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柳湖中学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 副本

玉门市柳湖中学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

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化学实验室药品的保管、使用及管理程序,保证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减轻因易燃、易爆、氧化、剧毒药品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引发的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而造成的损失,我校在近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化学实验室进行了认真检查,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学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观念,成立了以校长秦永军同志为组长,副校长李建铭同志为副组长,教导主任、化学实验室管理员、教研组长为成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二、健全管理制度 。我校对实验室的管理制定了合理的制度,严格要求实验室、实验仪器使用规范,制订了《科学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科学实验室安全制度》、《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科学实验室仪器借还赔偿制度》等制度,明确要求了责任,杜绝了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学校制定有关危险化学品申购计划。 根据危险化学品使用消耗情况,制定购置计划,及时上报校长室批准,进行采购。

四、对危险化学品及时验收、存放 。要求必须两人以上验收、核对、入库,并及时登记到账册,保管好账册、领用记录册等。实验室管理员对危险品的领、用、剩、废、耗的数量详细记录,严格流向登记制度。

有专柜存放危险化学品,标签明确、清晰。

五、危险化学品管理到位,我校化学实验仪器室由多年来一直任教化学科的闫海霞老师管理,由于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实验仪器室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在检查过程中,对现有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了认真清查,主要有以下几种:易燃品:酒精、红磷、硫粉、镁条;氧化剂:高锰酸钾、浓硫酸;腐蚀品:硝酸、硫酸、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钙(熟石灰)。全部放置在专门的仪器柜中,无遗失、损坏。

通过自查,不仅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职责,也提高了实验室使用人员的操作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保障师生安全。

玉门市柳湖中学

20xx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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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姜堰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姜堰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泰州市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要求,9月4日,我市制定了《关于印发姜堰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姜安监 ?2012? 57号),并组织全市进行排查,截止10月20日,共排查企业126家,排查隐患398项,整改到位383项,督查企业67家,排查隐患310项,整改到位291项。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提高认识

我市组织各镇(区)安监办人员和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要求,督促企业认真查找在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企业实际和我市化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修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完善各类安全检查表,按照规定的程序、频次和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认识。

二、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装置安全可靠性

(一)扎实推进在役化工生产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 按照泰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在役化工生产装置安全设 1

计诊断的通知》(泰安监?2012?167号)要求,9月10日,我们召开全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企业生产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推进会,督促相关企业按期完成设计诊断工作,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对涉及高危工艺的自动化改造组织“回头看” 我市29家涉及高危工艺和高危储存设施的自动化改造已于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此次“回头看”重点对自动化系统运行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我们在督查中发现部分企业自动化系统的安全仪表未定期检测,对此我们要求企业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加强涉氯企业安全监管

9月11日,我们配合泰州市安监局对泰州市吉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安全督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应急救援器材配备不齐、玻璃管液位计无防护措施等问题,近期我们对其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现场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督促全市重大危险源单位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分级、评估、建档,落实监测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措施,目前泰州市吉成化工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已在我局备案,其他单位正在开展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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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管理

我市涉及跨越公共区域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主要为天然气输气管道,我们专门与姜堰市天然气公司进行对接,明确输气管道的安全管理职责,同时强调对管道沿线的定期巡检、维护和检测要求,预防可能对输气管道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切实强化企业现场作业和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此次安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企业在危险作业环节管理不到位,动火证虽然办了,但存在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监护人员不到位等问题;部分企业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存在未组织员工学习、未定期演练、演练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对此,督查组当场下发整改通知,要求企业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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