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xx年度实习律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提升实习律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技能,根据《律师法》和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的规定,市律协决定对拟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已经取得司法考试资格证书且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或将满一年,准备申领律师执业证的人员;

2、已在协会秘书处备案且已办理预备会员证的实习律师。

二、培训方式:

1、网上培训

2、集中培训

按照全国律协和四川省律协的相关要求,今年的实习律师岗前培训采取网上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即参训人员需登录“中国律师培训网”在线学习并完成规定的培训课程,同时参加由市律协组织的集中培训。待两项培训成绩合格后,由市律协统一颁发《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网上培训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报到时间:10月24日—10月27日凭预备会员证到协会秘书处605室领取资料。

四、培训时间:集中培训时间为10月28日—10月30日

五、培训地点:四川省电大教育宾馆报告厅(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新1号)

六、要求:

1、请各所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参训人员,并督促参训人员按时报到并领取资料;

2、请已备案但未办理预备会员证的实习律师于10月14日17:00前到协会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者将不得参加本次岗前培训。 联 系 人:阳芳芳 冉翔

联系电话:028--86267893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xx年10月12日

附:

学 员 须 知

为维护教学秩序,顺利实施实习律师岗前培训计划,参训人员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培训场所的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律师队伍的形象;

2、尊重老师,团结同学,服从管理,自觉维护课堂秩序;

3、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听课、作好笔记,按时完成作业;

4、上课期间关闭手机,室内严禁吸烟,严禁高声喧哗;

5、学员凭预备会员证听课,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旷课。秘

书处工作人员每日不定时对学员进行两次考勤。无故缺席一次以上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视为未完成培训任务,不予结业。(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

6、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由学员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后报请孙波副会长审批。凡有旷课、不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课或强行离课行为的,视为培训不合格,不予结业;

7、协会将对学员进行全程考勤,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评定学员出勤情况,并将此列为结业考评鉴定内容。

8、领取资料时,请向秘书处工作人员索取网上培训的网址、登录名和密码。待网上培训和集中培训课程完成且成绩合格后,由市律协统一颁发《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第二篇:20xx年实习律师培训学习总结

20xx年实习律师培训学习总结

在即将成为一名正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前夕,我非常荣幸地参加了苏州市司法局在常熟市委党校举办的“苏州市实习律师培训班”,听取了江苏省和苏州市司法厅律管处领导关于律师执业道德的教育、毛勤勇律师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经验的介绍、邵雪明律师关于办理民事经济案件经验的讲座以及朱伟律师关于处理非诉讼事务相关问题的讲座,并赴苏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沙家浜接受了革命传统教育和实习律师宣誓仪式。两天时间虽短,但三位知名律师的讲座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使我不仅从执业理念上,而且从业务能力上都得到了一次极为难得的洗涤和飞跃。现将本人在该次培训中的一些心得体会简要汇报如下。

从内心深处将,我认为有一颗爱心是一名合格律师的立业之本。对于一名刚刚执业的律师而言,知名度不高,业务能力有限,只能接一些标的额不大的民事案件,所接触的当事人也往往是社会底层的普通群众。他们收入不高,生活拮据,但又常常发生一些工伤、交通、医疗事故。但他们遭遇不幸时,没有什么人可以帮助他们,而只能用有限的钱聘请律师为他们伸张正义。试想,如果作为一名律师,对于他们委托的事项不够尽心尽力,不要说做一名律师了,就是一个卖菜的大嫂也比自己强。所以我觉得,做一个律师首先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一个有同情心的人,一个负责任的人。人活在世上,就那么几十年,无论是锦帽貂裘,还是衣衫褴褛,都少不了一死。所以关键是生活的质量。什么样的生活是有质量的生活呢?我觉得应该是快乐的生活。快乐从哪里来?泡吧能带来快乐吗?大吃大喝能带来快乐吗?其实那些根本不叫快乐,只是暂时地忘却自我,一旦一个人静下来了,就会特别的孤独。但是,如果你去帮助别人,如果你让别人得到快乐,你从中所得到的快乐将是深层次的,更有持久的。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黑暗中摸索,当你握住别人的手,别人也会握住你的心,这样彼此都能得到温暖。所以,我更应该感谢那些接受我帮助的人,因为正是他们让我得到了快乐。我的床头一直放着一本圣经和一本赞美诗,虽然我不经常看,但是看到他们,我的心里就十分宁静。我有时候也去教堂,听唱诗班唱着好听的歌,也跟着主唱放开嗓子,歌颂生命,歌颂生活。感谢造物主赐予我们一颗能够感受到快乐和痛苦的心,也谢谢他赐予我们的每一个微笑和

每一个平静的问候。在那里我知道只有爱是快乐的渊泉。要爱自己的家人,爱自己的职业,爱每一个你认识的或不认识的人。但你带着这样的心情去见当事人的时候,诚信就不是问题了,热情也不是问题了,甚至案件的结果对当事人也不重要了。因为你尊重他,你已经把他的事情当成你自己的事情。老百姓找律师,表面上是请求你帮助他得到某些东西,实际上是因为受到了伤害而希望得到弥补。但你用爱的尊重的心去对待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接受你了。 也许你会问,在普通的民事案件中你可以有上面所说的那种态度,但在纯经济的纠纷中也有这种必要吗?回答是肯定的。经济学上有个名词叫做“为了最大多数人的幸福”,衡量一个事情的好坏往往是看它是否有利于“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如果这个标准成立的话,那么一个自由的经济体是必要的。在这个经济体中,每个人都可以自由的劳动,自由地用自己的劳动换取别人的劳动。这就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它拒绝欺骗,拒绝暴力,拒绝一切妨碍自由的行为和阻力。从这个意义讲,你维护了经济上的自由(这种自由其实已经包括了公

平),你就为“最大多数人的幸福”作出了自己的贡献,这种爱虽然不明显,确实深刻而持久的。同样,在处理非诉讼事务中同样如此。

以上是我参加此次培训班的一些心得体会,虽然和培训的主题不直接相关的,却是引申出来的最最本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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