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销售合同[1]

供方:高安市顺发饲料批发部    (甲方)             合同编号:20##-2870

需方:董秋霞      (乙方)      合同签订地:高安市顺发饲料批发部                                                         签定时间:20##-11-26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DAP:参照国标GB10205—2009;  NPK:参照国标GB15063—2009。

三、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甲方批发部交货;

四、乙方对甲方产品质量和数量如有异议,应在收货后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并提供货运记录等相关的书面材料。 

五、合理损耗计算方法:甲、乙双方按“国家统配化肥调运交接办法”协调处理。

六、包装标准:50Kg/包或40Kg/包,内塑外编,双层包装。

七、价格: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了单价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单价或单价约定不明确的,按订货确认函价格执行。

八、付款时间及方式:款到发货以银行认可的方式付款,乙方没有按照本条约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延期发货。

九、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报发货流向计划,以便甲方申报发货计划。

十、乙方2014年度在指定区域的目标销量应达到  1000    吨以上,并在冬储期间履行冬储甲方产品的义务。乙方在甲方约定的区域内享有该品牌的独家经销权。

十一、在乙方销售区域,如遇工商、技监、农业等相关市场执法部门的检查及地方开展打假活动,由乙方负责协调理顺关系和组织人员配合地方职能部门开展打假活动。若因甲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二、在合作期间(合同一年一签,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 2014      年11月25日止),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合作关系。

十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履行合同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发生诉讼,则由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第一条约定的价格均为暂定价格,具体结算价格,按订货确认函约定的相关价格政策执行  。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十七、本合同壹式 貮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年11月26日

 

第二篇:化肥购销合同[1]

购 销 合 同

需方(以下称甲方):江油市星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供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绿色蔬菜专用化肥、购销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订购绿色蔬菜专用肥料:尿素、专用肥共30吨,每吨 1680元。

二、合同产品总额:人民币(大写):伍萬零肆佰元整。 对化肥价格甲方应承担保密责任,保守乙方商业秘密,不能提供给第三方,否则,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三、交货时间:乙方于20xx年8月15日至30日送货至甲方约定地点,如甲方原因(如不能及时提供地点等)造成时间变更,乙方不承担违约。

四、验收及交货方式:

乙方按约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发货单上签字盖章确认,乙方即完成交货任务。

五、货款支付方式:

甲方在验收合格后根据乙方#5@p及时支付相应货款,以银行划款形式支付。

六、质量要求:乙方保证化肥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标准。

七、合同变更

乙方在发货时即开据#5@p(普通),将货物运至合同约定地点,待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交付#5@p,甲方支付乙方货款。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因化肥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有乙方全部承担。

(二)甲方责任

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后,产品不得任意退还(质量问题除外)。

十、本合同如有涉讼,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约定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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