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岗位职责

船员岗位职责

船长职责

1、船长是全船的领导人,对全船的生命、财产安全负有全部责任。船长对外有权代表本船进行各项事物的联系,做好船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我国承认的有关国际协定。

2、出航前要制定好航行计划,主持召开出、返航前安全生产会议,布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全体船员正确执行船员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航行、靠泊时参加驾驶室轮值;船舶进出港口、船闸、靠离码头、移泊位、航经狭水道、船只密集区、恶劣天气、水上救助或海滩时,船长应亲自指挥或监督操纵。

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各项政策法令,听从公司的调动,主动如实汇报船上情况,积极提出建议,督促并做好航行日志的记载工作;保持和公司的正常通讯联系。

5、发生海事、工伤、轮机等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公司并即使召开安全会议,组织船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填写海事报告书,将海事事故的详细情况如实报告有关部门,不得隐瞒虚报或制造假象。如遇特殊情况或海损事故,必须亲自指挥、组织抢救。决定弃船时,应妥善安排所有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安全撤离,船长最后离船。

6、负责对船舶的修理和保养项目的审定、检查和验收工作。

7、领导装卸货作业。船长调离时必须将船舶、仪器、设备性能、图纸等情况向接任船长作详细介绍并办理交接手续。

水手职责

1、在船长领导下,认真学习,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积极完成大副、二副交代的工作。

2、在航行、锚泊。靠泊时轮流值班,从事操舵、系解缆、放碰垫、起抛锚等工作;必须认知、熟悉水手工作,参加甲板设备保养、船体保养、加水、补给、物资领取、清洁卫生等工作。

3、参加装卸货作业。

轮机长职责

1、轮机长是轮机部门负责人,负责全船机械、电器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工作,保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加强轮机和驾驶的联系与协作。

2、熟悉掌握机械、电器设备的性能、构造和特点,努力提高机器的工作效力,节约能源,减少物料和机件的消耗。

3、领导、监督轮机人员进行正确的操作,并检查轮机人员所负责的职责执行情况;帮助轮机人员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负责对轮机人员进行思想、安全教育。

4、参加机舱值班;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或复杂水道航行时亲临机舱操作或指导;当主机、辅机和电器设备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船长;遇有机器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及时地、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填写事故报告,不得隐瞒或虚报。

5、必须发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对设备、机械、加强自修保养工作,做好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经常查看轮机日志,查看油料、备件等

的使用和保养情况。

6、负责会同轮机人员制定修理、保养项目,并参加检修、验收工作;负责保管图纸、技术资料和贵重仪器表。

7、轮机长调离时,要向新任轮机长介绍本船机械、电器设备的性能及其特点,将有关资料、图纸、备用机件、工具和油料移交清楚,并在轮机日志上签字。

8、参加装卸货作业。

9、如遇特殊情况或海损事故,必须亲临机舱指挥、组织抢救。接到船长弃船命令,应携带轮机日志 、重要仪器等最后离开机舱。

炊事员职责

1、在大副、二副领导下作好主副食品等补给工作,并及时将主副食品的消耗和储存情况报告大副或二副。

2、努力提高烹饪技术,增加饭菜花色品种,调剂好生活,节约粮食、燃料和淡水。

3、作好食品的清洁卫生和保管工作,不吃生冷和腐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4、保管好一切炊事用具和主副食品,作好厨房和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食具要经常消毒。

5、作好炉灶烟囱其附近的防火工作,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二篇:船员考试工作岗位职责

船员考试、发证业务培训材料

河北省地方海事局

船员考试工作岗位职责

一、船员考试主办职责

(一)编制年度考试计划

(二)受理、审核考试申请

(三)安排考务有关事项

(四)组织实施考试

(五)组织评阅试卷,负责成绩登统

(六)公布考试成绩

(七)起草年度考试总结

二、考试阅卷复核

复核试卷评阅和成绩登统

三、部门负责人职责

(二)审核年度考试计划

(二)批准船员考试

(三)组织审核考试试卷

(四)审核具体考试安排

(五)审核试卷评阅

(六)审核年度考试总结

四、主管局领导职责

(一)批准年度考试计划

(二)批准年度考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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