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联系函》使用说明)

内 部 联 系 函

签发人: 郑丙奉

关于《内部联系函》的使用说明

各部门、子公司:

    为探索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集团各部门和子公司之间联系的书面化,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办公室特制作《内部联系函》版本。现将本联系函的使用作如下规定或建议:

1、本联系函不对外使用,仅用于集团各部门/子公司之间日常正式工作联系的函/书面凭证,以备追溯和留档查阅之用,使部门之间联系正规化和书面化,突出工作责任意识。

2、本联系函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子公司之间任何工作联系内容,各部门/个人可根据实际工作的轻重缓急,视情况而定撰写本联系函。

3、“签发人”一栏为部门/子公司负责人。若使用文本打印的,则需负责人签字;若通过电子文档发送的,在无电子签名的情况下,可直接使用宋体四号字。

4、“文件发自”一栏为本联系函的发出部门,应尽量使用部门全称之抬头,如: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总工室、工程部、预算采购部、策划营销部。各子公司可使用习惯简称,建议(不限制)使用如下简称:花半里园林、蓝城装饰、杨帆物业、杨帆餐饮(或杨帆海鲜舫)。

5、“文号”一栏由各部门/子公司自行编制,不拘形式,但必须唯一,方便对照和日后查阅。建议(不限制)在阿拉伯数字前加上一个字的部门/子公司的简称,以方便各部门联合发文时的辨认。例如:“办内1104001”表示办公室20##年4月份的第一份内部联系函。“办”意为办公室,以区别其他部门;“内”意为《内部联系函》,以区别其他单证。

6、“发文日期”一栏为本联系函的发出日期,采用公历形式。

7、“经办人”一栏为本联系函的撰写者或者本联系函内容的具体使用者。公司里任何一位同事都有权利使用本联系函进行跨部门沟通和协作。

8、“文件发至”一栏为本联系函发往部门,格式参考上述第4点建议。若发至集团所有部门和子公司的,则不必逐一罗列,可用统称式如“集团本级各部门和子公司”、“集团本级各部门、杨帆物业”等等。

9、标题(事由)应当言简意赅且表达主题,格式要求:小三号、黑体、居中。

10、正文内容应该遵循基本的文本书写规范,文字和段落格式要求:小四号,宋体。段落要求首行缩进,1.5倍行距。重点标记黑体、加粗。

11、“抄报”一栏为发文部门的上级主管领导/部门,是否需要抄报各部门可视实际情况而定。

12、“抄送”一栏为发文部门的平级部门,是否需要抄送其他部门知悉亦可视实际情况而定。

13、本联系函保存后,建议(不限制)在文件名后添注关键词,以备日后检索,如“办内1104002(《内部联系函》使用说明)”。

特作上述说明,各部门可参照使用。若有不详之处,请随时与办公室联系。

   

抄报:陈总(以生)、陈总(邦玉)、季总、李总

抄送:杨家山1号项目部、茅天国

 

第二篇:《公司内部联系函》

公司内部工作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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