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新荣社区“大党委”的批复

关于同意成立新荣社区“大党委”的批复

新荣社区党支部:

你们上报的《关于建立社区“大党委”的请示》已收悉。经水定镇党委研究,同意成立新荣社区“大党委”,同意: 张金花同志任新荣社区“大党委”党委书记;

张义和同志任新荣社区“大党委”党委副书记; 吴宝新同志任新荣社区“大党委”党委副书记; 林新恒同志任新荣社区“大党委”党委委员;

买吾兰·买买提明同志任新荣社区“大党委”党委委员; 艾来提·热依木同志任新荣社区“大党委”党委委员; 皮尼哈·阿皮孜同志任新荣社区“大党委”党委委员; 吐浪克孜·伊布拉音同志任新荣社区“大党委”党委委员;

泰来提· 阿不力孜同志任新荣社区“大党委”党委委

员;

艾来提·努力同志任新荣社区“大党委”党委委员; 艾来提·阿不都热合曼同志任新荣社区“大党委”党委委员;

中共水定镇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第二篇:社区大党委表格

社区大党委表格

附件:3

20xx年享受高龄津贴人员资金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说明:1:要求电子版和纸质同时上报,

2:各社区在6月20日前将统计表报民政科达古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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