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村诚信计生工作计划

朝阳村诚信计生工作计划

根据上级计生部门的文件要求,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关心和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村为主工作机制,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决定在全村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诚为先的理念,积极探索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模式,实现“干部解压,群众方便,效率提升”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内容

对本村未满49周岁的孕环检对象子女年满16周岁且未婚的家庭实行诚信合同管理,分类指导,全程服务,注重早孕发现和控制早婚早育,突出孕环情监测制度改革和工作效率提升。一是对40周岁以上的育龄妇女,一年至少参加一次生殖健康检查;二是对40周岁以下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一年参加两次孕环检检查;三是对新婚未育、准生二孩对象和不符合加入诚信小组条件的孕环检对象以月访视为主,重点对象随时监测;四是对流动人口孕环检对象除按以上规定分类管理外,还另外加签流动人口合同,每年每季度自觉寄回孕检反馈单,或每年两节或因事、农忙等情况返回时应主动与镇村联系一次。到镇服务所做返乡检查。

三、具体措施

1、双向承诺。镇计生办和村民委员会参加诚信计生的家庭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诚信计生户向镇居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合同规定。

2、充分自愿。符合条件的群众在互相信任、自愿的前提下,本着居住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组建由10—15人的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诚信计生小组成员必须经本人申请,小组成员评议同意、村委会批准后,才可作为诚信计生户。凡诚信计生户都要签订《朝阳村村民诚信承诺协议》。流动人口相对集中且有固定工作场所,相互之间经常联系的也可自愿组成计信计生小组,并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3、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诚信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村委会对参加诚信计生小组并守约的成员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朝阳村计划生育诚信奖励优惠待遇》。对诚信小组成员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者本人除按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处理外,小组成员不能享受村相关奖励优惠待遇;当诚信小组成员及家庭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收养等行为时,其他成员要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积极配合村两委做好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

四、实施步骤

1、成立组织。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两委全体成员、计生协理事、为成员的诚信计生工作领导组,计生专干负责诚信计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2、召开会议。开好村计生协理事和村民代表会议,学习《计划生育合同》、《村实施计划》、《诚信承诺协议》,并讨论通过《朝阳村诚信计生奖励优惠待遇》,进一步修改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3、推荐组长。深入到居民小组召开群众座谈会,宣传好开展诚信计生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让广大群众明白并积极主动自愿参加诚信小组,填写诚信计生户申请表,签订《计生合同》。召开诚信小组成员会议,民主推选产生诚信计生小组长。

4、开展评议。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诚信计生档案,稳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村计生协会组织会员开展评议活动,对村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年度评议,监督村委会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村规民约》和《诚信协议》,确保诚信计生落到实处。

为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维护好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和诚信计生工作水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认识

近年来,我村坚持“民需我为、我为民乐”工作理念,不断创新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形式内容,把诚信体系建设与人口计生工作结合起来,把行政管理和群众自治结合起来,以利益引导、依法行政、服务关怀、宣传倡导为抓手,以“健康家庭促进计划”、优质服务、文明执法专项活动、便民维权示范岗创建等为载体,深化诚信计生工作,较好地维护了群众

的合法权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嬴得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树立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诚信计生工作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思路转变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依法行政、村居民自治、便民维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和优质服务的升华,是阳光计生行动的拓展。“十二五”时期,我村人口计生工作处在重大的转型时期,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充分发挥诚信计生在推进工作落实、破解难题方面的积极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各级要充分认识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工作氛围,全面组织推进诚信计生工作。

二、明确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中心,改革创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诚信为政,取信于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发展。

三、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要求

我村把推进诚信计生工作与基层阳光计生示范单位创建、政务公开、村居民自治、依法行政、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等结合起来,实现多位一体的

运行工作模式,扎实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1.加强领导和监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年度计划。要把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制定全面推进诚信计生的工作方案,并将其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方案要在

2.深化政务公开。坚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重点公开的内容和主要形式,结合落实“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和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诚信计生与“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操作”、“阳光维权”的融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立信于民,推动诚信计生深入发展和公开透明地运行。

3.落实依法行政。要将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增加管理服务透明度。落实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有奖举报制度;要加强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做好企事业单位的人口计生工作信用评估工作。加大政策推动和协调力度,探索扩大奖励扶助政策的覆盖面,研究制定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丰富诚信计生内容。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建立计生家庭以外伤害保险财政补贴制度。

4.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创建便民维权示范岗活动。修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按照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诚信计生工作推进的原则,

清理、修改或废止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继续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和便民维权示范岗创建活动,完善“政府引导、计生服务、村(居)委实施、协会推动、群众自律”五位一体的群众自治工作机制,维护群众的民主权、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水平。开展“便民、透明、诚信、数字、文明”活动,培育诚信计生典型,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

5.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强基提质”工程和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通过组织传导,家庭成员承接”的GOF模式,第三周期“健康家庭促进计划”,精细化 “家庭生命周期服务链”服务内容等工作,满足广大妇女生殖健康的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增强群众对诚信计生的支持度和满意率。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把诚信计生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第二篇:小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诚信计生工作

小双府发?2011?58号

小金县双柏乡计划生育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两委:

根据小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小人口发?2011?18号)文件要求,为开展好我县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现将《小金县双柏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实施方案认真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 印发 诚信计生工作 实施方案 通知

报:县计生委。

双柏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20xx年6月9日 (共印 8份)

小金县双柏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增进广大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维护广大群众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发展基层民主,改善政风行风,促进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和人口问题统筹解决。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人口政法?2010?55号)和《四川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意见》(小人口发?2011?18号)及《阿坝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 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结合本乡实际,将在全乡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计划生育家庭为中心,积极构建政府诚信、群众互信、个人守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创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服务意识、制度建设,注重利益引导、服务关怀、宣传倡导,维护群众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推动群众主动参与和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促进全县适度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完成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所安排的基本实现诚信计生任务,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基本实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 2

理便民利民,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先优待政策,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有较大转变,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环境,达到国家诚信计生标准,基本实现诚信计生。

三、工作模式

诚信计生实行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居)民互信、以人为本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工作模式。

双向承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向育龄妇女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的要求。育龄妇女承诺自愿按政策生育,按照知情选择要求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计生协议。

充分自愿:育龄妇女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民主选举产生诚信小组长,小组成员协商、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参加诚信计生小组并守约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及《协议书》中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承诺的激励措施。

诚信计生小组成员违反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出现违法生育行为,违约者本人除按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出现法定外怀孕,其他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做好其说 3

服劝解工作,动员其落实补救措施和接受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处罚;诚信计生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应当按照《协议书》要求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四、基本程序

诚信计生坚持县上指导,乡镇、村(居)为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推进诚信计生实施方案。其基本程序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制定方案。各村(居)民委员会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按照基本实现诚信计生的目标任务,制定实现诚信计生的工作方案,并在推进中不断完善和创新。

(二)制定诚信计生协议书。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村(居)民讨论制定《协议书》, 明确乡镇、村(居)和诚信计生小组成员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三)建立诚信计生小组。以村或居委会为单位,由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择,自愿组合成立诚信计生小组,民主选举诚信计生小组长。也可根据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利用各类专业生产合作社组织、产业化基地、“三结合”帮扶基地、各种企业组织,建立诚信计生小组,推选诚信小组长,协商、签订和落实诚信计生协议。

(四)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员会与诚信计生小组长及诚信计生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订《协议书》,明确 4

乡镇、村(居)委员会和村(居)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协议书》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五)兑现承诺。各级政府和村(居)委员会要带头讲诚信,兑现承诺,严格落实法规规定和各级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要充分尊重和维护育龄群众避孕知情选择权、生殖健康权以及获得奖励扶助的权利,全面实行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妇基本落实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为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育龄夫妇提供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

(六)公开与监督。乡镇、村(居)委员会健全《乡镇或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组织保障制度》等相关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加大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力度,监督政府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协议书》约定的承诺事项,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七)诚信计生档案。县、乡镇、村(居)民委员会建立诚信计生工作档案专卷,规范资料管理。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环境氛围。按照有利于诚信计生工作、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指导基层清理、修改或废止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把诚信计生工作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新型人口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培育诚信计生典型,宣传成功经验,营造诚信和谐的人口计生社会氛围。

(二)推进优质服务,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推进创建优质服务先 5

进单位工程,加强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和乡镇村计划生育专兼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基层特别是村(居)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的报酬待遇,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结合阳光计生行动、优生优育、基层文明执法等工作,加大对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

(三)严格依法行政,维护群众权益。社会诚信首先是政府诚信,政府诚信的关键是依法行政。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推进民主决策、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服务行为,切实维护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的严肃性与公平性,切实提高人口计生部门的公信力。增强管理服务透明度,大力推进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立信于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政策引导,增进诚信合力。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利益导向政策。要建立诚信计生奖励制度,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群众给予一次性或定期奖励。协调推动部门资源整合,制定有利于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利益导向政策和便民利民具体措施,重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款、扶贫帮困和新农村建设项目落实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正当权益,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倾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诚信计生工作的积极性。

(五)推动部门联动,实施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相关部 6

门的工作职责,重点实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中,要始终规范B超检查和终止妊娠服务管理。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进一步优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按照“一盘棋”思想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基本服务均等化,扩大诚信计生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创新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进分类指导。改革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探索建立以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群众满意度等重点问题为导向的考核评估体系。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分阶段地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工作基础扎实的地方,要在制定和落实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扶助、奖励以及优先优待政策,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上下工夫。工作基础薄弱的地方,要夯实基础,逐步规范。

(七)发挥群团作用,发动群众参与。深入了解群众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需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大力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在充分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引导群众组建诚信计生小组,签订诚信计生协议,明确群众的权利义务和政府的职责,尊重和维护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权、生殖健康权以及获得规定奖励扶助待遇的权利,动员组织群众参与到诚信计生工作中来。

六、工作要求

(一)诚信计生与开展村(居)民群众自治工作、计划生育奖励 7

扶助工作相结合,规范制度建设、行政行为,兑现服务承诺,完善民主评议机制,依法兑现奖励扶助等优惠政策,充分利用计划生育协会开展的“双评”活动和阳光计生的“下评上”活动,听取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看法和意见建议,真正做到政府诚信、群众守信。

(二)诚信计生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相结合。根据群众需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了解群众的孕情服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环情孕情等情况,建立健全档案,对辖区育龄妇女情况真正做到底数清,满足广大妇女生殖健康的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群众对诚信计生的支持率和满意度。

(三)诚信计生与新型人口文化相结合,推动人口文化建设。要把诚信计生工作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新型人口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诚信计生重大意义和工作成效。打造人口文化软实力,激发群众参与诚信计生的热情,增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各县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生育文明诚信示范创建活动,树立“生育文明诚信示范村”、“生育文明诚信示范小组”,培养“生育文明诚信示范户”,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生育文明诚信示范带动效应。建立新型生育文化宣传阵地,彰显人文计生的魅力。

(四)诚信计生与阳光计生行动相结合,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利用基层群众工作组织网络,积极实施阳光政务、阳光服务和阳光维权措施,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能,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要达到90%以上,真正实现工作重心的下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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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组织领导

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将诚信计生作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单位以及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等的重要内容,促进诚信计生工作目标任务的如期实现。为加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小金县双柏乡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登慧 (乡长)

副组长:马 芳 (副乡长)

张继刚 (副乡长)

成 员:王沾平 (计生专干)

刘兴俞

江 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双柏乡,由王沾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进诚信计生的日常工作。

各乡(镇)和村(居)委员会也要成立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八、监督与评估

乡计生办将结合实际建立由党政干部、人大代表、计生协会会员、群众等多方参与的诚信计生监督机制,加大社会公众评价人口计生工作的权重,建立计划生育信用记录和警示制度,定期开展“诚 9

信计生部门”、“诚信计生家庭”和“诚信计生信用等级”评定,对诚信度差的乡镇和相关责任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对违法生育对象参加村(居)两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选举及各类评优评先活动,实行资格限制。

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县级基本实现诚信计生的评估标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乡镇指导村制定好实施方案和诚信协议书,加强推进中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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