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淘:20xx成都房交会看房注意事项

20xx年成都春交会就要到了,搜淘提醒您如果你去看房了那么请注意以下几点:

当您选定中意的楼盘,来到售楼处,面对热情似火的销售员时,务必要保持冷静的头脑。这些销售员都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房地产专业知识,而且深谙扬长避短之道,自己楼盘的缺陷和不足往往一笔带过,因此您在与销售员交流时务必小心谨慎,同时,以下我们列出的问题您务必要求销售员给于明确答复。

具体价格

您在楼书上往往看到楼盘“均价”这个词,顾名思义均价当然是这个项目的平均价格,但您会发现往往想买的房子与打出的“均价”会有很大差距。所以这点需要注意。

入住时间及条件

是否能按时入住,入住时水、电、电话、闭路监控系统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是否能保证煤气、有线电视、宽频网络入户的正常使用,以及小区内清洁、保洁、绿化、排污、照明、信报箱等私用或公用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 查看“五证”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看房三要点

社区环境交通

买房要看周边环境,这是每位买房者都知道的常识。但究竟如何看,却并不是人人都熟悉。看周边环境,必须以自己选择的新房为中心地,看“衣食住行”及“开门七件事”的配套究竟如何。

衣可囊括服装店、裁缝铺、洗衣房等,五金修理店也可以算入其内。

食为超市、菜场、小商店、饭馆、小吃店等。

住不仅要看自己的房子,也要看周边的楼是怎样的房子,更要看有没有化工厂、电站、加油站、汽车、机动车维修点等,绿化如何也须看。

行不仅要看房子附近有没有大量来往车辆、有几个车站等,还要看高架旁的下车道是不是在你的新房附近,出门是不是单行道等。

其他还得看附近有没有公园、银行、医院,有老人的家庭最好离医院近一点;有孩子的应关心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等,看马路是不是车辆很多。当然,选房不可能十全十美,应根据每个不同购房者的各自需求。在考虑周边环境时,我们应做“加法”,多想一点,更仔细一点。而在选择主要项目时,要做“减法”,要突出自己最需要的,其他的可相应淡化一些。

社区配套

居住密度及私密性住宅之间的距离除考虑日照、通风等因素外,还必须考虑视线的干扰。一般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距离24米内能辨别对方,12米内能看清对方容貌。为避免视线干扰,多层住宅居室与居室之间的距离以不小于24米为宜,高层住宅的侧向间距宜大于20米。此外,若设计考虑不周,塔式住宅侧面窗与正面窗往往形成“通视”现象,选择住宅时应予以注意。

公共建筑

居住区内配套公建是否方便合理,是衡量居住区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稍大的居住小区内应设有小学,以排除城市交通对小学生上学路上的威胁,且住宅离小学校的距离应在300米左右(近则扰民,远则不便)。菜市场、食品店、小型超市等居民每天都要光顾的基层商店配套,服务半径最好不要超过150米。

小区绿化

居住环境有一个重要的硬性指标——绿地率,指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居住区总用地的百分比。值得注意的是:“绿地率”与“绿化履盖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绿地不包括阳台和屋顶绿化,有些开发商会故意混淆这两个概念。居住区绿地在遮阳、防风防尘、杀菌消毒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小区布局

在居住区规划中,应使住宅布局合理,为保证每户都能获得规定的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要求条形住宅长轴外墙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即为日照间距。如果住宅的日照间距不够,北面住宅的底层就不能获得有效日照。

 

第二篇:搜淘:商品房购买注意事项

商品房不同于一般的产品,因其成交过程时间长、价格高、手续繁琐,以致买卖双方不知道从何下手或者在认购过程中会产生一些矛盾纠纷,下面就搜淘网和大家说说购房的一些流程。

1、意向金、定金、订金,“三金”要分清

意向金:

也叫诚意金,不具有合同效力及法律保护的性质。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在收取“诚意金”的同时,对购房者许诺一定的优惠,刺激购房者的积极性;另外,通过收取“诚意金”,确定购房者选房的先后顺序,维护购房秩序。

现在少数的开发商已经将事先收取“诚意金”作为融资的手段之一。如果卖方同意买方的购买条件,中介公司将意向金转交给卖方,此时意向金性质就发生变化,自动转化成定金,意向金协议也自动转化为定金协议。将对买卖双方产生约束力,买卖双方必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定金:

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购房者)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也就是开发商)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也就是说,定金交了之后,如果不是出现房屋质量不合格等重大问题时,定金是不能退的,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订金: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

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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