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渔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20xx年渔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决定组织开展全市渔政执法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此次渔政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省渔业条例》,进一步增强广大渔民群众依法捕捞生产的意识,切实维护好渔业生产秩序和渔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同时,积极创新渔政执法模式,努力提高新形势下渔政执法效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渔政执法专项行动统一指挥和协调有序,决定成立市渔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农粮局局长任组长,市农粮局副局长、特养办主任任副组长,执法队、水产站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队),具体负责渔政执法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统一协调、督促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

(一)查处电炸毒鱼、迷魂阵(定置网)及其他非法捕捞作业;

(二)查处违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器等非法网具的行为;

(三)查处违规越界捕捞、无证捕捞行为,取缔非法从事渔业生产的“三无”船舶;

(四)查处非法捕捉、倒卖、走私、展览、食用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五)做好涉嫌刑事的渔业案件移送处理工作。

四、专项行动的重点水域

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水域:

五、专项行动的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10日至8月10日):在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专项整治信息,在绵江、梅江、九堡河等流域人口集中居住的地方装贴《关于严禁从示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活动的通告》。在等乡镇召开专项整治动员大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21日至11月10日):制定有效措施,组织渔政执法人员深入基层,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本辖区的非法捕捞重点、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等水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注重搜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资料、图片。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1日-15日):渔政管理部门组织“回头看”检查,巩固整治成效,11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部署。要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非法捕捞行为、非法工程建设的危害性,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好渔政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主动与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车、船等多种形式,深入渔村、渔港、码头、船头及水产品贸易市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

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和打击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渔民群众依法从事渔业生产。同时,对查处的非法捕捞行为要予以曝光,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配合,严格执法。要充分调动和整合渔政执法力量,采取有效检查形式,切实加强重点水域、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争取公安、工商、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推进渔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效果。执法过程中,要着装整齐、亮证执法、依法查处,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依靠群众,加强监督。要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公开举报电话,鼓励渔民、市民等群众提供详实、可靠的非法捕捞作业信息,增加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要严格做好举报保密工作,处理好对外宣传与内部组织行动的关系,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对因泄密而使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二篇: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海港区交通运输局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百日执

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秦皇岛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海安办?2010?21号文件精神部署,为开展好我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 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发展的理念有力推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以严、细、实、快的工作作风狠抓源头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运输发生重大事故,从根本上杜绝一般事故。 通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百日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违反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执法检查内容

1、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格,驾驶员押运员是否持证上岗。

2、运输车辆、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证;

车辆二级维护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情况;是否配齐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是否安装卫星导航服务系统及标志灯标志牌。

3、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携带剧毒化学品说明书或包装上贴安全标签。

4、危险化学品运输是否有超载现象。

5、是否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证,是否按指定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是否健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防护措施。

7、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8、是否存在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车车辆是否按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是否存在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三、时间安排

从9月1日至12月10日,利用100天的时间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执法专项行动。

(一)制定方案和自查自纠阶段

9月1日至9月15日,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9月15日至9月30日,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职责,对照检查项目,逐一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并把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局运管站。

(二)检查督导阶段(10月)

我局将开展一次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导检查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相结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取得实效。

(三)复查督导阶段。(11月)

对10月份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不足进行改正。对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复查和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 为巩固专项治理活动成果,我局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

四、执法检查形式

此次行动,采取专项执法检查与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安全责任,从完善制度、物质储备、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防范措施入手,切实加强领导,预防为主,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二)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真正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总责,车队负责人要对车辆运输安全具体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

辆、防护措施等要全部检查,确保无死角死面。对工作不落实敷衍了事不负责任、整治措施不得力的企业我局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情况严重的依法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的上报市运管处吊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

(三)加大打击力度,确保行动效果。各执法单位要坚持“严格执法,严肃处罚”的原则。

(四)严格执法程序,督促整改到位。在执法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落实、规范工作程序,认真检查,依法处罚。遇到重大问题要集体研究并及时上报,需要向相关部门移交的问题,要及时移交。

20xx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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