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实名信访受理回复制度

署实名信访受理回复制度

一、为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尽力把越级访、重复访等问题减少到最低程度,切实维护和促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稳定安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署实名信访件,系指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反映人有签署(告知)真实姓名的来信、来访、来电及其他信访举报件。

三、署实名信访件根据批办程序和领导批示意见,转由有关部室或其他单位办理的,调查工作结束后,除按规定做好报送办结手续外,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由各承办单位(人)视情向信访人做出明确答复和说明,避免因反映问题无结果而造成重复信访、越级信访以及意外情况发生。

四、对一般性问题采取口头回复,较复杂的问题则以书面回复。

五、对反映内容经查证属实或部分属实的,必须将调查及处理结果及时回复信访反映人;对明显的错告,应向投诉者讲清事实真象,说明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请投诉者全面、客观、公正地看问题,避免错告问题再度发生;对故意为达到个人目的,无中生有、诬陷他人的,应对信访反映人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

责任。

六、对署实名信访问题的调查结果应回复而未回复,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重复信访的,应及时责成有关单位整改。

七、回复工作中,应切实做好保密工作,防止打击报复事件的发生。

八、乡纪委、绩能办负责本制度的督办工作。

九、本制度由乡纪委、绩能办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时起试行。

中共克孜勒阿瓦提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O一二年七月十日

 

第二篇:信访排查制度

信 访 排 查 制

南燕窝中心小学 度

一、校长对所有来访人员来访信件都要逐一审阅,对来访2次或来信3次的重复信访、署名信访、联名信访、倾向性问题要进行一次认真排查筛选;对教师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全校稳定的敏感问题、容易诱发教师共鸣的问题、廉洁自律的重要问题等要超前预测分析、排查研究,及时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反映预测排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劝阻、早解决。

二、预测排查出的信访问题或线索要逐件落实责任人以及结案息访时限、落实调查进度和处理结果,校长要逐件督办指导。

三、信访领导小组每季度一次或在重大会议、节日、活动前对解决苗头性、隐患性的情况,超前工作,及时处理解决。

四、加强调查研究,掌握信访发展态势、规律,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教师信访举报。对教师正当的信访举报行为,要支持和保护;对初信初访务必逐件抓落实,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对预测排查出的信访、疑难信访,可能出现的集体访事件,以及突发性事件,校主要领导要亲自处理解决。

五、加强信访协调,紧紧依靠全体教师和上级领导处理信访问题。对排查出来同时涉及几个问题的信访,要请示上级,对不属于学校受理范围的问题,要向教师做解释,引导教师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重要问题还要帮助疏通办理渠道并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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