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总结资料

拟任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供职报告

尊敬的河曲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首先感谢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给予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工作和思想情况的机会。

我于19xx年5月调入县人民法院工作,19xx年4月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审判员,在法院从事执行工作。此次,承蒙组织关心爱护和各级领导的信任支持,我有幸被推荐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人选,现依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作如下供职报告,敬请审议。

一、拟供职务及岗位职责

这次我拟任职务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主要职责是协助执行局长抓好执行局工作,具体职责是:在执行局长与干警中间作好协调工作,承办具体案件,完成院领导及局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任期主要目标和努力方向

(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保障,人民法院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中担当着重要角色,而人大的监督,是我们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有力保障,因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和其他监督,忠于党的事业,以“公正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与时俱进,力求创新,为我院的执行工作作出贡献。

(二)是要讲团结。

“人和就能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就没有攻不下的难点,就能创造人民法院辉煌的业绩”,讲团结,首先是副职的定位要准,副职是正职的助手,既不能凌驾于他人之上,更不能在下面乱传话,既要准确及时传达和带头执行院党组及正职的决定,又要及时正确地反馈各项工作信息。因此,副职必须是一座桥,积极架通上下级的心灵之路,必须是一盆火,敢于燃烧自己照亮他人,必须是一颗钉,工作作风扎实,工作态度勤恳,只有这样才能团结同志,在副职的位置上干出成绩。

(三)是要实干。

实干是一切事业的基础,只有踏实工作,真抓实干,才能出成绩,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和信赖,所谓有为才有位,就是这个道理。在具体工作中努力做到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拈轻怕重,勇于担担子,谋事不谋利,奉献不索取,始终坚持知难而进、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把本职工作做得更实、更好,更富有成效。

(四)是要廉洁。

廉洁是公正的前提,只有无私才能无畏,才能明镜高悬,只有无畏才能执法如山。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是实现为民服务的根本,选择了法官职业,就意味着与清贫为伍,与奉献同行,做到公正执法让人民放心,文明执法让人民满意,廉洁执法让人民信赖,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清正廉明,秉公执法,对人民负责。

(五)是要创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面临更多的新情况与新问题,如果按部就班,因循守旧,就不能适应当前的状况,法院依法执行,只是解决社会矛盾的一个方法。因此,我们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一定要把握当前的政策,严格依照法律,多层次、多角度的想办法去解决矛盾,这就要求我们要

努力学习当前的政策,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做出成绩,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协调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再次感谢组织对我的关怀和信任,如果我有幸获得任命,我将决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的期望,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领导的支持、厚望。 谢谢大家!

以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为目标,坚持依法、规范、文明、公正、高效、廉洁、安全的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监督管理,高效破解执行难题,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个案执行中,在加强思想疏导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措施和手段,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提取被执行人收入,以及搜查、曝光、有偿举报等执行方法,对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妨害执行的案外人依法进行司法拘留和罚款,做到措施穷尽,方法穷尽。涉及农民工工资、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和赡养费、抚养费等民生类案件优先执行。我院还利用农忙期间被执行人相对好找的有利时机,适时组织小型会战和专项案件集中清理活动,重大集中执行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参与监督,同时邀请市县电台、电视台记者跟踪报道,扩大执行效果。

我院在调整充实执行力量,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执行方法艺术,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的基础上,积极汇报协调,有效借助党委、政府、人大以及其他社会力量,营造有利执行的社会氛围。

一是党委关心,政府支持。县委成立了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法院院长和县政法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检察、公安、司法、财政、民政、纪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分析法院执行工作状况,统一协调重大案件的执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下发文件,将协助、配合与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纳入各镇和企事业单位平安创建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范围,在百分制考核中给予占10分的权重,提高了支持执行工作的积极性,减轻了涉府案件的执行压力。

二是人大监督,政协帮助。县人大常委会把法院执行工作作为关注民生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市县人大多次视察和专题审议我院执行工作,还审议形成了多指导意见和建议,直接促成了我院执行局内设机构的升格和执行救助基金的设立。辖区重大案件的执行,我们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面协助做当事人的工作,利用其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威望妥善化解易激化的案件,每年人大代表参与协助执行的案件都超过300件。

三是媒体参与,促进执行。每年都邀请市县电视台参与重大案件和集中执行活动的报道。首先,通过媒体广泛接受监督;其次,通过报道展示法院维护法律权威、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力度和方法,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赖;再次,选择一些确无履行能力的案件,让媒体记者全程参与,通过报道展示执行轨迹,使群众理解法院,增强诉讼风险意识。还有一些案件,被执行人不讲诚信,缺失功德,甚至企图暴力抗拒执行,但在电视镜头前不得不有所收敛,配合执行,有利于顺利采取执行措施。

具体工作中,一是立足改善民生,以困难救助促执行。通过建立执行救助资金制度,着力解决执行中特殊困难群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将涉及农民工工资、征地拆迁补偿等关系民生的案件作为重点,共清理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17 件,执结15 起,执结率达到88.2%。二是维护司法权威,以严厉打击促执行。对有财产经教育仍拒不执行的,用好用足各项强制手段,共拘传76人次,先后对46 名“老赖”采取拘留措施,促使一批案件得到迅速解决。三是综合运用执行工作机制促执行。继续有效实行好教育威慑执行机制、

民生案件绿色通道执行机制、集中统一查询、冻结机制、执行款物规范管理机制,并通过优化整合执行力量,打破常规工作制,利用早、中、晚和公休、节假日组织执行,为清积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四是因案制宜,重点突破。执行案件承办人坚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在分清哪些是有财产积案,哪些是无财产积案,哪些是特殊主体案件,那些是特困群体案件,哪些是重访案件的基础上,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对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优先研究,优先清理,优先解决。对社会关注的案件,尤其是对涉及特殊主体的案件,坚持在县委政法委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重点突破。

****人民法院

20xx年上半年执行工作小结

20xx年我院在执行工作中认真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加强执行工作力度。截止6月20日,已执结案件**件,完成执行标的额**万元,并且做到无一执行信访案件。

一、认真落实“四权”,促进案件执行

1、在受理案件和送达执行通知书同时,立案法官以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执行风险,送达执行案件联系卡。告知当事人本院执行局和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便于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

2、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执行,积极探索新的执行方法,取得较好的执行效果。在执行四起房地产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中,承办法官邀请该房地产公司所在社区的书记(系我院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人民陪审员与承办法官多次到该房地产公司做工作,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释明利害关系,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人民陪审员与承办法官的努力下,最终做通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工作,自动履行了调解书中确定的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拿到了赔偿款,四起案件圆满执结。

3、注重发挥执行联络员的作用,我院充分的利用执行联络员在被执行人当地、易于掌握被执行人动态的特点,在收到执行案件后都会对案件按照不同的乡镇辖区进行分类,将未执结的案件制作成表格寄送给各个乡镇的执行联络员,请执行联络员留意被执行人的动态,及时通知我院。在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中,由于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务工,且地点不固定,我院承办法官想尽各种办法都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该案件长期不能执结。在端午节的当天承办法官接到执行联络员的电话,得知该被执行人正在家中,承办法官得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将被执行人带到法院,经过做工作,被执行人最终履行了全部两万多元的赔偿款。在执行联络员的协助下,我院一些长年积案得以顺利执结。

4、充分保护当事人选择权,丰富执行方式。我院根据《在执行财产查控、处置中认真落实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若干规定(试行)》制定了《光泽县人民法院关于悬赏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该规定中对可以申请悬赏的情形、申请的形式、奖励金额比例、悬赏公告发布方式及范围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该规定的试行将进一步丰富法院的执行方式,同时也使得申请人在案件进入僵局难以得到执行的情况下可以有更多的选择。

5、确保当事人及公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保证司法公正。申请执行人积极参与执行,是做好执行工作的一项重要保障,我院为此公布了执行线索举报电话。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案件审理阶段被执行人的一辆小轿车被我院保全,可是由于一直无法找到该小轿车的下落,案件无法执结。一日承办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举报,在**市发现了被保全

的小轿车,我院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市,找到被保全的小轿车。但驾驶该车的某局公务员不但不交车,而且还配合被执行人转移车辆。我院执行干警依法向某局公务员发出了限期返还小轿车的通知,告知其如若到期不能返还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摄于法律的威严,该公务员与被执行人主动来到法院偿还了申请执行人的欠款,并缴纳了一定金额的罚款,该案顺利执结。为了落实民众的监督权,我院建立了举报查处、反馈制度,承办法官每个案件都必须将印有监督电话的告知书送达给当事人,让当事人依法行使监督权。

二、推进反规避执行,维护法律权威

近年来当事人规避法院执行的事件不断发生,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我院针对规避执行成立了反规避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执行局局长任副组长。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责任。1、对被执行人确实具有履行能力而消极对抗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将坚决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已经查封的财产,及时予以拍卖;2、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对应当协助执行而拒不协助执行的协助执行人,对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责任人员,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313条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我院向公安机关移送一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决罪的案件,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3、与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土地、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等机构的联系,积极参与全国法院执行威慑机制的建立。4、完善机制,防止被执行人规避执行。在高某申请执行的一起案件中,高某自知其作为被执行人在法院还有一件案件正在执行,但其仍通过委托其亲戚到法院将执行款领走,后该款虽被执行干警追回,但也进一步暴露我们制度还存在一定的缺陷。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机制,杜绝被执行人钻法律空子。

三、规范信访机制,保障司法公正

1、完善首问责任制,对信访群众,首问责任人除了口头的答复之外,还确定一人专门登记,做到有来访有记录。

2、畅通信访渠道,将我院的信访工作电话公布在法院门口的电子大屏幕上,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便于信访案件得到及时高效的处理。

3、建立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制度。执行干警在每两周召开的庭务会议上,将本人手上存在的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以及可能会转变为信访案件的情况予以汇报。对于特殊紧急的信访案件,执行干警应该立即向执行局长或者分管院长汇报,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及时息访。因为有了完善的信访机制,自20xx年下半年以来,我院无一起进京,到省、市上访、信访的执行案件。

20xx年,我院执行工作按年初既定的目标向良性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1、反规避执行中限制高消费令在落实上还存在比较大的问题,一些商家出于自身利益对被限制高消费的顾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得限制高消费令对于被执行人的威慑作用不大。监管机制尚不完善,这也给了被执行人可乘之机。2、司法救助力度有限。一些无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等难以执行到位的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确实困难,现有的司法救助力度不能很好的解决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困难。

20xx年度执行工作总结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20xx年以来,秦州区人民法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区政府支持、区政协

关心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审判工作生命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规范执行行为,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全力克服“执行难”,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积极的司法保障与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行力量

近年来,院党组十分重视执行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营造“院长亲自督查,分管副院长具体布置,执行局全力以赴,法警队通力协作,其他庭室密切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全院上下,平时对执行工作抓得最紧、研究最多、安排最细,坚持重大案件全院动员,统一调度,周密安排部署;疑难案件随时研究,因案制宜,制定执行预案。

同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全方位向执行工作倾斜,进一步充实执行力量,努力改善执行装备。20xx年,执行局调入应届毕业生一名,配置电脑三台,更新执行车辆两辆。执行局现有执行人员16人,其中执行法官6人、书记员6人、网络录入员1人,配备执行车辆4辆,是目前人员、车辆最多的庭室。

二、规范执行行为,建立长效机制

多年来,我院积极探索解决执行涉访案件的有效途径,通过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方式,设立院长接待日等一系列措施,在解决执行涉访案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执行类涉访案件数量明显减少,更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部分执行涉访案件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导致我院执行信访积案较多,当事人不断上访、缠访。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形象。

今年以来,我院积极探索实施执行和信访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并成立了执行信访小组。针对一些信访积案,由执行局局长会同信访室主任共同带领案件主办人,深入申请人、被执行人家中了解实际情况,针对具体情况分别采取措施,对于具备执行条件的,由信访室督促执行法官限期执行,对于不具备执行条件的,由信访室和办案人员共同向当事人释明原因,终结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这一机制的尝试,使执行部门与信访部门真正在思想上联起来,人员上动起来,在实践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切实解决了一批执行涉访积案,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息诉罢访率达到100%。如董平安与董引生合伙纠纷案,董根录与董全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张跃军与张全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等。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处置突发事件,我院于20xx年5月成立了由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任总指挥,执行局长、法警队长任副总指挥的执行指挥中心,并在执行局设立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配备值班人员,专设值班电话及执行指挥车辆,24小时受理执行案件财产和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接受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当前和今后,务必进一步完善制度,理顺关系,使之真正发挥作用。

三、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

通过实施 “提速工程”、“攻坚工程”,不懈抓质量、求效率、促执行,努力提高法官的执行能力和执行艺术。尤其是开展“8比8创”司法能力竞赛活动以来,提出比调解成功率、比督促履行率、比执行和解率,使执行期限大幅缩短,执结率有了新的提高。

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我院共收执行案件1801件(其中旧存41件),结案1759件,结案率为97.7%,实际执结率为87%;涉案标的额5595.14万元,已执行标的总额4677.87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为83.6%,案件的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其中旧存的41件案件全部执结,执结率达到100%。立案12月以上未结案件数为0。

20xx年我院共收委托案件35件,委托外地法院执行案件26件,对于外地法院委托我院执行的案件,根据案件执行情况我院都向对方法院及时发出函件,说明执行情况;对于我院委

托外地法院执行的26件案件全部执行完毕,执结率达到100%。

——从结案方式看,自动履行1346件、占比76.5%,和解114件、占比6.5%,终结192件、占比10.9%,强制执行44件、占比2.5%,,其他63件、占比3.6%。

——从案件类型看,民商事1575件、占比87.5%,刑附民60件、占比3.3%,罚金110件,占比6.1%,行政非诉50件、占比2.8%,仲裁2件、占比0.1%,公正债权文书4件、占比0.2%。

四、加强执行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20xx年,我院以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和创先争优为契机,严格规范执行行为,严明执行纪律,执行案件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

我院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及《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相关规定》,规范我院执行公开制度,不断加大公开范围。对于所有案件执行情况及时录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便于当事人随时查询,执行案件信息录入率达到100%;对于中止、终结案件及时向申请人送达执行裁定书。同时,我院实行执行公开听证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听证范围和听证程序,加强了听证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与管理,强调当事人、纪检监察人员以及社会公众的参与,使听证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做到证据提交在当庭、有理辩论在当庭、事实认定在当庭,收到了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xx年我院共收执行案件1801件(其中旧存41件),其中申请提级执行案件、执行复议成立案件、进省或进京上访案件、被市中级法院指令监督纠正案件均为0。

回顾2010,执行工作成绩喜人,展望2011,执行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区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上级法院指导下,不断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推动我院执行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

无极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汇报

主任、各位副主任:

我代表无极县人民法院作执行工作汇报,请予审议!

20xx年以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我院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重心,以转变执行理念、推进执行改革为突破口,深入贯彻“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以“三个至上”为统领,注重执行工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自去年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我院共执结各类案件573件,执行到位金额300多万元;其中列入清积任务的有财产案件25件,“两特”案件和重点案件55件,圆满完成了清积工作任务指标,得到了省市法院的充分肯定。新乐市、正定市和赵县等兄弟法院曾来我院考察学习清积工作经验。

一、前一时期我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在执行中,我们面临着清理积案和执行新案的双重压力。为了避免新案成为新的积案,彻底解决“清积案、再积案、再清理”的恶性循环问题,我院在强化清积工作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新收案件执结率稳步提高。

加强对新收案件的动态管理,提高执结率。一是严把分案关,防止人情案、关系案。所有案件由立案庭统一通过微机随机分配至具体的承办人,避免人为分案。案件承办人一经指定,非经院长批准不得擅自变动。

二是完备案卷必备材料,防止干警执行不作为。我院制定了《关于执行案件卷必备材料的规定》,要求办案人会见当事人要有询问笔录,采取执行措施要有书面记录,调查财产线索要有文字记录,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要有对被执行人亲属及其邻居和基层组织的走访笔录。没有上述材料的,办案人不得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或报结案件。

三是加大对干警执行工作的考核和追究力度。案件一经分配,系统即自动开始计算执行期限,并对案件进程进行全程跟踪。期限将至系统发出超期预警,主管院长即对案件进行调度。办案人未采取执行措施或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予以口头警告;超过法定期限仍未执结的,经院长或主管院领导批准调换承办人,并对原办案人进行责任到查。

四是对一些矛盾易激化、涉及群体性事件或有信访苗头的案件,由院长、主管院领导亲自调度,进行指导和督办。如企业局(李同伟)集体诉讼案件,一百多名申请执行人曾数次到县委政府上访。院长和主管院领导亲自督办此案,每周进行调度,督促办案人抓紧办案,并多次与申请人代表进行座谈,稳定其情绪。院领导多次与上级法院、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协调沟通,顺利拍卖了被执行人的一块土地。目前案件正在抓紧执行中,申请人情绪稳定。

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强力推进清积工作的开展。一是摸清底数,建立执行台帐。我院对所有执行积案进行了认真的清查摸底,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摸排案情,逐一查找未能执结的原因,逐一研究对策。把有财产案件、“两特”案件和上级督办交办的案件作为清积工作的重点案件,实行“五定一包”责任制。

二是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每月至少开展四到五次集中行动,适时开展突击行动、多部门联动行动和节假日执行行动,集中力量执行难案、“骨头案”。在行动中,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搜查、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依法果断处置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转移隐匿财产和妨碍执行的,坚决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力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自开展集中清积活动来,我院共集中行动80多次,查询、冻结存款110多万元,拘留46人次。

三是畅通打击拒执罪的渠道,重拳打击拒不执行判决的行为。在县委政法委的协调下,我院建立起了与公安局、检察院打击拒执罪的联合威慑机制。截至目前,检察院以涉嫌拒执罪移送起诉二案二人,追究刑事责任一人,两起长达十年的执行积案得以执结。

四是拓宽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执行方法。实行限制出境、公开曝光、发布悬赏公告等执行新方法,对一些疑难、重点案件采取阳光办案、交叉执行、集体研究等方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在执行北苏镇被执行人袁某某欠款一案中,我院在得知其将出国务工的消息后,采取了限制其出境的措施,迫使袁某某与申请人达成了以房屋抵债的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我院在城南的皮革之乡张段固镇、郝庄镇等乡镇,采用在被执行人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张贴执行公告和悬赏布告的措施。有二十多名被执行人或摄于法律的威严或碍于脸面,主动来院履行了义务或制定了还款计划。

积极构建执行协作网络,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合力执行。 一是在县委的支持与协调下,建立起了多部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各职能部门对拒不履行法院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启动联动制约机制,采取公开曝光、降低资质、禁止扩大投资等措施,配合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形成强大的执行合力和威慑力。

二是构建县乡村三级执行协调网络。我院六次邀请乡村干部召开座谈会,并多次下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他们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我院充分利用构建的协调网络,通过乡村组织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并将一些涉农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和财产权属纠纷案件下放到村,让村委会协助执行。目前,共有30多起久拖未执的案件在乡村组织的协助下顺利执结。对一些被执行人是政府部门和村委会的特殊主体案件,我院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沟通,主动与乡镇政府联系,取得县、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二)下大力度解决涉执信访案件,探索解决信访案件的新途径

我院始终高度重视涉执信访工作,将其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下大力度予以解决。我院平时注重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教育,要求干警牢固树立救济受害人的理念、程序正义的理念、司法公正观的理念、保护弱者的理念和“定纷止争”理念等五个理念,加大执行和解力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争取把案件办得“服人心、稳人心、得人心”,从源头上遏制信访事件的发生。

一是坚持院领导亲自接待信访当事人。坚持每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对一些群众反映急迫、紧急疑难的问题,由院长亲自接待过问,耐心听取其意见和要求,及时督办查处。坚持首问责任制,最先接待的庭室和人员作为首问负责人,负责解答或引领到相关部门办理。在接待信访当事人时,耐心听取其诉求,热心解答问题,真诚交流思想。通过实行院长接待制度,做到了“有问题发现在基层,有问题解决在基层”,有效地减少了新的涉诉涉执案件的产生。 二是下大力解决“老”涉执信访案件。我院本着“执结一批,稳定一批”的工作思路,从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真正做到息诉罢访。对有执行可能的案件,加强与县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各方支持,同时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如在执行信访人朱秀岩与无极县信用社为存款纠纷一案中,我院一方面多次找到县信用社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向其讲明利害关系,一方面加大对县信用社财产状况的调查取证力度。最终县信用社履行了部分义务,信访人朱秀岩表示满意并保证不再上访。在执行信访人于军良与民政局为欠款一案中,我院多次向县委政府汇报,在县领导的协调下,民政局一次性给付了于军良案件款6万多元,案件和解解决。

对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的案件,我院在做好信访人的说服教育和稳定工作的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为其争取社会救济资金,帮其缓解生活压力。如信访人智秀君和于勤改两案,经我院积极协调,县民政局给二人办理了低保救助。目前,二人情绪稳定。

(三)规范执行行为,推进执行工作改革。

我院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案件办案质量。实现了立案、分案、报结案计算机管理。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执行款物管理和案件审批程序管理等制度。实行了案件超期预警制度。建立了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等。我院还大胆探索执行工作的改革,推行了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相分离的机制,确保公平公正;全面实行了执行听证制度,增强了公开性和透明度;推行了案件执行与委托评估鉴定、委托拍卖相分离的制度,堵塞了容易产生腐败的漏洞。

二、当前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近两年的时间里,我院的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执行工作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执行难”远未从根本上缓解,还面临着诸多困难,离群众的需求和各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公民的法律意识淡薄,社会诚信体系没有建立,造成了被执行人财产难找和有财产难以执行。有的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执行,早在诉讼之初就开始转移、隐匿财产,进入执行阶段后往往已是人去楼空,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有的被执行人常年外出打工躲避执行,法院根本无法查找到其下落。有的单位采用分立、合并法人机构等手段妨碍执行。有的进行虚假工商登记,实际业主与登记业主不一致,致使法院无法执行。一些协助义务单位和个人不配合、不协助,给法院的执行设置种种障碍,甚至为被执行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隐匿、转移财产。

(二)我县县域经济不发达,城乡居民收入偏低,客观上造成了部分案件执行不能。在一些商事案件中,由于部分被执行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一旦亏本往往无力偿还债务。在一些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由于赔偿标准逐年提高,在致人伤残的情况下,被执行人动辄会被判令赔偿几万、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上百万元,因为“一案致贫”的现象较为突出。被执行人因为无力赔偿而干脆分文不出,受害者因为身心遭受痛苦而寸步不让,从而形成积案。

(三)对被执行人和协助义务人拒不履行、妨碍执行和抗拒执行的行为缺乏有效的法律威慑手段。在一些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案件中,案件款尚且不能执行到位,对被执行人的罚款决定书注定成为一纸空文。司法拘留的威慑力远远不足以震慑被执行人。虽然《刑法》对拒不履行或抗拒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罪名,但是由于法院的执行机构没有侦查取证权,无法向公安机关提供确凿的犯罪线索,造成案件难以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自19xx年新刑法规定这一罪名至今,我县仅立案侦查了两起拒执罪案件,判处了一名被告人有期徒刑,无法实施有效打击。

(四)执行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行行为的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近几年对执行队伍的调整充实,我院执行队伍总体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是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需要。我院执行人员年龄普遍偏大,军转干部较多。他们虽然政治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但是法律专业知识欠缺,在处理法律关系复杂和涉及新法律、新规定的案件时颇感吃力。个别执行人员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不能及时调查取证和查找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从而错过最佳执行时机。

三、扎实做好下一步的执行工作

(一)更新执行理念,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

今后我院要将“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理念贯穿于每一起案件执行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债权,最大限度地降低债权实现的成本,最大限度地依法维护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司法为民”落到执行工作的实处。

(二)健全执行制度、规范执行工作程序,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

进一步规范以执行期限为重点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明确执行人员在执行程序各个阶段和环节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职责,确保及时立案、及时执行、及时结案。同时,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异议审查、复议和重大执行行为的听证、合议制度等。强化执行效率意识,迅速、及时地采取执行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各种必须作为的执行行为,保证及时、经济地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增强执行期限意识,杜绝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不规范的行为。

(三)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

我院按照省市法院关于继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要求,制定了继续清积实施方案,继续深入开展清积活动。加大执行力度,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以及转移、藏匿财产或暴力抗法的,依法大胆适用强制措施,直至追究被其事责任。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执行方式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

(四)强化执行管理,提高执行队伍素质

坚持对执行人员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做到警钟长鸣。要对执行中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进行专项调研,健全制度,堵住漏洞。认真检查执行人员有无最高院“五个严禁”、省委“十个严禁”和省政法委“四项纪律”规定的不得有的行为。对已经查出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加强对执行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号召干警自学,努力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各位主任,执行工作难度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决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至上”为思想指导,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继续发扬成绩,加大执行力度,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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