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反公司工作纪律处罚通报

关于违反公司工作纪律处罚通报

全体支持系统员工:

关于作息时间调整一事公司已提前发布正式文件通知,绝大部分员工均能自觉遵守公司规定,但仍有部分员工存在提前早退就餐现象,为了贯彻公司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公司拟决定对早退就餐的员工给予5元/人的经济处罚,希望全体支持系统员工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特此通报。

人事行政部 2014/3/25

 

第二篇:工作纪律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新年新气象,为加强劳动纪律确保公司各部门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通知如下:

一、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五天。

正常上班时间:8:00—17:00,中午12:00—13:00休息(办公室人员) 车间人员根据午餐时间午间休息一小时,必须准时上岗。

二、 公司全体员工要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为,严肃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

不早退。工作时间严禁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看电影、炒股等一些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 处理规定

未获批准或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缺勤的,具体处罚规定如下:

1、 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罚款2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2、 必须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班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时间。严禁代刷卡,如有违反,则持卡者和代打卡者各处罚100元。无故不刷卡,按旷工处理。因公务或其它特殊情况未刷卡,应填写《未刷卡登记表》,否则以旷工处理。

3、凡无故旷工一天者,扣除三天薪资;当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个月累计旷工一周(含)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有下列情况按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同意,擅自脱岗者(包括假期届满未经领导同意

续假的);

2)无故不签到者,签到后外出办私事者;

3)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4)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经公司调整工作岗位后三天不能

到岗者。

4、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紧要的事,如上网看电影、聊天等,不得串岗,如发现一次处罚10元并通报批评,当月累计5次及以上者,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任何经济补偿

5、 每位员工必须高度重视公司考勤系统,其个人考勤结果将作为员工薪酬兑现、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病事假累计一定时间取消当年年度评优评先的资格。

四、 具体办法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保障工作正常秩序的责任与严格维护工作纪律的义务,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都有监督、检举的权力。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负责执行,总经理监督。

上述规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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