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的若干意见

关于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的若干意见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xx年08月15日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作出的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决策部署,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开创农村建设新局面,促进全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现就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的重要意义

1.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是推进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建设的宏伟事业。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就是适应当前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江西农村优势,以系统的思维和统筹的办法,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自然和谐共生,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多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生态环境良好。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对我省农村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任务。要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离不开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离不开广大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更离不开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大力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推动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功在当代、惠及长远。

2.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是推动农村转型发展的战略举措。当前,我省农村社会已经进入转型发展阶段,正在发生从传统文明走向现代文明的深刻变革。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是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和新内涵,必将促进我省农村繁荣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促进全省农村转型发展与彰显江西人文山水特色有机结合,加速推进全省农村社会进步和现代化建设。

3.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是加快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鄱阳湖流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7.3%,我省农村绝大多数处于鄱阳湖流域范围。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进一步打造和谐乡村、秀美家园,必将极大地改善我省广大农村发展环境和生态系统,更好地从源头上保护好“一湖清水”,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增添新的动力和活力。

4.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是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的民心工程。随着时代的进步,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城乡生活的日益融合,以及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生活环境、生活品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成为广大农民群众普遍的心愿和期待。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就是要通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丰

富农村群众文化,促进农民富裕,加快农村文明进步,更好地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这是一项顺民意、惠民利的重大民心工程。

二、准确把握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江西实际出发,适应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战略,紧紧围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主题,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加快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以统筹城镇和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中心任务,以村容美、生态美、庭院美、身心美、生活美,人与自然和谐、经济与社会和谐、家庭邻里和谐、党群干群和谐“五美四和谐”为总体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和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着力推进八大建设工程,努力实现全省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统一和跨越发展,把广大农民群众的家园建设得更加幸福美好。

(二)主要目标

到20xx年,力争全省80%左右的县和70%左右的乡镇,达到建设和谐秀美乡村的工作要求;全省50%左右的乡镇和村庄达到和谐秀美乡村的标准,建设一批全国一流的和谐秀美乡镇、精品示范村(社区),乡村面貌明显改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农村总体实现跨越式发展,迈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步伐。

全省农村总体位居“三个前列”、取得“四个突破”、达到“四个提升”,即:

——村容镇貌及人居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农村党建科学化水平取得重要突破;

——统筹城乡发展水平、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农村和谐文明程度、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全省农村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到20xx年,和谐秀美乡村建设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提高,80%左右的乡镇和村庄达到和谐秀美乡村的标准。全省农村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尊重群众意愿,引导和依靠农民群众的智慧与力量,推动和谐秀美乡村建设。

——立足实际、彰显特色。遵循经济规律、社会规律、自然规律,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基础、环境条件、文化传统等实际出发,因势利导,突出重点,展现特色,避免“千村一面”。

——城乡统筹、规划先行。以规划为统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城乡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逐步形成城镇建设与乡村建设有机结合的城乡统筹发展体系。

——科学保护、合理利用。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保护和利用相结合,更好彰显农村自然生态、历史文化遗存优势,严格保护耕地,珍惜特色农业资源,使赣鄱大地秀丽的田园山川风光、丰富的历史人文、浓郁的风土人情,与现代化的生产生活方式有机融合,交相辉映,充分展现江南乡村现代风貌。

——以县为主、乡为基础。建设工作由县组织推进,乡镇具体实施,省市指导协调。实行统筹安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三、着力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八大工程

(一)城镇和农村统筹工程

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和村镇联动的路径,加速城镇和农村统筹建设,引导农民和农村非农产业逐步有序向城镇、中心村和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农村住房依照规划科学布局、建设和改造,彰显地域特色和经典传统特色,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统筹城乡布局,培育建设一批中心镇、中心村。科学规划城、镇、村(社区)空间布局,确立城、镇、村衔接互补的功能定位,在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和县城的同时,着力建设一批中心镇、中心村。根据农村人口变化,鼓励和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更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大力实施200个重点镇建设,使之成为布局合理、规划科学、人口集中、功能完善、生态优良、经济实力较强、特色鲜明的农村区域经济文化中心,充分发挥城乡纽带作用。培育建设一批中心村,完善村民议事室、文化活动室、便民服务点、警务室、休闲广场等设施,使之成为产业规模化、设施配套化、生活社区化、环境整洁化的农村社区,尽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完善村镇建设和管理体制,创新建设和管理方式,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增强居民自我治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展现优良村容镇貌。

2.顺应农村转型发展趋势,加大村镇整治力度。科学编制村镇建设规划,依据村镇规划,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及“增减挂”试点,采取村镇联动、联村整片推进的办法,全面整治农村闲置住宅、废弃住宅、私搭乱建住宅,严禁滥占耕地建房,加快农村危旧房、土坯房改造,打造优美村容镇貌。加快高速公路沿线、特困片区和原中央苏区村镇的综合整治和整体改造,努力形成“沿

线格局新、村村皆是景”的亮丽风貌。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现代化发展水平。深入实施农村公路网络化、农村自来水普及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信息通讯推广和林区作业道路修建等工程建设,大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工程建设,完善小微型水利、水土保持设施。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抗灾能力建设,提高抵御自然灾害水准。

(二)环境生态工程

按照村容美、生态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大力实施乡村绿化、庭院美化、水源净化、能源清洁化和产品无公害化等工程,努力创造一流水质、一流空气、一流生态、一流人居环境,促进生态与产业协调发展。

1.加强生态屏障建设。创新造林绿化理念,深化和拓展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突出抓好城镇绿化、通道绿化,并提高通道绿化档次,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巩固提高森林覆盖率。充分发挥我省丘陵山区资源优势,依山就势打造“春天一山花、夏天一山绿、秋天一山果、冬天一山秀、四季有景观”的优美风貌,打造江西亮丽的“绿色生态品牌”。统筹鄱阳湖流域源头地区和上下游、干支流的生态建设和保护。积极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生态综合治理,加强城乡饮用水源保护,按照“贡献者有收益、享受者给补偿”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2.绿化美化森林乡村。以增加绿量为重点,大力开展森林乡村创建活动,重点抓好进村通道绿化和环村林带建设,培育森林生态文化,鼓励以村规民约等方式建立村自然生态保护小区,努力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广场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防护林,“村在林中、林在村中”的乡村绿化格局。到20xx年,集镇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村委会所在地村庄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乔木占绿地面积70%以上,自然村绿化覆盖率达20%以上。以大力实施“六改四普及”和农村清洁工程为抓手,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建设垃圾处理、改水改厕等环保设施。加强农村水环境整治与保护,实施污水管网和沟渠、氧化塘、污水净化池、人工湿地等建设工程。到20xx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大幅提高。

3.控制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和低碳农业。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广泛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实施绿色植保农药减量推广行动和标准化、专业化防治示范行动,促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化肥、农药利用率逐年提高。到20xx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4.强化农村地区工矿污染防治。严格产业准入门槛,严禁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向农村转移。全面排查和整治矿山采选及冶炼企业的环境隐患。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

在受重金属污染严重的耕地、荒山、矿山废弃地,推广发展花卉苗木等产业,修复生态和土壤。开展农产品产地、河流、湖泊底泥和滩涂重金属污染调查、监测和治理。

(三)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工程

加快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就业服务等公共事业发展,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促进城乡社会和谐发展。

1.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巩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改善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办学条件,推进校舍和教学设施的较大改善,确保每个农村孩子都能上学,让更多的农村孩子上好学。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逐步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保障和改善农村教师待遇和工作条件,稳定教师队伍。

2.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乡乡有规范化卫生院、村村有合格卫生室,改善医疗卫生设施条件,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农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面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救治、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全面落实免费优生健康检查,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3.强化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服务。为农村劳动力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咨询、职业介绍服务,给予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到邻近工业园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就业,巩固扩大跨省劳务输出,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做好失地农民就业援助工作。妥善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4.建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巩固、完善和发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互助组织。关心和爱护留守儿童,保障其人身安全和义务教育权利。创建“妇女之家”,使其成为留守妇女交心谈心、疏导化解矛盾的安全港湾。建设好文化大院、配有健身器材的小广场等公共空间,方便老年人娱乐健身、沟通交流。

5.实现“新农保”和“新农合”全覆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和绝大多数农村人口。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完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制定农村与城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逐步完善城乡养老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完善参合农民定点医疗机构制度和灵活就医机制。

6.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落实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合理提高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和光荣院建设,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当地农村居民

平均生活水平。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扩大救助覆盖面,提高重特大病救助水平。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建立健全相关服务组织和服务体系。

(四)和谐文明村工程

按照身心美、生活美的要求,大力培育新型农民,不断提高农民素质,推进和谐文明村建设。

1.大力弘扬和谐文明新风尚。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农村社会风尚。加强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农民法律意识。加强村规民约、社会公约建设,建立健全农户信用记录,推进农村社会诚信建设,进一步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扎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使“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言行在广大农村蔚然成风。

2.深入开展和谐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农民争当“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农户”和“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结合和谐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倡导文明节俭丧葬,推行惠民殡葬。深入开展“文明帮建”和城乡共建活动,使城市与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

3.努力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将乡镇和谐平安联创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矛盾排查调处中心,整合为和谐便民服务中心,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农村警务、农村消防应急救援和群防群治等建设,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农村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注重发挥农村“五老”调解邻里纠纷等方面的作用,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化解社会矛盾,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文化惠民工程

坚持一手抓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一手抓文化产业大发展,满足农民文化需求,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物质、文化和谐发展。

1.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县县均有国家二级以上标准的图书馆和文化馆,乡乡建有综合文化站,村村建有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常态通”、“优质通”转变。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全面建成城乡基层公共电子阅览室。加强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2.繁荣农村文化生活。实施农村题材文化精品工程,努力生产出更多让农民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优秀文化产品。继续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和农村文化“一村一品”活动,积极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传统民间工艺、民间艺术项目。加快培养一批农村文化能人、文化经纪人,培育一批有品牌、有市场、有特色的农村文化企业。

3.打造一批历史文化名村名镇。高度重视古村落、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农耕文化的保护和发掘,加大对革命旧居旧址保护修缮力度。编制历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在充分挖掘和保护农村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的基础上,筛选一批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和乡镇,打造成为在全国有影响的历史文化名村名镇。注重文化与旅游相结合,充分利用红色、绿色、古色文化资源,推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乡村旅游项目。将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建设成为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魅力乡村和旅游度假目的地。

(六)贫困群众帮扶工程

全力开展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加快农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从根本上解决移民群众的民生大计,促进农村区域和谐发展。

1.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以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38个县为主战场,以稳定解决温饱、尽快脱贫致富为首要任务,落实“四个一”组合式扶贫攻坚举措,切实增强造血功能,着力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突出问题,力争2-3年取得明显成效。着力帮助全省现有3400个贫困村、438万扶贫对象增加收入、改善条件、提高脱贫发展能力,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接近全省平均水平,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均有保障。

2.巩固发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工作格局。扎实推进整村扶贫、到户扶贫、移民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以工代赈扶贫、革命老区建设等专项扶贫工作。进一步落实行业扶贫责任,在行业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深化部门定点扶贫、党员干部结对扶贫、军队支持扶贫、企业参与扶贫、社会捐助扶贫、扶贫志愿者行动,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

3.加大对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移民搬迁力度。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对地处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等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继续实施扶贫移民搬迁,到20xx年完成扶贫移民搬迁安置25万人。做好扶贫移民搬迁与生态移民、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避灾搬迁移民、农村危房改造的衔接,加强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支持移民后续发展政策措施,提高自我脱贫致富能力。

4.认真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补偿安置政策。按时兑现移民后扶直补资金到人政策,尊重移民意愿,因地制宜实施移民村组后扶项目。统筹库区基金、后扶结余资金、应急资金和其他库区资金,集中解决库区和水库移民安置区群众的突出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移民安置区的和谐稳定。规范水电工程移民补偿安置办法和政策,切实维护搬迁移民合法权益。

(七)深化改革工程

坚持不懈地推进和深化农村改革、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防止利益矛盾冲突,以改革促发展、促和谐。

1.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做好乡镇机构改革扫尾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支持力度,增强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2.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调动村民共建和谐秀美家园的积极性。继续扩大奖补覆盖面,将实施重点放在群众最急需、受益最直接的项目上。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绩效考评办法,强化奖补资金和项目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运行高效安全。

3.稳步推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城乡和谐共生新局面。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明晰土地产权,积极培育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有条件的农村稳妥推进以土地等要素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专业合作社,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巩固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组织,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重点抓好南昌县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改革试验,继续抓好南昌市、赣州市、新余市、共青城市和井冈山市的统筹城乡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城乡发展协调。

(八)党的建设工程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党组织带领广大农民建设和谐秀美乡村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发展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凝聚起共同推进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的强大力量。

1.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在和谐秀美乡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首要,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健全党的组织为重点,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扩大农村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增强“三培两带”实效,提高村级一类党组织比率。发展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广泛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齐心协力推动和谐秀美乡村建设。

2.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在和谐秀美乡村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以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为目标,大力优化农村党员结构,全面提高干部素质。拓宽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来源,重视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选拔乡镇干部。着力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力培养本乡本土的致富带头人。巩固和发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坚持不懈抓好

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落实农村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改进对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服务,真情关爱农村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建设和谐秀美乡村的积极性,更好发挥表率作用。

3.加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促进发展农村党群干群和谐关系。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落实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公众监督,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建立健全保障和维护群众利益的科学决策、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继续专项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改善党群干群关系。

四、切实保障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顺利有效向前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作,把它摆在事关江西当前和长远发展大局,事关江西在全国发展大格局中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战略位置,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着力推进。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思想先到位、职责先履行、工作先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实施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建立推进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指导和统筹协调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农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农村信息化建设、文明村创建活动、农村扶贫移民工作、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结合实际制定有关实施意见,细化工程建设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推动工程建设的整体合力。

2.科学编制规划。依据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立足江西山清水秀、良好生态优势,以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和科学务实的精神,因地制宜、适度超前,抓紧完善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村庄规划。力争20xx年底完成省级200个重点镇的总体规划修编和控制性详规编制,20xx年底完成其他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和控制性详规编制以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3.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各类资源要素,最大限度地将涉农项目和资金整合投入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树立“自己的家园自己建”的观念,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金投向和谐秀美乡村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充分调动当地致富带头人、地方企业家、在外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热爱家乡、回报桑梓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援支持和谐秀美乡村建设。

4.创新工作机制。和谐秀美乡村建设是一项宏大系统工程,涉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

就业、机制体制创新、社会保障和管理服务诸多方面,必须以系统工程的思维谋划全局、以城镇和农村统筹为中心协调推进八大工程建设、以项目带动战略的方式推进工作。按照工程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建立项目负责制,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挂图作业,推动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5.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实施情况的督查指导,定期调度和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推动工程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制定和谐秀美乡村建设评价体系、督查指导制度和奖惩制度。全省每年组织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省对市县党委、政府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和谐秀美乡村标准和评定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评定活动,表彰一批和谐秀美乡村。评定表彰实行动态管理,定前公示,并严格授牌摘牌制度,促进和谐秀美乡村建设不断扎实有效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