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长夜查房制度

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护士长夜查房制度

1、护士长按规定参加夜查房,时间按护理部排班表进行。在夜间值班期间,行使护理部的职权,协助处理护理工作中重大,突发事件。

2、查房时间分两次进行:晚班19∶00~1∶00,夜班3∶00~8∶00。

3、查房内容包括:、 病人动态、护理人员情况、护士着装、仪表、劳动纪律;晚夜班交接班的形式、内容及急危重病人床边交班情况;级别巡视制度、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的落实情况;病房管理、病室环境、陪护管理、抢救药品、器械的使用;病危一级护理及当日手术病人的病情观察、治疗、护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在病区管理、护理业务技术等方面给予年轻护士一定的帮助、指导,必要时组织协调护理力量,确保晚间护理质量。

4、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如大型抢救、公共卫生事件)调动全院护士安排好抢救工作,要亲临现场协助组织、指挥,并参加抢救病人。

5、遇有危重病人抢救及护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困难,要及时给予业务上的指导;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总值班、护理部主任,承担起协调组织与指挥的任务。

6、巡视病区如发现好人好事或存在问题,应具体记录科室及值班人员姓名,对当事者进行表扬或帮助并按规定给予奖罚。

7、认真填写护士长查房登记本,并做简明扼要的查房小结,内容包括:协调病区解决的问题,表扬夜间护理工作出色的护士及好人好事,记录严重违纪的人和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需要护理部协调解决的事项建议。

8、值班护士长次日上班向护理部提交值班记录,并做口头汇报。

9、发现护士睡岗、脱岗,上班玩手机者每次扣科室质量分1分。

10、值班护士长每日查房1个系统,推荐出1个优秀科室,加质量分0.1分,每月月底总结通报,与年底评先评优挂钩。

9、保持值班电话通畅,处理问题应及时准确。

10、值班护士长不得私自调班,确实需要者须经护理部批准方可调班。

11、护士长值班室电话:5857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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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医院护士长夜查房制度

利川市中医院护士长夜查房制度

1、 查值班护士是否坚守工作岗位、仪表是否端庄、有无窜岗、离岗、

打瞌睡、做私活、看非业务书籍等违纪违规现象。

2、 查值班人员是否违反护理操作规程及无菌操作原则,各种治疗、

护理是否准确、及时完成。

3、 值班护士是否态度和蔼、热情接待新病人。

4、 是否按要求勤巡视病房、夜间危重病人护理情况、特殊护理执行

情况。

5、 操作时是否做到“四轻”,工作间及治疗室是否24小时保洁。

6、 每晚查各科危重病人及相对重病人2—3人/科,了解病人对护理

工作、服务态度是否满意,并征求意见及建议,力所能及的满足病人的合理需求。(查病人尽量不重复,并注明所查病人姓名、床号,详细记录查房情况

7、 查房人员对违反操作规程及劳动纪律现象,必须及时给予纠正,

并详实记录,于次日反映给护理部,不得包庇隐瞒。

8、 病人及家属反映的问题不能解决的,次日报告护理部,紧急事件

及时报告;

9、 夜查房时间19:00以后,按排班表顺序依次顺延,做好交接班;

遇有外出及特殊事务不能查房时,公事顺延,私事自己调节。

10、 上一班交下一班不能面对面交接时,一定要口头或电话告知,避

免脱节现象。

11、 因交接不当导致漏查处罚责任人100元/次,弄虚作假作假记录300元/次,交接不当致查房记录本丢失处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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