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1)

质监局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2011。。。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市局党组及。。。旗委政府的

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坚持“思路就是出路,创新就是发展”的理念,探索稽查工作新思路,向法律要案源,靠规范树形象,以创新求发展,奋力开创执法工作的新局面。现将20xx年具体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严格食品安全监管

我旗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135家(馒头店21家、熟肉店18、豆芽店4家、糕点蛋糕加工店28家、豆腐店16家、面条加工店4家、粉条店10家、凉皮店2家、饺子店7家、炒货店5家、油炸食品店9家、螺旋藻企业3家白酒厂4家、水厂3家、蜂蜜厂1家)其中有8家企业产品获得QS标志。3月份,我局组织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业人员培训班”共培训112家小作坊的122人。根据。。。人大的安排由我局拟草了《。。。食品加工小作坊及现做现卖店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报。。。人大审议通过颁发。根据该办法的有关规定稽查队对符合该办法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现做现卖店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临时)》,现共有128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及现做现卖店办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临时)》。针对不符合生产加工条件的小作坊及现做

现卖店稽查队要求其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食品企业及小作坊的责令停止营业,现停业的小作坊12家。

根据国家局《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及鄂尔多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稽查队开展了针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及现做现卖店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及现做现卖店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状》和《食品添加剂采购配料岗位责任状》。同时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了4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及非食用添加剂行为,并依法予以查处。9月份和10月份,在全旗范围内深入开展了“两节”期间食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主要包括月饼、肉制品、馒头、豆芽等节令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重点检查了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状况、原材料来源、产品标识等情况。尤其是对月饼生产企业和销售网点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月饼生产企业个。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原材料进货检验:检查月饼生产企业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使用的添加剂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使用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小麦粉、植物油行为;2、环境卫生检查:检查月饼生产加工车间是否符合要求,原材料和成品堆放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同时在此次监督检查过程中还对糕点生产企业

生产的月饼进行了随机抽样,并送至。。。疾病防疫控制中心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本批次抽检的月饼全部合格。

二、组织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按照旗政府和市局的统一部署,继续在全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范围内开展以食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整治潜在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进货台账、生产过程、产品检验等各项记录。二是进一步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三是监督企业严把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关、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关和产品出厂检验关。通过大力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食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把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关,促进我旗食品生产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围绕重点产品落实定检计划

根据年初制定的抽检计划,我局完成了第四季度的抽检,截至目前为止,我局向。。。疾控中心送检了290份食品样品。向鄂尔多斯市食品检验中心送检了3份瓶桶装饮用水样品。抽检涉及产品12种,主要为豆芽、熟肉、糕点、粉条、馒头、豆腐类等;检测项目12项,主要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重金属等。合格率为90.3%。

四、完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加强信息沟通,力争质量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理顺系统内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机制,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情况要及时逐级报告。积极与农业、工商、卫生等监管部门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健全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预测预警体系。根据突发事件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积极与媒体沟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有效引导舆论。

 

第二篇:潜山县质监局20xx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潜山县质监局20xx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市局: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全面提高我县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工作职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企业信息管理 做好企业人员培训

对于食品监管来说,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要掌握企业详实准确的信息,所以我局高度重视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的管理,采取专人专管的方式。企业信息采集人员将企业基本资料、常规检查、专项整治等日常基础监管工作存入纸质档案,并同步更新电子档案。对于新近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则及时建档,确保档案准确。截止目前,我县拥有食品生产企业132家,产品涉及大米、茶叶、炒货食品、糕点、肉制品、调味品、香料香精等17类,证照均在有效期内的有109家,其中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延续的企业23家,已报请市局注销。新发证企业12家13张,换发证9家9张,根据食品安全法对申报QS资质的新要求,督促企业及时变更企业组织形式,积极申办食品生产许可,年审食品企业88家。

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局不定期

对食品企业的负责人进行培训,今年x月x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县食品产加工环节监管工作会议。全县共有120家食品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在传达国务院和省市局等上级部门对食品监管的要求的同时,分析了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状况,总结了食品生产企业在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生产加工环境条件、人员健康证、生产销售台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与食品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质量承诺书,发放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告知书,对到会人员进行了食品法律法规培训。

二、分级分类监管企业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对于全县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考核评估,依据风险程度和规模的不同,进行分类监管,积极对企业开展巡查、检查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质检总局将食品巡查分为常规检查和特别检查,实行常规检查预约制,即发放检查通知书和自查表,然后依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截止目前我局共发放主体责任检查通知书163份,企业交回主体责任自查表160张,我局对109家食品企业进行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核查,核查的重点是企业的原辅料采购验证、关键环节控制、出厂检验、添加剂使用、生产场所与设备保持、相关记录等环节,下达整改通知书30张,主要是记录不完整、不完善之处。生产场所和条件不能持续保持达到许可要求的地方。组织开

展省、市级监督抽查,抽检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225批次,涉及米、面、油、调味品、白酒、黄酒、茶叶、大桶水等10 大类。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首先,对于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市局的要求,我局制订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狠抓落实。我局确定了以糕点、炒货、肉制品、调味品、饮料等高风险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高频次的的检查、巡查,具体工作中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对各项工作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进行调整和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为确保食品添加剂和添加物质按照规定添加,我局对除大米和茶叶之外的食品企业的食品添加剂和添加物质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登记,确认企业是否使用添加剂,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与添加物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GB2760-20xx的要求,是否存在超量超范围和非法添加现象,其次要求企业建立采购和使用登记制度,对采购的添加剂要进行索证索票和检验报告等初步验证程序,入库和使用要记录,不使用添加剂的企业也要进行承诺。目前我县使用食品添加剂的27家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使用登记。对我县一家

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定期和不定期对企业开展检查。监督企业按照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原料采购、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各项记录,做到不合格食品添加剂坚决不出厂,出厂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规定进行标签标识。从多次检查情况来看,我县这家食品添加剂企业生产条件符合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规定,并能做到持续保持。对该企业化验室两台色谱仪超期未检已责令企业进行了整改,在该企业抽检4组食品添加剂样品检验,全部合格。

其次,对于近期出现的“地沟油”、非食用油脂等,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我们也针对性的制订了油脂生产和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落实。为了老百姓能吃上放心油,我们对全县的油脂企业和可能使用到油脂的食品加工企业进行了地毯式的排查,尤其对文件中要求的出现用大量白土脱色、脱臭;使用使用动物内脏、骨骼、肌肉等生产加工油脂;或者进行废弃油脂在加工的行为进行了重点排查。对于有疑问的企业都进行了抽样送检。目前没有发现辖区内企业有违法生产和使用油脂的行为。同时积极对企业宣讲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其规范油脂生产行为。

为切实做好全县食品生产企业源头监管工作,解决好监管工作中任务与人手方面的突出矛盾,我局实行食品安全监管包保责任制,即动员全局和技术所所有人员参与,两人一

组,对除大米和茶叶之外的40余家中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定人员、定企业、定责任的监管模式。

四、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督促企业加强自律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我们今年组织开展了茶叶、饮料、含乳企业使用的奶粉等专项检查。检查茶叶生产企业15家、含乳食品企业2家,饮料企业2家,均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行为。另外还开展了县内小化工企业的专项检查,防止非食品原料流入食品生产企业,对可能销售到食品生产企业的化工原料,严格要求企业在标签上标注“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中”的字样。对前期媒体曝光的“塑化剂”事件,我局按上级文件要求,对县内有关企业进行了排查,开展了领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专项检查,发放检查通知,要求企业进行自查,并作出承诺,为发现我县企业使用领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对我县一家瓶盖垫生产企业可能使用到领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进行了重点检查。目前该企业瓶盖垫生产原料是一种进口原料,不含领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企业负责人明确表示,将严格按照食品包装容器标准组织生产。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及中、高考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企业98家。

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培养群众的安全保护意识

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我局积极利用各大报刊、网站、“3.15”、质量月、普法宣传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共印制和散发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6000余份。尤其在质量月活动中,广泛动员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积极参加,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为全县质量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加强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保护意识,营造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和谐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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