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感言

陈瑞华教授讲解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讲座感言 2013-4-14

讲座感言

非常高兴能够有这样的机会听陈瑞华教授讲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他是针对律师培训的讲座。因为我不是律师,我权当是一场关于刑

事诉讼法的修改的讲座。

会场黑压压的一片,我赶紧找了一个稍后的座位坐下。

当我坐下后我环顾了一下四周,上下前或左右都是律师,

我前面的一个律师向我点头,我无所适从,我很心虚地笑

了笑,。此时此刻坐在律师中间,说实话我很心虚。我很害

怕前面的律师转过头来问我是哪个律所的。往前面看,看

到了陈瑞华教授,和我想象中的名家大师相同,都是那么

侃侃而谈。

陈教授为大家讲述刑事诉讼修改的内容以及作为律师在刑

事诉讼中应该掌握哪些技巧,他对法条的剖析很透彻。但是又

不仅仅是讲解法条,通过穿插案例与法条结合,使之讲的更易

让人明白。他穿插的案例都是一些有代表性的,而且对于律师

来讲非常熟悉的案例。陈教授独辟蹊径地分析案例,阐述自己

的观点。他独辟蹊径的观点时而引起会场在座律师的沉思,他

的幽默风趣时而使会场产生笑声。

中途休息十分钟,因为自己对陈瑞华教授不是特别的了解,

我唯一知道的就是他是刑事诉讼法方面的专家。我掏出手机上

网百度,一查才知道陈教授远比我所知道的厉害多了。

陈瑞华教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20xx年1月至6月,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xx年获“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称号。主要社会兼职: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省法官培训学院兼职教授;全国律师协会律师维权委员会、北京市律师协会顾问。

听完陈教授的讲座,我印象深刻的的内容有四点。

(一)修改后的刑诉法赋予了律师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的权利扩大了

律师从侦查阶段就可介入刑事诉讼中,使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权益 得到更好的保护,也符合刑事诉讼法的理发目的,更好的保护人权。我国

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辩护律师字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件,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通信。”律师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权利扩大了,从侧面反映出法制的进步。正如陈教授说的:律师能被赋予现行法律规定的权利,是律师斗争的结果,也是法制进步的表现。

(二)证据制度的变化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证据的种类有七种。证据制度规定了采取刑讯逼供以及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取得的证据是绝对无效的。对此陈教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律师承担举证责任很难,并向大家阐述了作为律师对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如何辩护。特别是对于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的规定有利于保护受追诉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罗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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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华教授讲解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讲座感言 2013-4-14 方询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对于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意见,控辩双方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出庭,如果鉴定人无特殊理由不出庭的,该鉴定意见不可作为该案的定案依据。修改后的刑诉法关于证据的证明标准也提高了。很显然,修改后的刑诉法大大增强了证据的合法性,有利于保护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三)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扩大了

现在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符合连个条件即可。“两个条件”,即依照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天剑可以概括为两项:一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也就是说检察院起诉指控的犯罪时间、地点、行为方式、危害后果、因果关系以及被告人的主观罪过清楚,有足够的证据证实,事实无可置疑。二是刑法条件,即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法的案件,均可考虑适用简易程序。这一规定,大大提高了法院的办案效率,也节约了司法成本。

(四)律师由定罪辩护转为量刑辩护

随着现在从事法律的队伍人员法律素质的不断提高,对于定罪而言,他们可以较为准确的把握此罪与彼罪。律师在定罪辩护的过程中辩护的空间很小,但对于量刑辩护则非然。量刑辩护课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其中法定量刑情节就要求辩护人积极地做好程序辩护的工作,或许因侦查人员采取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此时就可以排除在外。至于酌定量刑请情节,则要求辩护人积极主动的为当事人寻找酌定情节。陈教授也列举了一些酌定情节—犯罪动机、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被告人平时表现、犯罪事件所产生的社会反应、退赔退赃、刑事和解等。这一转变更多的保护受追诉人的权益,但与此同时此增加了律师的工作量。律师道路任重而道远。

庆信的是今年我们正好学习刑事诉讼法这门课程,听完陈教授讲授的知识之后,我对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内容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但是对于陈教授讲述的内容有些不明白,给我学习刑诉法提供了目标。带着问题学习的效果可能比漫无目的的学习更好。今后学习的过程中努力弄明白自己还比明白的地方,用法律思维的方式思考问题。

罗玉玲 2-2

 

第二篇:全赢人生讲座感悟

顿悟

20xx年10月11日,我有幸参加了铁煤集团组织的《全赢人生》传统文化的培训活动。三天的时间让我震撼,感动,顿悟。我庆幸我参加了此次培训,回忆起来,收获很多。

第一天,古老师就讲到人生,有一句经典的话:“如果你不了解生命将会受到生命的惩罚。”

我们对我们的生命了解吗?

下午我们做了一个体验:掰手腕。

我们掰手腕,另一只手握着一个塑料玩具猪,嘴里还要大呼“我是对的,我是对的”。结果,越是拼命,那只手对猪猪的伤害就越大。我们明白了:当你一味的坚持自我的时候,你在伤害着那只可怜的玩具猪。

回想自己走过的路,经过的事,我惭愧,真的是这样,人,要讲团结,讲合作,讲友爱。

第二天,我们讲到了五行。

做比知道更有用。

下午我们又有了一次体验,这次是关于孝道。

跪羊图的歌词、曲调,那个富有感染力的朗读,漆黑的房间,脑海中不断浮现的人。

那一刻仿佛时间倒流了。

我又回到小时候,看见爸爸妈妈在我出生时的喜悦,看见爸爸妈妈教我走路,穿衣,吃饭等。

那时的妈妈年轻漂亮,那时的爸爸英俊有力。

我又回到了现在:妈妈的手不再细腻,脸上爬上了几丝皱纹,那乌黑的长发也泛着白霜;爸爸的手不再有力,布满了老茧,英俊的面容也被岁月所掩盖??

爸爸、妈妈,你们为了我牺牲了那么多,却无怨无悔,作为你们的女儿,我感到自豪,爸爸妈妈你们是我的自豪,我也要成为你们的骄傲!

爸爸妈妈女儿长大了,女儿知道你们的苦心了,女儿要对你们说;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第三天上午,我有幸代表我们第六组上台发言。说实话,当时,我很害怕自己讲不好,之前的学友们每个人分享的都好极了,我真的

担心自己,可是转念一想,既然能让我发言就是信任我,我也要相信自己,我就是环境,我要竭尽所能,所以我镇定了,我表达了我们80后的感想,也代表80后承诺我们会做得更好!

老师总结了三天来的课程,我们也在沉淀着三天的感受

想着自己未来的路,想着自己走出课堂后怎么做??

最后一个体验对我触动很大:反思一下,你的生命中错过了谁?错过了哪些机会?

在那个黑暗的教室里,我的泪水静静的流下,因为就在一年前,我丢失我的机遇,我后悔过、自责过,就在此刻我放下了。因为我的人生绝不可以再有第二次的错过,没有遗憾是我毕生的追求!

很幸运我能被选作下一批学生的学长,我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我会用心听、用心记的。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是世界文明的源头和曙光??传承中华传统是我们每个中国人的责任和本分??

为了我们伟大祖国明天会更美好,为了我们的世界会更美好,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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