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事故报告范文

浙江圣大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中昊臻园1~18#楼石材幕墙项目

20xx年3月3日事故报告

一、职工信息

浙江圣大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事故时间:20xx年3月3日下午16时40分

事故地点:中昊臻园6#楼北面底层门厅

事故者基本情况:

姓名:袁作林

性别:男

出生时间:19xx年05月26日

身份证号码:51xxxxxxxxxxxx

籍贯:四川通江县广纳镇独柏树村

现住地址:中昊臻园工地

岗位:打胶工

二、受伤过程

在中昊臻园工地6号楼北立面底层门厅部位,本公司员工袁作林准备进行打胶施工作业,在其右脚踏上第一步铁架(第一步高度400mm),左脚并未离开地面时突然昏厥倒地,同行人员赵玉华赶紧上报工地项目部并及时送到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原因分析

根据袁作林同事介绍,他有无端晕厥病例史,在20xx年在其它工地发生过突然晕厥事件(在夜晚),由于未发现异常,他本人也未作进一步检查。

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项目部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体现出以下几个因素:职工袁作林对自己身体发病后抱侥幸心里,没有进行身体检查,加之本人的安全意识较底,所以照成了这次事故。

四、纠正预防

施工现场项目部的管理层召开了事故原因分析后,又立即

组织召开了石材班组及各班组相关人员的安全会,教育在施工现场施工的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制度,做到“三不违”、“三不伤害”,必须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管理工作,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浙江圣大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中昊臻园1~18#楼石材幕墙项目部

20xx年3月3日

 

第二篇:事故报告制度 范文

事故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和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然后直接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应当于1小时内向济阳县及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四、对于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五、公司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后,有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六、事故调查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七、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重伤、重大事故还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八、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

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应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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