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员干部“一岗双责”工作计划

学校党员干部“一岗双责”工作计划

实验小学

“一岗双责”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的“一岗双责”机制, 做到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确保党员干部廉洁从教,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校教职员工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特制订本计划。

一、提高党员“一岗双责”管理的责任意识

对党员实行“一岗双责”目标管理,是进一步推进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目前有少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还发挥不够,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够强,在党员中实施 “一岗双责”目标管理,把共 产 党员的标准具体量化,让党员学习有内容,工作有标准,努力有方向,有利于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引导党员干部身体力行“三个代表”,永葆共 产 党员先进性。实行党员教师“一岗双责”目标管理,由所在党支部把党务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合理分解落实给每一位党员,实现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融合,使党建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学校工作大局,圆满地完成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因人因岗制定“双责”目标,落实党员的双重责任

1.“双责”的责任内容。“双责”目标主要分为党内职责与岗位职责两个方面。党内职责目标以党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 1

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一对一”帮扶等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缴纳党费等为主。岗位职责目标以具体的岗位业务工作以及其他工作为主。

2.分解“双责”目标。党支部将通过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公布全年的党建工作任务和行政工作目标,采取党员个人自我“认”责、党支部审定相结合的办法,结合党员的年龄、文化、特长等特点和具体岗位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双责”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新部署的工作任务,党组织要及时分解落实给有关党员。

3.签订目标责任书。“双责”目标确定后,由党支部与党员签订《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内容、责任追究。

三、完善机制,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

学校党支部对党员干部及党员教师要始终坚持“一岗双责”管理,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评议、同考核。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研究、同部署。

“一岗双责”首先要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学校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岗位目标责任体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落实,同检查。 学校强化工作措施,推进“一岗双责”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一岗双责”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 2

带头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一年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共同分析、研究“一岗双责”工作。在抓业务党员业务培训的同时,抓日常党风廉政教育,进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各种教育活动。学校定期对党员干部的“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纳入党员干部的业绩考核,作为绩效工资发放主要依据,促进“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

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评议、同考核。 学校采用两个结合对党员干部的“一岗双责”进行同时评议、同时考核。一是与岗位目标绩效考核相结合。学期末每位党员干部都要按照岗位目标考核的要求,上报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和廉政教育、执行廉政纪律等的情况。二是与党员干部晋职晋级实绩考核相结合。凡遇有干部提升职级的情形,都要求个人述职述廉,对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进行阶段性总结及群众评议,并由学校党支部对拟晋升人员廉政状况进行考核,将此作为任用干部的必要条件之一。

四、让广大教师参与到对党员干部“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过程 为了让广大教师参与到党员干部“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过程,学校党员中层干部、分管领导的年度个人总结、述职报告中必须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同时学校将尝试将分管领导执行“一岗双责”情况,由各分管部门负责人、广大教师进行评议,加强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对“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让广大教师担负起“一岗双责”监督职责,并将评议结果作为教师岗位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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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实验小组党员“一岗双责”领导小组 组 长:王法玉

副组长:刘树芬

成 员:高 兵 吴美玲 裴 鑫 秦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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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一岗双责(学校)责任书

“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一、“谁的课堂谁负责”,教师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及时通知班主任。

二、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将学生限定在操场上、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活动,教育学生按老师规定的项目进行规范训练。

三、教师办公室要保持洁净,物品摆放要整齐。

(1)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办公室,无人时要锁门,以防丢失物品。

(2)注意节约用电。

(3)办公室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四、严禁任课教师将学生赶出教室。

五、教师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

六、上自习课时,教师要认真核对人数,下课后,督促学生尽快回宿舍。要在校门口值班护送学生下学,确保学生安全。

七、全体教师要掌握有关安全知识。要学会对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

八、教师要了解并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九、针对上课时出现的意外情况,如生病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教师要及时作出处理,并组织好学生,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十、维护好学生秩序,避免出现起哄、拥挤等现象,不得让学生随意离开课堂。确有特殊情况的,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十一、要维护好课堂秩序,防止出现打架斗殴等伤害学生人身安全的事故。

十二、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妥善化解各种矛盾,保证课堂教学顺利进行。

以上各项属全员责任,所有代课教师代哪个班分属哪个班,凡是在校期间本班学生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实行本班教师全员责任制,特别是上课期间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实行“首问制”,代课教师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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