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法治调研报告

关于深化法治营盘建设的调研报告

————李三成 汪 健

根据县法治办要求,我镇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调研组,紧紧围绕“如何深入推进法治营盘建设”这一重点课题,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走访座谈、参观考察等方式,对我镇建设“法治营盘”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法治营盘”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对照建设“法治营盘”的总目标来说,我镇的创建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法治化水平仍然较大地落后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法治建设中的各个工作环节都需要大力加强,法治环境有待于很大的改善,全民的法律素养与法治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可以说任重而道远。根据调查,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习惯性思维误镇很难改变。

一是对法治概念望文生义。由于现代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于是许许多多的人就按照自己的习惯性思维简单地进行推演,片面地认为:“人治就是用人来治理社会,那么,法治就是用法来治理社会;过去人治用政策治理社会,现在法治要用法律来治理社会。”还有的认为:“搞法治建设,这都是司法和执法部门的事,与己无关”。更有甚者,只要单位、组织依法办事,而自己往往臵法律于不顾,随意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对法治建设缺乏信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立法建制上和法治建设上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由于种种原因,法治的实效尚不很理想,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监督乏力等问题。因此,有不少人对法治的作用表示怀疑,认为法治没有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能力,要实现法治目标实在 - 1 -

太遥远了。

三是认为法治治民。由于受传统封建法治文化思想的影响,有不少人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制订出来整治百姓、维护统治秩序的工具。因此,少数人在执法过程中,从官本位出发,大搞官僚作风,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工作方式粗暴简单;而老百姓受此影响对法治的态度表现为冷漠,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甚至暴力抗法。

四是程序无用论。在我镇的法治建设进程中,尤其是行政法治建设中,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表现在执法上,只要达到行政目的,对程序抱无所谓态度,甚至肆意侵害公民法人合法权益,这是长期以来形成的程序无用论在作怪。其实,行政行为程序化、依序行政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社会进步和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违反了程序就是违法行政。

(二)实施规划不够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难以定位。

由于全国的理论界和法学界没有统一法治建设的实现目标和具体内容,各地的法治建设仅仅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制定总体目标积极开展探索,没有明确分阶段实施的战略性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体系。因此,我镇法治建设对于实施规划还不够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难以准确定位,步骤和进度难以把握。对于乡镇、机关单位、行业、企业、政法部门等如何开展法治建设还缺少研究部署和针对性的指导。基层单位对于法治建设的认识还不统一,步调不一致。宣传气氛缺乏,没有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专职人员数量不够,工作的许多环节很难衔接。

我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镇委政法委、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一起合署办公,并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镇委政法委副书记,不仅很好地整合了人力资源和工作平台,而且也方便了工作牵头协调和- 2 -

业务指导,使工作合力优势进一步发挥。但由于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专职人员只有两名,不用说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指标体系的研究制定、部门工作机制的改革等,就是日常性的工作研究部署、宣传工作的开展、全镇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也缺少人手,这对全镇的创建工作长期走在前列难免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进一步深化和创新“法治营盘”建设的几点建议:

“十二五”时期是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法治营盘建设工作要以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秩序为目标,以培育公民社会为发展方向,目前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全面建成,有法可依的问题已经得到基本解决,下一步重要的是各项法律法规能够得到全面有效的贯彻执行,构建确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秩序。“十二五”时期,法治营盘建设要实现新的突破,必须在有法必依上下功夫,力争使公权循法而为、私权真正落实。

1.在依法执政方面,进一步突出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与法律思维方式的形成。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建立和完善集中培训、宣讲报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等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干部培训班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的调研督查,全面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考评。通过网上学法考试、竞赛、领导干部法治征文等活动,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2.在依法行政方面,进一步突出规范公共权力,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

(一)把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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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政府的职能定位和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切实将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的公共服务上来,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要着力解决行政权力的纵向和横向的科学配臵问题,使之既保证有利于发挥地方和部门的积极性,又有助于防止产生“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

(三)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要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减少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直接的、微观的事前干预;充分运用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减少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手段的适用;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扩大政府网上办公范围,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要进一步规范政府文件公开、信息发布、会议旁听、档案查询等具体办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其余信息都要公开。

(五)加快推进乡镇综合改革。合理界定乡镇政府职能,在积极创新工作载体过程中,把深化县(市、镇)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向乡镇延伸。

3.在公正司法方面,进一步突出公正廉洁执法与执法规范化建设。

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定不移地坚持从严治警方针,严格落实政法各部门颁布的各项禁令和规定,毫不动摇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主要领导同志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要本着对党、对人民、对政法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确保政- 4 -

法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4.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进一步突出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识。

(一)强化法治文化的创新性。创新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动力源泉。法治文化建设面临新形势新要求,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一,要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要通过举办“法制大讲堂”、“法律沙龙”等形式,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鼓励引导支持法治文艺创作,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通过开展融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和娱乐性于一体的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唱会、法制摄影和书法、美术展览、动漫展览等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第二,要构筑法治文化人才高地。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努力培育出一批在法治文化事业各方面有号召力的领头人和一大批专家、学者、能工巧匠。要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骨干的专业辅导,积极为人才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建立和完善优秀法治文化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将成果突出的优秀人才纳入“五五”普法表彰奖励范围。第三,要创新法治文化的表现形式。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必须以人们可以接受的方式进行,要适应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多采用接近大众、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表现形式。应更多地依托现代通信手段和网络等各种媒介,通过公益广告、手机短信、普法网站,运用图片、文艺节目、法制短信、法制动漫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

(二)强化法治文化的实践性。法治文化建设同法治实践相结合才有生命力。既不能离开经济发展空谈法治文化建设,更不能用法治文化建设干扰和阻碍经济发展。要支持和引导法治文化建设朝着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大局等方向发展,努力推动经济社会的法治 - 5 -

化,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和文化导向。我们的法治文化建设一定要坚持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服务百姓民生。要通过法治文化建设,最大限度地调动全镇人民致力于科学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转化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巨大力量。

(三)建立和完善法治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其公益性、群众性、社会化、经常化的特点,决定了我们的工作需要不断加强合作、交流与沟通,通过部门配合、分工协作、扩大交流,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应着力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健全领导责任、市场运作、表彰激励等机制,以机制创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5.在基层法治建设方面,进一步突出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提升自治能力。

在全镇建立健全创建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切实加大基层单位创建力度,深入推进法治镇、单位、村、企业、学校等系列创建活动,做到任务、要求、措施、进度和人员“五明确”。以“民主法治村”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健全规范基层自治组织, 全面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不断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健全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网络,积极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

6.在法治机构建设方面,进一步突出加强法治营盘建设的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工作保障和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 6 -

问题。镇人大要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督促“一府两院”及其部门落实“六五”普法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镇镇两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文明创建考核等考核内容。镇政协要积极参与依法治镇和法治营盘建设工作,强化民主监督,加强调研,为依法治镇和“法治营盘”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健全落实工作机制。健全和落实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成员单位职责、成员单位年度述职制度、工作考评奖惩制度,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评估考核机制、调查研究机制。

三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加强镇镇(街道)法治办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配备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设备。举办全镇法治专干培训班,提高其组织、协调、指导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的能力。加强依法治理督查团和普法讲师团建设,调整充实人员,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查和法制宣讲活动。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普法志愿者、法制文艺工作者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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