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20xx年终总结

20xx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按照江山市政府和省、市局的工作部署,始终把“从源头抓质量”作为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履职尽责,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公众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年未发生重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39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285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43份,消除安全隐患40处,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0起,有效地保障了食品质量安全。现将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市生产加工领域食品安全基本情况

截止11月底,我市共有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01家,123张生产许可证,其中93家食品生产企业取得115张证书,4家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取得4张证书,另有食品添加企业3家(还有1家复合添加剂生产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主要取证产品有大米、蜂产品、果蔬罐头、肉制品、食用植物油、豆制品、茶叶、糕点、速冻面米制品、酒类、饮用水等。

20xx年各类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6.7%(其中定期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0.9%)。在国家质检总局、省局、衢州市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没有出现大的质量安全风险,全市生产加工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呈平稳态势,全市生产加工领域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全市有列入监管的食品小作坊89家,今年继续以“十小”示范创建为抓手,在食品加工小作坊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目前止,已有36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过再次整治达到了示范规范标准成为示范户,农村食品加工质量安全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切实做好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指导服务工作。

一是参加省局《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视频宣贯会议,组织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会议的主要精神。二是参加省局组织的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三是组织召开江山市《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宣贯会议,全市101家取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代表参加本次宣贯会议。四是结合“315”、“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活动,以“三进活动” (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厂)为抓手,采用媒体宣传、上街咨询、上门服务、悬挂横幅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使企业知法守法,使消费者懂法用法,今年来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五是利用网络、QQ群等电子平台宣传发布食品生产监管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我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动态,目前已在相关网站发表宣传信息30余篇。

(二)强化自律,督促落实,保障辖区内食品质量安全。

1、制订计划。我局党委历来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年初,就组织召开了工作会议,对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20xx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制订了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思路、20xx年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工作计划及全市101家取证企业的20xx年度年审工作计划。

2、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重点工作)。我局于3月中旬、4月19日、5月6日、9月21日、分别召开了全市肉制品生产企业、糕点(米面、冷冻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企业、蜂产品生产企业、食用油脂生产使用企业专项工作会议,及时应对“健美猪”事件、“染色馒头”事件、“塑化剂”事件和部署“地沟油”、黄酒专项整治,

重申了企业要落实在原辅材料进厂、添加剂使用、出厂检验等方面的主体责任,部署了企业自查和对企业的专项检查工作。

3、签订承诺书。严格按照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督促企业按要求落实市局规定的“八项制度”、“五本台帐”。截止目前,我局共检查食品加工企业及小作坊285家次,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190份,承诺书签订率100%,明确了食品加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强化了他们的道德意识和职业意识。

(三)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继续深化实施食品安全整顿行动

1、日常巡查。按照“四个必须、五个不放过”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共巡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96家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89家,完成了20xx年度取证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管巡查计划。

2、节前检查。做好了“春节”、“五一”、“六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了执法人员对大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3、专项检查。根据衢州市局和江山市食安委统一部署,全年共开展调味品、桶装饮用水、肉制品、米面制品、“打非”、食品添加剂、乳制品、饮料方便面、问题乳粉清缴、生猪私屠滥宰、“百日整治”、“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餐厨废弃油脂、糕点、“瘦肉精”、食用植物油、罗丹明B、“地沟油”、“黄酒201”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每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后,我局均进行经验总结,查找问题和不足,完善改进工作方法,及时上报各类专项检查总结。

4、重点工作。生产加工环节“打非”专项工作。根据衢州市局和江山市食安委的统一部署,江山局分三个阶段落实“打非”专项工作。在宣传发动阶段,一是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召开了全市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单位工作会议,向与会56家食

品生产企业宣贯落实各级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会议精神,与各企业签订《食品生产企业质量自律承诺书》,派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9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部署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相关内容。要求企业开展原辅材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自查,在5月13日已完成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三是集中审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对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逐项审查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自查报表,从书面审查看情况良好,仅一家企业超剂量使用。经与企业沟通发现,该情况属于企业备案表填写时笔误,我局已责令其改正。在清理整顿和严厉打击阶段,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16人次,累计排查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企业72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21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封闭,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及其他重大安全隐患。针对上半年台湾“塑化剂”事件,根据省局、市局统一部署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限期对采购原料的品种、来源等情况进行自查。根据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对全市4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有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及台湾“起云剂”等来历不明食品添加剂为原料的情况。抽取4家添加剂生产企业样品4个,送省质监院检测,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在巩固规范阶段,我局对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的企业进行回访确认,结合省局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评价机制建立完善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企业质量安全信用。

探索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评价和分类监管机制,完成全市所有取证企业风险等级评价数据采集和录入工作,基本建立涵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评价结果、企业日常监管监管评价结果的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档案。今年我市100家取证企业

中,有A级企业6家、B级企业7家、C级企业87家。

(四)强化监管,形成合力,继续做好市场准入及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1、转变思想,提供技术服务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我局寓监管于服务,积极帮助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开拓销售市场。主动上门服务,选派技术骨干指导企业申领QS生产许可证,积极帮助企业联系省、市质监局,为企业顺利取证提供便利,做到提前通知并指导企业规范包装标签,为企业避免损失20万余元。帮助企业及时更新产品标准,免费为企业提供最新产品标准100余份。 今年指导和帮助8家新办食品生产企业做好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工作,帮促38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审企业做好换证复审工作,46家企业全部顺利通过现场审查。因企业自身转型发展需要,全年共注销企业5家,完成49家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工作。

2、严格溯源,加大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力度,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今年,我们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市局及江山市政府专项监督抽检计划,加强对食品企业产品监督抽查。并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风险程度高的食品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同时落实了整改、复查、查处、公告和产品召回等后处理措施,促进了食品企业不断改善生产加工条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保证持续生产质量稳定合格的产品,不断提升发现和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目前止,我局共组织对148家食品企业及列入监管的小作坊进行监督抽查(含综合评价及涉博监督抽查),354个批次产品,合格346个批次,合格率97.7%。

为更好的服务企业,解决食品企业检验能力薄弱的问题,今年我局与市食品检测中心联合举办了食品生产企业检验员培训班。共21

家食品企业23名检验员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涉及的检验理论知识、测试项目、样品保存、检验方法、原始记录、数据处理、出具检验报告到检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与日常保养等内容。通过培训,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市个别食品企业检验员检验不熟练等实际问题,提高了食品企业出厂检验能力,促进了我市食品质量安全。

3、规范执法,加大对各类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今年以来,通过接受举报、监督检查发现并移交稽查大队查处了5起案件,涉案货值达61108元。配合稽查大队做好8个省级质量安全监测产品不合格的后处理工作。其中吊销江山市奇胜肉制品厂生产许可证,查处毛江宙个体经营户、江山市超惠饮料厂、江山市新龙肉制品经营部无证生产违法行为、周晓芳个体经营户自制销售伪劣产品违法行为。

(五)建立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为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本着以“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我局制订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二、存在困难

1、我市食品企业大多是夫妻作坊的形式,规模不大,部分业主质量安全意识淡薄,管理能力较弱,造成监管压力大。

2、我市食品取证企业及纳入监管的小作坊共有211家,现有监管人员2人,要想做好监管工作实在有点力不从心。

3、监管人员专业水平与实际监管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出现的新情况新要求,及时修正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区域监管责任、对象和内容,工作职责、标准、程序和考核办法等。把食品生产监管纳入科学监管、从严监管、动态监管、依法监管轨道,真正把从源头、从基层抓食品安全的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继续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利用省局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评价平台,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法律责任及质量安全意识,提高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

(三)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方法和新路子

结合地方特色食品、食品加工小作坊寻求监管的新方法。在监管队伍、监管力量的发展补充上探寻新模式。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闭环模式,形成市场准入、质量监督、缺陷产品召回环环相扣的闭环监管模式。在分段监管的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上研究新思路。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第二篇:20xx食品工作总结

商酒务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

工作总结

一、打击无照经营查处违法行为

1、结合我所实际情况,以六查六看和两项制度为内容,认真做好本辖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无照经营“三无”或过期变质食品、无“QS”标志食品,绝不手软,坚决予以取缔。

2、日常工作中不间断的督促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食品进销货台账等,对一次两次台账不健全,给予责令改正,再次发现未建立进销货台账按照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停业整顿。

3、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重点区域,

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对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不健全,对豆制品、奶制品、婴幼儿食品和人民群众日常需要的柴米油盐加大力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彻底的、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和经济处罚,直至彻底改好为止。

二、开展农村乡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1、加大对乡村经销店超市的监管检查力度,对他们经

营主体资格区域流动许可证,营业执照进行监督检查,对其经营的食品饮料、油盐米面、散装食品进行检查,主要对“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无“QS”标志食品进行重点检查、清理、整顿。通过认真检查净化乡村经销店、超市市

场经营环境,维护农村乡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对农村人民群众经常食用的柴米油盐、调味品、调

料、米面重点进行抽检和排查,对过期腐烂变质霉变食品重点检查,发现问题一查到底,该下架的下架,该销毁的销毁,该处罚的处罚,确保乡村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3、同时经常向乡村个体工商户宣传各项法规政策和流

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条例,规范其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养成文明经商和诚信经商的良好经营风气。

4、在对农村乡村食品经营超市进行法规宣传,专项食

品整治的同时,大力开展乡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活动,对资质合法,证照齐全的文明经商守信经商的农村乡村食品经营户要培养出一到两户的乡村示范店,让他们作为乡村食品经营户的榜样,成为乡村文明示范户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文明经商守法经商的带头人。

三、下一步我所任务和重点

1、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主

体准入条件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主体准入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2、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

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

点、月饼、干果、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3、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以中秋、“十一”为重点,突出抓好节日食品,以及季节性食品的检查为重点,检查价格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宝丰县工商局商酒务工商所

二〇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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