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宣传资料

工伤保险宣传资料

1、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受到伤害的职工医疗、康复的费用,也包括生活保障所需的物质帮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制度之一。

19xx年原劳动部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并在全国逐步推开。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原有的部颁规章已难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要求,20xx年4月27日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业务。

2、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雇佣劳动者为其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3、国务院颁布《工伤保险条例》的意义?

《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社会保障法制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工伤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4、工伤保险费如何交纳?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时交纳,职工个人不交纳工伤保险费。缴费数额=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费率。企业费率按行业分为三类,一类行业费率为0.5%,二类行业费率为1%,三类行业费率为1.5—2.0%。

5、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属于工伤?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的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6、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7、如何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企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8、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享受何种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9、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何种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本人提出,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2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15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3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30个月。

1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何种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为8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2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11、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什么标准执行?

按第9条、第10条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不足两年的,按全额的60%支付;

(二)不足三年的,按全额的70%支付;

(三)不足四年的,按全额的80%支付;

(四)不足五年的,按全额的90%支付。

12、哪些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工伤医疗费;(二)残疾辅助器具等;(三)生活护理费;(四)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六)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七)丧葬补助金;(八)供养亲属抚恤金;(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费用。

13、哪些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二)停工贸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三)统筹地区内住院治疗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四)统筹地区外就医交通、食宿费;(五)停工留薪期满后的住院治疗护理费差额部分;(六)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费用。

14、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享受何种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5、工伤职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职工如果对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准结论不服的,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与企业在工伤保险待遇方面发生争议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第二篇: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程序及资料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1、 个人(若工亡则由家属代写)工伤认定申请(向宝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简写个人事故经过后,

申请认定,个人签名,必须是钢笔手写)

2、 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单位盖章)

3、 旁证2份(钢笔手写,必须有证明人签名)

4、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 劳动合同及合同复印件

6、 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门诊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必须有病案室的印章)

8、 考勤表复印件

*工亡必须提供医院的抢救记录和死亡证明。

*交通事故需提供上下班时间、必经路线、机动车肇事的相关证明(如排班表、上下班线路图、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协议等)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1、 个人(若工亡则由家属代写)工伤认定申请(向宝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简写个人事故经过后,

申请认定,个人签名,必须是钢笔手写)

2、 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单位盖章)

3、 旁证2份(钢笔手写,必须有证明人签名)

4、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 劳动合同及合同复印件

6、 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门疹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必须有病案室的印章)

8、 考勤表复印件

*工亡必须提供医院的抢救记录和死亡证明。

*交通事故需提供上下班时间、必经路线、机动车肇事的相关证明(如排班表、上下班线路图、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协议等)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1、 个人(若工亡则由家属代写)工伤认定申请(向宝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简写个人事故经过后,

申请认定,个人签名,必须是钢笔手写)

2、 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单位盖章)

3、 旁证2份(钢笔手写,必须有证明人签名)

4、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 劳动合同及合同复印件

6、 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门疹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必须有病案室的印章)

8、 考勤表复印件

*工亡必须提供医院的抢救记录和死亡证明。

*交通事故需提供上下班时间、必经路线、机动车肇事的相关证明(如排班表、上下班线路图、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协议等)

注意事项: 工伤后首先告知其不要去私人医院,最好去协议医院。

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资料及程序:(鉴定费200元)

一、(1)个人鉴定申请书面材料(向”宝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手写,必须注明病情相对稳定)

(2)一寸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

二、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此表在安技办领取,用铅笔填写,要写清鉴定类别)

三、附以下资料各一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是单页复印)

1、 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

2、 诊断证明书

3、 病历(应加盖医院公章)(需加印一份, 留待申报待遇时用)(病历中的临时长期医嘱单去掉)

4、 出院证

5、 入院证

6、 辅助检查单

另:请提前将药费清单(每日清单,必须有每日的日期)准备好,清单总额与#5@p总额一致。医疗#5@p自已留复印件,等安技办通知时,再将药费清单和#5@p原件交安技办,以办理工伤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资料及程序:(鉴定费200元)

四、(1)个人鉴定申请书面材料(向”宝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手写,必须注明病情相对稳定)

(2)一寸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

五、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此表在安技办领取,用铅笔填写,要写清鉴定类别)

六、附以下资料各一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是单页复印)

1、 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

2、 诊断证明书

3、 病历(应加盖医院公章)(需加印一份, 留待申报待遇时用)(病历中的临时长期医嘱单去掉)

4、 出院证

5、 入院证

6、 辅助检查单

另:请提前将药费清单(每日清单,必须有每日的日期)准备好,清单总额与#5@p总额一致。医疗#5@p自已留复印件,等安技办通知时,再将药费清单和#5@p原件交安技办,以办理工伤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资料及程序:(鉴定费200元)

七、(1)个人鉴定申请书面材料(向”宝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手写,必须注明病情相对稳定)

(2)一寸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

八、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此表在安技办领取,用铅笔填写,要写清鉴定类别)

九、附以下资料各一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是单页复印)

1、 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

2、 诊断证明书

3、 病历(应加盖医院公章)(需加印一份, 留待申报待遇时用)(病历中的临时长期医嘱单去掉)

4、 出院证

5、 入院证

6、 辅助检查单

另:请提前将药费清单(每日清单,必须有每日的日期)准备好,清单总额与#5@p总额一致。医疗#5@p自已留复印件,等安技办通知时,再将药费清单和#5@p原件交安技办,以办理工伤待遇。

办理待遇所需资料:

1、 3张一寸照片

2、 医疗费用的原始#5@p(用报销粘贴单据联粘好,用铅笔填写费用数)。

3、 附药费清单(清单汇总额应与医疗费用#5@p总额相等)

4、病历一份

办理待遇所需资料:

1、 3张一寸照片

2、 医疗费用的原始#5@p(用报销粘贴单据联粘好,用铅笔填写费用数)。

3、 附药费清单(清单汇总额应与医疗费用#5@p总额相等)

4、病历一份

办理待遇所需资料:

1、 3张一寸照片

2、 医疗费用的原始#5@p(用报销粘贴单据联粘好,用铅笔填写费用数)。

3、 附药费清单(清单汇总额应与医疗费用#5@p总额相等)

4、病历一份

办理待遇所需资料:

1、 3张一寸照片

2、 医疗费用的原始#5@p(用报销粘贴单据联粘好,用铅笔填写费用数)。

3、 附药费清单(清单汇总额应与医疗费用#5@p总额相等)

4、病历一份

办理待遇所需资料:

1、 3张一寸照片

2、 医疗费用的原始#5@p(用报销粘贴单据联粘好,用铅笔填写费用数)。

3、 附药费清单(清单汇总额应与医疗费用#5@p总额相等)

4、病历一份

办理待遇所需资料:

1. 3张一寸照片

2. 医疗费用的原始#5@p(用报销粘贴单据联粘好,用铅笔填写费用数)。

3. 附药费清单(清单汇总额应与医疗费用#5@p总额相等)

4、 病历一份

办理待遇所需资料:

张一寸照片

医疗费用的原始#5@p(用报销粘贴单据联粘好,用铅笔填写费用数)。

附药费清单(清单汇总额应与医疗费用#5@p总额相等)

办理待遇所需资料:

5、 张一寸照片

6、 医疗费用的原始#5@p(用报销粘贴单据联粘好,用铅笔填写费用数)。

7、 附药费清单(清单汇总额应与医疗费用#5@p总额相等)

叶子的离开,是因为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尚若你爱上一个人,千万别装做无所谓毫不在乎 错过了,就没有了 爱情是玩不起心理战的

职工一院: 编号:0601 兹有于19xx年在工作中受伤,致右手食指第二节被压掉,属工伤范围,请鉴定其伤残等级,望接洽。

安技环保办公室

20xx年4月14日

工伤待遇办理的步骤和所需资料

说明:员工办理工伤待遇按以下步骤和要求进行,其中每一步所需的照片可一次备齐,门诊病历、住院病历、药费清单、检查报告单可在出院时一次索取,其中病历和#5@p自已备份。

第一步:申请工伤认定

?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1、 个人(若工亡则由家属代写)工伤认定申请(向宝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简写个人事故经过后,申请认定,个人签名,必须是钢笔手写)

2、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在安技办领)

3、 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单位盖章)

4、 旁证2份(钢笔手写,必须有证明人签名)

5、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 劳动合同及合同复印件

7、 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 门疹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必须有病案室的印章)

9、 考勤表复印件

10、 工亡必须提供医院的抢救记录和死亡证明。

*交通事故需提供上下班时间、必经路线、机动车肇事的相关证明(如排班表、上下班线路图、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协议等)

备注:员工工伤后首先告知其不要去私人医院,最好去协议医院。备份病历等资料,以备下一步所用。

第二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资料及程序:(鉴定费:200元)

一、鉴定的前提是:伤情稳定。提交资料为:

1、个人鉴定申请书面材料(向”宝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必须注明病情相对稳定)

2、一寸照片6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填写劳动能力鉴定及鉴定专家意见申请表各一式三份(此表在安技办领取,用铅笔填写)

三、附以下资料各三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是单页复印)

1、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

2、诊断证明书

3、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应加盖医院公章,病历中的临时、长期医嘱单不需复印)

4、出院证

5、入院证

6、辅助检查单

备注:请提前将药费清单(每日清单,必须有每日的日期)准备好,清单总额与#5@p总额一致。医疗#5@p自已留复印件,等安技办通知时,再将药费清单和#5@p原件交安技办,以便及时办理工伤待遇

第三步:工伤待遇申报、审批

? 办理待遇所需资料:

1、 一寸照片5张

2、 医疗费用的原始#5@p(用报销粘贴单据联粘好,用铅笔填写费用数)。

3、 附药费清单(清单汇总额应与医疗费用#5@p总额相等)

4、 住院病历一份

5、 身份证复印件

6、 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的证明及身份证等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