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对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的思考

新形势下对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我国依法治税工作的不断推进,纳税人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风险也在不断加大。因执法不当、执法过错或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而引起的行政诉讼的败诉、行政赔偿及导致国家税收损失而被追究刑事、行政责任或过错追究的案件时有发生。如何有效防范和控制税收执法风险,已成为当前摆在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由于税收执法风险引起的税务干部“落马”、税务机关“赔款”的事件屡见不鲜,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目前,尽管税务机关的依法治税的意识较之以前不断增强,但在税收征、管、查等各个执法环节,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执法风险,致使因执法不当、执法过错或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而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以及导致国家税收损失而被追究刑事、行政责任或过错追究的案件时有发生,这严重威胁着税务干部的人身安全和损害了税务机关的形象。因此,笔者就新形势下税收执法风险管理进行一些思考和探讨。

一、税收执法风险的含义

税收执法风险是指税务机关违反法律法规的执法行为所引起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税收执法风险具体指侵权和渎职带来的风险;包括对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理解偏差产生执法过错所带来的执法风险;不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对地方涉税违规文件不抵制、不报告所带来的执法风险;执法程序不严谨和执法随意性带来的执法风险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的执法风险。

税收执法风险直接带来法律责任,因此也将税收执法风险称为法律责任风险,并区分为行政法律责任风险和刑事法律责任风险;税务行政执法风险更多地表现为行政法律责任风险。

二、加强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的意义

1、有利于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管理。随着经济形势风云变化、产业结构大幅调整、社会观念深刻变革,当前税收征管对象更趋复杂,税收征管任务更加繁重,过去经验式、粗放式的管理方法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而必须依靠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方法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加强对税收的征管。加强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有助于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税收违法行为,增强税收执法的刚性,促进税收管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从而有力推进税收工作法治化进程。

2、有利于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为纳税人提供优质化的服务,是提升税务部门形象的重要途径,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必然要求。加强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就要求税务干部在规范执法的同时,进一步增强纳税服务意识,严格履行各项税收服务制度,积极优化服务措施,努力化解征纳之间的矛盾,树立良好的税收执法公信力和执法形象,促进和谐征纳关系的建立和完善。

3、有利于推进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如果税务干部长期面临着较大的执法风险,必然会挫伤执法人员的信心和工作积极性,严重影响税收执法队伍的稳定。加强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就要求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减少政策执行偏差和税收执法的随意性,从而有效降低税务人员受到法律追究的机率,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税务干部的人身安全,有利于税务机关打造一支规范、高效、安全的执法队伍。

三、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中的问题

当前,我县地税系统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税收征管和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环境,税收执法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控制。但是,执法水平低、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淡化,在当前一些地税机关的部分税务执法人员身上仍不同程度的存在。尽管我局通过建立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责任制等多项制度,初步形成了税务人员执法行为风险管理机制,执法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有效的控制。但认真审视我们现有的风险管理机制,不难发现以下问题:

1、风险管理意识相对不足。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责任制等基本上属于事后监控,对执法风险缺乏系统地、定时地事前尤其是事中的风险控制,不能从根本上防范重大风险以及其所带来的损失。

2、监控管理链的脱节。在制度设计中,注重了责任的分解,将绝大多数责任风险都由基层一线干部承担,而忽视了对领导层以及税务机关本身应承担风险责任的落实,因而形成监控管理链的脱节。

3、风险管理缺乏充分的信息支持。以往所采取的控制方式主要

以人工为主或人机结合,对于具体风险,缺乏量化和信息化的数据支持,不能从数据分析应用的视角建立必要的风险预警、评估及控制机制,使得目前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偏低。

四、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的措施

1、建立协调完备的税收法律体系,以宪法、法律为基础,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组织法、税收相关法这几部分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相互之间协调一致的税收法律体系。在执法工作中发现相关税法所规定的政策存在不明确、不到位、有冲突、难于操作等问题时,及时、全面地反馈给上级税务机关,以利于税法的不断完善,建立一套具有较强适应性的税法体系,为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发挥积极作用。

2、建立和完善数据采集、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五位一体”的互动机制,促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效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规避税收执法风险。一是要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加强税收分析和预测,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微观税源变化形势,全面开展税收预测预警分析、政策效应分析和专题税收分析等,及时发现税收征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二是要完善征管查协作机制。在进一步明确征收、管理和检查职能基础上,增强征管查的协作性,重点是加强信息流的传递、交换和共享。三是要建立需求提交和系统维护机制。将业务应用与技术支持紧密结合,切实抓好需求维护和数据维护工作,最大程度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通过税收管理机制指导和规范执法行为,有助于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3、对税收执法行为实施上下、左右、内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规避税收执法风险。一是科学设定岗位,以事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权,构建环环相扣的岗责体系,明确执法程序和工作规程。二是充分发挥综合征管软件监控作用,对税务执法的全过程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动态管理,对任何一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异常信息,经过采集、录入、整理、评估、发布各环节在微机上进行规范处理,根据分析得出的风险信息,采取有效的控制行动,追查原因并督促其纠正,以期有效的预防、处理和化解风险。三是随时对各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抽样剖析,从税务登记、税款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严格依据工作流程、岗位职责进行内部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到岗,责任追究到人。四是整合完善现行目标管理考核、征管质量考核、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和年度公务员考核等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基于统一平台的综合考核体系,全面评价税收执法工作。

4、完善税务干部队伍管理,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育培训、任用选拔、团队建设等一整套有助于提升执法干部队伍整体实力的管理体系,减少因执法人员能力问题导致的执法风险。一是定期对干部开展税收业务、计算机操作、财务会计基础知识等培训,提升干部适应工作的能力;强化对税务干部的“法治”教育和“执法风险”的警示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克服执法上的侥幸和麻痹心理,真正使干部能够以正确的思想观念、端正的工作态度、必要的法律知识、熟练的业务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术等综合能力来化解税收执法风险。二是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优先选拔任用税收业务好、政治立场坚定的年轻干部,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三是建立完善“富有特色、内容全面”的税务文化,注重税务文化的导向性、针对性、激励性、多样性和渐进性,增强税务干部的主人翁精神、团队协作精神以及凝聚力、感召力和向心力,使税务干部的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挖掘,努力使人为因素造成的执法风险降至最低。

5、将信息化手段应用于纳税服务,转变纳税服务方式,建立以纳税人满意度为重要衡量标准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体系,防止因纳税人因素引发的执法风险。

6、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争取并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综合治税,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大大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五、执法风险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我局在建立完整的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基本实现了对执法行为进行事前预警、事中控制的目标。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还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一是开展执法风险管理工作应当重点关注高级别风险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

二是开展执法风险管理工作应与其他税收管理工作紧密结合,

把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税收管理和业务流程中。风险管理体系不是凌驾于现有管理体系之上的,而是对现有管理体系的提炼总结和提高。

三是应注重建立具有风险意识的税务文化,促进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执法人员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保障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四是执法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执法人员参与的程度。因为该体系涉及日常执法行为的各个环节以及每个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同时,领导层也要身体力行,这样可以推动执法人员参于风险建设的积极性,也可以为实行执法风险管理给予充分的指导和支持。

总之,在社会发展新形势下执法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需要经历一个渐进的过程,风险管理工作也要从一时的、相对分散的行为,发展为过程标准化、操作规程化、定量和定性结合的管理活动,最终形成以事前、事中监控为重点的执法风险管理机制,促进整体税收执法水平的提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宜阳县地方地税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第二篇:税收风险管理的实践与优化思考

(一)风险管理及税收风险管理的概念

风险管理是指如何在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当中包括了对风险的量度、评估和应变策略。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合理配置管理资源,通过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应对处理,以及过程监控、绩效评估等措施,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的过程和方法。税收风险管理理念是近年来各地都在研究探讨的新的税收管理模式,其含义是:将现代风险管理理念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旨在应对当前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最大限度地防范税收流失;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实施积极主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征收成本,创造稳定有序的征管环境,是提升税收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有益探索过程。

(二)税源监管风险

近年来,税务违法违章案件越来越多,金额越查越大,究其原因,与很多因素有关。如:国、地税机构分设所带来的信息不畅和差异、税制结构是否合理、税种设置是否科学、征管环节的多少、纳税手续的繁简以及税率是否适当、是否超出了纳税人的心理及经济承受能力、逃避税收得到的利益与被处罚应付出的预期代价之间的权衡等等。这些因素都影响着纳税人决定是否采取逃避税收的行为,是税收征管中产生漏洞的潜在危机。为弥补这些漏洞,就需要税务机关、税务人员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研究并寻找对策,强化税源管理,遏制偷税行为的发生。这种对税款实现潜在的影响实际上就是一种税源监管风险。

(三)税收执法风险

税收执法风险是指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所引起的不利的法律后果。包括对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理解偏差产生执法过错,带来的执法风险。以及执法程序不严谨、执法随意性大、法律适用过当带来的执法风险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执法风险。同时随着整个社会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纳税人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对于税务机关执法手段、征管方式等要求越来越高,如果执法方式简单,容易诱使征纳双方矛盾激化,也会相应使执法人员执法风险加大。

二、税收管理在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源提供的确定性与税收管理不确定性是税收执法风险的主要成因

目前大部分管理分局以属地分片、分责任区管理为主,仍采取传统的以人海战术为主要特征的拉网式、粗放型的管理方式,对所有的纳税人实施均衡管理,缺少完整的风险管理机制,缺乏管理的层次性和针对性,陷入什么都想管,但什么也管不好的怪圈,所谓管理只停留在催报催缴、日常巡查、纳税评估等表面工作上,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税源管理的需要。随着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市场分工越来越细,必然要求税务部门按照风险管理理念科学划分管理对象,日常管理有的放矢,突出税源管理重点,增强管理的实效性。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一个地区的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少数重点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也应放在这些重点税源上。通过风险识别分析和应对,集中优势力量,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管理,堵塞其税收管理漏洞,可有效提高税源管理的效能,提高税源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实践税收风险管理是有效降低税收执法风险,提高税收征管质效的需要

纳税人故意偷逃税款,税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是导致税款流失,出现税收执法风险的两个重要因素。借鉴风险管理理念,通过科学规范的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等手段,对纳税人不依法准确纳税造成税款流失的风险进行确认,对不同风险程度的企业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有效引导税务干部正确执法,最大限度减少执法风险。另外,在实施属地管理的基础上,针对管理对象不同特点,分行业、分规模,分别制定管理办法,有效配置管理资源,提高税源管理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行业税负的公平,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三)实践税收风险管理是合理有效配置征管资源,形成税源管理合力的需要

目前基层税务部门普遍存在一高一低,一多一少的矛盾,即上级税务机关对工作的要求和标准高,而干部队伍的管理水平却相对较低;纳税人的数量逐渐增多,而管理人员相对较少。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有限的征管资源与纳税人数量日益增加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靠增加人力资源来加强税源管理已无可能性。通过引入税收风险管理,按照纳税人风险度,实施差别化管理,集中优势力量应对高风险,能够使有限的征管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四)税收管理机制建设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系统上下对风险管理的认识还不到位,缺乏把风险管理贯穿税收工作的主动精神、整体观念和系统意识。现行税制体系结构不完善、不够科学,法律级次低、变动频繁,征管体系自身的风险防御能力不足。内部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信息资源的共享度不高,税务部门同相关部门在信息共享、沟通反馈机制方面亟待进一步改善,税收信息化建设未能推动税收管理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

2、风险识别的方法有待改进,目前主要是以指标为主,风险模型的研究不够深入。信息缺乏指导性或针对性不强,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即散乱信息多,揭示问题信息少;提问题、给任务型信息多,指方向、给方法型信息少;单个信息分析多,信息综合分析少;落实责任与监督制约难以协调统一;有限的征管资源一方面短缺不足,一方面配置效率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

3、税收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对如何从制度上确定风险评估的主体、程序、标准和评估结果的应用缺乏系统的操作办法。风险评估缺乏科学方法论指导,基本停留在经验判断和简单比对阶段,没有一整套科学的模型作为评估依据。风险应对措施单一,未能根据风险等级的大小细分应对策略。对税收管理风险防范和控制的成本和收益分析不够。

4、受人力资源相对不足和税收任务快速增长的影响,税收机关内部征、管、查、审等环节的职责分离存在设计的科学性不足和执行难以到位问题。内部各环节之间的互动机制尚未建立或者不够顺畅,导致信息不对称和协调配合不够,降低了管理风险的防控能力。税务系统内部风险管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尚未建立。社会监督的力度需要加大,方式方法需要继续完善

三、税收风险管理理论在税收工作中的深化和探索

(一)完善税源信息共享沟通机制

夯实税收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基础。税收征纳系统的信息化既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5@p管理、纳税申报等所有办税事项的信息化,也包括税务部门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所有征收管理事项的信息化,以及日常行政管理和社会各相关部门的信息化。从税收风险管理的角度看,应充分运用数据集中的优势,建立纳税人情报信息管理库,重点提高内部信息的共享度,努力挖掘税收管理过程中税收风险信息情报资源;大力拓展外部信息的采集渠道,推进完善财税库银联网和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及时采集上市公司报表、工商、统计、行业管理部门和管理协会等部门的第三方信息;探索建立跨地区信息情报采集、交换管理机制,提升跨地区税源信息交换、查询功能,形成税源控管的信息化优势。不断提升征管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为税收征管工作夯实数据基础,推进“信息管税”目标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关注企业重大事项监控税务风险

企业重大事项包括企业战略规划、重大经营决策、重要经营活动、企业高管变更等。企业战略规划包括全局性组织结构规划、产品和市场战略规划、竞争和发展战略规划等;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包括重大对外投资、重大并购或重组、经营模式的改变以及重要合同或协议的签订;重要经营活动指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跨国经营业务的策略制定和执行;企业高管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人员以及行政、运营、人事、财务、市场、销售、信息、技术、质量、公关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企业的战略规划、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企业高管的变更等关乎企业的存亡与兴衰,具有复杂的复合风险,其中也包括税务风险。这些事项因其重要性而不允许企业存在过高的风险,因此,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部门不但要在事前分析、识别、防范风险,更应着重跟踪监控税务风险。

(三)建立与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相融合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

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应注重将风险管理的关键步骤与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相融合,强化税收风险识别和衡量排序。目前以省为单位的统一征管系统的建立,已实现全省范围的数据集中,也为加强对税收数据的集中分析、评估和利用提供了少量而准确的基础信息。但是,税务机关的信息量还远不能适应税收风险管理的要求,内部信息虽集中但共享性不够,外部因获取途径不足而大量流失有价值的涉税信息,因此必须拓宽信息,特别是外部信息收集渠道,县局级可利用社会综合治税平台收集其他各部门占有的纳税人信息,基层管理分局、专业评估分局和稽查局可以结合日常工作收集纳税人信息,同时利用基层管理平台中疑点库实现分类整合和共享,可建立行业数据模型,加强信息比对分析,对风险点进行风险识别。利用估算技术,预测风险的概率和预测风险的强度,衡量排序风险度,针对不同级别风险度选择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四)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体系以减少税收执法风险

以风险管理步骤设置运行节点,形成互控机制。税收风险管理事项从整个过程上看,表

现为风险管理目标规划、风险分析识别;风险排序、拟定计划和分配任务;风险应对调查和复核;风险处理跟踪反馈和复核,风险成效评价。就县级税务机关而言,可按照控制原理,将上述事项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部分,分别设置运行节点。事前控制包括:风险管理目标规划、风险分析识别、风险排序、拟定计划和分配任务,由县级局机关业务部门负责;事中控制包括:风险应对调查和处理,由管理分局、专业评估分局和稽查局分别承担;事后控制为风险处理跟踪反馈和复核,由业务科室和监察室负责。风险成效评价由机关业务部门负责,这样风险确定、处理、跟踪、反馈和复核,分别由不同部门实施,形成有效的内部税源监控机制。

(五)建立完善各环节操作规范强化执法监察

健全的岗位职责体系是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要通过合理分权、规范工作流程,形成一个管理严密、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税收管理体系,确保对税源的有效监控,对偏离执法责任制及岗责权限的内部人员亮出“红灯”,实施内外环节的“双重监控”。当前,要重新思考修改和完善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按照风险管理目标体系要求对管理员的税收执法权进行合理分解和有力监督,变“淡化责任、疏于管理”为“责任明确,监控到位”,最大限度地堵塞税收流失漏洞。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