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许昌市林木种苗情况工作总结

20xx年许昌市林木种苗工作总结

20xx年我市林木种苗工作在市林业局的直接领导下,在省种苗站的关心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许昌市20xx年林业生态建设目标, 坚持”调整品种结构、保障生产需要,创新经营机制、发展种苗产业,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能力,依靠科技进步、提升种苗质量”的林木种苗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监督、管理、引导、服务”职能作用,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圆满完成林业育苗任务

20xx年省厅下达许昌市育苗任务为1066.67公顷,市政府下达全市育苗任务为7333.34公顷,其中:主要造林树种育苗任务为666.67公顷、园林绿化及花卉类树种育苗任务为6666.67公顷,目前全市已完成育苗8270.18公顷,占省厅下达育苗任务的775%,占市政府下达育苗任务的113%,其中:主要造林树种育苗1560.29公顷,包括新育804.01公顷、留床756.28公顷,园林绿化及花卉类树种育苗6709.89公顷。

2、花木产业出现突破性进展

一是花木生产面积不断扩大。认真落实《许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振兴规划》(2009—2012)和《许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振兴规划实施意见》(许政办[2009]81号),截止目前,全市花木生产面积达 1

到100万亩,年产值40亿元。其中20xx年新增花木生产面积10.03万亩,鲜切花种植面积达到7000亩。二是10万亩名优花木科技园区建设初建成效。自20xx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鄢陵名优花卉科技园区建设以来,通过宣传发动\政策引导、土地流转、招商引资等措施,目前,已累计流转土地8.9万亩,其中20xx年新流转土地4万亩,累计入住花木企业147家,其中20xx年新入住花木企业40多家,园区内已发展花卉苗木7.5万亩。三是成功举办了第十届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花博会期间,中国花协授予许昌市“中国花木之都”称号,成为本届花博会一大亮点,也为许昌生态建设增添一响亮的品牌,并举办了花木产业高层论坛、全省首届插花员职业技能大赛、第八届中州盆景大赛,组织了“平原林海马拉松大赛”、“摄影书画大赛”等多项生大花木赛事活动。依托花博会,广泛开展了招商引资活动,参会企业达2000多家,参会人数达15000多人,其中花木企业700多家,共签约项目124个,签约金额达到200多亿元。花博会已成为许昌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的平台。

3、认真做好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

一是完成了省级种质资源项目—柿树优质种质收集圃建设任务。在鄢陵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建设柿树优质种质收集圃20亩,已收集黄金方柿、十月红柿、日本斤柿、牛心柿、富有甜柿、兴津、黑柿、七月糙、高顶皇、次郎等柿树优良种质资源10个,采用大树嫁接的方式共保存柿树优良种质资源0.23万株。为了进一步丰富项目建设内容,收集更多的柿树优质种质资源,我站在收集保存10个柿树种质 2

资源的基础上,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禹州、襄城县山区对我市目前保存的柿树种质资源进行了详细调查,同时组织技术人员于20xx年10月中旬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柿种质资源保存圃和陕西省富平县柿树栽培基地,就柿树种质资源保存利用、新品种推广等方面进行考察学习,听取了我国柿树种质资源研究权威专家——王仁梓教授和杨勇博士对目前我国柿树种质资源研究及开发利用现状的介绍,并结合许昌实际,计划引进适宜许昌发展的阳丰、大秋等柿树品种,为项目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认真组织蜡梅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工作。蜡梅在我市有着悠久的栽培历史,古有“鄢陵蜡梅冠天下”之誉,今有“中国蜡梅文化之乡”的称号。为了加快推进许昌市蜡梅产业发展步伐,再创许昌蜡梅新辉煌,促进蜡梅产业化发展,我们在省种苗站和河南农大泡桐研究所的大力支持下,在收集整理我市蜡梅种质资源的基础上,派出技术人员到上海嘉定区、重庆北碚区等蜡梅主产区进行参观考察和种质资源收集,目前已收集保存蜡梅种质资源89个,并在鄢陵县张桥乡西许村建立蜡梅种质资源圃5亩。三是加强我市近年来实施的种质资源项目的管理工作。按照省种苗站《关于开展林木种质资源建设项目总结的通知》(豫林经种[2010]6号)要求,我站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近年来实施的种质资源项目进行认真登记,对保存的每份种质资源的信息进行了详细描述,完善了技术档案,并对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制定了今后项目管理和开发利用的有效方案。

4、种苗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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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组织开展了“《种子法》实施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在活动中认真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种子法》宣传,据统计全市共开展宣传活动14场(次),在花卉苗木生产区的主要路口悬挂横幅138幅,书写宣传标语224条,印发宣传资料6000余份,制作宣传版面11个,接受林农咨询1000多人次,在许昌林业信息网、鄢陵花木网开辟力宣传专栏。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市种苗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初步形成依法治种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年初,我们把加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作为20xx年种苗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许林种【2010】1号),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按照《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帮助指导他们建立完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三是进一步加强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工作。按照《河南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林文[2010]46号)精神,我们及时对无证、制作假证、许可证已过期而未再办理许可证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以及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范性进行了清理登记和检查,并制定了“许昌市林木种苗行政许可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四是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首先,我们结合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苗木生产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对我市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 4

营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一次调查登记,摸清家底;其次通过加强加强部门合作,共同管理林木种苗市场。8月份我们向许昌市工商局发《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市场管理的函》(许林函[2010]1号),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我们提供已经注册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名单,并对今后的林木种苗市场管理工作进行了磋商。第三是在前两项工作的基础上,对没有#b@2而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采取下发《限期#b@2通知书》的方式,督促其按照#b@2条件要求,主动办理“两证”。 20xx年,我市新办理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17份、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18份。

5、加强种苗质量监督,提高造林用种质量。

一是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重点工程种苗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重点林业工程建设必须采用有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苗木,且有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检疫证和标签;二是在造林的关键季节,抽调种苗执法人员和检验员,深入造林现场,加强对工程造林用种“两证一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种苗质量的抽检;三是积极推广各地在苗木质量管理中的先进经验。如长葛市林业局对工程造林所用种苗实行的“三联单制度”、襄城县、鄢陵县林业局对工程造林所用种苗由公司“统一供种”办法等。四是在造林结束后,认真搞好全市重点工程造林用种质量的抽查工作。抽查结果为:良种使用率100%,其中一级苗占94%,二级苗占6%,均符合工程造林用种苗木标准。

6、积极组织林木良种和优良乡土树种审(认)定的申报工作。 5

按照省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对林木良种审(认)定工作有关要求,一是我们积极向林业科研、推广和种苗生产企业宣传林木良种审认定有关政策和申报要求,提高他们对林木良种审认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参与林木良种审(认)定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对申报条件基本成熟的林木良种,主动帮助培育(引种)单位,搞好申报材料的准备上报工作。经过认真筛选,20xx年我们对鄢陵林科所培育的玫瑰红菊花桃和禹州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引种的爱岩梨进行了详细调查、观测,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整理,为20xx年度审定工作奠定了基础。

7、做好省优质种苗扶持资金申报和育苗任务落实工作。

20xx年度河南省优质种苗扶持资金计划下达后,我们通过召开会议、网上发布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申报工作。通过省种苗站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和现场考核,我市有37个种苗生产单位取得省优质种苗培育资金扶持资格,种苗培育任务832万株,位居全省第一位。协议签订后,为了保证协议任务完成,在育苗的关键季节,安排技术人员,深入各个育苗单位,督促育苗物资准备和开展技术指导工作。9月、11月份又积极配合省林业厅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8、认真做好种苗信息工作,确保了全市造林种苗供应。一是在造林关键季节,市、县种苗管理机构均明确专人负责种苗信息工作,设立、公布种苗信息调剂值班电话。二是建立种苗信息快报快传制度。我站对省种苗站和各县(市、区)报送的种苗动态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分析,在许昌林业信息网上发布,并印发《许昌种苗信息》16期。先后调剂用材林、经济林等主要造林树种苗木1500余万株。 6

9、加强技术指导,提高服务意识

一是在育苗的关键时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加强技术指导,搞好技术服务,大力推广育苗新技术和林木新品种。二是针对去冬花木冻害严重的问题,我们组织科技人员深入花木主产区开展花木受害情况调查和抗寒花木品种的选育工作,与龙源花木公司、四季春花木公司等花木生产企业进行面对面指导,现场研究受冻害花木的恢复措施,帮助企业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将冻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三是为了避免今冬再次出现花木大面积受冻现象的发生,我们与11月及时下发了《关于预防秋冬季林木及花卉苗木冻害工作方案》,并印发了花木冻害预防等技术资料。

10、搞好项目申报,加大引资力度。

为了争取到上级更多的资金用于我市林木种苗工作,我们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协调、沟通,按省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20xx年我们组织人员认真编制了“蜡梅种质资源收集与鲜切花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许昌市柳树良种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许昌市柳树良种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省发改委上报国家发改委,明年有望批复。在搞好项目材料申报的同时,我们积极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目前,我们已收集豫新柳、红叶柳、苏柳712、苏柳799、美国竹柳等柳树良种12个,营建柳树良种繁育圃30亩,柳树良种对比试验林23亩。

11、认真完成省站布置的其他工作。

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时,按照省厅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我们认 7

真开展“许昌市花卉产业专题调研”工作和“许昌市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2011~20xx年)”编制工作。

二、主要措施

1、抓生产,确保种苗供应。

一是领导重视,早部署、早安排。20xx年10月13日我市就召开了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动员会,市直3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行政正职、党委副书记、政府主管领导、林业局长,各乡(镇、办)党委书记或行政正职、主管领导参加会议,原市长李亚亲自到会安排部署20xx年度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和花木生产工作,特别强调了种苗生产在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并与各县(市、区)长签订目标责任书。会后,市林业局又及时召开全市种苗工作专题会议,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度林业育苗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了种苗生产,分解了育苗任务。二是在育苗的关键时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加强技术指导,搞好技术服务,大力推广育苗新技术和林木新品种。三是强化督导。市政府将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创建工作体系,并组织了由副县级领导带队的7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的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和育苗任务完成情况严格督导,实行一周一通报、两周一排名,对各乡镇在县(市、区)排名中,两次排名末位者,由乡镇主要领导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闻发布会和许昌电视台做表态发言。

2、抓质量,确保造林成效。

一是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重点工程种苗质量管理的通知》;二 8

是严格执行种苗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两证一签”制度。在造林的关键季节,抽调专人,深入造林现场,加强对工程造林用种“两证一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各县(市、区)种苗管理机构与当地林政稽查、木材检查站等部门搞好配合,利用春季种苗销售的黄金季节积极开展流通环节的林木种子质量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无证、无签种苗的流通;四是积极引导各地创新种苗供应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推行承包育苗、订单育苗、合同育苗、苗木采购招投标等苗木生产供应方式,确保种苗质量。

3、抓监管,规范种苗市场秩序。一是继续学习宣传贯彻种苗法律法规和标准,普及种苗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种苗法律意识,提高种苗管理机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强化依法治种的责任感和紧迫性。二是继续严格实行种苗生产、经营市场准入制度,把实行“两证一签”制度作为依法治种的工作重点,严格规范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b@2程序和后期跟踪管理工作。三是依法查处种苗案件。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出现的生产、经营假劣苗木的现象,要求各县(市、区)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创新工作机制,主动与工商、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强化种苗质量监督和市场管理,依法加大打击力度,清理种苗市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苗、乱引滥繁、虚假宣传、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

4、多策并举,推进花木产业又快又好发展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的支持的基础上,市县两级拿出资金扶持花卉苗木业的发展,如长葛市对花卉苗 9

木生产基地,每亩补助600元,连补5年,鄢陵县、许昌县每亩补助500元,襄城县每亩补助200元,连补3年,据统计,仅土地补助一项20xx年全市共补助资金达7500万元,形成了以财政资金为指导,企业、农民投入为主体、信贷资金投入为补充的产业投资体制。二是积极完善优惠扶持政策。市、县、乡三级相继出台了土地流转、企业入驻、劳务用工管理、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建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鼓励和支持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转让、租赁和抵押入股。如鄢陵县规定:凡在花木生产销售区租赁或征用土地建园办场的,一年内免征农林特产税和工商管理费,从第二年开始连续两年足额征收,全部返还;对花木种植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村或农户,适当调整或减免粮油定购任务。三是培育龙头,增强带动能力。积极引导优势农户向花木种植大户转变,种植大户向花木公司转变,花木公司向龙头企业转变。按照“谁有能力谁牵头、谁牵头就扶持谁”的原则培育龙头企业,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项资金,采用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龙头企业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拓展新市场。同时对前20家农业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跟踪帮助解决有关用地、贷款、修路等方面的问题。如鄢陵县每年拿出100万元作为花木发展基金,用于扶持花木龙头企业和花木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强化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各级财政向花卉苗木产业累计投入资金近5亿元,发展花卉节水灌溉30万亩,架设10千伏线路36公里、400伏线路120公里,新修花木区道路321公里,花木主产区农 10

业生产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五是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对311国道花卉长廊两侧的“流动市场”进行聚合改造,形成了“前市后场”的生产销售体系,花木交易场所达到389个。其中,投资1.4亿元建成的中国北方(鄢陵)花木交易市场占地300亩,年交易额达到3亿元以上。六是加强信息体系建设。投资600余万元,建成了鄢陵花木交易信息中心及各类花木信息网站24个,发展“农信通”短信用户5万余户,为4600户花农安装了宽带网络,花木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联系方式等详细资料随时向社会发布,九成农民足不出户即可享受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信息化服务。七是积极扶持培植各类花木中介组织,不断壮大营销队伍,目前,已形成了一批区域性、专业性花卉协会、花商协会、经纪人队伍,从业人员达到8000人以上。各类各级花木企业在国内重点城市设立了办事处,开设营销网点,使许昌花卉苗木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八是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借智发展。先后与中国农科院、北京林业大学等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协作关系,聘请了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陈俊愉、朱之悌、尹伟伦等知名专家在内的60多名专家,在技术培训、良种繁育、新品种引进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

三、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我市林木种苗工作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现代林业发展为目标,以保证质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执法监管为保障,以社会化服务为助力,实施以种为本,以林木良种化建设为主的林木种苗发展战略, 11

着力构建林木种苗发展体系,全面提高林木良种使用率和基地供种率,充分发挥林木种苗在林业两大体系建设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使林木种苗成为促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的源动力,推动我市林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林木种苗生产

1、认真完成省、市下达的林业育苗任务。一是围绕《许昌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2008——20xx年)和许昌市20xx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方案,科学测算20xx年度全市生态建设规划所需种苗数量和品种,引导好树种品种结构调整。二是早部署安排。及早召开种苗工作会议,分解育苗任务。三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搞好服务,大力推广应用育苗新技术和新品种。四是要强化督导。2月初至4月底期间,对各县(市、区)的育苗任务完成进度情况,实行了周汇总,月通报制度。

2、大力推动花卉苗木产业提档升级。一是强力调整花木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经济价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后劲足的名优品种。景观苗木重点发展石楠、紫薇、大叶女贞、七叶树、造型植物等,鲜切花重点发展蜡梅、非洲菊、马蹄莲、百合等品种。二是认真抓好老基地改造提升,充分利用市场导向作用,积极引导花农实现标准化生产。三是强化科技支撑,着力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建立标准化示范基地,实现品牌创新的突破,提高我市花木生产的科技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快土地流转,实现种植规模化、经营集约化、产品标准化。五是落实政策扶持,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用于扶持规模化、标准化、品 12

牌化生产的花木企业,特别对花卉生产设施和技术人才引进给以奖补。

3、做好今冬明春种苗信息和余缺调剂工作,为造林搞好服务。按省种苗站的规定,20xx年1月一日至4月30日期间,实行周收集汇总上报种苗余缺信息制度,同时在许昌林业信息网公布。

(二)、林木种苗管理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大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力度,按照#b@2管理规范实行分级审批发证。二是对已获得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经营者实行监督抽查,督促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督促建立规范的生产经营档案。

2、加强今冬明春造林用种苗质量监督检查,把好造林苗木质量关。5月份,组织全市林业重点工程用种质量检查,迎接好全省造林用种质量抽查。

(三)项目申报实施

1、做好20xx年省优质种苗扶持资金项目的申报、落实和验收工作,为种苗生产者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

2、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许昌实际,认真搞好项目申报工作。

3、认真完成20xx年省级林木种质资源项目建设,搞好已建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的后期管理工作。

(四)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组织林木良种和乡土树种审(认)定申报工作。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搞好鄢陵县林科所选育的玫瑰 13

红菊花桃和禹州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引进的爱宕梨的良种审定申报工作。

(五)、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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