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工作信息稿

XX分公司制定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促进企业职工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XX分公司于近日制定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XX分公司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明确了公司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与义务,完善了企业职工档案的保管、保密、归档、鉴别制度,规范了企业职工档案查阅、借阅及转递流程。管理规定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对企业职工档案材料及时进行收集、补充、更新和完善,使企业职工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工作真正做到不丢失、不积压,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人事信息。管理规定注重信息的准确性、唯一性,要求企业职工档案内容划分准确、排列有序、条目清楚、查找便捷。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XX分公司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的制定符合企业现代化管理标准,使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更好地发挥了企业职工档案对公司管理工作的支撑作用。

 

第二篇: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潍坊科技学院

网站信息发布和督评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信息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信息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目标,全面、准确、及时地汇集信息,对内促进各部门工作交流,为学院领导提供学院近期发展的重要情况,对外宣传学院综合动态,树立学院良好形象。

第三条 学院信息工作要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信息工作的收集、编辑、审核、报送等各个环节,要严格程序,明确责任,按章办事。

第四条 网管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和协调各部门的信息工作。

第二章 信息工作主体

第五条 学院信息工作的主体是院内各党政职能部门、教学部门。做好信息工作是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各部门应加强信息工作意识,明确工作任务,掌握基本的工作方法和程序,把报送信息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履行责任,常抓不懈。

第六条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各院(系)指定2名人员、处室指定1名人员担任信息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信息采集、综合、分析和报送工作,并将各部门指定的信息员名单报到网管中心。信息员工作变动后,应及时补充并通知网管中心。

第七条 各部门信息工作的基本职责是:提高对信息工作的认识,创造有利于开展信息工作的环境;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和本部门实际,研究制订信息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收集、整理、报送本部门信息;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

第三章 信息员

第八条 信息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信息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有一定的分析能力;

3、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文字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4、善于把握大局,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能及时采集各类重要工作信息。

第四章 信息采编

第九条 信息采集的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及学院重大决策的情况;

2、有关高等教育改革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3、上级领导视察学院的情况;

4、各部门工作的新思路、新经验、新举措以及取得的成绩;

5、各部门的重要活动、会议情况等;

6、重要的突发性事件与敏感问题;

7、调研报告、考察报告、专题研究报告;

8、各部门关于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9、学院办公室布置的信息收集或调研任务;

10、其他对学院领导决策有参考作用的信息内容。

第十条 信息编辑要做到事实确凿、主题鲜明、格式规范、言简意赅、文字通顺、专业术语准确。信息采编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准确性:信息内容、观点、概念、时间、数据等必须真实可靠,事实正确客观,既不能夸大渲染、也不能随意缩小;

2、时效性:避免因工作拖拉失去有价值信息的报送时机,导致信息的迟报和漏报;

3、全面性:要注意从多侧面、多角度采集信息,做到点面结合;

4、适用性: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的重点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报送信息;

5、综合信息要有一定深度。要透过表面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深层次问题,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重大问题要跟踪调研和开展专题调研。

第五章 信息的报送

第十一条 信息报送应一事一报 ,主要采用电子文档的形式及时报送(E-mail:wfkjxy5101992@163.com)。

第十二条 各部门报送的信息,除简讯外,其余信息报道文稿的撰写以200—500字为宜;如有重要事件报道需要增加篇幅的,一般不超过1000字;有图片资料的,应同时报送。

第十三条 信息报送的时限要求:

1、上级领导到学院视察工作情况,要在视察后的1个工作日内报送;

2、本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应在活动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报送;

3、一般事件信息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

4、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的情况、问题、经验及建议等综合性信息,应及时报送。

第十四条 各部门信息员上报的信息以及所采集的资料,应经过本部门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确保信息报道的真实性。

第十五条 各部门所交的信息稿件,网管中心保留修改权,对于没有达到要求的稿件,网管中心有权退稿,并要求相关部门重新撰写。

第六章 信息发布

第十六条 学院信息发布的主要途径为网上发布,信息来源主要为各部门报送的信息、约稿或者领导批示刊载的信息。

第十七条 网管中心可根据需要,对信息发布的形式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七章 信息保管

第十八条 采用后的信息原件、领导签批件及有密级的信息件应妥善保管,并按照档案管理及国家有关规定移交学院综合档案室。

第八章 信息工作的考评

第十九条 网管中心将各部门的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登记,并实行信息工作定期通报制度,每月通报一次。

第二十条 学院对信息工作每学期总结一次,根据各部门报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对信息工作进行评比,对先进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十一条 信息录用计分办法:学院网站录用信息每条加计2分,寿光市教育局网站录用信息每条加计4分,潍坊市教育局网站录

用信息每条加计6分,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录用信息每条加计8分。录用信息配有图片资料的每条另加计0. 5分。

潍坊科技学院

20xx年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