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告6

温泉旅游度假区招商公告(草案)

温泉旅游度假区项目,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商开发建设,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温泉旅游度假区项目,地处德兴市绕二镇瑞港村大洲。总占地面积1008亩,预计总投资10亿元。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服务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为:商业服务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居住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待功能区细化后出具规划设计条件)。项目招商目的是将度假区打造为集旅游、休闲、养生、文化、会务(商务)、居住、酒店以及特色购物为一体的省重点温泉旅游度假村。

二、投资方式:

1、热水公司可以由德兴市独资经营或者由投资方与德兴市国资公司共同组建热水公司合资经营,市国资公司绝对控股。

2、旅游度假区内的温泉、养生、文化、会务(商务)、居住、酒店等相关项目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费用一般由投资方全额承担投资,但对德兴市国资公司有意向投资的项目可成立合资项目公司开发运营。

三、确定投资方程序

1、第一轮竞争: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起12日内,各投资方提出项目策划方案,经评审论证通过后,方具备下一轮的招商竞争资格。

2、第二轮竞争主要参考条件:①土地拟报供给价格;②热水公司的合资方式;③成立公司时的注册资金;④投资方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要求我方给予的溢价补偿比例。⑤策划方案评选结果。

四、建设要求

1、投资方须负责“德兴市绕二温泉旅游度假区”项目策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2、热水公司如是合资的,德兴市以探、采矿权入股、绝对控股,热水管道等相关建设由投资方投资建设。

3、项目签约后,投资方须交纳5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或折算为外资(可转为注册资本金),同时在德兴市注册设立中外合资或合作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美元。

4、项目内用地分批次报批,实行挂牌出让。挂牌出让前的所有费用(含征地拆迁费用、土地报批费用)先由投资方垫资,项目区域内基础配套设施由投资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规划建设。

五、优惠政策

1、投资方享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温泉旅游产业、文化产业、现代农林产业的优惠政策,享有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同类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条件由双方商定。

2、投资方依法取得项目区内的土地并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我方根据投资方投资完成情况,将所缴土地出让金剔除招商协议确定的土地供给价款后,全部收益奖励给投资方用于项目的配套建设。

3、投资方未能依法取得项目区内的土地使用权,我方承诺可根据投资方前期土地开发垫资(含征地拆迁费用、土地报批费用等)情况,给予适当补偿,详情面商。

4、本区块的土地原则以生地方式出让,以熟地方式出让的地块,土地应摊成本还应包括基础设施的投入。

5、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完成投资或达到投资额度,不得享受第2条规定。

6、投资方投资项目未达到所约定资金20%前,土地抵押、转让须经我方同意。

六、建设期限

取得项目用地后,具备开工条件应立即开工建设,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年内完工,项目总体建设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4年。

七、报名时间

二0一二年 月 日至二0一二年 月 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土地出让成本核算

一、土地报批费用:3.07万元/亩

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3000元/亩

2、耕地开垦费(耕地占补指标费用):10000元/亩

3、防洪保安资金(城镇规划区外):1000元/亩

4、征地管理费:征地总额的2.8%

5、水土保持费:667元/亩

6、林地植被恢复费:6000元/亩

二、征地拆迁补偿费用:5.3万元/亩

1、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耕地:29363/亩;林地:10277.05

元/亩;未利用地:5872.6元/亩

2、征地工作经费。耕地:乡镇2000元/亩、村(居)1000

元/亩;林地:乡镇1000元/亩、村(居)500元/亩

3、拆迁、地表附着物补偿费。以实际补偿为准(约2万元/

亩)

三、出让金各项基金提取:4.7万元/亩以上

1、农业开发基金:4000元/亩

2、土地收益及基金:土地出让总额的5% (5000元/亩以上)

3、社保基金:土地出让收益的8% (38000元/亩以上)

4、廉租房基金:土地出让纯收益的10%

5、教育基金:土地出让纯收益的10%

6、水利基金:土地出让纯收益的10%

总计价:13.07万元/亩以上。

 

第二篇:招商公告--东河二期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河搬迁房二区

工程BT融资建设招商公告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河搬迁房二区工程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建设项目。为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加快项目建设,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决定采用BT方式公开招商确定投标人进行项目建设,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申请参加本项目投资,现发布招商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回购人):

德阳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东河搬迁房二区工程经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委以

“德开发改行项【2011】1号、德开发改行项【2011】2号”文批准建设,东河搬迁房位于齐湖路与利山路交汇处东北角,总建筑面积约11.5 万m2,工程概算总投资约为人民币

2.15亿元。

三、招商标段:东河搬迁房二区。

四、招商投资范围及建设工期

招商公告东河二期

招商公告东河二期

(二)招商投资额:约2.15亿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不能高于财政评审控制价)。

1

(三)项目建设工期:建设总工期 15个月。

(四)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及其以上。

五、项目回购

(一)回购总价的确定

回购总价:投资额+投资收益+利息

1、投资额

投资额:经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以投标人组织的施工公开招标各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并以审计结果为准。工程实施中,若有变更按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2、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投资额×投资回报率

按照经审计确认的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乘以本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得出投资收益。

投资回报率最高不超过:15%。

3、利息:即回购期资金占用利息,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回购期限及每期回购比例

回购期为3年,分四期完成。支付方式为:工程竣工验 2

收合格起30日内开始第一期回购,回购价款为投资额和投资收益总和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届满一年后的30日内开始第二期回购,回购价款为投资额和投资收益总和的30%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所得的回购期资金占用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届满两年后的30日内开始第三期回购,回购价款为投资额和投资收益总和的20%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所得的回购期资金占用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届满三年后的30日内开始第四期回购,回购价款为投资额和投资收益总和的20%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所得的回购期资金占用利息。

六、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本招商项目要求投资人同时具备能够筹集本项目所需资金能力和项目建设管理能力的国有控股大型企业,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

(三)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20xx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四)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评级,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五)投资人须有不低于投资范围内投资额30%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不低于投资范围内投资额70%以上的本项目银行信贷证明。

3

(六)投资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管理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七)投资人以独立法人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招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6500万元,在报名结束前,即20xx年 月日下午 17:00时前(北京时间)汇入招商人指定的帐户。公开招商评审结束后,确定为投资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和实力证明金,履约保证金按财政评审价总造价的10%收取,其余部分转为工程建设实力证明金,可用于工程建设;未确定为投资人的,该保证金将在7日内无息退还。

开户单位:德阳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德阳银行营业部

账 号:20xxxxxxxxxxxx6

用途注明: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河搬迁房二区工程BT投资人投标保证金

投资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招商人凭银行收款回单(保证金已进招商人指定账户)向投资人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投资申请文件里与投资申请文件同时递交。

4

八、投资人的确定

按照符合投资人资格条件,采取综合评分法的原则确定投资人。

九、施工承包人的确定

由投资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开招标确定1个或多个施工承包人。招标结果应报回购人予以备案确认。

十、招商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一)请有意投资者于 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时至12 :00时,下午14 :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德阳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申请人企业单位介绍信。

(二) 招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商人不提供邮购招商文件服务。

(三)投资申请文件的递交

1、 投资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月 5

日10时00 分,地点为:四川省德阳市佛山街一段19号(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公共资源交易大楼北侧)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和《四川日报》《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阳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

邮 编:618000

联 系 人:肖先生 、刘先生

电 话:0838—2910756

传 真:0838—2910756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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