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工作站开题议程

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会程序

一、主持人执行会的专家组成员及来宾

二、合作导师介绍博士后的基本情况

三、进站博士后作博士后研究开题报告

四、专家组提问,请博士后回答

五、专家组对博士后开题报告进行讨论(对博士后研究

课题的必要性、创新点及其研究路线、方法是否可行,进度 安排是否合理,预期成果目标是否恰当等提出审查意见)

六、考核组组长进行总结并就博士后研究工作及报告会 形成专家组意见

七、专家组组长宣读专家组的审核意见

八、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博士后)领导发言。

九、博士后致谢

十、报告会结束,整理记录。

鸿图大展志万里 科技添翅助高飞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作为已有四十年悠久发展历史、创造了辉煌业绩的华佳投资集团,在21世纪的改革浪潮下,面临着全球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集团董事长王春花确定了“科学技术发展战略”,与苏州大学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组建了“江苏华佳投资集团博士后工作站”,重点把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到工业运用上。

20xx年6月26日,科学技术发展战略项目之一“江苏盛泽国家级丝绸星火密集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华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会”在盛虹国际大酒店五楼会议室隆重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来自政府单位的领导,主要有吴江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钱能,吴江市市委常委、盛泽镇常委书记李建炯,吴江市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海鹰,盛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吕惠峰,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朱虎金,盛泽镇常委副书记范剑锋、戴颂民,盛泽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钱永高,盛泽镇副镇长陈建英,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科长董爱斌,盛泽镇经济服务中心主任陈忠,盛泽镇东方丝绸市场服务发展局局长计高雄等领导;同时也有来自苏州大学的领导专家,主要有苏州大学服装与材料工程学院院长、教授陈国强,苏州大学人事处处长姜建明,苏州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谈建中,苏州大学教授裔洪根,苏州大学博士后、华佳投资集团博士后工作站责任人吴志平等;出席本次大会的集团公司领导有集团董事长王春花,常务副总经理陈月红,副总经理王永根等。 大会伊始,由集团董事长王春花一一隆重介绍与会领导和专家,并宣布博士后开题大会正式开始,然后副总经理、专家评议组组长王永根同志主持开题评议会议,宣读了开题大会专家评议组成员名单后,陈国强院长对博士后吴志平的基

本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然后由吴博士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了全面 、深入地汇报与介绍,专家评议组对其汇报情况进行点评,对课题中的相关难点和要点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并提出了宝贵意见,最后形成评议结论并由副总经理王永根在大会宣读。

评议会议结束后,王春花董事长邀请吴江市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海鹰主持会议。

首先由华佳投资集团董事长王春花发表讲话,王董事长从集团公司的发展规划、市场竞争、公司定位等高度,对技术研发的重要性、博士后工作站进展状况、博士后工作站战略要义进行了系统的说明,并对博士后工作站的前期工作予以了肯定,对后期的工作寄予厚望。

其次,盛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吕惠峰同志在大会上作了讲话,吕镇长首先对华佳投资集团的开题大会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并从盛泽镇工业发展的硬件与软件的角度提出了发展的要求,希望在硬件上去的同时,软件也要上去,即机器设备等提高了,相应科技与管理也要同步跟上,使硬件与软件相辅相衬,相得益彰。 然后,苏州大学人事处处长姜建明先生在大会上也做了讲话,姜处长重点了讲了两方面,一方面是传统行业须与高科技相结合才能形成较强的竞争力,另一方面人才是企业的重点,科技人才更是重中之重,博士后工作站就是学校的科研人才与工业应用的有效对接,建议今后工作站与流动站相结合,加强人才的流动与服务,同时姜处长还对我公司的发展寄予厚望,希望我们能发展的更快、更好。 最后,吴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钱能先生发表了重要讲话,钱部长认为吴江有许多传统产业,这些产业与人才结合后才会走上支柱产业,校企联合是一种良好的优势互补,这将会带来又一个春天,同时钱部长对博士后工作站提出了几

点要求:

1、开题后抓紧研发,要重视效果及成效,重视研发的运用,这样才具有实际意义,博士后工作站不单出科研成果或产品成果,更应出人才成果,企业要有人跟着学,要学会,学好,最好能独立运用;

2、三方要相互支持,保持和谐,除校企联姻外,政策也要做好相应工作,唱戏是以企业为主角,但前面的搭台则是政府应做的事,只有三方都做得好,才会真正把此项政策落实到位;

3、另外,钱部长表态,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校企联合,不只是苏大,还有很多大学,同时企业也须做好相关服务,不仅提供主动热情的服务,还应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以期更好地推动双边发展。

然后钱部长对此次大会的意义是肯定的,对苏大科技人才的支持表示感谢,对华佳投资集团重研发、重人才的举措表示敬佩与赞赏,并祝愿吴博士在华佳投资集团科研工作早日获得成功。

最后,吴江市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海鹰对本次大会进行了终评,肯定了博士后工作总站的工作,对本次大会意义也做了说明,并对此次的开题大会表示祝贺,对与会的领导、专家等表示感谢,并希望今后三方在实际工作中付出更多努力,以相互推动更好地发展。

大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3月8日上午,浙江宝石缝纫机集团举行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揭牌暨开题仪式。浙江省人事厅专技处副处长厉勇、黄峰,台州市人事局副局长李宴子,专技处李

献宝,专家处朱长征,椒江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徐仁标,上海缝研所高级工程师雷杰,上海交大教授饶柱石,上海交大博士张国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博士袁坤,以及宝石集团总裁阮小明和宝石股份公司总经理卫海春等60余人出席了揭牌仪式。

会上,厉勇、徐仁标等省、市、区领导和宝石集团总裁阮小明先后发言,并为宝石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揭牌。第一位进站的上海交大张国庆博士作了题为“基于核心软件和虚拟样机技术的缝纫机创新设计研究”的开题主讲。

据悉,宝石缝纫机集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浙江省人事厅在20xx年12月批准的19家试点单位之一,这是继20xx年初宝石公司与四川绵阳西南自动化研究所合作共建创新载体、20xx年8月引进日本胜家的技术总监担纲科技研发重任之后,宝石缝纫机在科技创新道路上的又一次实质性跨越。

为了培育出第一批科技成果,当浙江省人事厅批准了宝石建站的申请报告后,公司立即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宝石根据国家《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宝石公司和进站博士生的实际情况,物色进站博士、细化研发课题、联络博士后流动站、签订《招收协议》和《工作协议》、落实博士后工作环境和助手等。同时,公司还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制度;积极与省内外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等院校,包括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积极联系,商讨联合招收计划;与富有创业激情、满腔工作热情进站的博士生磨合;仔细研究和确定博士后研究项目。

此前,宝石已与上海交大联合招收了一名博士生进站工作,又计划与浙江大学联合招收另一名博士生进站工作,他们拟议中的博士后研发人员还有数人。在紧张的筹措准备中,为博士后工作站的正常运行做好了硬件和软件的各项准备。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既是高层次人才施展才能的舞台,又是先进的前沿科学转化为生产力的孵化场。宝石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旨在培养和吸引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解决科研技术难题、提升宝石整体科研实力,推动产、学、研结合。这将为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将发挥积极作用。

苏州市创新净化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我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与运行,促进高层次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博士后及其科研团队对我司自主创新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指以我司为主体建设,由多名博士后实质性参与,以共同利益为纽带,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科技创新平台。

第二章 博士后的招录

第三条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符合公司发展的研究方向,制定相应的研究课题,明确招收博士后人数和专业要求。

第四条 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有能力从事本公司提出的科研课题开发研究者,均可申请到本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五条 公司博管办收到博士进站申请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博士,可申请或应邀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第六条 博管办组织“博士后领导管理小组”成员对申请进站的博士生进行面试,并商定具体研究课题和研究内容;进站博士根据面试时商定的课题和要求,书面提出对该课题的初步理解和设想,博管办据此择优录用。

第七条 一经录用,需提交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要求的进站申请材料,签订工作

站、流动站和博士后三方联合招收协议书,明确各方责权利,并按规定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并注册。将提交的材料报联合培养的高校流动站,由流动站审核合格后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由其签批《单位审批意见表》及同意做博士后的批文。

第八条 博士后进站三个月之内必须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大体拟就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科研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方法,包括科研课题基本的技术思路、预期科研工作的基本方案、预期成果及可行性等。经专家指导小组评议,认为开题报告所列课题具有重要意义且可行的,即可进入课题研究;如专家指导小组认为开题报告尚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在一个月内重新做开题报告,到时仍不符合要求,给予退站处理。

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公司专门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和服务。公司各其他部门、人员应配合博士后工作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条 博士后工作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应本着“以博士后为中心”的原则,调度博士后工作站日常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促进企业与博士后工作站的紧密联系,为博士后工作站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保障条件。

第十一条 博士后工作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博士后工作站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监督、执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对博士后工作站研发人员能力进行评估,建立健全有竞争力的博士后激励机制。

(二)、负责统一规划项目研究计划,协调各子项目之间的关系,协调博士后团队与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及处理相关事务;

(三)、负责财务预决算,统一管理项目经费;

(四)、负责博士后工作站设备仪器的统筹、购置和维护;

(五)、负责对各子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六)、组织博士后工作站年度、月度计划的制定,召开计划会,监督计划执行;

(七)、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后勤管理,包括博士后们日常生活管理;

(八)、负责公司的各项合同档案及重要文件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 建设与管理

第十二条 我司博士后工作站称为“江苏省苏州市创新净化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我司对聘请的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其服务时间、方式、报酬及其它事项,双方按照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商定。

第十三条 为加强知识产权和科研成果保护,凡涉及技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问题,双方签订协议和责任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对违反协议或责任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条 博士后工作站定期召开项目实施审查会议,广泛征求意见,适时调整计划,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第十五条 为避免浪费,做到专款专用,博士后工作站项目经费设立专门账册,保证项目经费及时到位使用。

第十六条 博士后工作站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每月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对各子项目组的工作进行评定;以评定绩效为考核标准,奖罚分明。

第十七条 各子项目组负责人应具体负责子项目的实施计划安排,及时向领导

小组组长报告子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接受领导小组及相关技术专家的定期检查。

第十八条 为加强与博士后工作站的紧密配合,合力攻关,精诚合作。项目团队每月一小结,每季度进行一次实施情况研讨,每半年一总结,认真抓好项目实施进展。

第十九条 通过技术合作,定期选派我公司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到合作科研院校进行深造,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公司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五章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后,必须按开题报告的要求开始研究工作,研究中要注意做好科研原始资料包括各项数据的收集、核对和整理,及时向指导教师和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反馈研究过程中比较重要的信息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十一条 研究计划实施过程中,凡涉及降低预定目标,减少研究内容或延长在站时间等变动,须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博管办组织“博士后领导管理小组”成员对其申请进行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按原计划执行。

第二十二条 保持博士后项目组其他成员的稳定, 如果因主客观原因不能完成

其分担的研究任务的,允许更换,并由项目组负责人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提出更换人选要求。

第二十三条 在研究计划执行过程中,合作教师定期深入科研工作现场,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加强对项目经常性的督促与检查,及时帮助科研人员解决一些在研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十四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不能胜任研究任务或难以取得开题报告所提出的研究结果,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按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制度执行;出站考核不合格者,按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合格,应办理办公用品、实验仪器设备等移交手续。中途退站,也按正常出站的要求和程序办理。

第二十六条 博士后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参与的研究项目,结题或申报科技奖励,按其在项目中贡献大小署名。

第二十八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发表与研究项目相关的论文、专著,必须经博管办同意,否则不能发表;发表的论文、专著及专利均应署名“XX公司”,并且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必须是第一作者,否则不能作为中期考核、出站要求的

有效文件。

第二十九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应对有关科研文件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并及时交博管办归档。

第六章 服务与支撑

第三十条 及时了解大聘任博士后的工作、生活情况,对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供帮助并解决,为博士后工作站和聘任博士后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三十一条 紧密配合聘任博士后开展工作,为其提供所需的配套研发设施,选配称职的技术人员协助工作。

第三十二条 为聘任博士后除缴纳高额养老金、公积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外,还为其缴纳补充养老金,补充公积金,房贴,车贴,服装费,交通费,通信费,差旅补贴等,充分满足博士后们的日常生活需要。

第三十三条 为聘任博士后购买医疗保险(100%医疗报销),人身保险,住院补贴,独生子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并提供每年一次的全面性体检,包括心理

辅导等,以保证聘任博士后的身体健康。

第三十四条 定期组织如羽毛球、足球、乒乓等健身活动,帮助博士后增强体魄,提高免疫能力,增加生活乐趣。

第七章 奖励办法

第三十五条 为调动博士后工作站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鼓励博士后将新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和专利新产品迅速占领市场,我司根据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科研产出给予相应的奖励分配。

第三十六条 在合作期限内,博士后可凭已授权的专利技术或具有突破性进展的新技术入股我司(技术干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看贡献大小协商),我司将以提成利润的5%~10%作为技术创新奖金奖励给技术持有博士后或团队。

第三十七条 在合作期间,为我司解决关键技术问题,为我司创造经济效益或节约成本费用达100~200万元的博士后,可获得奖金10万元;为我司解决重大技术问题,为我司创造经济效益或节约成本费用达200~500万元的博士后,可获得奖金30万元;为我司解决重大技术问题,为我司创造经济效益或节约成本费用达500万元以上的博士后,可获得奖金50万元。

第三十八条 对获得国家“973”、“863”计划项目的博士后一次性奖励10万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以及国家“973”课题(单项经费额度超过200万元)、“863”课题(单项经费额度超过200万元)和科技部支撑计划项目的博士后一次性奖励6万元。对获得国家“973”课题(单项经费额度小于200万元大于100万元)、“863”课题(单项经费额度小于200万元大于100万元)、的博士后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小额资助项目的博士后一次性奖励2万元。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该制度自发布之日

 

第二篇: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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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拟制: 技术管理部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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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北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 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 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 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 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 招收对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六条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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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

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

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

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他学位证明材料;

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

第七条 招收专业及人数

根据需要,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专业初步定为:无线、通信、网络、计算机、微电子、管理等专业;具体在站人数视公司科研开发需要而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今后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专业和人数。

第八条 博士后课题

课题由公司技术部门提出、立项,课题接受工作站的管理,纳入公司研究院科研开发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如博士后自己确定科研课题,需事先征得流动站和工作站有关专家的评估认可,并经工作站管委会批准方可。

第九条 进站程序

1、 进站博士后由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招收,双方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报人事部备案,办理进站手续。

2、 工作站根据公司确定的科研课题,从流动站推荐的博士生中择优录用,在双方确定接受意见后,博士生申请进该流动站进行该课题的研究。

3、 确定最终接受意见后,为保证博士后培养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和相关的流动站所属单位签订《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各一份,并报人事部博士后管委会备案。

4、 流动站派出相关专业的博士后导师,公司选派相关的技术 2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指导人,共同组成博士后科研项目小组,双方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协助和参与课题研究。

5、 博士后通过调研,最长在三个月内完成科研立项的可行性科研研究报告,包括:详细的科研目标、进度和阶段计划、经费计划、人员计划、仪器设备要求等,递交工作站,经技术部门评审确认后,正式立项,立项批准后工作站向博士后下达任务书,并由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三方签定《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6、 需要提交给流动站资料有《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第十条 在站期间

博士后在站期间一般为二年,以工作站工作为主,在流动站工作不超过三个月(视具体人员情况而定),由于课题进度等工作方面的客观原因需要延长的,由本人申请和双方专家确认,经工作站和流动站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延长一般不能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如不适合或因病不能继续做研究工作的,工作站报申请人事部博管会批准,劝其离站,并终止其相关合同。

第十二条 为保证课题的顺利进行,博士后在站期间除非委派,否则不能申请到国外进修,擅自出国者作自动离站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博士后确因需要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或从事与课题直接相关的工作的,需报请工作站管委会批准同意后,可以办理出国手续。预期不归,按自动离站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博士后离站,流动站和工作站应安排博士生继续该课题的研究,保证课题不中断运行。

第十四条 职称评定

工作站和流动站结合博士后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取得的科研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请有关机构,评定在站博士后的专业技术 3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职称任职资格。

第十五条 成果评定和分享

由工作站提出课题、研究项目、提供研究课题经费和日常经费,博士后人员主要在工作站完成研究工作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其成果归公司。

如果研究项目是工作站和流动站共同完成的,或是流动站有阶段性成果转让,则研究成果应该归属该工作站和流动站,双方应先签署协议进行处理成果归属。

博士后研究成果,未经公司批准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有关论文或进行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

第十六条 考核

博士后在站期间,由工作站或和流动站共同进行进行阶段考核,一般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作为奖励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奖惩

1、 为激励博士后在博士后科研工作期间多出成果、早出成果,在考核的基础上将对表现突出的博士后进行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管委会确定。

2、 博士后在站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一切违反工作站规定的行为,将给予处罚、处分、留站察看、驱逐出站等处分,处罚的最终决定由工作站管委会决定,期间可参考流动站的相关意见。

3、 对在科研中有创造性成果、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博士后,应给予重奖,具体奖励办法由工作站管委会决定。

4、 在推荐和评奖中,应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对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撤消奖励,退回颁发的奖金,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分。

5、 对博士后在站期间泄密或窃取公司技术获利的,或利用工作时间,利用工作站或流动站工作设备和资源,从事与工作站博士后科研项目无关的工作,视情节轻重作出批评直至驱除出站处理,对造 4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成损失的,将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 博士后因任何原因,中途离站的,公司将终止博士后及家属、子女的一切安排和享受的一切待遇福利;对违反工作站或流动站有关规定的,将视具体情况,根据有关制度和法规,作出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 经费及管理、生活福利

博士后的经费分日常经费和科研经费两部分:

1、 日常经费及管理

日常经费由工作站和流动站共同管理

根据企业应提供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博士后日常经费的规定(目前国家标准为二万元/年),主要用于支付国家规定的博士后的工资、津贴及流动站的行政管理和专家指导费用,原则上博士后应等同本单位同岗位、同等技术人员的待遇,工资待遇视具体博士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6000-8000元/月左右),流动站专家的费用在《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如博士后研究工作需要延长的,工作站应继续提供相应的日常经费。

2、 科研经费

(1) 科研经费由工作站统一管理,博士后所需的科研经费,统一纳入院办科研开发经费管理。

(2) 每个博士后课题的项目经费预算(包括博士后在流动站或工作站期间发生的费用)需在可行性报告中提出,费用专门设立公单,帐目清楚。

(3) 如果项目是和流动站共同完成或是流动站阶段成果转让,则由工作站承担费用及日后的费用支出,应在技术合作协议中明确。

第十九条 博士毕业生进入公司做博士后科研工作,工作站为在站博士提供较好的生活条件,提供博士后住房一套,博士后出站后,需同时交出住房,若不提供住房,应给予一定的住房补助,等同博士毕业生。

第二十条 博士后出站及工作分配

1、 博士后在站的科研工作结束时,应提交工作报告、论文及 5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著作和科研成果,工作站和流动站双方组织博士后出站评审会,对其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提出今后业务发展方向和使用意见,并进行成果评审和评定,同时按国家规定企业应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工作意见表》,报人事部博管会。

2、 工作分配

博士后在站期满,经双向选择后分配工作,愿意在公司工作的在办理出站手续后,正式转入公司,若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则办理相应出站手续。

第二十一条 博士后户口及配偶、子女的随迁

博士后在站期间,本人户口及配偶、子女的户口由工作站或流动站协商,落在工作站或流动站所在地。配偶工作问题,如本人可以解决的自行解决,若不能解决的,公司可以根据其专业考虑解决专业对口的工作,若专业不能满足公司需要,按国家规定给予博士后配偶一定的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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