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样本)

关于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会议记录

协商时间:

协商地点:

协商议题:

企业方协商代表:

职工方协商代表:

协商情况如下:

企业方首席代表:

年 月 日

职工方首席代表: 年 月 日 1

(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本协议由 (以下简称单位)与 (以下简称工会)通过集体协商签订。

本单位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共决机制”的转变,建立企业内部分配正常增长与制约机制,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根据《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特点和实际,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原则,分配向关键性管理、技术、生产岗位和重要人才短缺岗位倾斜,实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

第二条 企业实行以岗位工资制(或岗位技能工资制、结构工资制、等级工资制)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工资分配标准、形式和办法为:

1、职工的工资包括标准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基本月奖、津贴和补贴等。

2、公司为使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本公司对职工执行汇川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确定奖金金额。

3、奖金、津贴发放水平按劳动和工作质量、数量,遵守劳动纪律规定、安全卫生规定、公司的规章制度、国家法规等情况经考核后认定。

4、考核认定由公司财会部负责,公司行政和工会参与民主审定,审定后的奖金、津贴水平总金额向职工公布。

5、职工工资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按月发放,每月__日为发放日,遇到节假日则提前到最近一个工作日。奖金、津贴按月、半年、年度发放,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6、职工参加公司批准同意的社会活动不扣发工资。

第三条 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经济效益增长、以及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提高等相关因素合理增长,增(减)职工工资应掌 2

握以下比例:职工工资总额的增长应与公司上年实现的利税、上缴利税或销售收入等经济效益指标增长挂钩,二者之间的比例应掌握在0.3-0.7:1左右为宜,即企业效益增长10%,职工工资应增长3-7%。企业效益减少10%,职工工资可减少2-6%。

第四条 企业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 元(该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规定执行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 企业因工作生产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又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工休息的,将按《劳动法》规定,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具体明确如下:

1、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节日加班,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 增加职工工资要考虑的企业内部因素:

1、劳动生产率。

2、资产保值增值率。

3、人工成本水平。

4、经济效益情况。

5、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情况。

6、企业工资支付能力。

第七条 内部分配及工资增长协商组织:

1、公司与工会双方成立内部分配及工资增长协商小组,人员对等,双方各3人组成。

2、协商组织召开会议可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召集,也可由工会方代表负责召集。

3、协商的内容: 协商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工资分配问题和事项(如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各种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带薪年休假; 3

违约责任等等)。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报酬的内容,不得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第九条 病假、事假扣发工资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条 企业在劳动者依法履行劳动义务后,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如因故拖延时,应及时说明原因。因员工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可按劳动合同约定,由员工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 %。

第十一条 双方认为需要协商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未予明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协议签订前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本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并按规定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核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须全面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协商双方建立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工资集体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终止本协议:

1、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修改或者废止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的。

3、企业破产、兼并、解散、分立、歇业、转制、撤销、拍卖等资产发生重大变动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其他情形。

5、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第十六条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变更的程序:在工资协议期限内,签订工资 4

协议的一方就工资协议的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商谈时,需书面向对方说明需要变更的工资协议条款、变更的理由与条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双方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后,由企业在7日内将变更修改后的工资协商及变更工资协议的说明书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十七条 当协商一方出现违约时,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对违约事项予以纠正,也有权要求违约方相应赔偿,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职工劳保、福利、社会保险等规定按集体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协议不再重订。

第十九条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采取依法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妥善处理。

第二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 一 年,于 2013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前30天,双方应协商做好修订、重订工作,如双方未提出修订、重订和终止意见,此协议今后一年仍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五份,企业行政方和企业工会方各执一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一份,报上级工会和区总工会各一份。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 职工首席代表签字

企业盖章 企业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5

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草案的决议

本公司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召开______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应到职工代表______人,实到代表______人,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______、______、……列席了会议。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草案,以及工资集体协商过程的说明。一致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草案符合公司实际,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经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____票同意,____票不同意,______票弃权,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代表的半数以上,本《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草案获得通过。

6

公 示

(用人单位名称)全体职工:

我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在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后已生效,按照《贵州省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条例》规定,现将该合同文本向全体职工公示。(《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文本附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7

 

第二篇: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草案)样本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草案)样本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企业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实行以 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岗位技能工资制、岗位效益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等)。

第二条 企业综合考虑岗位职责、工作条件、职工技能素质以及劳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和调整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

第三条 企业根据天津市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企业上年度生产经营状况等,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调整比例为 %,分配原则为:

,___月份开始调整。

第四条 企业以法定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每月____日为发放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相应提前支付。

第五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工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六条 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工资报酬的内容,不得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第七条 本协议签订前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按规定报送保税区劳动人事局审查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的履行、变更、终止、争议处理及法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条 协议期限:自 20xx年 11月 24 日至20xx年 11月 24 日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报保税区劳动人事局四份,劳动人事局、区工会、企业和企业工会各一份。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 职工首席代表签字

企业盖章 企业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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