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e考试知识点总结

1. 简述利用pro/e的mold design模块进行塑料模具零部件的基本流程? 见Pag176

1:执行【|文件】【新建】命令,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的【类型】中选择【制造】选项,在对应的子模块选项中选择【模具型腔】选项,输入要创建的模具名称,单击【确定】,可以进入到模具设计的界面。

2:通过装配或创建参照模型及工件来创建模具模型。在【模具】菜单管理器中执行【模具型腔】【创建】【工件命令】直接创建坯料,将坯料包容设计模型。

3:创建收缩率,在【模具】菜单中执行【收缩】命令,设置制件的收缩率。可以有两种方法来收缩。即按尺寸收缩和按比例收缩。

4:添加浇口流道及水线作为模具特征,执行【模具】【特征】指令来设计

5:定义分型面将工件分割成单独的模具体积快。在【模具】的菜单管理器中执行【特征】

【型腔组件】【参照模型】【曲面】【新建】命令,定义分型面

6:执行【编辑】【分割】命令,系统将进入【分割体积快】菜单,经

建立的分型面将工件分开,形成上下模具型腔体积块。体积快不是实体,因此下一步要在体积块基础上建立实体的型腔组件,

7:创建表示已经填充模具型腔的铸模,系统根据减去提取部分工件中剩余的体积块来自动创建铸模。

8执行【模具进料孔】命令模拟开模,可以进行干涉检查,必要时进行修改模具元件。 9:进行模架设计并装配模架.

(以上内容为书上的内容一下内容为自己归纳总结,参照)

1:设置工作路径,

2:建立模具模型

3:设置收缩率以及相应的模具分析

4:创建分型面

5:分割工件,创建模具体积快

6:生成模具零件

7:充模仿真

8:开模仿真

9:模拟流动

10:模架设计并装配模架

2.什么是CAD技术中的参数化设计?

参数化设计是随着约束概念引入CAD技术出现的,又叫尺寸驱动,指对零件上各种特征施加约束形式。各个特征的几何形状与尺寸大小用变量方式表示,这个变量不仅可以是常数,而且可以是某种代数式。如果定义某个特征变量发生改变,特征几何形状随参数而改变,随之刷细腻该特征及相关的各个特征,而不需重新画图

3.简述在注塑模中,CAE模拟软件的而为流动模拟的原理?

答:当建立起圆盘单元和矩形板单元的一维流动数学模型和算法后,便可以在一维流动数学模型和算法后,便可根据熔体在型腔中的流动路径,将一维流动单元组合起来,用以分析在任意形状的二维型腔的内熔体的充模流动过程。应用这种方法时,模具设计人员需要经验,首先划分出熔体在型腔内的流动路径,让偶再根据所划分的流动路径,将型腔分解成若干串联的一维流动单元。

由于基于一维流动单元的串联组合,二维流动分析程序在实质上与一维流动的程序相同,只是处理每条流动路径的熔体流量.确定特定的时刻的时间步长等问题增加工作量。确定好

流动的路径和流动单元后,便可借助于二维流动分析程序来模拟熔体在型腔内的流动,获得任意时刻的熔体流动前的熔体流动前沿位置及温度场,压力场及熔体接缝位置等。

4.试述利用分型面分割体积块的优点 课本P194

(1)用分型曲面分割,系统复制了工件或模具体积块的边界曲面,对它们的设计、更改不会影响分割本身,如果以后需要加大或缩小工件,只要分型曲面与工件边界完全相交,分割就不会有问题。

(2)系统计算的结果只是为模具体积块确定了一个新的形状,这意味着所有模具元件的形状也将更新。保证分型曲面的边始终与工件边界相交的一种方法就是使分型曲面的边以某种方式参照这些边界。

(3)工件内的所有元件体积之和等于该工件原有体积,系统会自动对此进行跟踪,因此不会发生因忘记型腔的某一小体积块,而使模具体积块计算不精确的情况。

5、设计模型、参考模型、工作模型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设计模型(Design Model)

在Pro/MODESIGN中﹐设计模型代表成型后的最终产品。它是所有模具操作的基础。设计模型必须是一个零件﹐在模具中是以参考模型表示。

参考模型(Reference Model)

参考模型是以放置到模块中的一个或多个设计模型。参考模型是实际被装配到模型中的组件。

工件(Workpiece)

组件的全部体积﹐这些组件将直接分配熔解(Molten)材料的形状。工件应包围所有的模穴﹐浇口﹐流道及冒口。工件也就是毛坯

模具模型(Mold Model)

模具模型是一个组件﹐包含一个或多个参考零件以及一个或多个工件 。

6. 简述Pro/E的工作路径有什么作用?如何设置?

Pro/e工作路径的作用 Pro/E默认的启动路径是在Pro/E安装路径下的BIN文件夹,那里面是Pro/E最重要的各种命令.如果不设置工作路径,随着工作的进行,会直接把零件文件和相应的Trail文件都保存在此文件夹中,给文件的管理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强烈建议使用Pro/E的朋友,一定要建立自己的工作目录.并且能做到文件的分类存放,统一管理.Pro/E的工作路径的设置有以下几种方法:把Pro/E安装路径下的BIN文件夹内的Proe2000i.bat文件创建一个快捷方式,并把它拖放到桌面上,然后用鼠标右键单击它,选择"属性"-"快捷方式",在开始栏中添如你的工作路径就可以.如:d:\proe在DOS状态下进入你的工作目录,如d:\proe然后键入proe2000i回车,就把工作目录设置在d:\proe下了.在Pro/E启动后用File-Working Directory进行设置.选择你的工作目录,然后点OK确认即可.

7. 简述Pro/E中分型面的作用以及创建分型面应遵循的原则?

分型面的作用 打开模具型腔,取出制品

创建分型面遵循的原则1产品脱模方便2模具结构简单3型腔排气顺利4保证产品质量5保证产品外观6有利于侧向抽芯

8. 简述Pro/E中工程图和零件三维模型之间的全相关性?

PRO/E 的参数化,单一数据库特性使得建立的工程图与原有的三维模型具有相关性,任意一方的尺寸变更,都会使另一方的相关尺寸自动变更。

9、简述在分型面的设计中,如何填充破孔?

1、在复制粘贴方法分型面时,可直接选取弹出的对话框中的【选项】、【排除曲面并填充破孔】,之后选择所需要填充的破孔即可。

2、通过平整的方法填充破孔,即先选择【编辑】、【填充】,填充该处破孔后与已经创建的分型面进行合并即可。

3、通过阴影的方法创建分型面的时候,可以选择【阴影曲面】对话框中的【环闭合】,定义,选择所需要填充的破孔进行环闭合即可。

4、通过裙边的方法创建分型面,在选取侧面阴影曲线的时候,在对话框中选择定义【环路闭合】,选择所要填充的破孔进行环路闭合即可。

10. 简述CAD软件的主要特点?

特点是把计算机的计算存储和图形处理功能与人的创造思维能力相结合,从而提高设计质量,缩短设计周期,降低生产成本,以及有助于产品数据的管理。

11、简述参数化设计方法的原理。

参数化程序设计的基本原理是:采用三维模型与程序控制相结合的方式,用交互方式创建三维原始模型,并建立一组能控制三维模型形状和拓扑关系的设计参数,然后在SQL Server数据库中建立相应的表格。通过VC++映射一个CRecordset类对象用于交互,参数化程序通过对模型的设计参数编程,来实现设计参数的检索、修改以及三维模型的再生

12.简述PRO/E装配模型中,重复装配模型成型零部件的方法。

重复装配模型成型零部件的方法主要是特征复制,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 新参考方式复制方法

— 相同参考方式复制方法

— 镜像方式复制方法

— 移动方式复制方法

— 阵列特征的各种建立方法

— 新参考:使用新的放置面与参考面来复制特征。

— 相同参考:使用与原模型相同的放置面与参考面来复制特征。

— 镜像:利用镜像的方式进行特征复制。

— 移动:以“平移”或“旋转”这两种方式复制特征。平移或旋转的方向可由平面的法线方向或由实体的边、轴的方向来定义。

— 阵列:在建模过程中,如果需要建立许多相同或类似的特征,如手机的按键法兰的固定孔等,就需要使用阵列特征。特征阵列分为“方向”、“轴”、“表”、 “参照”、“填充”和“曲线”三种类型。

13.简述pro/E中关系式的作用?

关系捕获特征之间,参数之间或组件元件之间的设计关系,故可允许使用者来控制对模型修改的影响作用。关系是捕设计知识和意图的一种方式,和参数一样,他们们用于驱动模型,改变了关系也就改变了模型。关系可以用于控制模型的修改,定义零件和组件中的尺寸值,

为设计条件提供约束(如指定与零件相关的孔的位置)。它们在设计过程中用来描述模型或组件的不同部分之间的关系。

14.简述Pro/E中创建一模两腔布局的方法?

执行新建命令,在对话框中选择【制造】,在子类型中选择【模具型腔】,不使用缺省模板。单击确定。在弹出的新文件夹选项中选择 ,单击【确定】在【菜单管理器】选择【模具模型】中的定位参照零件。在布局中选择矩形和轴对称并将型腔数改为x1和y2。然后点击参照模型将角度改为90度。在【模具模型】【创建】选择手动弹出元件创建,单击确定打开实体菜单,选择加材料,在实体选项菜单中选择拉伸,实体和完成,利用拉伸特征画出矩形截面,标注尺寸,然后点确定。设置拉伸深度,点确定完成特征创建,设置收缩率:在【模具】菜单中选择【收缩】、【按尺寸】,将比例改为所需数值,点确定

15分割法产生模具体积块的步骤:

答:1.撤销对工件的隐藏,在管理菜单中依次点击【模具】【分割体积块】【两个体积块】【所有工件】【完成】打开“分割”对话框。2.选取创建的分型面作为分割工具,最后在“分割”对话框中单击确定按钮。3在打开的属性对话框中定义具体几块,单击确定,接着在打开的属性对话框中定义另一体积块,单击确定。完成体积块的分割。

16.熟悉proe中曲面,曲线选取的方法?

曲面选取

1)曲面的复选:按住Ctrl,可同时选取数个曲面。

2)种子及边界曲面的方式选取数个曲面(Seed and Boundary surface):选取一个面为种子面后,按住Shift,选取一个面或数个面为边界面,即可选到与种子面相邻的所有面,直到碰到边界面为止(边界面不会被选取)。

3)隐藏曲面的选取:持续单击鼠标右键,直到所要选的特征预选加亮,再单击右键,选择From list选取。

4)循环曲面的方式选取数个曲面(Loop surface):选取一个面后,按住Shift,选取此面的任何一条边,即可选到与此面相邻的所有面。

曲线选取

1)曲线的复选:按住Ctrl,可同时选取数个曲线。 2)依次链的选取(One-by-One)

首先选取一段棱边;按下shift键,不要放开;

将鼠标移动至所选棱边上,此时鼠标右下方弹出“依次”字样,

点击鼠标左键选择此棱边;依次选取所需的相邻棱边,放开shift键。

3)相切链的选取(Tangent)

首先选取一段棱边;按下shift键,不要放开;将鼠标移动至与所选棱边相切的任一棱边上,此时鼠标右下方弹出“相切”字样;点击鼠标左键确认,放开shift键,OK!

4)曲面链的选取(Surf Chain)

首先选取一段棱边;按下shift键,不要放开;将鼠标移动至所选棱边相邻的曲面上, 此时鼠标右下方弹出“曲面环”字样;点击鼠标左键确认,放开shift键,OK!

5)“从…到…”的曲面链(From…To)

首先选取起始的棱边;按下shift键,不要放开;

将鼠标移动至终止处的棱边上,点击鼠标右键,

此时鼠标右下方弹出“曲面环起止”字样,再次点击鼠标右键切换曲面链的方向, 直至所需;点击鼠标左键确认,放开shift键,OK!

6)目的链的选取(Intent Chain)

首先选取一段棱边;随后略等一小会儿或轻微晃动鼠标,

鼠标右下方会弹出“目的边:xxx”的字样;点击鼠标左键确认,OK!

17 熟悉Pro/E中基本特征的创建(P34)

答:零件建模常用的两类特征:实体特征和基准特征。实体特征是可以直接构建实体模型,形成实体表面的特征,如拉伸、旋转、扫描、混合。基准特征知识用于构建实体特征是的参照特征,如基准平面、基准轴、基准点。

1拉伸

(1)【新建】——【零件】、【实体】,【确定】

(2)点击拉伸图标或【插入】|【拉伸】

(3)点【放置】|【定义】,在弹出的【草绘】对话框,选草绘平面,进入草绘状态,绘制截面后,指定拉伸的深度类型和深度值。点【确定】完成拉伸特征的创建。

2 旋转

(1)【新建】——【零件】、【实体】,【确定】

(2)点击旋转图标,或【插入】|【旋转】

(3)设定草绘平面,绘制截面

(4)指定旋转角度类型和角度值。点【确定】完成旋转特征的创建

拉伸有加材料和减材料拉伸(P38),旋转有旋转除料(P42)

18.简述CAD技术的主要建模方法有哪些?各有何特点?

线框模型 最早采用,是用顶点和邻边来表示集合形体。这种方法结构简单,易于理解,但对剖切图,消隐图,明暗色彩图,干涉检查等一系列CAD系统的基本功能难以处理 表面模型 由于给了表面明确的定义,因而线框模型所存在的几个问题都能解决,但是对于形体究竟存在于表面哪一侧则没有给出明确定义,因而只能用于物体的外形描述,很难进行物性运算

实体模型 CGS数据结构简单,数据量小,容易管理,容易修改,但是产生和修改形体的功能有限,局部操作较繁琐,显示和绘制形体的时间较长 B-REP能较快的绘制几何形体,可有多种操作和运算,但数据结构复杂,数据量大,修改形体的操作比较困难,有时表示的可能是一个无效形体

特征建模 大幅度提高了设计效率和质量,避免了特征的自动识别与重构,同时在设计工程中还可以方便的进行设计特征的合法性检查,特征相关性检查以及组织更复杂的特征

19.简述proe软件的约束方式?

匹配,对齐,插入,坐标系,相切,线上点,曲面上的点,曲面上的边,固定,缺省。

20.proe的外挂软件塑料顾问的作用?

塑性顾问是proe的外挂程序之一,主要用来对塑料在型腔内注射成形进行分析,使设计人员塑料在型腔内的填充情况有所了解。

塑性顾问软件为塑料设计人员提供了能够实时方便地得到可靠,易理解的加工反馈和建议。塑性顾问用于评估注塑工艺性的每次设计更改,而不是每个设计,所以它是与注塑有关行业节省成本和时间的理想工具。设计人员可以方便的选择材料类型和提议的浇口位置,塑性顾

问在屏幕 提供了填模动画。

21.简述pro/e的window菜单、view菜单、application菜单的作用

答:窗口:pro/e用户可以同时打开多个文件,每个文件有一个窗口,但只有当前工作的窗口是活动窗口,其他为非活动窗口,不能进行编辑操作。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激活窗口的切换。(1)在要激活的文件窗口中,单击主菜单【窗口】—【激活】命令。(2)单击主菜单中的【窗口】选项,在下拉菜单的文件列表中单击要激活的文件名称。视图:应用程序:

22.简述pro/e的drawing模块的作用?

答:工程图模块 ,用于创建二维工程图,如一般视图、局部视图、剖视图和正投影视图。

 

第二篇:会计证考试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总论

  【第一章2010年较之2009年教材变化】:

  教材增加的内容:会计基础。

  教材删除的内容:财务报告。

  从近三年出题情况看,本章不太重要。但是学好本章内容对后续章节的学习会有很大帮助。本章近三年考点:(1)会计要素的概念及特征;(2)利得和损失的会计处理。

  本章需要掌握的考点:

  考点一:财务报告目标

  考点二:会计四个基本假设

  (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注意】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就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考点三:会计基础

  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考点四: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可靠性、 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

  给出客观题能够分清是哪个

  考点五:会计的六要素:

  掌握六要素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

  【注意】利得和损失可能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也可能先计入当期损益,最终影响所有者权益。

  考点六;会计要素计量属性

  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1)历史成本;(2)重置成本;(3)可变现净值;(4)现值;(5)公允价值

  疑难问题解答

  【问】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账面余额有何区别?

  答:资产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举例说明如下:

  【例题】某项存货的账面余额为100万元,已提跌价准备20万元。则该项存货的账面余额为100万元,账面价值为80万元。

  【例题】某项固定资产的原价为200万元,已提折旧为6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30万元。则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为200万元,账面价值=200-60-30=110(万元)。

第二章存货

  本章近三年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20##年分数为2分;20##年没有出考题,20##年分数为3分。从近三年出题情况看,本章不太重要。

  20##年教材主要变化:教材删除的内容:(1)发出存货的计价;(2)在存货跌价准备结转部分,删除了原教材中的公式。

  大家需要掌握的考点:

  考点一:存货的概念与确认条件

  考点二:存货的初始计量

  (二)通过进一步加工而取得的存货

  1.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

  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2.自行生产的存货

  自行生产的存货的初始成本包括投入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直接人工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考点三:存货期末计量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考点四:存货期末计量方法

  (一)存货减值迹象的判断

  (二)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材料期末计量特殊考虑

  ①对于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如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材料等),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成本,则该材料应按照成本计量。其中,“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成本”中的成本是指产成品的生产成本。

  ②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等原因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应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与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

  企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应同时结转对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疑难问题解答

  【问】如何确定材料的可变现净值?

  答:(1)若材料用于生产产品

  材料可变现净值=产成品的估计售价-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产成品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

  (2)若材料直接出售,材料可变现净值=材料出售的估计售价-销售材料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24、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25、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主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表:利润分配表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附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26、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程序:

  1)按规定编制,不得改篡

  2)对应关系应当一致

  3)资料填齐,不可遗漏

  4)报告(表)由领导、总会计师、主管人签章、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5)发现错误及时订正;错误较多,重新制作

  27、编制会计报告的基本要求:

  1)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据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

  2)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期限应当符合要求

  3)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4)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依据、编制要求、提供对象、提供期限具体要求,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5)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

  28、会计档案:会计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29 、会计档案的管理:

  1)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并保管1年,期满后移交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单位会计档案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况,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原件。

  2)会计档案应当分期保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

  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税收会计的税收年报;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单位决算;财政总决算的总预算

  定期: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3)会计档案应当按规定程序销毁。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解决市为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30、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特点:

  1)一般的会计凭证、账簿、保管期限为15年

  2)月度、季度会计报告(表)保管期限为15年

  3)固定资产卡片(属于会计账簿类档案)报废后保管5年

  4)永久的会计档案

  5)保管期从会计年度终了的后第一天算起

3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监督本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是一个单位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的要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等,而在单位内部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和措施,其本质是一种内部控制制度。

  32、财政部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先后颁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

  33、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

  1)规范单位会计行为 2)堵塞漏洞 3)确保执行

  34、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 2)约束会计人员原则 3)涵盖各个环节原则 4)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原则 5)成本效益原则 6)不断修订和完善原则

  35、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

  1)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2)实务资产的内部会计控制;3)对外投资的内部会计控制;4)工程项目的内部会计控制;5)采购与付款的内部会计控制;6)筹资的内部会计控制;7)销售与收款的内部会计控制;8)成本费用的内部会计控制;9)担保的内部会计控制

  36、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2)授权批准控制;3)会计系统控制;4)预算控制;5)财产保全控制;6)风险控制;7)内部报告控制;8)电子信息技术控制

  37、内部会计控制的检查:

  1)内部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的监督检查;

  2)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的评价;

  3)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38、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规定了具体要求:

  1)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应当分离

  2)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4)单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5)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6)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

  7)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8)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39、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 2)支付审批 3)支付审核 4)办理支付

40、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1)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2)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3)单位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

  4)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币资金

  5)不得私设“小金库”

  6)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

  7)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

  8)单位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9)单位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

  a) 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

  b) 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

  c) 不准无理由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d) 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10)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11)单位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

41、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

  2)单位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

  3)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42、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

  1)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2)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3)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

  4)票据的保管情况

  43、会计监督(见表1-5)

  44、会计工作国家监督的其他形式:

  1)有关部门必须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2)有关部门应当避免重复查账

  45、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

  1)出具审计报告 2)出具验资报告 3)出具有关报告 4)其他审计业务

  46、会计工作监督的基本规定:

  1)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会计资料

  2)不得干扰注册会计师独立开展审计业务

  3)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监督

46、会计机构设置的原则:根据业务需要。从有效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的角度看,1)实行企业划管理的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包括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应当设置会计机构。2)业务较多的行政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也应设置会计机构。

  47、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是《会计法》中的一个特制概念,不同于通常所说的“会计主管”、“主管会计”、“主办会计”、等,而是指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负责人。

20##年会计证考试《法规与道德》知识点总结

  49、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20##年会计证考试《法规与道德》知识点总结

  50、代理记账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外部条件:(持证经营)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以为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征服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征服财政部门确定。

  内在要求:1)三名以上持证从业人员

  2)负责人: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业务规范和制度

  51、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1)进行会计核算;2)提供会计报告;3)提供税务资料;4)其他会计业务

  52、代理记账受托人的义务:1)遵纪守法;2)保守商业秘密;3)拒绝不法会计行为;4)解释有关问题

  代理记账委托人的义务:1)填制或取得会计凭证;2)收支保管货币资金;3)提供相关资料;4)及时更正、补充有关原始凭证

  53、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必备条件:4点

  1)政治要素。在政治方面,要求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政策业务水平。在政策业务方面,要求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掌握财务会计理论及本行业的业务管理知识。

  3)组织能力。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领导才能和组织能力,包括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4)身体条件。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才能适应和胜任本职工作。

  选择条件: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54、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基本要求:1)准入证 2)吊销从业资格证书的(犯法:五年后考试重新取得;犯罪:不得重新取得)

55、会计从业资格的适用范围: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基金核算 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8)总账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56、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3)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57、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1)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2)离岗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3)调转登记。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办理调转登记。

  58、持证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为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水平和培训活动。

  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主要有:针对性、适应性和灵活性。

  59、持证人员继续教育要坚持联系实际、讲究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与法规。

  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接受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少于24小时。

  60、配备数量适当的会计人员,设置适应需要的会计岗位,是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信息质量的重要保证。财政部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岗位设置的原则作了规定,如“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为各单位配备会计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提供了基本依据。

61、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根据规定,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62、《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家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63、会计人员交接的意义:

  1)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可以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继续进行。

  2)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可以防止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等现象发生。

  3)做好会计交接工作,是明确经济责任的有效措施。

  64、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情况:

  1)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单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5、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

  交接前:1)明确意义

  2)按规定期限交接

  3)移交前做好如下工作:

  A. 已受理办理完毕

  B. 尚未登记的登记完毕

  C. 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D. 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内容

  交接中:1)交接—监交

  2)逐项移交,逐项验收

  A. 现金、有价证券要查清

  B. 档案必须齐全

  C. 公章、实物移交清楚

  3)主管人员参加移交,全面介绍,写出书面材料

  交接后:1)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在监交清册上签名盖章,一式三份

  2)接替人员直接连续登账

  3)因病指定代理

  4)单位撤销,有人留守

66、移交后的责任: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方面的问题而在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得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应负的责任。

  67、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即对违法者的制裁。(违反法律规范的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等所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已构成犯罪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68、行政法规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基于其行政管理职权,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相对人实施的一种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形式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行政处分的形式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69、刑事责任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20年以下)、无期徒刑(20年以上)和死刑(立即执行、缓期执行)。

  附加刑,是既可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对内)。(对外:驱逐出境)

  70、“犯罪行为”的特点: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刑事违法性 3)应受《刑法》处罚性

  71、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跨级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接受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72、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责令期限改正

  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给予行政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属国家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查看和开除等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行为:

  1)通报

  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在予以通报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行政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74、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

  2)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4)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隐匿、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2)为逃避依法查处的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

  75、受益、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76、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以及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

  1)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77、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法律责任:

  舞弊,是指应试人员在参加考试过程中有作弊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应试人员有一般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提出警告并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档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令离开考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8、用假学历、假证书等手段得以免试考试科目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法律责任: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

  79、未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办理注册、调转登记的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2)公告

  80、单位任用(聘用)未经注册、调转登记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以及任用(聘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

  1)单位任用(聘用)未经注册、调转登记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2)单位任用(聘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又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章金融法律制度

  1、现金管理原则:1)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原则;2)尽量转账结算原则;3)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原则;4)人行分支机构进行监督和稽核的原则;5)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原则

  2、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项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3、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

  1)现金与转账结算凭证的关系

  2)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核定。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要的现金核算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

  3)现金账目的管理:

  一个“规定”:现金账目应当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七不”要求:①不准白条抵库;②不准互借现金;③不准谎报套用现金;④不准出租、借用账户;⑤不准“公款私存”; ⑥不准保留“小金库”; ⑦禁止发行流通变相货币

  4)大额现金登记备案制度

  5)严格控制坐支: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其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坐支(即直接支付)。

  对坐支的规定:①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②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6)法律责任

  4、“三票”结算:支票、本票、汇票

  

  5、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付

6、本例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准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7、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当用正楷或者行书填写。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挨“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4)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数字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①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②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如¥1680.32,应当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107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后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伍角叁分”。

  ③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如¥16409.02,应写成“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又如¥325.04,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5)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应填写人民币符号“¥”。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防止分辨不清。

  6)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当在其前面加“零;日为壹拾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例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3月8日,则应写成“叁月零捌日”,无须在叁月前加“零”。

  7)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8、《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银行是指在中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包括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9、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

  1)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原则: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自主选择原则: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原则: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4)信息保密原则:银行应当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

10、银行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并讲签章式样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留存归档。

  存款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1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见表2-1)

12、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处罚:(见表2-2)

  13、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者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一种有价证券。票据有广义个狭义之分,狭义的票据即包括本票、汇票、支票三种。

  14、票据的法律特征:1)设权性;2)金钱性;3)流通性;4)文义性;5)无因性;6)要式性

  15、票据当事人,是指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以及与票据权利义务有密切关系的人。基本票据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非基本票据当事人:背书人(被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

  16、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关系的当事人为发生、变更、消灭票据关系而进行的要式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

  其成立必须符合的条件:

  1)行为人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或无缺陷

  3)票据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票据行为内容的合法,主要是指票据行为本身的记载事项、程序的合法,至于形成该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所涉及的行为是否合法,则与此无关。

  4)票据行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行为是一项要式法律行为,其形式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否则讲影响该行为的效力。

17、票据权利,是指特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该等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票据主债务人或关系人请求按票据上所记载金额付款的权利,是票据上的第一顺序权利,也是票据上的主要权利。

  追索权,是指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或者具有其他法定原因时,持票人向其前手请求偿还被拒绝的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款项的权利,这是票据上的第二顺序请求权,是一种附条件的权利。

  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不是选择性的,而是有一定顺序的,即只有在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后,持票人才能行使追索权。

  18、汇票(完全票据行为),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有以下的特征:

  1)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其中,出票人和付款人为票据义务人,收款人为票据权利人。

  2) 汇票是由出票人委托他人支付的票据,是一种委付证券。

  3) 汇票既可以是见票即付,也可以是约期付款。

  4) 汇票是付款人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给持票人的票据。

  19、汇票的种类:(见表2-3)

  20、出票(基本票据行为),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出票人应当包括两个行为:一是出票人按规定作成票据,即在原始票据上记载法定事项并签章;二是交付票据,即将依法作成的票据交付给他人占有。

21、汇票的记载事项可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20##年会计证考试《法规与道德》知识点总结

  1)绝对记载事项。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是《票据法》规定的必须在票据上记载的事项,欠缺该项记载,汇票即无效。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2)相对记载事项。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也是《票据法》规定的必须在票据上记载的事项,但若欠缺该项记载,并不影响汇票的效力。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包括: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

  3)任意记载事项。汇票的任意记载事项是法律规定以外的,票据当事人自行决定在票据上记载的事项。任意记载事项大多与票据的基础关系有关,却与票据本身的关系不大,因而也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22、背书(附属票据行为),是指持票人在票据的北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一种票据行为。

  1)背书的记载事项:

  ①背书人签章。背书人签章是背书的绝对记载事项。背书人背书时,必须在票据上签章,背书才能成立,否则背书行为无效。

  ②被背书人的名称。被背书人的名称也是背书的绝对记载事项。背书人背书时,必须在票据上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否则票据转让行为将不成立,背书行为无效。

  ③背书日期。背书日期是背书的相对记载事项,背书未记载日期的,并不因此而无效。

  2)背书不得记载的事项:

  ①附有条件的背书。附有条件的背书是指背书人在背书时,记载一定的条件,以限制或者影响背书的效力。

  ②部分背书。部分背书,是指背书人在背书时,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背书。

  3)禁止背书,是指出票人或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等类似文句,以禁止票据权利的转让。

  ①出票人禁止背书。出票人的禁止背书应记载在汇票的正面。如果收款人或持票人将出票人作此背书的汇票转让,该转让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出票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②背书人的禁止背书。背书人的禁止背书应记载在汇票的背面。如其后手再背书转让,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

  23、承兑(附属票据行为),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一种明确付款人的付款责任,确定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制度。

  1)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①定日付款和出票后的提示承兑期限,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②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限,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银行汇票是见票即付的汇票则无需提示承兑。

  2)承兑的效力。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而这种责任是付款人的一种绝对的无条件责任,并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24、保证(附属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所做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保证的效力: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连带责任,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在票据债务的履行上处于同一地位,保证人并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25、付款(无条件行使的权利),是指付款人依据票据文义支付票据金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

  1)付款期限:

  ①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属见票即付的汇票,不存在付款期限的问题。

  ②商业汇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其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2)付款提示,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或承兑人出示票据,请求其付款的行为。

  ①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其的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②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的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26、追索权(有条件行使的权利),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不获付款、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并在实施行使获保全票据上权利的行为后,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

  1)追索权的当事人,包括追索权人和偿还义务人。追索权人包括最后的持票人和已为清偿的票据债务人;偿还义务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

  2)追索权的行使:

  ①行使追索权的原因。包括: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或逃匿;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责令终止的业务活动。

  ②行使追索权的程序。取得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其他合法证明→发出追索通知。

  3)追索对象,即被追索人或偿还义务人。被追索人应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持票人在确定追索对象时,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其前手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4)追索金额,是指持票人或者其他追索权人向偿还义务人行使追索权,请求其支付的金额。追索金额包括:①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②汇票金额从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人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③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27、本票(不完全票据行为),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本票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两种。定额本票票面额有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四种。

  2)本票的记载事项:

  ①本票的绝对记载事项:表明:“本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②本票的相对记载事项:付款地;出票地。

  3)本票的付款:本票自出票之日起,提示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并保证支付。本票的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时,出票人必须承担付款人的责任。如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但仍可对出票人享有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28、支票(不完全票据行为),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的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按照支付票款方式的不同,支票可分为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1)支票的记载事项:

  ①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表明:“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可以通过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的绝对记载事项:支票金额的授权补记;收款人名称的授权补记。

  ②本票的相对记载事项:付款地;出票地。

  2)禁止签发的支票

  ①禁止签发空头支票。空头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存款金额的支票。

  ②禁止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

  签发空头支票和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的,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对其处以5%,且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同时,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3)支票的付款。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持票人并不丧失对出票人的追索权,出票人仍然应当对持票人承担支付票款的责任。

  29、票据的基本规定(见表2-5)

 30、汇票、本票、支票关系系统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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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1、税收:税收是指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利,强制、无偿、固定地征收货币或实物的一种手段,其实质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方式。

  1)税收的职能和作用表现为:

  ①税收可以筹集国家的财政收入。国家财政收入的80%以上都是通过税收筹集的。

  ②税收可以调节社会经济活动,均衡分配,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经济利益关系。

  ③税收可以成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一个重要杠杆。

  ④税收可以成为促进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

  ⑤税收可以强化国家经济监督,成为健全国家经济管理职能的有力武器。

  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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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税法: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税法的主要法律渊源:(见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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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法的构成要素:

  1)总则:总则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等。

  2)内容

  ①纳税人(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②征税对象(纳税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物或行为,即对什么征税的问题。

  ③税目。①税种:税收的种类。②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

  ④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它体现征税的深度。

  A. 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种比例征税。如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

  B. 定额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按照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税额,所以又称为固定税额。如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C. 超额累进税率。是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如个人所得税。

  D. 超率累进税率。是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等级,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个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如土地增值税。

  ⑤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⑥纳税期限。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最后时间限制。

  ⑦纳税地点。是指纳税人具体缴纳税款的地点。

  ⑧减税、免税。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

  3) 罚则(法律责任)。是对有违反税法行为的纳税人采取的惩罚措施,包括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

  4) 附则。一般都规定与该法紧密相关的内容,比如该法的解释权、生效时间等。

  4、税收法律关系,是指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根据税法规定形成的税收权利和义务关系。

  1)税收法律关系的要素:由主体、内容和客体构成。

  ①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当事人 (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②税收法律管理的内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③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纳税主体的权利就是征税主体的义务;征税主体的权利就是纳税主体的义务。

  2)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①产生:税收法律关系从“无”到“有”的过程

  ②变更:税收法律关系变化的过程

  ③终止:税收法律关系从“有”到“无”的过程

5、我国现行的税种体系:根据对象的不同,可以把我国的现行税种体系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特定行为税和资源税等五类22种。

  1)流转税类。流转税是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营业额(服务收入)为征税对象的一个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2)所得税。所得税即收益税,是对企业和让个人因为从事劳动、经营和投资所取得的各种受益为征税对象的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6、增值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应税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1)增值税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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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①销售货物。货物是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有形(“三有”):看得到、摸得到、有价值

  无形(“一有二无”):看不到、摸不到、有价值

  ②应税劳务。是指加工、维修修配劳务。

  ③进口货物。凡进入我国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在报关进口环节,除了依法缴纳关税以为,还必须缴纳增值税。

  3)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①视同销售:

  A. 代销或委托代销货物

  B. 异地同机构的“销售”

  C. 将自产、委托和加工货物的销售

  ②混合销售。是指即涉及销售货物又涉及提供非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其特点是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的价款是同时向一个购买方取得的。

  对于从事货物生产、批发和零售业务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应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纳税人是否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的纳税人,要根据其年销售额是否超过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数的50%来判断。

  ③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但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个购买者身上。

  对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货物销售的销售额征增值税,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征营业税;如不分开核算或不能准确分开核算的,其货物销售和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7、增值税纳税人的认定

  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①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②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③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2)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①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②非企业单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

  ③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并且年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可认定其为一般纳税人。

  ④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照各自的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分别申请认定。

  ⑤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3)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①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一般纳税人,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一律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②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入辅导期。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一般纳税人。

  ③对经营规模较大、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固定的货物购销渠道、有完善的管理和核算体系的大中型商贸企业,可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

  8、增值税的税率

  1)基本税率:17%

  2)低税率:13%(“公用”、“农用”)

  ①粮食、食用植物油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煤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其零部件)、农膜

  ⑤国务院规定,对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⑥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9.增值税的征收率:

  3)另外,征收率有以下规定:

  ①寄售商店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其销售行为的征收率为4%

  ②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货物,向买方收取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③纳税人销售旧货,无论其是一般纳税人或是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如销售旧货取得104元货款,应交增值税=【104÷(1+4%)×4%】÷2=2元

  ④出口货物,报关后返还,零税率。

  10、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1)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税率

  当期销售额(不含税)=含税销售额÷(1+税率)

  2)一般纳税人: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税率

  当期进项税额=买价(进价)×税率

  当期销售额(不含税)=含税销售额÷(1+税率)

  3)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

  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11、销售额的确定:

  1)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而向购买方收取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①折扣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著名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折扣额另外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②以旧换新。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例:某商业企业某月以每台不含税售价3000元销售彩电100台,其中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40台,每台实收2700元(旧彩电每台作价300元)。该企业销售彩电实际取得销售额60×3000+40×2700=288000元,但该企业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仍应为300000元。

  ③还本销售。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④以物易物。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出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有关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3)价税合计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

  ①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商业4%,商业企业以外6%)

  ②一般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

  例:某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年4月开具专用发票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000元,开具普通发票销售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1170000元。则其当月销售额应为300000+1170000÷(1+17%)=1300000元

  4)包装物押金的处理。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其中“逾期”以1年为期限,对收取1年以上(含1年)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12、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100%抵扣)

  ②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100%抵扣)

  ③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乘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13%抵扣)

  ④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和建设基金的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7%抵扣)

  ⑤生产型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10%抵扣)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A.非生产经营流转环节

  B.固定资产购入

  C.非正常损失的

  D.未按规定办理的

  3)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出现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而不足抵扣的情况时,根据税法规定,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4)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纳税人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进项税额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13、应纳税额计算及举例

  1)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6%或4%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

  例1:某商店为小规模纳税人,20##年9月因购进货物共支付货款26000元,货物销售收入(含税)42500元。计算该商店该月应纳增值税。

  解:当月应纳增值税=42500÷(1+4%)×4%=1634.62元

  例2:某甲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食品,价税混计收入5.3万元;某乙小规模纳税人专营汽车修理,本月购进修理用备件1060元,收取修理费价税混计收入共1590元。要求计算甲乙两纳税人应纳的增值税为多少。

  解:甲纳税人应纳增值税=5.3÷(1+4%)×4%=0.204万元

  乙纳税人应纳增值税=1590÷(1+6%)×6%=90元

  2)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例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年7月因外购货物,准予扣除进项税额160000元(货物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当月通过认证),当月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0000元,销售的货物适用17%增值税税率。试计算该企业7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解:当期销项税额=2000000×17%=340000元

  当期进项税额=160000元

  7月份增值税应纳税额=340000-160000=180000元

  例2: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年5月向农业生产者购进一批免税农产品,税务机关批准适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买价为2000000元,该企业当月销售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4520000元,销售的货物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试计算该企业5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解:当期销项税额=4520000÷(1+13)×13%=520000元

  当期进项税额=2000000×13%=260000元

  5月份增值税应纳税额=520000-260000=260000元

  例3:某商店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月份零售商品取得销售收入总额为11.7万元;批发商品开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金为23.4万元;为消费者个人加工羽绒被收取的加工费价税混计收入1170元(不单独核算)。要求计算分析当月该商店应纳增值税为多少。

  解:当月应纳增值税=1.7+23.4+0.017=25.117万元

  1)11.7÷(1+17%)×17%=1.7万元

  2)23.4万元

  3)0.117÷(1+17%)×17%=0.017万元

  注:加工费单独核算的征收营业税;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

例4:某生产企业当期销售资产货物,销售额820万元;当期购入原材料零部件,购货金额460万元;当期又把价款为140万元的资产货物用于投资联营企业;当期还委托加工一批广告型的小礼品赠送给客户,加工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0万元。购销货物均适用17%税率,试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解:当期销项税额=139.4+23.8+6.8=170万元

  1)820×17%=139.4万元

  2)140×17%=23.8万元(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视同销售货物)

  3)40×17%=6.8万元(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

  当期进项税额=(460+40)×17%=85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170-85=85万元

  例5: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8月发生如下购销业务:

  1)销售A型空调机300台,每台3000元(含增值税),商场派人负责安装,收取安装费200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冰箱100台,每台2800元(不含增值税),每台旧冰箱折旧200元。

  3)采取折扣销售方式,销售B型空调100台,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50000元,折扣额50000元另开发票。

  4)销售给×单位空调10台,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帐联注明价款26000元,发票联注明27000元。

  5)购进B型空调100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0元,双方协商以商业汇票方式进行结算。

  6)购进冰箱15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300000,但商场因周转困难,只支付了70%的货款,余款在下月初支付。因质量原因退回某冰箱厂上期购进冰箱20台,每台单价2000元,并取得厂家开具的“红字发票”和税务机关的证明单。

  7)购进A型空调20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20000元,货款已付。

  试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计算该商场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解:销项税额=139487.18+51000+51000+4590=246077.18元

  1)(3000+200)÷(1+17%)×17%×300=139487.18元(对于从事货物生产、批发和零售业务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应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2)(2800+200)×17%×100=51000元(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3)(250000+50000)×17%=51000元(折扣额另外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4)27000×17%=4590元(开具阴阳发票的,以阳票金额计税)

  进项税额=-6800+714000=64600元

  6)进项税额转出=-2000×17%×20=-6800元

  7)420000×17%=714000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额=246077.18-64600=181477.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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