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

销  售  合  同

       供货单位(盖章):                    

       需方单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预拌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

供货单位(甲方):

需方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

2.施工单位:

3.建设单位:

4.工程地点:

第二条  混凝土合同供应量及合同金额

1.混凝土合同供应总量:约          方(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2.合同总金额:以实际结算量为准。

第三条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预拌混凝±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l 4902—2003《预拌混凝±》的要求。

2.预拌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DBJ I 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3.原材料、添加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第四条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规格、数量、结算单价、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

第五条  立订货、送货

1.需方每次要求供货时,必须提前一天用书面订单、或者短信通知供货方,明确浇灌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采用短信通知时,应由需方指定专人与供方调度联系,以供方调度的电话记录为准;当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产品时,应提前5天通知供方。

2.供方发货要求准确填写工程名称、车号、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浇筑部位和发货时间。

第六条  验收

1.供需双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供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混凝土强度、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供方应足量、保质、高效送到施工现场,并随时接受需方抽查。如有方量、质量问题属实的,供方应及时提供等量的合格产品,并接受需方对当批次混凝土的抽检,如有方量不足,以前所供应的混凝土方量则以该次抽查值进行结算。

3.需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及时通知供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需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责任由需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方承担。

  4.供方供货到的混凝土,需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部位。由于需方原因致使运到现场的混凝土卸料单车时间超过120分钟,供方不再对该车砼质量负责,同时需方应承担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混凝土数量结算

1.供方的搅拌楼计量系统,已通过相关部门的计量检测,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混凝土结算数量以需方现场签收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需方有权采用随机抽选的办法(抽2车以上取平均值),对供方送货量进行过磅抽样检查,如发现供方送货量与送货单数量超过偏差正负3%,以抽样结果确认的数量作为当批次所供应的混凝土方量为结算依据。

2.供方所提供的所有标号的混凝土每1方等于2.3 5吨计算。

第八条  预付款、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货款付款方式                                     

                                                    

                                                    

2.户名:                                          

账号:                        开户行:                                            

3.需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货款,逾期3天后,供方可电话或书面通知需方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九条  双方责任

需方:

1.本合同在合同未解除前不能使用其他混凝土厂家的商品混凝土。

2.保证按合同及时支付货款,如违约,需方应按付款额支付每天4‰的违约金。

3.混凝土使用计划提前24小时通知供方,具体的浇筑部位,需要混凝土的时间、数量、速度等要求提前2小时通知供方。如遇供方生产任务紧张与需方要求送货时间相冲突时,可适当调整送货时间。

4.保证现场运送混凝土车辆行走道路的畅通,并负责运输砼所必须的电力、照明、水源和临时清洁车辆场地,以及对混凝土运输车卸料期间的安全负责。

5.如需方要求供方提供泵送设备,需方负责供货设备进退场的装卸、安全保障及混凝土管道布设清理工作,如因需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供方有权要求需方赔偿相应损失。

6.需方应负责协调工地周边环境。

供方:

1.甲方应按规范及合同的要求,负责预拌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并提供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的材质检验报告、配合l:LJSt报告。

2.预拌混凝土书面供应计划表送达甲方后,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组织生产,并按时供应预拌混凝土。

3.甲方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随机取样,制作试块,并将试块检验的出厂报告及有关资料及时提供给乙方。

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时间及时供货,保证工程连续浇捣的需要。

5.甲方进入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戴好安全帽,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服从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6.应对混凝土所需的材料进行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支付每笔应付货款,如乙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直至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2.在双方合同未履行完毕或未解除合同前,乙方如使用其他混凝土厂家的商品混凝土,则应立即付清欠款,并按该工程所有混凝土货款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

3.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4.解决合同纠结方式:发生纠纷时,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到供方所在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要变更或进行抗辩权终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供方实验室自检出具的原材料检测、配合比报告由供方免费提供,混凝土质量以2 8天抗压强度和主体结构砼回弹结果为评定混凝土是否合格的唯一标准。现场见证取样由需方委托供方送检,供方可免费提供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

3.泵送混凝土疏通管道使用的砂浆按当批次同标号混凝土单价结算。

4.本合同约定的混凝土价格须随行就市,如市场有调整,由甲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协调定价。

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补充约定,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工帐清后自行终止。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手机:                        手机:

 

第二篇:预搅拌混凝土销售合同

预拌混凝土销售合同

JN/QR/XXX―XX―X 合同编号: 供方(简称甲方): 签订日期: 需方(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

供货时间: 二﹑预定总量:XXXXX立方(以实际浇筑方量为准) 三﹑预拌混凝土的标号﹑价格及结算方式: 1.预拌混凝土

等级 石子 坍落度型号 粒径 (㎜) C10 至 C50

5mm 至 20mm

根据需 方现场 要求

技 术 浇 筑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要 求 方 式 (m?) (元) (万元)

预计合计金额(¥): (按实际供应量结算)

2.结算价格:按照xxxx年x月常州工程造价信息价优惠XX%结算(一次定价)。 3.双方确定特质品预拌混凝土价格按 双方协商 元∕m?执行。

(1)单次泵送小于等于XX方加收XXX元/次;

(2) 单次泵送小于等于XX方加收XXX元/次;

4.甲方负责将预拌混凝土运至乙方的工程建设施工工地,且每车都签发随车送货单,乙方应派专人在交货地点在该送货单上验收签字予以确认,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5.每月的XX日为双方的对账结算日,双方依据送货单确认的货物数量及双方约定的单价签章确定该时段的货款金额。

6.付款的方式及期限:月结XX%。次月xx号结上月所送混凝土贷款的XX%,余款在混凝土浇筑完工后x个月内结清。乙方可以支付银行承兑汇票。

7.乙方若对预拌混凝土有其他要求,甲方则按照下列价格加收费用:

(1)抗渗等级大于xx的,每增加二个抗渗等级加收x元∕m?;

(2)坍落度大于XXXmm,每增加XXmm加收x元∕m?;

(3)抗冻﹑早强﹑缓凝混凝土各加收x元∕m?;

(4)膨胀剂﹑合成纤维以Cxx为标准不得低于x元∕m?,每变化一个标号等级按照x元∕m?调整;

(5)其他要求的特制混凝土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加收。

(6)乙方自备泵(包括气泵或固泵),甲方提供泵料,单价按当月工程信息指导价中泵送价格扣除x元∕m?,再按照相应比例优惠结算。

四﹑产品质量要求及验收

1.产品执行标准: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2.混凝土强度评定依《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以标准28天龄期或双方协商大于28天龄期的评定标准为准。

其中:按楼层﹑结构缝﹑施工段﹑混凝土工程量的重要划分,混凝土试件组大于10组的采用数理统计评定法,小于10件组的采用非数理评定法,其他有关验收﹑评定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标准执行,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有变动的,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收货验收,及时合理的运送﹑浇筑﹑振捣﹑养护和保护混凝土。单车混凝土的浇筑及等待试件,冬季小于3小时;气温高于25°应小于1.5小时;气温低于25°应小于2小时。施工现场严禁以任何方式对混凝土加水。制作试块按规范要求养护试块,否则由此而引起的相关事宜与甲方无涉。

4.如乙方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必须在收货后三日内出具书面通知书并陈述相关问题,且不得再动用该批有质量异议的预拌混凝土,否则即视为该货物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对有异议的混凝土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质检部门进行检测。

五﹑双方约定

1.乙方在工程施工前就有关有要求向甲方交底,人工混凝土提前1天,泵送混凝土提前3天通知需货计划;如遇大体积(2000m?以上)及施工难度较大的混凝土浇筑时则应至少提前三天告知甲方详细的施工组织﹑技术要求交底。

2.甲方遇有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不能连续供货时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3.乙方应负责向甲方提供必需的卸料和施工场地,保证场地及进场道路安全可靠﹑畅通无阻。

4.甲方进入乙方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服从乙方现场人员的指挥,乙方的指挥人员不得违规违章指挥,否则甲方人员有权予以拒绝。

5.乙方可随时采用称重对当天混凝土方量进行抽检,甲方计算方式为:卸车前重量减去卸车后重量,除以方量,得出容重,容重根据供方配合比误差为±2%。

6.甲方应提供给乙方较全面的技术资料,该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是否有保密要求)

7.乙方负责泵送接﹑拆﹑布管等事项,泵管等附件用完后必须清洗干净。

8.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签证人员名单为 ﹑ ﹑ ﹑ 。该名单上所有的人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在有关的单证上的签章的效力或作出的承诺均经乙方授权,效力等同于乙方的签章,乙方完全予以认可。

9.乙方保证甲方为本合同所涉工程项目混凝土的唯一供方,如违反,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供货并要求乙方付清全部款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所供给乙方的混凝土经有关质监部门检验,若认定不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甲方承担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按甲方的方式进行数量抽检,如发现数量短缺确超误差范围,且经双方确认确属甲方的责任,则处以当车以一罚十。

2﹑乙方的责任:

(1)因乙方施工原因而造成损失的。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把预报的某一计划连续﹑正常的浇筑完毕,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如不能按约及时足额给付甲方货款,甲方则有权立即停止供货;如乙方逾期付款,双方确认按人命币XXX元/天计算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如不能按约及时足额的支付甲方贷款,甲方有权就乙方到期末付及未到期应付的款项一并提前主张权利。同事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甲方为实现其债权已经或将要造成的损失。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 2 份﹑乙方 4 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供方): 乙方(供方):

单位(签章): 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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