,加强出租房屋管理,落实出租房主监管责任制,督促房东向承租人提供符合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

4、文化教育服务。充分发挥公办中小学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落实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与本地居民的同等待遇,促进教育公平。

5、社会保障服务。根据流动人口的特点,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逐步完善适合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督促企业做好流动人口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

保险、生育保险的交纳工作。

6、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将流动人口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在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等方面提供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免费服务,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适情开展部分流动人口免费体检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做好后续管理,

努力提高流动人口医疗服务水平。

7、计划生育服务。健全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点,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免费发送避孕药具、普及科学适用的计划生育知识、免

费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等。

8、法律援助服务。重点宣传与流动人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引导他们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村、企等活动,不断拓宽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服务渠道。对流动人口申请法律

援助的,简化程序,快速办理。

9、帮扶救困服务。各用工单位对本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因病、因灾造成严重困难的要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应救尽

救,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10、精神文化生活。建立“流动人口之家”,整合资源,将村(社区)文化俱乐部、文体活动中心、图书馆等设施

向流动人口开放,为流动人口的精神文化生活创建良好的条

件。

(三)积极探索服务管理新机制,努力提高服务管理

新水平

1、建立公共服务机制。逐步提高流动人口在政治生活、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居住生活、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子女教育等方面政策待遇,逐步纳入当地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各类爱心活动,建立流动人口各类救助基金,为流动人

口提供人文关怀。

2、建立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和维护流动人口的民主政治权利,依法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受理劳资纠纷投诉,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讲座,送法进村(社区)进企等“四个一”活动,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

助工作。

3、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建立专业化职业培训制度,加强就业培训、在岗在职培训和现代专业技术培训。积极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加强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宣传。

4、建立诉求表达机制。落实预测预警、疏导化解、应急处置、安全防范等工作机制和措施,有效预防和解决新居

民的突出问题,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

5、建立与本地人口融合机制。消除流动人口与本地人

口的身份、地位差别,将流动人口统称为五津“新居民”。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举中,在新居民中保留一定比例的名额,每年开展“十佳外来建设者”评比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建立和谐促进会,吸收部分优秀的外来建设者为促进会会员,积极参加镇、村(社区)、企三级群防群治组织和活动。积极开展外来人口党团组织建设,创办“流动人口之家”,不断丰富流动人口精神文化生活。通过各种措施,切实增强外来人口对工作地、生活居住地的认

同感、归属感。

(四)积极探索服务管理新体系,努力创造和谐社会

新环境

1、实行综合管理。整合各管理部门的流动人口管理资源,实行资源共享,提升管理效率。完善综治、计生、劳动、司法“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专职协管员在采集外来人口治安信息的同时,强化对计生部门《婚育证明》查验催办、劳动部门《劳动合同》查验催办,并对流动党员信息进行采集。新居民服务管理所要严格考核,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四

位一体”工作的正常开展。

2、明确部门职责。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

行外来人口的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水平。

派出所要切实加大对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发证、查验等工作力度,全面掌握辖区内出租房屋基本情况,强化对出

租房屋、施工场地、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外来人口落脚点和活动场所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混迹在其中的违法犯

罪分子,切实维护治安稳定。

劳保所要整顿规范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为外来人口提供就业信息、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并积极受理劳务纠纷,切实解决乱收费、拖欠克扣工资与违反劳动法

等问题。

计生办要开展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指导专业队伍规范外来育龄妇女计生信息采集、查验《婚育证明》、与房东和企业主签订《责任书》、免费开展避孕节育计生技术服务、搞好与户口所在地的信息沟通和反馈,进一步建好用好省际信息交换平台,努力将我乡的外来人口计生

工作提高一个新水平。

司法所要加强对外来人口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纠纷调解工作,主动为外来人口提供法律援助。建设部门要加强房屋租赁业管理、建筑施工队伍管理以及外来人口集聚地的

规划建设管理。

3、实行分类分层次管理。派出所和新居民服务管理所及相关单位协作,结合一些外来人员刑事犯罪的典型案件,加强外来人口信息研判,掌握作案特点和规律,对外来人口实行分类分层次管理,使打击和防范工作更有针对性。

一是要加强对前科高危人员的管控措施。通过信息采

集,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隐匿其中的前科高危人员,尤其是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性案件前科人员,由派出所及时落实管控人员和管控措施,严格日常管理,及时发现打击。二是要强化出租房屋外来人口的管理。完善对房东信息的采集,确保房东信息采集的实用性和有效性;通过强化对房东和房屋代管人的宣传教育,争取房东对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加强对不履行出租人义务的房东的处罚力度,制定奖励细则,对积极配合管理,提供线索抓获违法犯罪人员的房东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发挥房东的积极性;积极把楼栋长、村(社区)民小组长、综治工作人员等为信息员,采用划片包干的办法,明确信息员的工作范围和责任。信息员提供人员变动信息和违法犯罪线索的,予以适当的奖励,充分发挥信息员的积极性。三是加强重点场所和部位的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对网吧、中小旅馆、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外来人口易于落脚的场所定期组织清理整顿,及时发现混迹期间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落实用工单位法人、旅馆业主、网吧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加大对用工单位的管理力度,用规章制度约束用工单位把好用人关、教育观、管理关。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20日-20xx年4月10日 建立组织机构,开展摸底调查。20xx年4月1日前成立五津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村(社区)为单位

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落实人员,开展摸底调查工

作,为后续工作打下基础。

(二)业务培训阶段:20xx年4月11日-20xx年4月

20日

针对五津街道流管办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五津镇流动人口工作站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的专(兼)职协管员,开展培训工作,使参训人员了解工作的意义、方

法及注意事项。

(三)采集录入阶段:20xx年4月21日-20xx年6月

20日

1、制定五津街道辖区信息采集工作方案,有步骤地展开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20xx年6月20日前将五津街道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登记

并录入系统,切实掌握实有底数。

2、按照街办管理、公安指导、社区使用的方式建立一支依托社区服务站,规范化、专业化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基层协管队伍。同时,进一步充实、完善流动人口协管员兼职队伍,扩大信息收集渠道,建立覆盖各村(社区)流动人口

服务和管理网络。

3、镇流管办对采集的信息做好质量管控,制定统一标准,成立专门信息质量验收小组逐级验收把关,确保基础信

息准确、完整、鲜活。

(四)机制建设阶段:20xx年6月21日-20xx年7月

10日

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把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高度重视、保障充足、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和各级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机构的部署,完成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相关工作任务。同时,要充分依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积极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现基层工作信息采集,职能部门综合利用的联动互

动模式。

(五)完善应用阶段:20xx年7月11日-20xx年12

月26日

1.建立和完善由专职协管员,住宅小区、物管、门卫、居(村)委会兼职协管员和用工单位、经营业主协管的三层

次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网络。

2.推行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巡查制度,落实镇流管办、村(社区)服务工作站和专兼职协管员日常巡查责任。

3.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信息化,依托信息平台强化日常信息采集、维护和传递工作。通过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工作互助,为乡镇管理和经济建设提供详实的

依据。

4.将涉及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相关工作下沉到社区

(村)服务站,并以此为平台,向流动人口提供劳动保障、

法律援助、计划生育、法制教育、就业培训、房屋租赁等方

面的服务。

5.协调、配合五津派出所将流动人口管理作为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的重点,强化日常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强化对协管员队伍的业务培训,指导村(社区)专(兼)职协管员队伍建设。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嫌疑人员和出租房屋要及时纳入重点管控,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

罪活动。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确定一名干部主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继续按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的要求,组织党镇办、综治办、计生办、劳动和社会保障、

民政等职能部门参与,共同开展推进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镇流管办根据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制定信息采集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步骤,科学合理的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量化分解,确保20xx年6月中旬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过程中,要落实人员保障,根据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数量分布,集中抽调辖区工作人员参与信息采集工作。

(三)强化措施,深入推进

1、宣传先行。以新津县人民政府党务会议文件《新津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契机,20xx年4月11日启动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对辖区居民、商业店铺、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由村(社区)负责落实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院落门卫、小区物管的作用,

动员群众主动申报登记,准确采集信息。

2、分片包干。镇流管办确定专门的业务骨干,组织村(社区)干部、民警、流动人口协管员、村(社区)工作人员等成立若干清理登记小组开展培训。以村(社区)为单位,分片包干,负责入户登记、采集信息,对发现的违章搭建和涉嫌违规违法经营生产活动的出租房,要做好记载,现场拍

照。

3、严格考核。镇流管办按照《关于组织第四批推进工作验收考核办法》,对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五津街道流管办对相关工作明确责任、量化目标,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适时总结、评估工作进展情

况,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解决。

4、落实保障。按照分级承担的原则,党委政府将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兼)职协管员的日常工作由村(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站负责指导、检查和管理,专(兼)职协管员队伍要按规定配备,建立完善培训、管理、考核和

奖惩机制。

5、质量监控。各村(社区)大学生负责信息录入、系统建设的协调保障工作,质量管控小组负责对每日入户信息进行数据汇总,对每份信息采集表落实质量监控,对发现填写项目不齐的表格,要及时筛选,落实整改。采取边采集、边审核、边录入的方法将流动人口信息录入“流动人口服务

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不漏项。

6、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在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推进工作中,镇流管办一是将组织工作督导组深入各村(社区)开展督导检查,会同相关部门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二是每10天通报一次推进工作进展情况,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下发《督导工作通知书》;三是各村(社区)总结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健全完善基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四是汇总收集工作进展情况,以《推进工作专报》的形式向县流管办及县流动人口

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推进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津镇人民

政府

二〇一〇年四

月十日

宁波推出外来工培训计划 预计5年内新增技工50

到20xx年,宁波市将新增获取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的外来务工人员50万名,150万名外来工获得现代公民素质培训的机会,其中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外来务工人员30万名。这是记者近日从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办公室获得的信息。

培训目的:从“生存型”转向“发展型”。据悉,宁波市目前外来务工人员总数300多万。尽管总量较大,但技能水平和学历水平总体较低,已成为宁波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瓶颈。根据宁波市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培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是缓解宁波市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矛盾的有效手段,是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高乡镇竞争力的战略选择,更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我乡外来务工人员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的必然要求。

培训目标:200多万新市民进课堂“充电”。根据《通知》提出的目标,通过五年努力,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培训总量将显著增长,技能结构显著改善,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基本形成科学完善的外来务工人员培训体系,基本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培训需求,基本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除了对200万外来务工人员实施技能和素质培训以外,还要对5000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行劳动预备制教育培训,对3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实施成人“双证制”培训。深化人力资源引进合作培训,新引进技能型人才占外来务工人员比重逐年增加;在岗外来务工人员实

现全员岗位教育培训;特种作业、高危行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全员参加准入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培训方式:六大途径提升技能素质。对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鼓励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向在岗的外来务工人员全面开展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规程和厂规厂纪等岗位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中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在甬务工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鼓励和支持他们接受劳动预备制教育培训,鼓励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在甬就读初中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面向有学习愿望的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新生代外来务工人员,以取得学历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为目标,参加“双证制”培训;深化实施“百万新宁波人素质提升工程”,面向所有外来务工人员开展现代公民素质培训;加强人力资源引进合作培训,大力引进实用型、应用型技能人才及紧缺人才,不断优化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整体技能素质结构。(汤碧琴 王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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