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证明11

房屋租赁证明

灵璧县山水御景花园161—167号门面房由XXX租赁,由其做经营使用,租期五年,租金每年人民币五万元.

特此证明

2015/3/30

 

第二篇:房屋租赁协11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甲方:

乙方:

一、 房屋壹套,约 m左右租给乙方使用。

二、经甲乙双方约定每月租金为 元,一年为 元(不含税),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 。

三、乙方所用的水、电、暖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四、乙方对室内所有设备不得随意变动或损坏,如人为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转让、转租他人。如有转让、转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如发生社会经济纠纷及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乙方按照约定暂租用时间为 年。

七、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 年房租 元。

八、在合同期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变更合同内容,合同到期后,如双方续签,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调整房屋租赁价格,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续签或不再续签租赁的事宜。

九、房租每提前一个月收取下半年的房租(注:押金 元2

作为保证金)。

十、甲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悔约,如有悔约,赔偿给乙方全年房租费的50%,若乙方悔约,甲方不退还剩余房租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乙方交清房租费及室内设备完好,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元后协议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二O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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