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监管小结

网贷监管

我国政策基本上都是事件驱动型,跑路事件的不断发生下加快了政府对网贷平台的监管步伐。民间借贷增强了资金的流动性,使社会闲散资金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新36条,也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 从一方面肯定了P2P平台的发展。

一、监管机构:银监会、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支付清算协会

1.P2P监管主体--银监会:20xx年4月8日,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博鳌亚洲论坛上表示,由银监会牵头来承担对P2P监管的研究且相关工作才刚刚开始。并指出P2P网贷平台业务的四条红线:

①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

②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③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运作

④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2.省级互联网金融行业组织--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20xx年5月18日,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在广州举办。是首家由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互联网金融行业组织。旨在搭建现代金融同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广东现代金融业创新、规范、健康、发展,加快广东区域现代金融中心建设。(下附协会第一批会员名单)

3. 20xx年2月26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在北京召开P2P网络借贷业务座谈会,支付清算协会听取了各家P2P网贷公司对于监管的建议,并汇总为5条内容:①建立P2P借款人黑名单共享机制 ②加强资金第三方监管 ③设立准入门槛 ④接入央行征信系统 ⑤明确P2P网络借贷行业的监管部门。会议还公布了《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20xx年工作计划》,表明20xx年互联网金融专委会将以调查研究为工作重点,探索建立P2P网贷行业自律框架与标准,提出为成员单位提供相关征信业务服务、依托协会风险信息系统、上海资信网络金融征信系统等相关平台,研究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方式,及提供征信业务服务的模式。包括人人贷在内的多家P2P机构已经接入上海资信网络金融征信系统。该系统是央行探索征信商业化运营的试验,未来将接入央行现有的征信系统。如果能够按照计划将成员企业全部接入上述系统,P2P机构提出的共享借款人黑名单、接入央行征信系统两条内容将均得到实现。实际上除了上海资信征信系统外,央行去年12月20日开始接受征信牌照申请,预计今年3月开始发放。陆金所、人人贷已经提交申请。

全球最大征信局益佰利(Experian)在内的国外征信机构也已经开始同国内P2P网贷公司合作。不过局限于监管政策的规定,目前合作尚停留在数据化风控技术研发及应用方面。

二、民间借贷法律环境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中明确规定,居间人提供贷款合同订立的媒介服务,可依法向委托方收取相应的报酬。贷款服务机构的存在和服务费的收取都是符合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网贷平台既不吸储,也不放贷,作为一个网络信用管理及借贷服务中介机构,业务范围和经营活动完全符合相关法律和国家的 政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从法律上肯定了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并从法律层面保护出借人收回借贷资金和利息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的保护。

2.《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 各地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⑴第一百二十一条公民之间的贷款,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⑵第一百二十二条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如利率发生纠纷,应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考虑当地实际情况,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处理。

⑶第一百二十三条公司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⑷第一百二十四条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⑸第一百二十五条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则》

⑴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⑵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⑶第一百九十八条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⑷第一百九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⑸第二百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⑹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⑺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⑻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⑼第二百零四条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⑽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⑾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⑿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⒀第二百零八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⒁第二百零九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⒂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⒃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在进行民间借贷时,为保障借贷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借贷主体合法权益的有效实现,建议最好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担保。

7.《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民间借贷中应设立城市房地产抵押的担保方式,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出借人债权的实现。

三、民间借贷纠纷诉讼

《民法通则》对借款纠纷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其他会议及协会

1.全国首份关于P2P立法的政协提案以及首份人大代表建议在深圳发布, 深圳市政协委员叶文学的政协会议提案则指出,对P2P应采取多个部门分工、联合监管的模式,具体为央行深圳中心支行及深圳银监局对设立网贷平台进行审批,并 负责业务监管,深圳市场监

督管理局负责注册登记,市科工贸信委负责备案,市公安局负责打击P2P平台可能出现的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另外,他还建议深圳 所有P2P平台联合成立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并引入第三方监管平台。

2.在“中国银行业发展论坛”上,银监会创新部主任王岩岫明确表示,P2P行业应有一定的行业门槛,平台不能承诺本金收益,自身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担保,不承担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在途资金和投资者的资金都要由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托管,而且需要对融资信息进行充分披露。

3.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前副行长吴晓灵表示,纯信息平台应该是网络借贷(P2P)和众筹监管的基本底线,网络借贷最大的风险点在于资金池。第三方存管只防范平台卷款逃跑风险,要控制借款人的风险,还需要征信体系的建立。吴晓灵建议,小额分散是对投资人保护的重要方法;同时应鼓励民间建立征信公司,以促进直接融资的发展。

4.目前针对P2P的监管框架大致有牌照制和备案制两种观点,银监会法规部相关负责人认为,P2P平台应引入牌照管理。

5.20xx年5月22日,银监会召集包括陆金所、人人贷、红岭创投、点融网等行业“大佬”召开闭门会议,研讨监管意见。3天之后,5月25日,包括银监会、央行在内的监管机构再次召集P2P机构,进行行业情况摸底。业界有消息称,6月底P2P行业监管细则或将浮出水面。

6.网贷中心创始人蒋正表示:协会的成立标志着广东的P2P行业正逐步走向规范化,这将对全国P2P带来某些发展启示。

小结:目前我国的网贷以银监会监管为主,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支付清算协会为辅的政府监管模式,夹杂一些地方性、学术性的自律组织,且目前还没有明确详细的监管细则,所能遵循的法律也仅限于合同法、民法、诉讼法等法律部分条款。之前也是主要靠自律和行业联盟、协会之类的他律组织(非强制性),投资人风险绝大部分需要靠自身的经验来规避。

政府对网贷平台发展给予肯定,对于今后的发展目前仅限于四条红线和五条监管建议等,各地政府、学者、业内人士众说纷纭,可总结为以下:1.平台资质评定以及可经营范围限定应有相关准则,市场准入应有相应门槛;2.平台之间某些信息应共享,例如,黑名单、借款人相关资产抵押信息;3.政府各职能部门分工需明确;4.投资者教育应加强。 自己对P2P行业未来监管发展的看法,

1.未来市场发展成熟后本金及收益担保应逐步取消,任何投资均具有风险,P2P平台本身就只提供中介服务,本息担保增大了平台运营压力,且很多平台在流动性出现问题时大多数无法做到本息保障,增大了平台倒闭跑路概率。

2.完善的征信系统应尽快建立,且不仅仅只涵盖网贷行业,应涵盖到以个人或家庭关系为主体的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

3.网贷平台与其他投资理财平台关系会越来越紧密。

4.平台在优胜劣汰中逐步被市场被投资者筛选出来,使平台间竞争力不仅靠收益率体现,促使平台不断优化自身,朝多元化发展。

自结倒闭原因:

1. 平台经营者就是冲着圈钱来的 ;

2. 平台自身监管不严,自融资金给其他相关子公司、分公司使用,或供平台管理者自

身使用;

3. 风控不严谨,逾期过多,资金链断裂,导致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提现困难,管理层

蒙骗投资者,愈演愈烈,难以自圆其说,平台信誉缺失,难以经营;

4. 技术团队跟不上,网站设计存在漏洞,客服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不足,导致平

台在业内舆论氛围差,人气低迷,难以经营。

5. 在众多平台中,平台本身无特色,经营团队经验不足,平台自生自灭。

附:问题平台:(数据来源网贷之家)

1、众贷网,2013.4.2,经营不善,倒闭

2、酷跑金融,2013.5.15,跑路,经第三方协调追回资金

3、非诚勿贷,2013.6,逾期提现,2700万,每日还款

4、徽州贷,2013.6,逾期提现,暂时恢复正常

5、铂利亚,2013.6,经营不善,倒闭,现已重新开业

6、中财在线 2013.7 逾期提现

7、网赢天下,2013.7,逾期提现,1.2亿,投资人维权中

8、黄山资本,2013.9,经营不善,倒闭

9、现贷网,2013.9,逾期提现

10、互帮贷,2013.9,逾期提现

11、立贷网,2013.9,逾期提现

12、天力贷,2013.10,逾期提现,7000万,董事长刘明武通缉被抓

13、东方创投,2013.10,逾期提现,待收过亿,投资人维权中

14、川信贷,2013.10,逾期提现

15、宜商贷,2013.10,逾期提现

16、万利创投,2013.10,逾期提现,待收1700万

17、保险贷,2013.10,逾期提现

18、银实贷,2013.10,逾期提现,待收3889万,投资人维权中

19、力合创投,2013.10,逾期提现,待收3900万

20、华强财富,2013.10,逾期提现,套牢900万

21、盈通投资,2013.10,逾期提现,均为同一老总

22、浙商365, 2013.10,逾期提现,均为同一老总

23、汇宝信贷,2013.10,逾期提现,均为同一老总

24、钰泰财富,2013.10,逾期提现

25、乐网贷,2013.10,逾期提现,总待收2676万

26、福翔创投,2013.10,逾期提现,开业三天跑路

27、家家贷,2013.10,逾期提现

28、银鑫贷,2013.10.28,逾期提现

29、通联贷 2013.10.29 限额提现

30、平海金融 2013.10.30 提现困难,限额提现10%

31、信网贷 2013.10.30

32、铜都贷 2013.11.02 待收1亿,老总已被抓捕

33、乾坤贷 2013.11.03

34、宝丰创投 2013.11.04

35、徽煌财富 2013.11.04

36、招金贷 2013.11.04

37、鹏城贷 2013.11.04 限制提现每日5万

38、汇银投资 2013.11.05

39、都梁创投 2013.11.05 法人变更

40、中联乐银 2013.11.08 逾期提现

41、益得创投 2013.11.08 逾期提现

42、3a借贷 2013.11.08 逾期提现

43、光大信投 11月9日 逾期提现

44、宝仕金融 11月11日 资金紧张 暂不提现

45、德塞财富 2013.11.12 逾期提现

46、好想贷 2013.11.12 逾期提现

47、信邦创投 2013.11.12 逾期提现

48、莲花财富 2013.11.15 正式发布公告2万以上续投90%,提现10%

49、徽州贷 2013.11.14 提现困难

50、今鑫财富 2013.11.15 暂停提现,22号1万以下可以提

51、宝都财富 2013.11.16 因逾期暂停业务,待催收后提现

52、江城贷 2013.11.16 5000以下资金直接提现,5000以上减去5000后需续投

53、安客创投 2013.11.19 提现困难,发布公告:续投2、3月标后,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后本息可全额提现。

54、齐商贷 2013.11.20 提前还款,内部整改

55、阿拉贷 2013.11.20 可按提现金额的12%处理,典型的限提

56、金银丰 11月21发布提现处理公告,账户总额在5000以上的,限提1%

57、凌轩财富 2013.11.21 限制提现,客服消失 。

58、信博财富 11月22发布暂时提现公告,限提。

59、帮你贷 2013.11.26 限制提现

60、中州易贷 2013.11.27 公司内部原因暂停营业

61、五洲财富 2013.11.28 千万借款逾期 提现压力巨大

62、禾嘉创投 2013.11.30 大户持盘,比例提现,停业整顿。

63、沪发贷 2013.12.01 短期延迟提现。

64、佳通创投 2013.12.03 紧急提现,清盘模式。

65、高益创投 2013.12.04 公司王总携款40万跑路

66、华悦财富 2013.12.05 限制提现,1000元限额。

67、海发财富 2013.12.07 限制提现,张总视频承诺还款。

68、及时雨 2013.12.07 提现困难。

69、正大金融 2013.12.12 提现困难。

70、天标贷 2013.12.15 提现困难。实行“优先处理续投,其他提现再依次处理”的规则。

71、怀民贷 2013.12.20 提现困难。

72、聚众贷 2013.12.25 无法联系,疑跑路

73、安客创投 2013.12.25 宣布破产

74、华生贷 2013.12.29 提现困难,法人郭华要求投资人续投支持平台。

75、广融贷 2014-1-2 限制提现

76、中贷信创 2014-1-5 限制提现

77、富豪创投 2014-1-6 提现困难

78、中银资本-2014-1-15-提现困难

79、华东理财,2014.1.16,提现困难。(官方称已于2月25日清偿债务)

80、贵福财富,2014.1.16 ,提现困难

81、国临创投

82、锋逸创投

83、奔富金融

84、江苏泰州海陵贷

85、银都创投,2014.1.27,提现困难

86、窑湾贷 ,2014.02,诈骗

87、南岭财富,2014-02,运营不善,倒闭

88、创值贷 ,2014-02,消失

89、速速贷 ,2014-02,运营不善,倒闭

90、同城人人贷,2014-02,运营不善,关闭

91、大地贷,2014.2.13,终止平台运营

92、东信财富,2014.02.19,提现困难

93、富创贷 ,2014.03,诈骗

94、中宝投资,2014.03-14, 警方刑侦

95、元一创投,2014.3.15,已跑路

96、 大家网,2014.3.15,法人被捕

97、贷易网,2014.03,跑路

98、诚德担保,2014.03,消失

99、中e邦达,2014.3.27,停止运营

100、景煜贷 ,2014.4

101、钱海创投,2014.4.14,暂停运营

102、深圳旺旺贷、2014.4.15,跑路

103、卓忠贷,2014.4.16,网站无法打开 104、周道财富-2014,04,28,已跑路

105、深速贷,2014.04.29,平台停业整改 106、鑫淼源,2014.04.30, 跑路

107、明启华,2014.04.30, 跑路

108、信誉财富,2014-05-04,诈骗

109、日升财富,2014-05-04,提现困难 110、中信创投,2014-05

111、马上有钱,14-05,

112、仁信贷, 2014-05-21,停业

113 、弘昌创投 ,2014-5-30,老板失去联络

114、网金宝跑路,2014-6-6,网站关闭,客服失联 115、科迅贷跑路,2014-6-10,网站关闭 116、洪升财富 2014-6-21 上海 纯诈骗

117、 拜腾财富 2014-6-21 上海 纯诈骗

118、恒金贷 2014-6-27 台州 纯诈骗

119、润宏贷 2014-6-30 四川成都 纯诈骗

附: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第一批会员单位名单:

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名单

序号 社团职务

1

2

3

4

5

6

7

8

9 会长(理事) 姓名 陈宝国 单位名称及职务 深圳市贷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广州通融易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东莞市俊特团贷网络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广东金融学院教授 平台名称 贷帮 广州万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PPMONEY 深圳市越晟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裁 工商贷 信融财富 通融易贷 团贷网 副会长(理事) 尹飞 副会长(理事) 汪杰 副会长(理事) 齐洋 副会长(理事) 赖金茂 副会长(理事) 唐军 副会长(理事) 丁俊峰 秘书长兼副会长(理事) 理事 朱明春 许建文 上海市盈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网贷之家 深圳市人人聚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

司董事长 人人聚财

10 理事

11 理事

12 理事

13 理事

14 理事

15 监事长

16 监事

17 监事

18 普通会员

19 普通会员

20 普通会员

21 普通会员

22 普通会员

23 普通会员

24 普通会员

25 普通会员

26 普通会员

27 普通会员

28 普通会员

29 普通会员

30 普通会员

31 普通会员

32 普通会员 刘春华 深圳市摩尼大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钱贷网 李志刚 深圳投哪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 投哪网董博淳 深圳市万家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万家兄弟 张翔 深圳市小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小牛在线 朱飞机 惠州市恒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快速贷 简慧星 广东汇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E速贷黄平 深圳市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汇通易贷 李晶 广州市山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圈圈贷 吴玲 广州达为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金E贷 周世平 深圳市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红岭创投 孙明达 深圳市融金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融金所 谢海 东莞市集优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集优贷 张博宇 深圳金海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海贷 何子丹 深圳市山水聚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山水聚宝 车永进 深圳融信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融信网 宋义民 深圳市盛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好帮贷 刘铁亮 广州泰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泰麟资本 谢剑锋 深圳市力泰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e生财富 吴广 深圳市融易融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融易融 郑松秋 深圳融奕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融易贷 张勇 深圳亿网银通电子商务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银通贷 栾毓敏 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董事长 环迅支付 卢扬洲 深圳前海五八搜财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五八搜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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